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葉選醫衡》~ 卷下 (26)
卷下 (26)
1. 驚風論
驚風一證,從來謬認,蓋小兒初生,以及童幼,肌肉筋骨臟腑血脈,俱未充長。陽則有餘,陰則不足,不比七尺之軀,陰陽交盛也。惟陰不足,陽有餘,故身內易至於生熱。熱甚則生痰生風生驚,亦所恆有,設當日直以四字立名,曰熱痰風驚。則後人不炫,因四字不便立名,乃節去二字,以驚字領頭,風字煞尾,使後人不能解,遂以為奇特之病。
且謂此病有八候:以其頭搖手痙也,而立抽掣之名;以其卒口噤腳攣急也,而立目斜心亂搐搦之名;以其脊強背反也,而立角弓反張之名,相傳既久,不知其妄造,遇見此等證出,無不以為奇特。
不知小兒之腠理未密,易於感冒風寒,風寒中人,必先入太陽經,太陽之脈起於目內眥,上額交巔,入絡腦,還出別下項夾脊抵腰中,是以病則經脈強,因經脈牽強,則生抽掣搐搦角弓反張。種種名目,而用金石藥鎮墜,外邪深入臟腑,千中千死,萬中萬死,間有體堅證輕得愈者。
又詫為再造奇功,遂至各守專門,雖日殺數兒,不知其罪。如方書有云:小兒八歲以前無傷寒,此等糊語,竟出自高明,偏足為驚風之說樹幟,曾不思小兒肌肉柔脆,不耐風寒,初傳入太陽一經,早已身強多汗,筋脈牽動,人事昏沉,勢已極於本經,湯藥亂投,死亡踵接,何由見其傳經耶。
此所以誤言小兒無傷寒也,不知小兒易於外感,易於發熱,傷寒為獨多,世稱為驚風者即是也。小兒傷寒,要在三日內即愈為貴,若待經盡方解,必不能耐矣。又剛痙無汗,柔痙有汗,小兒剛痙少,柔痙多,世醫見其汗出不止,神昏不醒,往往以慢驚風證為名,而用參、附、耆、術等藥,閉其腠理,熱邪不得外越,亦為大害。
所以凡治小兒之熱,但當徹其出表,不肯引其入里也,仲景原有桂枝,若舍而不用,從事東垣內傷為治,毫釐千里,最宜詳慎。又新產婦人,去血過多,陰虛陽盛,其感冒發熱,原與小兒無別,醫者相傳,稱為產後驚風,尤堪笑破口吻。
然小兒亦非無驚風病也,一二歲時氣怯神弱,凡遇異形異聲,驟然跌僕,皆生驚畏,其候面青糞青,多煩多哭,略有所觸,則洒洒然,時恐懼不寧,不比熱邪塞竅,神識昏迷,對面撞鐘放銃,全然不聞者,斟酌細勘自識,從來混治之誤矣。
白話文:
驚風論
驚風這種疾病,古來都被誤解。嬰兒和幼童,肌肉、筋骨、臟腑、血脈都尚未發育完全,陽氣偏盛,陰氣不足,不像成年人陰陽調和。由於陰氣不足,陽氣有餘,所以體內容易產生熱。熱盛則生痰、生風、生驚,這是很常見的現象。如果當初直接用「熱痰風驚」四個字命名,後人就不會誤解。但因為四個字不好記,就簡化成「驚風」二字,導致後人無法理解其病因,反而認為這是很奇特的疾病。
古人還將驚風分為八種症狀:頭搖手痙,稱為抽搐;口噤腳攣,稱為目斜心亂搐搦;脊強背反,稱為角弓反張。這些名稱流傳已久,卻是錯誤的說法。遇到這些症狀,醫生們都認為是奇特的疾病。
其實,小兒的皮膚組織疏鬆,容易感冒受寒。風寒侵入人體,必定先侵犯太陽經脈。太陽經脈從眼內角開始,上行額頭到頭頂,進入腦絡,再從頸項向下,經過脊柱到達腰部。因此,生病時經脈會緊張,經脈牽引就會造成抽搐、角弓反張等症狀。醫生們用了各種金石藥物來鎮壓,反而讓外邪深入臟腑,造成死亡率極高,只有少數體質強健、病情較輕的兒童能治癒。
一些醫生將此視為再造奇功,各自專攻此病,卻不知害死了多少孩子。有些醫書說:「小兒八歲以前無傷寒」,這種荒謬的說法竟然出自名醫之手,反而為「驚風」說法樹立了旗幟,他們從未考慮到小兒肌肉柔弱,不耐風寒,風寒初犯太陽經時,孩子已經身熱多汗,筋脈牽動,神志昏沉,病情已經很嚴重了,卻胡亂投藥,導致死亡接踵而來,哪裡還能看到經脈傳變的過程呢?
