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內經知要》~ 卷下 (11)
卷下 (11)
1. 二、治則
《六元正紀大論》黃帝問曰:婦人重身,毒之何如?岐伯曰:有故無殞,亦無殞也(有孕曰重身。毒之。用毒藥也。故者,如下文大積大聚之故。有是故而用是藥,所謂有病則病當之,故孕婦不殞,胎亦不殞也)。
帝曰:願聞其故何謂也?岐伯曰:大積大聚,其可犯也,衰其大半而止(大積大聚,非毒藥不能攻,然但宜衰其大半,便當禁止,所謂大毒治病,十去其六者是也)。
愚按,論治之則,載由經籍,圓通之用,妙出吾心,如必按圖索驥,則後先易轍,未有不出者矣。子輿氏曰:梓匠輪輿,能與人以規矩,不能使人巧。故夫揆度陰陽,奇恆五中,決以明堂,審於終始,其亦巧於規矩者乎。
白話文:
二、治療原則
黃帝問道:「婦女懷孕時,若使用有毒藥物會如何?」岐伯回答:「若有明確病症,使用適當藥物,既不會傷害孕婦,也不會損傷胎兒。(懷孕稱為『重身』,『毒之』指使用有毒藥物。『故』指的是病因,如下文所述的大積大聚等病症。因病症而用藥,疾病本身會承受藥效,因此孕婦和胎兒都不會受損。)」
黃帝說:「希望能進一步解釋其中的道理。」岐伯回答:「對於嚴重的積聚病症,可以適度使用攻伐藥物,但當病情減輕大半時就應停藥。(大積大聚之症,非強效藥物無法攻克,但只需消除大半病邪便應停止,正如『用猛藥治病,去除六分病勢即可』的道理。)」
個人見解:治療法則雖記載於經典,但靈活運用的關鍵在於醫者的智慧。若只死板遵循成規,前後矛盾,難免出錯。孟子曾說:「木匠能教人製作器具的規矩,卻無法使人掌握其中的巧妙。」因此,診察陰陽變化、分析異常與常態、觀察五臟氣機,並通過面部色診判斷病情,審視疾病發展的始終,這些都是超越常規的靈活運用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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