葉桂選定

《葉選醫衡》~ 卷上 (18)

回本書目錄

卷上 (18)

1. 論六經無再傳

其曰十三日不解,過經譫語者,正以當解之期,不解乃過於經,而入於裡。此為內實,而熱結於裡也,當以湯下之。此泛言過經,不專指何經者也,何嘗有再傳經盡謂之過經之旨哉?詳考過經之意,或有言過太陽經成里證者,或有專言過太陽經者,或有泛言過太陽經者,可引而證之。陽明篇曰:汗出譫語者,以有燥屎在胃中,此為風也,過經乃可下之。

蓋謂燥屎在胃中而譫語者,其風邪在表而汗出,其燥屎在胃中而當下,須過太陽經,無表證而結於裡,乃可下之,此言過太陽經而成里病者也,果如成氏十三日再傳經盡,謂之過經,則燥屎在胃,乃待十三日乃可下之乎。於此則注曰:須過太陽經無表證,乃可下之,則無再傳經盡。

謂之過經者,相矛盾也。太陽篇曰:太陽過十餘日,及二三下之,後四五日,柴胡證仍在者,先與小柴胡湯。蓋謂太陽經無太陽表證也,然里證未具者,未如下。及二三下之,後四五日當有少陽柴胡證者,須與小柴胡湯。此則專言過太陽經者也。霍亂篇曰:下痢後,當便鞭能食者愈。

今反不能食,服則復過一經,過一經能食,過一日當愈,不愈則不屬陽明也。此承上文言下痢霍亂後亡津液而便硬。硬而能食者愈。屬陽明胃氣和也。今反不能食。傳入後一經中,頗能食,是復過一經能食矣,此暴熱使之能食。非陽明胃氣和也。此泛言過經者也。何嘗有再傳經盡謂之過經之旨哉?況邪傳六經,豈有三度之理。

朱氏釋仲景書。闡明奧旨。惠及後世多矣。猶於傳經少達,乃至穿鑿之甚。蘊要祖成氏之注。其過經不解例注曰:經言傷寒十三日不解謂之過經,仲景焉有此話?是以成注為經矣。其六經傳變論又曰:過經不解,乃為壞病。夫仲景所謂壞病者,言為逆犯所壞也。蘊要之說,訛上之訛也。

陶尚文曰:傷寒汗不愈而過經,其證尚在而不除者,亦溫病也。更不可曉。

白話文:

論六經無再傳

如果病人十三天病情沒有好轉,且出現神志不清的症狀,那是因為病情在應該痊癒的時間沒有好轉,超過了經絡循行時間,而深入到臟腑內部。這屬於內部實熱,熱邪阻塞於內,應該用湯藥瀉下。這裡泛指病情超過了經絡循行時間,並不是專指哪一條經絡。哪有什麼「再次傳遍六經才算超過經絡」這種說法呢?仔細考察「過經」的含義,有的說法是超過太陽經而導致裡證,有的專指超過太陽經,有的泛指超過經絡循行時間,都可以用來佐證。

《傷寒論·陽明篇》說:「出汗伴隨神志不清的,是因為胃中有燥屎(乾硬的糞便),這是風邪作祟,等到超過經絡循行時間後才能用瀉下藥。」

這句話的意思是:胃中燥屎導致神志不清,風邪在表而發汗,燥屎在胃中應該瀉下,需要等到超過太陽經的循行時間,沒有表證而熱邪阻塞於內,才能瀉下。這指的是超過太陽經而導致裡證的情況。如果真像成無己(成氏)所說,十三天再次傳遍六經才叫過經,那麼胃中燥屎要等到十三天後才能瀉下嗎?這與註解「需要超過太陽經沒有表證才能瀉下」互相矛盾。

《傷寒論·太陽篇》說:「太陽經病超過十幾天,甚至二三次瀉下後,四五天後,柴胡證(少陽證)仍然存在,就要用小柴胡湯。」意思是說,太陽經病沒有太陽經的表證,但裡證又不完全,所以不能瀉下。二三次瀉下後四五天,應該出現少陽柴胡證,這時才用小柴胡湯。這裡是專指超過太陽經的情況。

