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大烈

《吳醫匯講》~ 卷十一 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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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十一 (2)

1. 陰陽常變論

陰陽者,一氣所分,宜平宜合,忌偏忌離。或為對待,或為流行,有會處,有分處,本相生,亦相剋,天地萬物無一可以去之,其理之精微,實非易言者也。考之醫籍,或謂陰易虧而陽易亢,務以益陰為先;或謂陰主殺而陽主生,必以扶陽為重。若此之類,各有至理,而均非定論,何也?以未分常與變耳。

試以四時晝夜核之,春夏為陽,秋冬為陰,兩分焉而毫弗參差;夜則為陰,晝則為陽,總計焉而纖無多寡,此陰陽之常也。以大地之變論之,時或亢旱,即陽盛陰虛之象,必有待於甘霖;時或久陰,即陽衰陰盛之徵,是有賴於皎日,此各執其說者,亦有至理也。以人之病論之,水虧火旺,非清涼無以救其燎原,既不可專以陽為重;氣脫神霾,非溫熱無以消其陰翳,亦不可獨以陰為先。非偏執之見,均非定論乎?

考之先儒,語其大綱,一動一靜,互為其根,是為流行;分陰、分陽,兩儀立焉,則為定位。言其體用,天以陽生萬物,以陰成萬物,惟兩故化合而後能遂也。以陽為用則尊陰,以陰為用則尊陽,隨時變易,迭相為用也。陽不能獨立,必得陰而後立,故陽以陰為基;陰不能自見,必待陽而後見,故陰以陽為唱。

陰陽相生也,體性相須也,是以陽去則陰竭,陰盡則陽滅。顧陰之為道,利於從陽,不利於抗陽;陽之為性,宜於潛藏,不宜於發泄。若夫陽主進而陰主退,陽主息而陰主消,進而息者其氣強,退而消者其氣弱。陽剛溫厚,居東南,主春夏,而以作長為事;陰柔嚴凝,居西北,主秋冬,而以斂藏為事。

作長為生,斂藏為殺,似乎以陽為重,及觀天不地不生,夫不婦不成,又謂元不生於元而生於貞,蓋天地之化,不翕聚則不能發散,故不貞則無以為元,而非生生不窮之道也;又不必以陰為輕,則先儒之說未嘗偏輕偏重也。故陰陽得其正,則平若權衡,陰陽失其和,則反如冰炭。

自其變者而觀之,陽主乎熱,陰主乎寒,不可混而為一;自其不變者而觀之,陰氣流行即為陽,陽氣凝聚即為陰,豈可分而為二。且陰陽互藏其宅,故傷其陽即及其陰,傷其陰亦即及其陽。陰陽消長無窮,故陽之退便是陰之生,陰之退便是陽之生,《內經》亦曰:陰陽之道,如環無端是也。

如曰陽能生陰,陰則不能生陽,豈理也耶?且果穀草木,有生於春而成於秋者,亦有生於秋而成於春者,惟獨陽則不生,獨陰則不長耳。要之,論其常,則毫釐不可輕重;如其變,則剛柔大有懸殊。所以寒極則凍而死,暑極則熱而斃,過則主乎殺也;晴明物亦榮,雨露物亦茂,和則主乎生也。惟今人之體,偏勝者多,在乎臨證者,於向來偏執之說,毋低其短,善用其長可也。

白話文:

陰陽這種概念,是從同一股氣分化而來,應該保持平衡和諧,最忌諱偏頗和分離。陰陽有時是對立的,有時是相互流動的,有聚合的時候,也有分離的時候。它們本來就相互依存,也相互制約,天地萬物沒有一樣可以脫離陰陽,其中的道理精微奧妙,實在難以簡單說明。考察醫學典籍,有的認為陰氣容易虧損,而陽氣容易亢盛,因此主張先補養陰氣;有的則認為陰氣主宰殺伐,而陽氣主宰生長,所以必須重視扶助陽氣。這些說法各有其道理,但都不能作為定論,為什麼呢?因為他們沒有區分陰陽的「常」與「變」。

