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介賓

《質疑錄》~ 論傷寒汗藥宜早下藥宜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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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傷寒汗藥宜早下藥宜遲

1. 論傷寒汗藥宜早下藥宜遲

傷寒之病,莫先於分表裡;治表裡之法,莫先於分汗、下。汗、下一差,變症百出,是以前人論治傷寒,有曰汗藥宜早,下藥宜遲。此二語雖云大綱,亦緊要法也。然曰宜早者,謂風寒之邪自表而入,即當速為發表,即仲景所謂覺病須臾,即宜早治,不避晨夜是也。其曰宜遲者,謂風寒之邪傳入於裡,攻下必須在正陽陽明之腑,即仲景所謂下早恐成痞氣與結胸是也。此云「遲早」,論治法非論時刻也。

而《此事難知》謂非預早之早,乃早晚之早,發汗當在午前陽分;非待久之遲,攻下當在巳後陰分。以遲、早二字,作日候之遲、早解,惑亂人心為甚,宜亟正之。

白話文:

傷寒的治療,首先要區分表裡症狀;而治療表裡的方法,首先要區分發汗和攻下。發汗、攻下的時機掌握不好,就會產生各種併發症。因此古人論述傷寒治療時,曾說發汗藥宜早用,攻下藥宜遲用。這兩句話雖然是概括性的原則,卻也是非常重要的治法。所謂「宜早」,是指風寒邪氣從體表入侵時,就要迅速使用發表藥物,就像張仲景所說的,感覺生病了就要立即治療,不論早晚。所謂「宜遲」,是指風寒邪氣傳入到裡證時,攻下藥物必須在陽明經的腑臟部位才能使用,就像張仲景所說的下藥太早,恐怕會導致痞氣或結胸。這裡說的「遲早」,指的是治療方法的先後順序,而不是指具體的時間點。

然而,《此事難知》一書卻認為「早」不是指時間上的很早,而是指早晚的「早」,發汗應該在上午陽氣旺盛的時候;「遲」也不是指時間上的很遲,而是指早晚的「遲」,攻下應該在巳時(上午10點到12點)之後陰氣開始盛的時候。他們把「遲早」二字解釋成一天中的時間早晚,這種說法非常混亂,誤導人心,應該及時糾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