《傷寒論·霍亂篇》說:「下痢後,能夠進食就痊癒了。現在反而不能進食,服用藥物後又超過一條經絡,過了這一經絡後能進食了,過一天就應該痊癒,不痊癒就不屬於陽明經病。」這承接上文說下痢霍亂後津液喪失,大便乾燥。大便乾燥卻能進食就痊癒了,屬陽明胃氣和調。現在反而不能進食,傳入到下一經後,能進食了,這就是又過了一經後能進食了,這是暴熱使得他能進食,不是陽明胃氣和調。這泛指超過經絡循行時間。哪有什麼「再次傳遍六經才算超過經絡」這種說法呢?況且邪氣傳遍六經,怎麼可能有三次這種情況?

朱氏(朱肱)釋注《傷寒論》,闡明其精妙要旨,惠澤後世良多。但對於經絡傳變的理解稍有欠缺,甚至有過於牽強附會之處。他沿襲成無己的注釋,關於「過經不解」的注釋說:「經文中說傷寒十三天不解就稱為過經」,仲景哪裡有這種話?所以把成氏的注釋當作經文了!他的《六經傳變論》又說:「過經不解,就是壞病。」仲景所謂「壞病」,是指邪氣逆犯所造成的損傷。成無己的說法,是錯誤之上的錯誤。

陶尚文說:「傷寒病出汗不止而超過經絡循行時間,症狀仍然存在而不消失,也是溫病。」這更是讓人難以理解。

2. 論寒證無傳經

太陽篇曰:無熱惡寒者,發於陰也。此言寒邪直中陰經之寒證也。始終則在一經非若熱證之傳經者也。人傷於寒者,自表而始,則皮膚受傷,陽氣不能伸越,乃鬱而成熱,是為發於陽之熱證,表邪不解,則以次而傳經。若夫非表始而直入於陰經,不由陽鬱熱而來,初起便手足厥冷,或惡寒伴倦,成無熱惡寒之證。

始於陰經,是為發於陰之寒證,三陰所見,雖有吐痢,語證稍異,如自利不渴屬太陰,自痢而渴屬少陰之類,皆起於無熱惡寒,乃其常耳。惟少陰有始得之反發熱脈沉者,以罕有是證,故語其變而曰反也。然則發於陰經之寒證,豈可與發於陽經之熱證並論哉?熱證屬陽,寒證屬陰,陰陽動靜,造化自然。陰寒直入,只在一經無傳之理。

何成氏昧於此,謂其從太陽始,亦以次而傳變六經,且以再傳三傳推之,有是理乎?《少陰篇》曰:少陰病,脈微細,但欲寐者,陰主靜也。乃注曰:邪氣傳裡深也。若此之類,無始得便厥之文。蓋誤認為熱證,無惑乎傳裡之說也。《厥陰篇》曰:傷寒厥四日,熱反三日,復厥五日,其病為進,寒多熱少,陽氣退,故為凶也。夫先厥四日者,寒邪直入厥陰陰勝也。

熱後三日,陽氣欲復耳,非變為傳經之熱證也。復厥五日者,陰氣勝陽,陽不能復,故曰病進。乃注曰:先厥四日,卻熱三日,七日傳經盡當愈。若不愈而復厥者,再作傳經,蓋再從太陽傳裡之謂也。陽經受病,必鬱而成熱,有先厥者乎?《靈樞》曰:邪之中人,或中於陰,或中於陽,何嘗必自太陽始耶?蓋因其或寒或熱,不知始終。只是厥陰證,亦無惑乎傳經之失也。

至若辨脈篇曰:其脈沉而遲,不能食,身體重,大便反硬,名曰陰結也,期十四日當劇。注曰:沉遲陰結也,不能食,身體重,陰證也。陰病見陰脈則當下,今大便硬者,為陰氣結,陽不得而雜之,是名陰結。成氏知其寒證為純陰矣,而復以傳經至再三釋之。夫既為陰氣結固,則結固於里者,能出而傳之表乎?不可下篇曰:無陽陰強,大便硬者,必清穀腹滿,此即陰結之寒證也。成氏亦注曰:陰強者寒多,陰結即裡寒之證,其有傳經者哉。

