《素問經注節解》~ 外篇 (112)
外篇 (112)
1. 至真要大論
)沉甚曰病,弦甚曰病,澀甚曰病,數甚曰病,(按:前節言四時之氣不相接續而為患,此言四時之脈太過,則氣極而為病也。)參見曰病,復見曰病,未去而去曰病,去而不去曰病,(參見謂參和諸氣來見,復見謂再見已衰已死之氣也,去謂王已而去者也。日行之度未出於差,是謂天氣未出,日度過差,是謂天氣已去,而脈尚在,既非得應,故曰病也。按:參見,註解太混。
復見,注謂再見已衰已死之氣,夫死脈初見,便已可危,若果再見,豈止為病而已。蓋參者不一也,謂一部之內見數脈也,脈象不純,焉得不病。復見者,謂前以某脈而病,厥後小瘥,前脈又見,病根未拔,故如是也。去未去義,誠如王注。)反者死。(……夏見沉,秋見數,冬見緩,春見澀,是謂反也。
違犯天命,其能久乎。按:新校正云:「詳上文秋不數是謂四塞,此注云秋見數是謂反。蓋以脈差只在仲月,差之度盡而數不去,若秋之季月而脈尚數,則為反也。」此辨最為明確。)夫陰陽之氣,清靜則生化治,動則苛疾起,此之謂也。(按:六微旨大論曰:「成敗倚伏生乎動,動而不已則變作矣。
」)
帝曰:幽明何如?岐伯曰:兩陰交盡故曰幽,兩陽合明故曰明,幽明之配,寒暑之異也。(兩陰交盡於戌亥,兩陽合明於辰巳。靈樞系日月論云:「亥十月左足之厥陰,戌九月右足之厥陰,此兩陰交盡,故曰厥陰。辰三月左足之陽明,巳四月右足之陽明,此兩陽合於前,故曰陽明。
」然陰交則幽,陽合則明,幽明之象當如是也。寒暑位西南、東北,幽明位西北、東南,幽明之配,寒暑之位,誠斯異也。)帝曰:分至何如?岐伯曰:氣至之謂至,氣分之謂分,至則氣同,分則氣異,所謂天地之正紀也。(因幽明之問而形斯義也,言冬夏二至是天地氣,主歲至其所在也。
春秋二分是間氣,初、二、四、五,四氣各分其政於主歲左右也。)
帝曰:夫子言春秋氣始於前,冬夏氣始於後,余已知之矣。然六氣往復,主歲不常也,其補瀉奈何?(以分至明六氣分位,則初氣四氣始於立春立秋前各一十五日為紀法,三氣六氣始於立夏立冬後各一十五日為紀法。由是四氣前後之紀,則三氣六氣之中,正當二至日也。故曰:春秋氣始於前,冬夏氣始於後也。
然以三百六十五日易一氣,一歲已往,氣則改新,新氣既來,舊氣復去,所宜之味,天地不同,補瀉之方,應知先後,故復以問也。)岐伯曰:……少陽之主,先甘後咸;陽明之主,先辛後酸;太陽之主,先咸後苦;厥陰之主,先酸后辛;少陰之主,先甘後咸;太陰之主,先苦後甘。佐以所利,資以所生,是謂得氣。
(主謂主歲,得謂得其性用也。得其性用則舒捲由人,不得性用則動生乖忤,豈祛邪之可望乎。)
白話文:
脈象沉重過度是病態,脈象繃緊過度是病態,脈象遲澀過度是病態,脈象跳動快速過度是病態。(這是指四季的脈象太過,導致氣機過於極端而生病。)
脈象夾雜其他脈象出現是病態,已經衰弱的脈象再次出現是病態,應該消失的脈象卻沒有消失是病態,不應該消失的脈象卻消失了是病態。(這裡的夾雜是指脈象不單純,有其他脈象同時出現;衰弱脈象重現是指之前因為某種脈象生病,後來稍微好轉,但相同的脈象又出現了,表示病根未除;應該消失的脈象未消失,不應該消失的脈象消失,是指脈象與時令不符。)
與時令相反的脈象是死證。(例如夏天出現沉脈,秋天出現數脈,冬天出現緩脈,春天出現澀脈,這都是反常的現象。)違背自然規律,怎麼可能長久呢?
陰陽之氣,清靜就會生化正常,一旦躁動就會引起嚴重的疾病,這就是這個道理。(說明動則生變。)
黃帝問:什麼是幽,什麼是明?岐伯回答說:陰氣交匯到極點的時候稱為幽,陽氣會合光亮的時候稱為明。幽與明是相對應的,代表寒冷與暑熱的差異。(陰氣交匯於戌亥,陽氣會合於辰巳。陰氣交匯則呈現幽暗,陽氣會合則呈現光明,幽與明的現象就是這樣。寒暑的方位在西南、東北,幽明的方位在西北、東南,幽與明的對應關係,和寒暑的方位是不同的。)
黃帝問:什麼是分至?岐伯回答說:氣機到達極點稱為至,氣機分開稱為分,至的時候氣機相同,分的時候氣機不同,這就是天地間的自然規律。(因為談論幽明而引申出這個道理,冬至夏至是天地氣機運行的極點,主導一年的氣候。春分秋分是間隔的氣機,初、二、四、五,四個節氣各自分管著一年中一部分的氣機。)
黃帝問:先生說春、秋兩季的氣機開始於節氣之前,冬、夏兩季的氣機開始於節氣之後,我已經知道了。然而六氣往復變化,主導一年的氣機不是固定不變的,應該如何補瀉呢?(因為講分至而闡明六氣分管氣機的道理,初氣、四氣開始於立春、立秋前各十五日,二氣、六氣開始於立夏、立冬後各十五日。由此可知,四氣的前後節氣,三氣、六氣的中間,正對應著冬至和夏至。所以說:春秋兩季的氣機開始於節氣之前,冬夏兩季的氣機開始於節氣之後。然而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變換一次氣機,一年過去,氣機就有了新的變化,新氣機來了,舊氣機就退去了,適宜的藥物味道也會隨著時令不同,所以補瀉的方法應該知道先後順序,所以再次發問。)
岐伯回答說:少陽主氣的時令,應該先用甘味藥物,後用鹹味藥物;陽明主氣的時令,應該先用辛味藥物,後用酸味藥物;太陽主氣的時令,應該先用鹹味藥物,後用苦味藥物;厥陰主氣的時令,應該先用酸味藥物,後用辛味藥物;少陰主氣的時令,應該先用甘味藥物,後用鹹味藥物;太陰主氣的時令,應該先用苦味藥物,後用甘味藥物。輔以對身體有益的藥物,並使用能生助相關氣機的藥物,這就叫做獲得了氣機的調和。(這裡的「主」指的是主歲,也就是當令的氣機。「得」是指獲得氣機的特性和作用。獲得氣機的特性和作用,則身體的舒展和收斂由人掌控,沒有獲得其特性和作用,則身體的活動就會出現問題,又怎麼能期望祛除邪氣呢?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