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吳醫匯講》~ 卷九 (5)
卷九 (5)
1. 攷正古方權量說
以上辨古秤。
《金匱》方,解菌毒,人糞飲一升(此豈今之三合三勺耶?)。
《外臺》載《集驗方》,療水腫,用黃牛尿,一飲三升(准今二合),若不覺,更加服之(若謂是今之一升人糞牛尿,誰堪多服者?)。
《肘後方》治齒痛,醋炙枸杞白皮一升,取半升含漱即瘥(若如今之一合六七勺,如何含而漱之)。
又《肘後方》治霍亂,大渴不止,多飲則殺人,黃粱米五升,水一斗,煮清三升,稍稍飲之(若如今之一升,獨不慮其多飲而殺人耶?)。
《外臺》載《崔知悌方》治血痢,石灰三升,熬黃,水一斗投之,澄清,一服一升,日三服(每服准今三合三勺,日三服,豈石灰湯可多服耶?)。
《千金》術膏酒,治腳弱風虛,用濕荊二十五束,束別三尺圍,各長二尺五寸,徑頭二寸,燒瀝三斗(准今二升)。青竹三十束,束別三尺圍,各長二尺五寸,徑一寸,燒瀝三斗(試如式取荊與竹燒之,能取今一斗之瀝否?)。
《千金》耆婆萬病丸條下云:服藥取微下三升惡水為良(若三升為今一升,尚云微下耶?)。
《千金》第七卷雜方云:治崩中下血一斛,服之即斷(若血下至三斗三升,尚堪救藥耶?)。
《千金》紫菀湯云:小兒六十日至百日,一服二合半,百日至二百日,一服三合(若如今之八勺有奇,百日以內之小兒能頓服耶?)。
(以上辨古升)
夫以藥秤藥升,農、軒創造之法物,晉、宋以來寖失古意,故梁·陶貞白先生著《名醫別錄》,論用藥分劑法則,一遵神農之秤,而不用子谷秬黍之制。孫真人祖述其意,定《千金方》,首言「今依四分為一兩稱為定」,亦不依隋人以三兩為一兩之法,其述古藥升制度下即曰:「今人分藥,不復用此」,蓋有存羊愛禮之思焉。
繼此有王刺史者,輯《外臺秘要》,每萬必紀其所出,凡六朝諸名家所定分兩升合,皆兢兢法守,間有大升大兩,必分別註明。今良方具在,顧以權量難求,棄若弁髦,強作解事者,從而武斷之,而醫宗之微旨,勢不至盡墜於地不止。
武斷之最者,莫如景岳,以其所宗者,悉本之偽造夏律周鬴之鄭世子也。
微旨者何?聖人治病之樞機也。升降浮沉之氣,順者生,逆者死,但得撥之使轉,即行所無事矣。故藥也者,求其中窽,不貴多也;求其循序,不貴速也。藥必有毒,非毒無以馭病,非節制無以馭毒。故升秤之以小為度者,誠慎之也。
陶隱居曰:一物一毒,服一丸如細麻大;二物一毒,服二丸如大麻;三物一毒,服三丸如胡豆;四物一毒,服四丸如小豆;五物一毒,服五丸如大豆;六物一毒,服六丸如梧子,從此至十,皆以梧子為度。
按《千金》論如梧子者(准上論重一分),以二大豆准之;如大豆者(重五釐),以二小豆准子;如小豆者(重二釐半),以三大麻准之;如胡豆者(重一釐七毫),以二大麻准之;如大麻者(重八毫半),准三細麻(每一細麻重二毫八絲)。
白話文:
考正古方權量說
