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大烈

《吳醫匯講》~ 卷三 (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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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三 (5)

1. 周思哲

2. 大豆黃卷辯

大豆黃卷,古人罕用。《本草》載其性曰,治濕痹,筋攣膝痛,五臟不足,益氣宜胃,破婦人惡血,除胃中積熱,消水氣脹滿。即《金匱·虛勞門》薯蕷丸,於氣血並補方中佐之,後之著方解者,有宣發腎氣之論,亦未謂其發表也,近來誤作表藥者,其故何歟?蓋因吾吳人喜服輕方,而昔之治病,俱於醫家取藥,有云馬元儀先生預用麻黃湯浸豆發糵,凡遇應用麻黃者,方開豆卷,俾病家無所疑懼,渠得藥投中病,曲以兩全,此心亦良苦矣。

後醫不明細底,竟認豆卷與豆豉同類,公然影射作為表劑,但肆中豆卷豈亦有麻黃湯浸發者乎?即以格致之理論之,豆得水而發糵,或能些微宣濕,亦不能為通用表藥也。若用二三錢之豆卷,即可表汗,世人以此為蔬菜者,每食盈簋,何不汗至亡陽耶?一笑!

白話文:

古代很少使用大豆黃卷這種藥材。《本草》記載它的藥性是,可以治療濕痹、筋脈攣縮、膝蓋疼痛、五臟虛損不足,能夠補益氣力、調和脾胃,還可以破除婦女的惡血、消除胃中的積熱,以及消除水腫脹滿。像是《金匱要略·虛勞門》中的薯蕷丸,在氣血雙補的方劑中會佐用它。後來的醫家在解釋方義時,有人認為它能宣發腎氣,但也沒有說它是發汗的藥物。近來有人誤把它當作發表的藥物,這是什麼原因呢?

大概是因為我們吳地的人喜歡服用藥性溫和的藥方,而且以前看病都是直接去藥店拿藥。據說馬元儀先生預先用麻黃湯浸泡豆子使之發芽,凡是遇到需要使用麻黃的病人,藥方就開立豆卷,讓病人不感到疑惑害怕,這樣他就能用藥治好病,又能兩全其美,這用心也是很良苦了。

後來的醫生不了解其中的緣由,竟然把豆卷和豆豉當成同一類藥物,公開地把它當作發表的藥劑來使用。但是藥店裡的豆卷難道也都是用麻黃湯浸泡發芽的嗎?即使從醫理上來說,豆子吸水發芽,或許能稍微地宣散濕氣,也不能作為通用的發汗藥。如果用二三錢的豆卷就能發汗,那麼世人把它當作蔬菜食用,每次都吃滿滿一碗,怎麼不會汗出到虛脫呢?真是可笑啊!

3. 蔣星墀

4. 瘟疫贅言

春溫、夏熱、秋燥、冬寒,固病之常,若夫疫者,穢惡之氣,互相傳染,吳又可論之詳矣。惟吳氏謂從口鼻而入,即踞膜原,愚謂既由口鼻吸受,肺為出入之門戶,無有不先犯肺者。疫皆熱毒,肺金所畏,每見此症之身熱,先有憎寒,肺先病也;繼而充斥三焦,或有徑入心胞者。所云厲氣,無非鬱熱,是以喻西昌所講瘟、溫二字,未嘗區別,蓋亦有見乎此耳。

況所云「上焦如霧,升逐解毒,中焦如漚,疏逐解毒,下焦如瀆,決逐解毒」,總不脫一毒字者,其為鬱熱,意在言表矣。更有患此病者,縱飲冷水,亦能大汗而解,此非熱毒之明驗乎?至於疫邪雖解,而肺蓄餘熱,每多咳嗆、肌熱、自汗等證,亦所謂肺先受病而未愈之明徵也。

又有大旱之年,水涸日烈,河水每多熱毒,飲其水者,多發疫痢,以痢門常法治之無效,余於治痢方中,加以貫眾之苦寒解毒,無不應手取效,此亦熱毒之一驗也,合併志之。

白話文:

瘟疫這種疾病,並不是像春天溫和、夏天炎熱、秋天乾燥、冬天寒冷那樣的正常現象。瘟疫是由於污穢惡濁的氣互相傳染所造成的,吳又可先生已經詳細論述過了。吳又可認為瘟疫是從口鼻進入人體,直接侵犯到膜原。我認為,既然是由口鼻吸入,肺是氣體出入的門戶,一定會先侵犯到肺。瘟疫都是熱毒,肺金最怕這種熱毒,所以常常看到這種病症,身體發熱之前,會先有怕冷的感覺,這就是肺先發病的現象。接著,熱毒會蔓延到三焦,有時甚至會直接侵入心包。所謂的「厲氣」,其實就是鬱積的熱。這就像喻西昌所說的瘟、溫兩種病,其實沒有差別,大概也是這個原因。

