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士雄

《歸硯錄》~ 卷一 (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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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一 (6)

1. 卷一

凡瘡藥中用青油、白油,皆取其殺蟲。並不可食,誤食之必吐利。章氏謂為大熱可食者,誤也。

《南中紀聞》云:茶油樹葉四季常青,每於八九月間開花,色白而香,晝舒夜斂,結實凡十餘月,直至次年六月,方採掇榨油。足備周歲之氣,以故色味清和不滑,此食品中最宜脾胃者也。愚按衢、嚴亦有用其渣者,可以浣衣去垢,故閨閣中以此油加香料蒸熟澤發,則發黑而不膩䐈,蓋諸油惟此最清也。

《飲食辨》云:咸能補腎,故有堅筋骨、令人壯健之功。觀牛、馬食鹽則肥健,橐駝嗜咸故多力,飼艾豭以鹽則善交,則補腎之說信矣。凡血證、水證、消渴、喘嗽之外,皆不必申食鹽之禁。愚按焚修之人食淡者,正慮腎得補而欲易動也。

又云:《月令》仲夏令民毋刈藍以染。鄭氏以為恐傷生養之氣。夫生養之氣,萬物所共,何刈他草不禁,獨禁藍乎?至於字從監,或六書諧聲之理,鄭氏解為監禁,亦屬牽強。蓋藍主解百種惡藥毒,制百種惡蟲毒,退一切大熱,行一切敗血。是以先王之世禁之者,以時當仲夏,炎熇正盛,毒蟲正多,意在留此有用之物,以救民疾,觀「以染」二字,可見言不當為染色之小用也。愚謂此辨誠前人之所未及,益見先王仁民之政之無微不至也。

又荷葉條下云:東垣諸方,不論溫、涼、補、瀉,必用升、柴、蒼、葛等升散之藥數味,乃至治天行疙瘩大頭證,亦用升、蒼、荷葉三味為清震湯,名其病曰雷頭風。升麻、荷葉助其上盛之陽邪,蒼朮燥其垂竭之陰液,背道離經,至此而極。後世無目之人,猶亟稱之,豈不悲哉!此證之來,其氣最惡,死最速。

回憶生平閱歷,惟以退熱、消風、解毒為主者,則十全八九,服清震湯者,則百無一生,嘗目擊數十百人矣。愚謂此言是也,何以於藕因其能療凍瘡,遂謂其性大熱,凡肺熱嗽血、心熱悸遺,並垂深戒,殆智者之一失也。夫治凍瘡之品,如椒、蒜之類,固屬辛熱,然黃柏亦治凍瘡,豈可概指為熱藥乎?又東垣普濟消毒飲,用者亦須減去上升之藥,庶免助邪之患。

又云:丹溪倒倉法,無理不通,乃自明以後,醫書群附和之,我朝先輩謂其於人腹中作把戲是矣。況牛為稼穡之資,天子無故不忍宰,祭祀非天神不敢歆,豈可妄殺乎?及觀《莊子》犧牛、耕牛之喻,知古人宰殺者惟犧牛,而耕牛必不殺也。愚謂丹溪義烏人,彼地有豢牛以鬥者,名曰操牛,鬥勝則善價以爭購,敗則賤賣於屠而宰之。平時不事南畝,食稻飲醇,奉如上客,此他處所無者。

其肉云極腴嫩,人皆嗜之。余失怙後,蒙父執金履思丈提挈,館其地者將十載,因家規不食牛、犬,故未染指。土人因豢牛而破家者不少,真陋俗也。不知元時已有此風否?諸書未載,故附錄之。

白話文:

[卷一]

凡是瘡瘍的藥方中用到青油、白油,都是為了殺蟲。這些油都不能食用,誤食的話必定會嘔吐腹瀉。章氏認為它們性大熱可以食用,這是錯誤的。

《南中紀聞》記載:茶油樹葉四季常青,每年八、九月間開花,花色潔白且芬芳,白天開放晚上閉合,果實成熟需十多個月,直到次年六月才能採摘榨油。它一年四季都能使用,因此油的色香味清和而不油膩,這是所有食物中最適合脾胃的。我認為衢州、嚴州也有人用茶油的渣滓,可以洗衣服去污垢,所以閨閣女子用這種油加入香料蒸熟來滋潤頭髮,這樣頭髮就會烏黑而不會油膩,可見諸油之中唯有茶油最清淨。

