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市隱廬醫學雜著》~ 苦口婆心語 (3)
苦口婆心語 (3)
1. 苦口婆心語
或曰:誠如君言,病必無發疹乎?曰:否。夫輕者為疹,發於肺;重者為斑,發於胃。此皆肺胃熱毒所蘊。不然,則為溫燥之藥所逼而出也。然而此症亦不多見,治宜用石膏、犀角、生地、元參、升麻、大青等味,以清火透斑化疹。仲景之白虎化斑湯,《活人》之元參升麻湯,節庵之青黛消斑飲,皆治斑疹之祖方也。
何一不用清涼化毒之品,何一方用溫散發汗之藥。今人一言斑疹,皆曰涼藥不可服,服則遏住斑疹不能出。病家熟聞其言,深信不疑。醫者遂大書特書其豆豉、豆卷,病者亦大吃特吃其豆豉、豆卷。至輕者重,重者死,至死猶曰汗未暢出也,斑疹未透也。嗚呼!本不當汗,而必欲劫其汗;本無斑疹,而必欲發其斑疹。
以膠柱鼓瑟之人,行刻舟求劍之術,雖欲不死於其藥,其可得耶?當其未死,或有以石膏等味進者,病家必大詫而不服其藥,群醫必圜視而起,以為嫁禍之地。至萬無可為,而始稍稍與服之,則藥誤已深,藥力不及,卒不可救。遂交相詬病,引以為戒。眾口一辭,莫能與辨。
人誰肯壞一己之聲名,為不甚關切之人,力戰群疑,以救其垂死之性命哉?則亦惟立而視其死而已矣。
然則,病家何以不悟耶?曰:有故。病家所聞者,無非發疹也,表散也,多出汗也。而此外則從未聞也。此醫曰然,彼醫亦曰然。此方是藥,彼方亦是藥。即親友之涉獵方書者,亦與時醫之所見略同。聚蚊成雷,積非為是。安望其能聽之聰哉?是故居今之世,而欲醫道之行,非曲意徇人不能。
然而稍有學問志氣者,必不肯為。人且嫌其固執矣。而巧言令色,阿意曲從者,於是乎名譽日隆,而聲價日高。不任其責,坐收其利。中人以下,誰不樂為?彼賄通奴婢,交結師巫者無論已。舉世皆然,焉得不受其欺哉?徐洄溪曰:人之誤藥而死,半由於天命,半由於病家。
醫者不過依違順命以成其死,並非造謀之人。故殺人之罪,醫者不受也,豈不然乎?
夫人精神充足,氣血和平,是謂無病。焉用服藥?至於服藥,必有偏勝不舉之處。醫者便當視其所偏之處而補救之,使之適得其平。溫涼攻補,隨病而施,無所成見,期於中病而已。豈容狐疑首鼠哉?譬如劇盜,當剿不剿,盜將不可制矣;譬如饑民,當撫不撫,民且亦從亂矣。今之治病者,無乃類是。
更有一種醫中之鄉愿,專使藥中之奴婢,不溫不涼,不攻不補,以為趨避逢迎之術,病家每樂與之周旋。豈知藥不能殺人者,必不能起人於死而生之。遷延貽誤,何獨非殺人哉?且夫世所謂能殺人者,石膏、大黃、麻黃、肉桂、附子、人參之屬也。今皆屏不敢用,即有引用古方者,但取其一二不關緊要之味,謂師某法,用某方,其實未嘗師其法,用其方也。並有不知其全方者。
白話文:
苦口婆心語
有人問:像您說的這樣,病人一定不會發疹子嗎?我說:不會。輕症表現為疹,發於肺;重症則為斑,發於胃。這些都是肺胃熱毒積聚所致。如果不是這樣,就是因為服用溫燥的藥物而逼出來的。然而這種情況並不常見,治療應該使用石膏、犀角、生地、元參、升麻、大青等藥物,以清熱透斑化疹。仲景的《傷寒論》中的白虎湯加味、張景岳《景岳全書·活人篇》中的元參升麻湯、以及節庵的青黛消斑飲,都是治療斑疹的祖傳方劑。