古代的秤和升與現代不同,造成許多古方劑量理解上的困難。例如,《金匱要略》中解菌毒的方子,用人糞一升(這是不是現在的三合三勺呢?)。《外臺秘要》記載的《集驗方》治療水腫,用黃牛尿一飲三升(相當於現在的二合),若無效則繼續服用(如果這是現代的一升人糞或牛尿,誰受得了?)。《肘後方》治療牙痛,用醋炙枸杞白皮一升,取半升含漱即可痊癒(如果這是現代的一合六七勺,怎麼含漱呢?)。同書治療霍亂,口渴不止,喝得多會死人的方子,用黃粱米五升,水一斗,煮成三升,少量飲用(如果這是現代的一升,難道不擔心喝太多而死嗎?)。《外臺秘要》記載的《崔知悌方》治療血痢,用石灰三升,熬成黃色,加水一斗,澄清後,每次服一升,一日三次(每次相當於現代的三合三勺,一日三次,難道石灰湯可以多喝嗎?)。《千金要方》中膏酒方,治療腳弱風虛,用濕荊二十五束,每束周長三尺,長二尺五寸,直徑二寸,燒成瀝三斗(相當於現代的二升)。青竹三十束,每束周長三尺,長二尺五寸,直徑一寸,燒成瀝三斗(試著按照這個方法燒荊和竹,能得到現代的一斗瀝嗎?)。《千金要方》耆婆萬病丸條下說:服藥後略微排出三升惡水為佳(如果三升是現在的一升,還叫略微排出嗎?)。《千金要方》第七卷雜方說:治療崩中下血一斛,服用後立即止血(如果出血量達三斗三升,還能用藥救治嗎?)。《千金要方》紫菀湯說:六十到百日大的嬰兒,每次服用二合半;百日到二百日大的嬰兒,每次服用三合(如果這是現代的八勺多,百日內的嬰兒能一次喝完嗎?)。
以上是古代升的考證。
藥秤和藥升是農、軒時代創造的器物,晉宋以來漸漸失傳了其原本的意義,所以梁代陶弘景先生著有《名醫別錄》,討論用藥的分劑法則,遵循神農時期的秤,而不採用子谷秬黍的制度。孫思邈繼承了他的思想,編纂《千金要方》,首先說明「現在以四分為一兩作為標準」,也不採用隋代以三兩為一兩的方法,在論述古代藥升制度後說道:「現代人分藥,不再使用這種方法」,大概是有著珍惜古代禮法的想法。
此後,王刺史輯錄《外臺秘要》,每方都詳細記載其出處,凡是六朝諸位名家所確定的分量升合,都兢兢業業地遵守,偶爾出現較大的升或兩,也都會分別註明。現在良方依然存在,但是由於權量難以考證,被輕視遺忘了,勉強解釋的人,武斷地下結論,醫學的精妙旨意,難免因此而喪失殆盡。
最武斷的莫過於張景岳,因為他所遵循的,都是偽造的夏律周制。
什麼是精妙的旨意呢?它是聖人治病的樞紐。升降浮沉之氣,順則生,逆則死,只要能夠撥動它使其轉變,便可以無往不利。所以藥物,要追求其精妙,不在於多;要追求其順序,不在於快。藥物必然有毒,沒有毒就不能制服疾病,沒有節制就不能控制毒性。所以用較小的升和秤來衡量藥物,是謹慎的表現。
陶弘景說:一種藥物一種毒性,服用一丸如細麻子般大小;兩種藥物一種毒性,服用二丸如大麻子;三種藥物一種毒性,服用三丸如胡豆;四種藥物一種毒性,服用四丸如小豆;五種藥物一種毒性,服用五丸如大豆;六種藥物一種毒性,服用六丸如梧桐子,從此到十種藥物,都以梧桐子為標準。
根據《千金要方》的論述,像梧桐子大小的(按照上述論述重一分),以兩個大豆作為標準;像大豆大小的(重五釐),以兩個小豆作為標準;像小豆大小的(重二釐半),以三個大麻子作為標準;像胡豆大小的(重一釐七毫),以兩個大麻子作為標準;像大麻子大小的(重八毫半),以三個細麻子作為標準(每一個細麻子重二毫八絲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