而且,所謂「上焦像霧氣一樣,要用升發的方法來解除毒素;中焦像浸泡的東西一樣,要用疏導的方法來解除毒素;下焦像水溝一樣,要用決洩的方法來解除毒素」,總的來說都離不開一個「毒」字,這表明瘟疫的病因就是鬱積的熱,意思已經很明顯了。更有患這種病的人,即使喝冷水,也能大汗淋漓,然後病情就解除了,這不是熱毒的明顯證據嗎?等到瘟疫的邪氣雖然解除了,但肺中還殘留著餘熱,常常會出現咳嗽、肌膚發熱、自汗等症狀,這也是肺先發病而沒有痊癒的明顯證據。

另外,在乾旱的年份,河水枯竭,太陽又很強烈,河水常常含有熱毒,喝了這種水的人,容易發生疫痢,用治療痢疾的常規方法治療都沒有效果。我在治療痢疾的藥方中,加入了貫眾這種苦寒的解毒藥,幾乎都能立刻見效,這也是熱毒的一個證據,一併記錄下來。

5. 合論丹溪景岳相火大意

丹溪論陽有餘,陰不足,所謂陽者,相火也。景岳駁之,謂陰有餘,陽不足,而著「相火以位」之辨。各樹旗幟,幾如冰炭之不相入矣。嘗舉二者參之,丹溪大旨,本於周子主靜立說,謂相火一動,則五志厥陽之火併煽,煎熬真陰,故東垣目為元氣之賊。此論相火二字,專從後天之變動者言,與景岳之主命門,有源流之別。

夫「天非此火不能生物,人非此火不能有生」,考前哲如褚氏、趙氏,人生先具命門及相火,行陽二十五度之語參之,景岳所云,相得益彰。蓋靜而守位者,此相火,靜則溫養;動而無方者,亦此相火,動則燔灼。譬之天與日,太陽之火也,雖烈而不能焚物,以陽燧取之,不過星星之火,其用即可燎原。

故景岳之說日也,失其所則折壽而不彰,丹溪之說日而火也,飛走狂越,莫能御之。今將指日為火固失之,而指火為日,亦豈云得乎?《陰陽應象大論》:「壯火之氣衰,少火之氣壯」,「壯」與「少」之別,即兩家宗旨所分,故必合兩家所論,義始完備,若偏執一說,於道失之。

白話文:

朱丹溪認為人體的陽氣是過多的,陰氣是不足的,他所說的陽氣,指的就是相火。張景岳則反駁這種觀點,認為陰氣是足夠的,陽氣才是不足的,並且提出「相火以位」的論點。他們各自堅持自己的看法,幾乎像冰和炭一樣互不相容。我嘗試將兩者的觀點綜合來看,丹溪的主要觀點是基於周敦頤主張靜的理論,認為相火一旦妄動,就會引發五種情志過度的陽火,一起煎熬耗損真陰,所以李東垣稱相火為元氣的賊。丹溪所說的相火,專門指後天變化而產生的妄動之火,與景岳主張的命門之火,有本質上的區別。

「天沒有這種火就不能產生萬物,人沒有這種火就不能生存」,如果參考前人如褚氏、趙氏所說,人出生時就具有命門和相火,以及陽氣運行二十五度等等說法,可以發現景岳的觀點更加貼切。因為靜而安守其位的,才是相火,靜的時候能溫養身體;動而無所拘束的,也是這種相火,動起來就會造成焚燒的損害。這就像天上的太陽,太陽本身是火,雖然強烈但不能直接燒毀東西,但是如果用陽燧取火,即使只是一點點星火,也足以燎原。

所以景岳的觀點像是太陽,如果失去它應有的位置就會折損壽命而無法彰顯作用;丹溪的觀點像是太陽所引發的火,會飛奔亂竄無法控制。如果把太陽比喻成火,當然是不對的,但反過來把火比喻成太陽,也是同樣不恰當。《黃帝內經》說:「壯火之氣衰,少火之氣壯」,「壯」和「少」的不同,正是兩家觀點的分歧所在。所以必須結合兩家的論點,才能使道理完整,如果偏執於其中一方的說法,就會偏離正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