這就是誤以為小兒無傷寒的原因。事實是小兒容易外感,容易發熱,傷寒病症非常多,世人稱為驚風的,其實就是傷寒。小兒傷寒,要在三日內治癒最好,如果等到病情遍及全身才治療,就難以治癒了。此外,剛痙無汗,柔痙有汗,小兒剛痙少見,柔痙較多。一些醫生看到孩子汗出不止,神志昏迷,就診斷為慢驚風,用人參、附子、黃耆、白術等藥物,閉塞皮膚腠理,熱邪無法排出,反而更加危險。
因此,治療小兒熱症,應該讓熱邪從體表排出,而不應使其侵入內臟。張仲景的桂枝湯,如果不用,而用李東垣的治療內傷的方法,則效果相差甚遠,必須謹慎。產後婦女,如果失血過多,陰虛陽盛,感冒發熱的症狀,與小兒無異。醫生們將此稱為產後驚風,真是可笑。
然而,小兒確實也有驚風病。一、兩歲的孩子,氣虛神弱,遇到奇怪的形狀、聲音,突然跌倒,都會受到驚嚇,症狀是面色青白,大便青綠,煩躁易哭,稍微觸碰就哭鬧不止,經常恐懼不安。這與熱邪阻塞經絡,神志昏迷,即使面對鐘聲炮響也無動於衷的情況不同。仔細區分,就能明白古人混淆治療的錯誤。
2. 七情考
世之所謂七情者,即《內經》之五志也。五志之外,尚餘者二,總之曰喜、怒、憂、思、悲、恐、驚,然情有七,無非出於五臟。如陰陽應象論曰:心在志為喜,肝在志為怒,脾在志為思,肺在志為憂,腎在志為恐。此五臟五志之分屬也。至若五志有互通之病者,如喜本屬心,而有曰肺,喜樂無極則傷魄,蓋心肺皆主喜也。
夫喜傷於陽,而心肺皆為陽臟,故喜出於心而移於肺,所謂多陽者多喜。又若怒本屬肝,而有曰膽為怒者,以肝膽為表裡,肝氣雖強盛,而取決於膽也。有曰血並於上,氣並於下,心煩惋善怒者,以陽為陰勝,故病及於心也。有曰腎盛怒不止則傷志,有邪客於足少陰之絡,令人無故喜怒者,以怒發於陽而侵乎腎也。
是以肝、膽、心、腎四臟,皆能病怒,所謂多陰則怒,亦曰陰出之陽則怒。又若思本屬脾,而有曰思則心有所存,神有所歸,正氣留而不行,故氣結矣。蓋心為脾之母,母氣不行,則病及其子,所謂心脾皆病于思也。又若憂本屬肺,而有曰心之變動為憂者,有曰心小則易以傷憂者,蓋憂則傷神,故傷心也。
有曰精氣並於肝則憂者,肝勝侮脾也。有曰憂愁而不解則傷意者,脾主中氣,中氣受抑,則生意不申,故鬱而為憂,是心、肺、肝、脾四臟,皆能病於憂也。又若恐本屬腎,而有曰恐懼則傷心者,神傷則恐也。有曰血不足則恐,有曰肝虛則恐者,以肝為將軍之官,肝氣不足,則怯而恐也,有曰恐則脾氣乘矣。有曰精並於脾則畏,畏即是恐,以腎虛而脾勝之也。
有曰胃為氣逆為噦為恐者,以陽明土勝,亦傷腎也。是心、肝、脾、肺、腎五臟皆主於恐,而恐則氣下也。五志五病之辨,既詳如上,其外尚有悲病者,有曰肝悲哀動中則傷魂,是悲傷於肝也。有曰精氣並於肺則悲,有曰悲則肺氣乘矣,亦金氣傷肝也。有曰心虛則悲,有曰神不足則悲,有曰悲哀太甚則胞絡絕,胞絡絕則陽氣內動,發心下崩,致溲血者,皆悲傷於心矣。此肝、肺、心三臟皆病於悲,而氣為之消也。
有病為驚者,曰東方青色,入通於肝,其病發驚駭,以肝應風木,風主震動而連乎膽之。有曰陽明所謂甚則驚厥,聞木音則惕然而驚者,肝邪乘胃也。有曰驚則心無所倚,神無所歸者,心神散失也。此肝、膽、胃、心四臟皆病於驚,而氣為之亂也。由此言之,是情志之傷,雖五臟各有所屬,然求其所由,則無不從心所發。