為什麼都不用清熱解毒的藥物,而沒有任何一方使用溫和發散的藥物呢?現在的人一提到斑疹,就說涼藥不能服用,服用了就會抑制斑疹不能發出來。病人聽到這些話,深信不疑。醫生於是大肆宣傳豆豉、豆卷,病人也大量服用豆豉、豆卷。結果輕症變重,重症致死,臨死還說汗沒排出來,斑疹沒透出來。唉!本來不應該發汗,卻一定要強行逼汗;本來沒有斑疹,卻一定要使其發出斑疹。
這就像用膠木塞子塞在瑟的柱子上彈琴,用刻舟求劍的方法,即使想不死於藥物,又怎麼能辦得到呢?當病人還沒死的時候,如果有人用石膏等藥物,病人家屬一定會非常驚訝而不服藥,其他醫生也會圍觀起來,認為這是嫁禍的行為。等到萬般無可奈何的時候,才稍微讓病人服用,此時藥物已經耽誤太深,藥力不足,結果無法挽救。於是互相責備,引以為戒。眾口一詞,沒有人能反駁。
誰願意毀壞自己的名聲,為一個不太關心的人,力戰眾人的懷疑,去拯救他垂死的性命呢?那麼,也只能站著看著他死了。
那麼,病人家屬為什麼不明白呢?我說:是有原因的。病人家屬所聽到的,都只是發疹子、表散、多出汗這些說法。除此之外,從未聽說過其他的治療方法。這個醫生這樣說,那個醫生也這樣說。這個方子是藥,那個方子也是藥。即使是親友中涉獵方書的人,見解也與當時的醫生差不多。以訛傳訛,積非成是。怎麼能指望他們能聰明地聽取不同的意見呢?所以,在當今這個時代,要想醫道能夠通行,不曲意逢迎是不行的。
然而,稍有學問和氣節的人,一定不會這樣做。人們還會嫌棄他們固執。而那些巧言令色、阿諛奉承的人,於是名譽日隆,聲價日高。不負責任,卻坐享其利。中等以下的人,誰不樂意這樣做呢?那些賄賂奴僕、勾結巫師的人更不用說了。整個社會都是這樣,怎麼能不受他們的欺騙呢?徐洄溪說:人因誤服藥物而死,一半是天命,一半是病人家屬的原因。
醫生不過是順從天命,讓病人死去,並不是蓄意謀害的人。所以殺人罪,醫生是不會承擔的,難道不是嗎?
人如果精神充足,氣血平和,這就是沒有病。為什麼要用藥呢?既然要用藥,就一定有偏盛不平衡的地方。醫生就應該觀察病人偏盛的地方,然後進行調整,使其達到平衡。溫熱寒涼,攻補兼施,不應有先入為主的觀念,只求治好病而已。怎麼能猶豫不決呢?例如,嚴重的盜賊,應該剿滅而不剿滅,盜賊就無法控制了;例如飢餓的百姓,應該撫慰而不撫慰,百姓就會造反了。現在治療疾病的人,大概也類似這樣吧。
還有一種醫生,就像鄉愿一樣,專門使用溫涼都不明顯、攻補都不明確的藥物,以此作為逢迎討好的手段,病人家屬常常喜歡與這種醫生周旋。哪裡知道,藥物不能殺人,也一定不能起死回生。拖延誤治,難道不是殺人嗎?況且,世人所認為能殺人的藥物,像石膏、大黃、麻黃、肉桂、附子、人參等等。現在都害怕不敢用,即使引用古方,也只取其中一二不重要的藥物,說是師承某某方法,用某某方劑,實際上並沒有師承其法,使用其方劑。而且還有很多人不了解其全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