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慎疾芻言》~ 陰症
陰症
1. 陰症
六淫之邪,不但暑、燥、火固屬乎熱,即風、寒、濕亦變為熱。經云:「熱病者,皆傷寒之類也。」又云:「人之傷於寒也,則為病熱。」故外感總以散熱為治;惟直中陰經之傷寒,必現脈緊便青,畏寒倦臥,不喜飲,舌無胎,種種寒象,當用溫散,此千不得一者也。
何近日之醫,舉天下寒熱雜感,病勢稍重者,皆指為陰症,即用參、附、薑、桂,服後而熱更甚,並不疑為熱藥之故,即用熟地、麥冬等,以為補陰配陽之法,竟忘其為外感矣!要知陰症無發熱之理,間有寒極似陽而外現熱症者,其內症必現種種寒象,然亦當驅散其寒,如麻黃附子細辛湯之類,亦並無補寒之法也。乃以溫熱之邪,硬派作陰症而全用溫補,真千古之奇聞也。
又有以夢泄、房勞之後而得外感者為陰症,更屬笑談。夫邪果入陰經,即無房勞等事,亦屬陰症;如邪不入陰經,則自有本症治法,與陰何干?若云外邪乘虛入腎,則尤當急驅腎中之邪,豈可留邪爍腎?又有用熱藥之後,其熱勢益增,忽轉而改用大寒,乃是以藥試病矣。
要知一病有一病之方,豈無對病和平之藥,乃始投之火即轉而投之水何也?然其死也,病家不咎熱藥之誤,而咎寒藥之誤何也?蓋人之死也必漸冷,服熱藥而反冷,則信以為非藥之故;若服寒藥而冷,則明明以藥使之冷矣。故熱藥之殺人不覺,而寒藥之殺人顯然,所以醫者寧可用補用熱,雖死而猶可免咎也。
白話文:
陰症
外邪(風寒暑濕燥火)侵犯人體,即使是風寒濕,也可能轉化為熱邪。古籍記載:「熱病皆傷寒之類也」、「人之傷於寒也,則為病熱」,所以外感疾病通常以散熱為治。但少數情況下,寒邪直中陰經,則會出現脈緊、面色青紫、畏寒倦臥、不喜飲水、舌苔少等寒象,此時需溫散治療,這屬於極少見的病例。
然而,現代許多醫生,不論寒熱雜感,只要病情稍重就診斷為陰症,便使用人參、附子、生薑、桂枝等溫熱藥物。服用後病情加重,卻不反思藥物本身的溫熱屬性,反而繼續使用熟地黃、麥冬等滋陰藥物,妄圖「補陰配陽」,完全忽略了這是外感病!要知道,真正的陰症並不會發熱,即使有些寒邪極盛,表現為類似陽證的發熱,其內在病理仍是寒象,治療也應當驅散寒邪,例如使用麻黃附子細辛湯等方劑,而不是滋補寒性。而將溫熱之邪硬生生歸類為陰症,一味使用溫補藥物,簡直是醫學界的奇聞。
有些醫生將夢遺、房事過度後再感受外邪的情況也歸類為陰症,更是荒謬可笑。如果外邪真的入侵陰經,即使沒有房勞等情況,也屬於陰症;如果外邪沒有入侵陰經,則應當根據其本來的病症治療,與陰症有何關係?如果說是外邪乘虛而入腎臟,更應該迅速驅除腎臟中的邪氣,怎能任其邪氣損害腎臟?還有些醫生,用熱藥後病情加重,就轉而使用大寒藥物,這種做法簡直是拿病人做實驗!
每種疾病都有其特定的治療方法,總有能平和治療的藥物。為什麼一開始用熱藥,病情加重後又改用寒藥?病人死亡後,家屬往往不怪罪於熱藥用錯,反而怪罪於寒藥用錯。這是因為人死後身體會漸漸變冷,服用熱藥後反而變冷,家屬便認為藥物無效;但如果服用寒藥後變冷,家屬則清楚地知道是藥物導致的。所以,熱藥導致病人死亡往往不被察覺,而寒藥導致病人死亡則一目了然,因此醫生寧可使用溫補藥物,即使病人因此死亡,也更容易推卸責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