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醫經溯洄集》~ 亢則害承乃制論 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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亢則害承乃制論 (2)

1. 亢則害承乃制論

制則生化。正與下文害則敗亂相對。辭理俱順,不勞曲說而自通。制則生化者:言有所制,則六氣不至於亢而為平。平則萬物生生,而變化無窮矣。化為生之盛,故生先於化也。外列盛衰者:言六氣分布主治,迭為盛衰,昭然可見,故曰外列。害則敗亂。生化大病者:言既亢為害,

而無所制,則敗壞乖亂之政行矣。敗壞乖亂之政行,則其變極矣,其災甚矣。萬物其有不病者乎?生化,指所生所化者言,謂萬物也。以變極而災甚,故曰大病。上生化,以造化之用言;下生化,以萬物言。以人論之,制則生化,猶元氣周流,滋營一身,凡五臟六腑四肢百骸九竅,

皆藉焉以為動靜云。為之主生化大病,猶邪氣恣橫,正氣耗散。凡五臟六腑四肢百骸九竅,舉不能遂其運用之常也。或以害為自害;或以承為承襲;或以生為自無而有,化為自有而無;或以二生化為一意;或以大病為喻造化之機息。此數者皆非也。且夫人之氣也,固亦有亢而自制者。

苟亢而不能自制,則湯液針石導引之法以為之助。若天地之氣,其亢而自制者,固復於平;亢而不制者,其孰助哉?雖然,造化之道苟變至於極,則亦終必自反,而復其常矣。學者能本之太僕河間,而參之此論,則造化樞紐之詳,亦庶矣乎。然張戴人治法心要,則曰:假令水為母,

木為子。當春旺之時,冬令猶在,即水亢也。水亢極,則木令不至矣。木者,繼冬而承水也。水既亢,則害其所承矣。所以木無權也。木無權,則無以制土。土既旺,則水乃受制也。土者,繼長夏之令也。水受土製,熱克其寒也。變而為濕,此其權也。又如火為母,土為子。當長夏之時,暄令猶在,即火亢也。

火既亢極,則濕令不至矣。濕者,繼夏而承火也。火既亢,則害其所承矣。所以濕無權也。濕無權,則無以制水。水既旺,則火乃受制也。水者,嚴冬之令也。火受水制,寒克其熱也。變而為土濕,土斯得其權也。斯言也,推之愈詳,而違經愈遠矣。或曰:

心要者,他人成之,蓋得於所聞之訛耳。

白話文:

亢則害承乃制論

萬物生長變化,皆有其規律。有所節制,則六氣平和,萬物才能生生不息,變化無窮。所謂「制則生化」,就是指有了節制,六氣就不會過盛而失衡,平和的狀態才能讓萬物繁衍昌盛。生是化之始,所以「生」先於「化」。至於「外列盛衰」,指的是六氣的分布和主治作用,它們的盛衰變化,顯而易見。

然而,若六氣失衡,「害則敗亂」,就會導致疾病發生。亢盛而無所節制,就會造成紊亂,導致極端變化,災難叢生,萬物皆受其害。這裡的「生化」指的是萬物生長變化,因其變化極端而災難深重,故稱「大病」。「上生化」指造化之功,「下生化」指萬物生長。就人體而言,「制則生化」如同元氣周流,滋養全身,五臟六腑、四肢百骸、九竅都能正常運作。而「為之主生化大病」,則如同邪氣橫行,正氣衰竭,導致全身機能失常。

有些人曲解「害」、「承」、「生」、「化」等詞彙的意義,或將其混為一談,或以「大病」比喻造化之機,這些都是錯誤的理解。其實人體氣機也有亢盛而能自抑者,如果亢盛而不能自抑,就需要藉助湯藥、針灸、導引等方法來調節。天地之氣也是如此,亢盛而能自抑者,最終會恢復平衡;而亢盛而不自抑者,就沒有辦法干預了。然而,即使造化之道發生極端變化,最終也會自我恢復到常態。

學習者應當研讀太僕、河間等醫家的著作,並參照此論,才能深入了解造化之理。然而,《張戴人治法心要》中提出的五行相生相剋的例子,卻與此論相違背。例如,書中以水克木、火克土來說明,在春天水氣過盛,則會損害木的生長;在長夏火氣過盛,則會損害濕的生長。這樣的說法,推演下去,反而違背了醫理。有人說,《心要》一書是他人所撰,可能是聽聞訛傳而成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