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士雄

《歸硯錄》~ 卷三 (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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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三 (8)

1. 卷三

竊怪今之醫生勸人服藥,吾不知其居心何為?或問:斷為死證而得不死,何也?曰:醫之所謂死證,彼自有死之之法耳。斷為死證而竟死,昧者必詫其術之神,而醫者亦詡其斷之准,而自鳴得意。悲夫,業醫者知此有幾人哉?

張德祥令孫患行程蹇,多醫不效。上至小腿,腫如瓠,氣喘聲嘶,不食者九日,煩躁惡近人,近則熱不可當。多醫聚訟,或決之立斃,或決之成廢。邀余往,已暮,執燭視之,近燭則痛如錐刺。乃父恐余用刀,屢述群醫之說。余曉之曰:汝不欲此子之生,余不敢言。

既邀余來,是欲其生也,豈可隨聲附和、袖手旁觀耶?今之外科皆鄉愿也,抄寫成方,虛應故事,並無真知灼見;更可惡者,造作疑似之言,簧惑病家,有如奸胥猾吏造案,雖咎陶聽之,猶以為殺無可宥。要知腳跟之皮,厚於牛領,不能下潰,必至上穿足面,則不可救矣。言未已,病者曰:怪道數日來骨縫錐痛難忍。

其妻跪求請救,而一家數十口猶執不可。余曰:吾豈挾仇而欲害彼,若決之而斃,吾償其命可也。眾皆咋舌不敢言,遂決之,出膿半盞,敷貼已,余至外廳晚膳,未畢,內報熟睡矣,如之何?余曰:覺來要啜粥矣。既而果然。三日後吃飯,四十日收功。然人情畏痛苟安者多,故庸醫之言易於入耳。

病無去路,上潰足面,腐及內外踝,而遷延以死者,比比也。

屠甸鎮王某,先患疔毒,旋生背疽,高腫不紅,醫巫術盡,家破而病日劇。延余往視,肌肉全消,面無人色,脈至斷續如絲,按其瘡,虛軟漫腫無紅,證已七十六日矣。流淚被面,聲言救命,音細如蜂,深堪憫惻,殊難措手。閤家痛哭,而求設法。余索其方視之,先則犀角、牛黃,繼則參、耆、歸、術之類,皆謂內有瘀血,虛不化膿也。

余靜坐籌思,七十餘日之瘀血,既不化膿,亦不消散,乃脾胃被伐,氣弱難潰,內肌盡腐,皮厚難穿,日久力窮,勢瀕於殆。若不決則必死,設決之而斯須斃命,又當如何?乃謂其父曰:此證內肉盡腐,外皮甚厚,膿無出路,以致背重如山,肌肉日消,而膿日多,勢必消盡而後已。吾今籌一死裡求生之法,汝可導我復視,其父從之。

因細按其皮,略無薄隙可乘,不得已久按以亂之,卒然一刺,得大膿四大碗,幸不斃命,隨以粥食調之。越五日復視,已能披衣起坐矣。以上數證,皆所謂養癰為患也。古人原有刀針不可輕用之戒,蓋為手法不精,或輕淺之證,及膿未成時而言也。以決之之法,誠不易易,即辨膿亦甚難,脈訣洪滑為膿成,而此證脈至如絲,刺膿至四大碗,脈豈可憑乎?然此證若診於三十日內外,未始非洪滑也。

惟醫家誤信補托可使自潰,孰知欲托其膿者,反能化肌肉以為膿,膿日多則氣血日少,尚欲尋其洪滑之脈,安可得乎?昧者猶訾刀針為蠻法。嗚呼,此與談性命而廢武備,寇至不戰,委而去之者,何以異耶?須知此膿不刺,必與此身同就木而已。余見如此斃命者,指不勝屈,故憤而為之,豈好為瘍醫哉!至腿上附骨疽,遷延補托,而膿隨身斂者,則尤多也。

白話文:

[卷三]

我常常奇怪現在的醫生勸人吃藥,我不知道他們的居心是什麼?有人問:明明是死症卻能不死,這是為什麼呢?我說:醫生所謂的死症,那是他們自己有讓病人死的方法罷了。斷定為死症而最終死了,不明事理的人一定會驚詫他的醫術高明,而醫生也誇耀他的診斷準確,並沾沾自喜。悲哀啊,從事醫業的人知道這個道理的有幾個人呢?