《飲食辨》記載:鹹味可以補腎,所以能強健筋骨,使人強壯。觀察牛馬吃鹽就肥壯,駱駝嗜鹹所以力大,用鹽喂養公豬就容易交配,可見補腎的說法是可信的。除了血證、水證、消渴、喘嗽等症狀外,都不必特別忌食鹽。我認為修道之人吃素,正是擔心腎臟得到滋補而容易產生慾念。

又記載:《月令》中說仲夏要禁止百姓刈割藍草來染色。鄭氏認為這是擔心會損傷生養之氣。然而,生養之氣是萬物所共有的,為什麼刈割其他草不禁止,偏偏禁止藍草呢?至於「藍」字從「監」,可能是六書諧聲的道理,鄭氏解釋為監禁,也過於牽強。其實藍草主要能解百種藥物和蟲毒,退散一切熱毒,運行一切瘀血。所以古代聖王禁止採割藍草,是因為時值仲夏,天氣炎熱,毒蟲很多,目的是為了保留這種有用的植物,用來救治百姓的疾病。從「以染」二字可以看出,這並不是說禁止它用於染色的少量用途。我認為這種見解是前人所未曾達到的,更能體現出古代聖王仁愛百姓的治國之道體察入微。

又荷葉條下記載:東垣(張仲景)的許多方劑,不論溫、涼、補、瀉,都必定使用升麻、柴胡、蒼朮、葛根等升散之藥幾味,甚至治療天行疙瘩大頭症(雷頭風),也用升麻、蒼朮、荷葉三味藥組成清震湯。升麻、荷葉助長上焦的陽邪,蒼朮燥竭下焦的陰液,這完全是背離經絡、走向極端的方法。後世那些沒有見識的人,仍然極力稱讚它,實在令人悲哀!這種病症來勢兇猛,致死速度很快。

我回憶生平所見,只有以退熱、消風、解毒為主的方法,療效才能達到十分之八九,而服用清震湯的,則幾乎沒有活下來的,我親眼見證過數百人了。我認為這種說法是正確的。為什麼因為藕能治療凍瘡,就說它的性味大熱,凡是肺熱咳嗽咯血、心熱心悸遺精的病人,都應該嚴格戒除,這大概算是聰明人犯的一個錯誤。治療凍瘡的藥物,像胡椒、蒜之類,確實屬於辛熱之品,但是黃柏也能治療凍瘡,難道可以籠統地把它們都歸為熱藥嗎?還有東垣的普濟消毒飲,服用時也應該減少升散之藥,以免助長邪氣。

又記載:丹溪的倒倉法(倒瀉法),毫無道理,只不過從明朝以後,醫書都紛紛效仿而已,我們朝代的前輩認為它是在人腹中玩把戲。何況牛是耕作的資材,天子沒有理由不忍心宰殺,祭祀如果不是天神不敢祭祀,怎麼能隨便殺牛呢?看了《莊子》中犧牛、耕牛的比喻,知道古人宰殺的只是犧牲用的牛,而耕牛一定不殺。我認為丹溪是義烏人,那個地方有飼養牛來鬥牛的風俗,叫做操牛,鬥牛勝利的牛價格很高,人們爭相購買,失敗的牛就賤賣給屠夫宰殺。平時這些牛不耕田,吃稻米喝好酒,像上賓一樣供養著,這是其他地方沒有的。

它的肉據說非常肥嫩,人們都很喜歡吃。我喪父後,蒙受父執金履思先生的照顧,在他居住的地方住了將近十年,因為家規不食牛犬,所以沒有吃過。當地人因為飼養鬥牛而破產的不少,真是陋俗啊!不知道元朝時有沒有這種風俗?諸書中沒有記載,所以附錄於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