故本神篇曰:憂愁恐懼傷心。病形篇曰;怵惕思慮則傷神,神傷則恐懼自失。口問篇曰,悲哀憂愁則心動,心動則五臟六腑皆搖。可見心為五臟六腑之大主,而總統魂魄,兼該志意,故憂動於心則肺虛,思動於心則脾虛,怒動於心則肝虛,恐動於心則腎虛。
白話文:
七情考
古人所謂的七情,即《內經》所說的五志。除了五志之外,還有兩種,總共是喜、怒、憂、思、悲、恐、驚七種情志。然而這七種情志,都源於五臟。例如《陰陽應象大論》說:心主喜,肝主怒,脾主思,肺主憂,腎主恐。這是五臟與五志的歸屬關係。
然而,五志之間也存在相互影響的情況。例如喜雖然屬於心,但也影響肺,過度喜樂會傷神,因為心肺都主喜。喜傷陽氣,心肺都是陽臟,所以喜由心而及於肺,喜多的人陽氣也多。再例如怒雖然屬於肝,但也與膽有關,因為肝膽相表裡,肝氣雖盛,但仍受膽的影響。有些人心煩意亂易怒,是因為陰勝於陽,所以病及於心;有些人腎氣盛而怒不可遏,則會傷神,或者有邪氣入侵足少陰經絡,導致無故喜怒,都是怒氣過盛,侵犯腎臟所致。
所以肝、膽、心、腎四臟都可能因怒而生病,陰氣過盛也會導致怒氣。再比如思,雖然屬於脾,但思慮過度會使心神不寧,正氣鬱結不通,因為心為脾之母,母氣不通,則病及於子,所以心脾都可能因思慮過度而生病。憂雖然屬於肺,但心神過度動盪也會導致憂愁,心性狹隘的人也容易被憂愁所傷,因為憂愁會傷神,進而傷及心臟。精氣充盈於肝也可能導致憂愁,這是肝氣勝過脾氣所致。憂愁不解則傷及脾臟的生機,脾主中氣,中氣受阻則生機不暢,鬱結而生憂,所以心、肺、肝、脾四臟都可能因憂而生病。
恐雖然屬於腎,但恐懼也會傷心,神受損傷就會產生恐懼。血虛、肝虛也會導致恐懼,因為肝為將軍之官,肝氣不足則怯懦而恐懼。脾氣過盛也會讓人產生恐懼,精氣充盈於脾也可能導致畏懼,畏懼與恐懼相似,都是腎虛脾盛所致。胃氣逆亂也會導致恐懼,這是因為陽明土氣過盛,也傷及腎臟。所以心、肝、脾、肺、腎五臟都與恐懼相關,恐懼會導致氣機下陷。
除了上述五志外,還有悲。肝氣鬱結悲傷則傷神,悲傷損害肝臟;精氣充盈於肺也會導致悲傷,金氣過盛也會傷及肝臟;心虛、神不足也會導致悲傷;過度悲傷則會損傷經絡,導致陽氣內動,甚至出現崩漏等症狀,這些都是悲傷損害心臟所致。所以肝、肺、心三臟都可能因悲而生病,且會耗損元氣。
驚則東方青色入肝,肝主風木,風主震動,與膽相通,故肝邪可致驚駭。陽明經氣盛則可致驚厥,聽到木音則驚恐,都是肝邪犯胃所致。驚嚇則心神不寧,心神散失。所以肝、膽、胃、心四臟都可能因驚而生病,且會導致氣機紊亂。
綜上所述,情志的損傷雖然各有歸屬臟腑,但追根溯源,都源於心。正如《本神篇》所說:憂愁恐懼傷心;《病形篇》所說:怵惕思慮則傷神,神傷則恐懼自失;《口問篇》所說:悲哀憂愁則心動,心動則五臟六腑皆搖。可見心為五臟六腑之大主,統領魂魄,主宰情志,所以憂愁傷肺,思慮傷脾,憤怒傷肝,恐懼傷腎。
五志皆由心所主導,若能善養其心,保持安靜平和的心態,不為外物所動,順應自然變化,則情志平和,精神安定,怒氣不生,魂魄不散,五臟安康,邪氣自然無法侵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