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六節五制生五論
天以六為節。地以五為制。其生五。
河圖之教,五十有五,而總其數為天五地六;分其數為天五地五。天五者,一三五七九,五奇也;地五者,二四六八十,五耦也。奇以五乘五,五五二十五;耦以六乘五,五六三十。此所以天五地六也。然而陰陽交互,氣運相乘,則天氣反以六,地氣反以五。此六節五制之旨,軒岐所述也。
蓋兩儀既奠,而後天以陽而化氣,氣本無形,凡六合無形化氣之陰陽,皆本於天氣,以陰而成質。質處有形,凡六合有形成質之陰陽,皆本於地氣。所謂五者,生長化收藏,而成木火土金水是也。所謂六者,少陽陽明太陽厥陰少陰太陰,以奉寒暑燥濕風火是也。
所謂六為節者,天以一元布行於地,即本地之六位以分化氣,是天以六為節也。所謂五為制者,地以坤順承之化,即本天之五行以作成物,是地以五為制也。總之,天以五而干生,地以六而支生,以五加六而甲子生,天以五用六,地以六承五。此天施地生之大致,而六節五制之妙義也。
其生五者,原其初,則五行實生於一氣;由其後,則萬類皆生於五行。故五行有本生之理,有制用之道。其始也,天一生水,天一者,純剛之氣也。純剛之氣為全體,故生水。水之為物,一陽居二陰之間,由靜而動,由陰而陽,動而之陽,故地二生火。水火既濟,則形成而物暢,故天三生木。
陽既暢發,則陽後生陰,自舒而斂,故地四生金。土居中位,成乎四氣,而成功位次反居其後者,土為萬物之母,奉天而不居,故必於四氣之既成,而後見之也。然土為中宮,為爐鼎,能以水火為用;水火不得,則相射,是以戊己之位,藏於水火。此坎納六戊,離納六己,所自來也。
故戊己中宮為最尊,布氣育靈,為生物元始,所謂資生於坤也。故以是為南政,君臨於上,而水木火金四臟之氣環拱之;以其環拱,故謂之北政,如臣面君也。至其地支辰戌丑未,居四餘之偏,兼為四庫者,蓋以奠定四氣,所以始萬物,終萬物,而告成功於物後也。故天雖以五生土,
而常以一先四,而首萬物。一先四者,即五數之一,而首以土運之義也。此萬物所以資始也。地雖以十成土,而恆以二居五而終陰陽。二居五者,戊癸化火,而適終於地二之數也。此萬物所以資生也。生生之本,制用之道盡矣。
《六節五制生五論》:
自然界以「六」為節律準則,大地以「五」為規制法則,進而化生五行。(出自《天元紀大論》)
河圖教示的數理總和為五十五,歸納為「天五地六」,細分則為「天五地五」。「天五」指一、三、五、七、九這五個奇數;「地五」指二、四、六、八、十這五個偶數。奇數以五乘五得二十五,偶數以六乘五得三十,此即「天五地六」的由來。然而陰陽相互交融、氣運彼此影響時,天氣反而顯現「六」的特性,地氣反而顯現「五」的特性,這正是「六節五制」的核心思想。
軒轅黃帝與岐伯闡述:太極分化陰陽後,天屬陽而化生無形之氣,所有虛空中無形變化的陰陽能量,皆根源於天氣;地屬陰而形成有形實質,所有實體物質的陰陽結構,皆根源於地氣。所謂「五」,指生長化收藏的循環,對應木火土金水五行;所謂「六」,指少陽、陽明、太陽、厥陰、少陰、太陰六氣,配合寒暑燥濕風火等自然現象。
「六為節」指天的元氣透過大地六個方位分化氣機,故天以六為調節準則;「五為制」指大地順承天的五行規律生成萬物,故地以五為規範法則。總體而言,天以五數衍生天干,地以六數衍生地支,五與六結合形成六十甲子。天運用五數統御六氣,地透過六氣承載五行,此乃天地化育萬物的基本原理,也是「六節五制」的精妙內涵。
「其生五」的深意:追溯本源,五行實則生於一元之氣;觀察現象,萬物皆由五行衍生。因此五行既有生發原理,也有制約法則。初始時,純陽之氣(天一)首先生水(水性靜中含動,一陽藏於二陰);陽氣發動後,地二生火;水火既濟則形體完備,天三生木;陽氣暢達後轉生陰性,地四生金;土居中央調和四氣,卻在最後顯現作用——因土為萬物之母,效法天道「化育而不居功」,故待四氣成形後方展現其功能。
土作為中宮核心,如同煉化萬物的爐鼎,能調和水火(水火失調則相剋)。因此戊己土位隱藏於水火之中(坎卦含納六戊,離卦含納六己)。戊己中宮地位最尊貴,是化生生命的本源(即「資生於坤土」之理),被喻為「南政」如君主臨朝,而水木火金四臟之氣如臣屬環繞(稱「北政」)。地支中辰戌醜未位居四方,兼為儲藏四氣之所,其功能在穩定四氣、成就萬物終始。
天雖以五數生土,卻常以「一先於四」彰顯土德(五數中的「一」代表土運主導),此為萬物肇始之機;地雖以十數成土,卻以「二居五中」終結陰陽循環(戊癸化火對應地二之數),此為萬物滋養之本。至此,生生不息的原理與制約運用的法則已完備闡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