張德祥的孫子患了腿部腫脹的病,很多醫生都治不好。腫脹的地方從腳踝到小腿,像個葫蘆一樣大,他氣喘吁吁,聲音嘶啞,九天沒吃東西,煩躁不安,不讓人靠近,靠近了就熱得受不了。許多醫生意見紛紛,有的斷定他立刻就會死,有的斷定他會變成殘廢。他們邀請我去,已經是傍晚了,我點著蠟燭查看,靠近蠟燭的地方,疼痛就像錐子刺一樣。孩子的父親害怕我用刀,反覆敘述其他醫生的說法。我告訴他:如果你不希望這個孩子活下去,我就不敢說什麼了。

既然邀請我來,是想讓他活下去吧,怎麼可以隨聲附和、袖手旁觀呢?現在的外科醫生都優柔寡斷,只會抄寫成方,敷衍了事,根本沒有真才實學;更可惡的是,他們編造一些模棱兩可的話,迷惑病人和家屬,就像貪贓枉法的官吏偽造案件一樣,即使是咎陶(古代賢明法官)聽了,也會認為殺人罪無可饒恕。要知道腳後跟的皮膚,比牛脖子上的皮還厚,不會潰爛,膿腫一定會向上蔓延到腳背,那就沒救了。話還沒說完,病人說:怪不得這幾天骨縫裡錐心的疼痛難以忍受。

他妻子跪下來請求我救治,而全家幾十口人卻還在堅持反對。我說:我豈會懷恨在心而想害他,如果因為我動刀而導致他死亡,我願意賠償他的性命。大家都嚇得說不出話來,於是,我動了刀,流出半碗膿,敷上藥後,我到外廳吃晚飯,還沒吃完,裡面就來報說他睡熟了,怎麼回事?我說:醒來後要喝點粥。果然如此。三天後開始吃飯,四十天後痊癒。然而,人們害怕疼痛而苟且偷安的人很多,所以庸醫的話很容易被接受。

沒有其他辦法,膿腫向上蔓延到腳背,腐爛到內外踝骨,而因為拖延而死去的人,比比皆是。

屠甸鎮的王某,先前患了疔瘡,接著又生了背疽,腫得很高卻不發紅,用了各種醫巫的方法,家裡都破產了,病情卻一天比一天嚴重。他們請我去看,肌肉已經完全腐爛,臉色蒼白,脈搏時斷時續,像絲線一樣,按壓他的瘡瘍,鬆軟腫脹,沒有發紅,已經是七十六天了。他淚流滿面,請求救命,聲音細弱如蜂鳴,令人非常同情和憐憫,實在是無計可施。全家人都痛哭流涕,請求我想辦法。我向他們索要之前的藥方查看,一開始是犀角、牛黃,接著是人參、黃耆、當歸、白朮之類,都是認為體內有瘀血,虛弱而不能化膿。

我靜靜地坐著思考,七十多天的瘀血,既不化膿,也不消散,那是因為脾胃受損,元氣虛弱,難以潰破,內部的肌肉都腐爛了,皮膚又很厚,難以穿透,時間久了,力量耗盡,生命垂危。如果不切開就一定會死,如果切開了,馬上就死,那又該怎麼辦呢?於是我對他的父親說:這個病症,體內肌肉已經全部腐爛,外皮非常厚,膿液沒有出路,因此背部沉重如山,肌肉一天天消瘦,而膿液卻越來越多,勢必會把身體的精氣都耗盡後才停止。我現在想出一種死裡求生的方法,你可以引導我再次檢查。他的父親同意了。

於是我仔細按壓他的皮膚,幾乎沒有薄弱的縫隙可以下手,不得已長時間按壓來擾亂它的組織,突然一刺,流出了四大碗膿,幸好沒有死,然後用粥來調理他的身體。五天後再次查看,他已經可以穿衣服起床坐著了。以上幾個病例,都是所謂的養癰成患。古人原本就有刀針不可輕用的告誡,那是針對手法不精、病情輕微以及膿液尚未形成的情況而言的。用切開的方法,的確不容易,就是辨別膿液也很困難,脈象洪大滑利是膿液已經形成的標誌,而這個病人的脈搏卻像絲線一樣,刺破膿腫流出四大碗膿,脈象豈能依賴呢?然而,如果這個病症在三十天內診斷,一開始未必不是洪大滑利。

只是醫生誤信補益和托毒的方法可以使膿腫自行潰破,哪裡知道想托出膿液,反而會化肌肉為膿,膿液越多,氣血就越少,還想尋找洪大滑利的脈象,哪裡找得到呢?不明事理的人仍然誹謗刀針是野蠻的方法。唉,這與談論性命卻廢棄武備,敵人來了不抵抗,任其而去有什麼區別呢?必須知道,這個膿腫不刺破,就一定會和這個身體一起歸於死亡。我見到這樣因為延誤而死亡的人,多到數不清,所以憤怒地寫下這些,難道我喜歡做外科醫生嗎?至於腿上的附骨疽,長期使用補托的方法,而膿液卻隨著身體收斂的,那就更多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