總由不知傷寒有直入三陰之寒證,又不知寒邪與熱病大不相同,其意混謂中寒則必傳經。故雖知寒氣勝而先厥者,概以自表而傳論之。三陰註釋,誤者紛紛,立言垂訓之士,胡為若此,學者明於取捨,始得尚友之道矣。

白話文:

論寒證無傳經

太陽篇說:「沒有發熱而惡寒的,是從陰邪發病。」這指的是寒邪直接侵犯陰經的寒證。寒證始終都局限在一經之中,不像熱證那樣會傳經。人受寒邪侵襲,從表證開始,皮膚受寒,陽氣不能舒展,就會鬱積而化熱,這就是從陽發的熱證。表邪不解,就會依次傳經。但如果寒邪不是從表證開始,而是直接進入陰經,沒有經過陽氣鬱積化熱的過程,一開始就出現手足厥冷,或者惡寒伴隨倦怠,這就是無熱惡寒的寒證。

從陰經開始,是從陰發的寒證。三陰經出現的症狀,雖然有嘔吐、腹瀉等,但具體症狀略有不同,例如自利(腹瀉)不渴屬於太陰,腹瀉而渴屬於少陰等等,這些都是起於無熱惡寒的常見情況。只有少陰經初期出現反常發熱、脈沉的現象,因為這種情況很少見,所以說是反常。那麼,從陰經發的寒證,怎麼能和從陽經發的熱證相提並論呢?熱證屬陽,寒證屬陰,陰陽的活動靜止,是自然法則。陰寒邪氣直接侵入,只在一經,不會傳經的道理。

何成氏不明白這個道理,認為寒證也從太陽經開始,依次傳變六經,還用二傳、三傳來推論,這是對的嗎?《少陰篇》說:「少陰病,脈微細,只想睡覺」,陰主靜也。注釋說:邪氣傳入裡深。像這樣的記載,並沒有說一開始就出現厥冷的描述。大概是誤認為是熱證,所以才會有邪氣傳入裡深的說法。《厥陰篇》說:「傷寒厥證持續四天,然後發熱三天,又再次厥冷五天,病情加重,寒重熱輕,陽氣衰退,所以很凶險。」首先厥冷四天,是寒邪直接侵入厥陰,陰氣盛於陽氣。

三天後發熱,是陽氣想要恢復,並不是轉變為傳經的熱證。再次厥冷五天,是陰氣勝過陽氣,陽氣無法恢復,所以說病情加重。注釋說:「先厥冷四天,然後發熱三天,七天傳經結束就應該痊癒。如果沒有痊癒而再次厥冷,那就是再次傳經,大概是從太陽經再次傳入裡的意思。」陽經受病,必定鬱積而化熱,會有先厥冷的現象嗎?《靈樞》說:「邪氣侵犯人體,有的侵犯陰經,有的侵犯陽經,怎麼能一定說都是從太陽經開始呢?」大概是因為寒證熱證混雜,不了解寒證熱證的始末。只是厥陰的病證,也難怪會誤認為是傳經了。

至於《辨脈篇》說:「脈沉而遲,不能吃東西,身體沉重,大便反而乾燥,叫做陰結」,十四天後病情加重。注釋說:「脈沉遲是陰結,不能吃東西,身體沉重,是陰證。陰病出現陰脈就應該瀉下,現在大便乾燥,是因為陰氣結聚,陽氣不能與之混合,所以叫做陰結。」何成氏知道這是純陰的寒證,卻又用傳經一說來解釋。既是陰氣凝結,那裡面的凝結之氣,能出來傳到表層嗎?《不可下篇》說:「沒有陽氣而陰氣強盛,大便乾燥,必定腹脹滿,這就是陰結的寒證。」何成氏也注釋說:「陰氣強盛就是寒邪多,陰結就是裡寒的證候,怎麼會有傳經呢?」

總而言之,是因為不明白傷寒有直接侵犯三陰的寒證,也不明白寒邪和熱病大不相同,所以混淆認為中寒必定傳經。因此,即使知道寒邪盛而先厥冷,也用從表傳里的理論來解釋。三陰經的註釋,錯誤很多,立言垂訓的人,為什麼會這樣呢?學習者要明智地取捨,才能得到學習的真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