如果用四季和晝夜來驗證,春夏屬於陽,秋冬屬於陰,兩者涇渭分明,沒有絲毫偏差;夜晚屬於陰,白天屬於陽,加總起來,兩者數量也沒有多寡之分,這就是陰陽的「常」態。從大自然的變化來看,有時乾旱,就是陽氣過盛而陰氣不足的現象,必須依靠甘霖來滋潤;有時連日陰雨,就是陽氣衰退而陰氣過盛的徵兆,需要太陽來照耀,這些各有說法的,也都有其道理。從人的疾病來看,如果體內水液不足,火氣旺盛,不用清涼的藥物就無法撲滅燎原之火,所以不能只重視陽氣;如果氣虛神衰,精神萎靡,不用溫熱的藥物就無法驅散陰霾,也不能只重視陰氣。這些都不是偏執的見解,又怎麼能算是定論呢?

考察先賢的論述,他們講到陰陽的大綱,一動一靜,互為根本,這是陰陽的流動;分出陰和陽,就確立了陰陽的定位。從陰陽的作用來看,天以陽氣來化生萬物,又以陰氣來成就萬物,只有陰陽兩種力量互相結合,才能完成。運用陽氣時,就要尊重陰氣,運用陰氣時,就要尊重陽氣,隨著時間變化,陰陽交替發揮作用。陽氣不能獨立存在,必須有陰氣才能夠確立,所以說陽氣以陰氣為基礎;陰氣不能自行顯現,必須等待陽氣才能夠顯現,所以說陰氣以陽氣為引導。

陰陽是相互依存的,體與性也是相互需要的,所以陽氣消失,陰氣也會耗竭,陰氣耗盡,陽氣也會滅亡。從陰氣的特性來說,它有利於順從陽氣,不利於抗拒陽氣;從陽氣的特性來說,它宜於潛藏,不宜於過度發散。陽氣主導進展而陰氣主導退守,陽氣主導生息而陰氣主導消亡,進展和生息的氣勢就強盛,退守和消亡的氣勢就衰弱。陽氣剛健溫和,處於東南方位,主宰春夏,以生長發育為職責;陰氣柔弱寒冷,處於西北方位,主宰秋冬,以收斂潛藏為職責。

生長發育是為了生,收斂潛藏是為了殺,看起來好像應該重視陽氣,但如果只有天而沒有地就不能產生萬物,只有丈夫而沒有妻子就不能繁衍後代,而且萬物的本源並非從原本就存在的物質而來,而是從生機蘊藏的「貞」而來。這是因為天地之間的變化,不聚合就不能夠發散,所以不收斂就不能產生萬物的本源,這才是生生不息的道理,而不是說陰氣就比較輕微,可見先賢的論述並沒有偏重任何一方。所以陰陽如果得到平衡,就如同天平一樣平穩;如果失去和諧,就會像冰炭一樣衝突。

從陰陽變化的角度來看,陽氣主導熱,陰氣主導寒,兩者不能混為一談;從陰陽不變的角度來看,陰氣流動就是陽氣,陽氣凝聚就是陰氣,怎麼能把它們分為兩種呢?而且陰陽是互相隱藏的,所以傷害陽氣就會影響到陰氣,傷害陰氣也會影響到陽氣。陰陽的消長是無窮無盡的,所以陽氣退去就是陰氣的產生,陰氣退去就是陽氣的產生,《內經》也說:「陰陽的道理,就像一個沒有端點的圓環。」

如果說陽氣能夠產生陰氣,而陰氣卻不能產生陽氣,這合乎道理嗎?而且果實、穀物、草木,有的在春天生長,在秋天成熟,有的在秋天生長,在春天成熟,只有單獨的陽氣不能生長,單獨的陰氣不能成長。總而言之,論及陰陽的「常」,就要做到分毫都不能輕重失衡;談到陰陽的「變」,則剛柔之間的差異就很大。所以寒冷到了極點會凍死,炎熱到了極點會熱死,過度就會導致死亡;晴朗時萬物生長茂盛,雨露滋潤時萬物也生長茂盛,和諧就會產生生機。現在的人體質,偏盛的比較多,在臨床診治時,對於以往偏頗的說法,不要輕視其缺點,要善用其長處就可以了。

陰陽的道理,不是三言兩語可以說盡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