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古今醫案按》~ 卷八 (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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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八 (3)

1. 黃疸

已而復作。間日發於午後。肌熱灼指。脈近弦。乃作瘧治之而愈。後數年,復患目睛黃。午飯難克化,則小溲黃。以黃耆建中湯除桂,加白朮、陳皮、茯苓、半夏、神麯、麥芽、姜少許而退。

震按:此二案治法,皆平易中正。但前之鼓脹、後之疸症,皆新病,不因久病致變,故與所用諸方恰合。

繆仲淳曰:太學顧仲恭,遭鼓盆之戚,復患病在床。一醫診視,驚訝而出,謂其旦晚就木。因延予診之。左手三部俱平和,右手尺寸亦無恙,獨關部杳然不見。諦視其形色,雖尫羸,而神氣安靜。予詢之:「曾大怒乎?」曰:「然。」予曰:「此怒則氣並於肝,而脾土受邪之證也。」經云:「大怒則形氣絕,而況一部之脈乎?」甚不足怪。第脾家有積滯,目中微帶黃色,恐成黃疸。兩三日後,果遍體發黃。服茵陳利水平肝順氣藥,數劑而痊。

震按:《金匱要略》云:「病疽當以十八日為期,治之十日以上瘥,反劇者為難治。」就餘生平所驗,分毫不爽。有先因他病而後發黃者,有先發黃而後現他病者,必於半月一月之內退盡其黃,則他病亦可治。設或他病先瘥而黃不能退,至一年半載仍黃者,必復現他病以致死。大抵酒傷、及有鬱結、與胃脘痛,皆發黃之根基;而泄瀉、腫脹、不食,乃發黃之末路。若時行病發黃亦多死,諺所謂瘟黃也。惟元氣實者,審其為瘀血、為濕熱,逐之清之,得黃退、熱亦退,乃可無虞。古人醫案,俱未有說及久黃者,可為余言之一證。即如此條,關脈不見,亦云數劑而痊。要知因於大怒,偶然不見耳。若並未動怒,關脈連日不見,目中微帶黃色,即為脾絕之徵,死無疑矣。

白話文:

黃疸

先前病情復發,間歇性地在下午發作。皮膚發熱,灼手。脈象靠近弦脈。於是按照治療瘧疾的方法治療,病就好了。幾年後,又患上眼睛發黃、午飯難以消化,小便也發黃的症狀。用黃耆建中湯去除桂枝,再加入白朮、陳皮、茯苓、半夏、神麴、麥芽、少量生薑,病情就退了。

這兩個案例的治療方法都很平易且正當。但之前的鼓脹和後來的黃疸,都是新發的疾病,不是由久病導致的病變,因此所用的藥方很恰當。

繆仲淳說:太學士顧仲恭,遭遇喪妻之痛後,又臥病在床。一位醫生診治後驚訝地離開,說他很快就會去世。於是請我診治。左手三部脈象都平和,右手寸關脈也無恙,只有關脈摸不到。仔細觀察他的面色,雖然消瘦,但精神還算安靜。我問他是否曾大怒,他說是的。我說,這是因為大怒導致氣鬱結於肝臟,而脾土受邪的表現。《內經》說:「大怒則形氣絕」,況且只是一部脈象消失,並不奇怪。只是脾胃積滯,眼睛略帶黃色,恐怕會發展成黃疸。兩三天後,果然全身發黃。服用茵陳蒿湯等利水、平肝、順氣的藥物,幾劑就痊癒了。

我認為,《金匱要略》說:「治療疽病應以十八天為期,治療十天以上痊癒,病情反而加重的則難以治療。」根據我平生的經驗,這一點分毫不差。有些病人是先患其他疾病,然後才發黃;有些則是先發黃,然後才出現其他疾病。如果能在半個月或一個月內退黃,其他的疾病也能治好。如果其他疾病先好了,但黃疸卻不能退,持續一年半載仍然發黃,一定會復發其他疾病而致死。總而言之,酒傷以及鬱結,胃脘疼痛,都是黃疸的根本原因;而泄瀉、腫脹、不食,則是黃疸的末期表現。如果黃疸是時行疫病,則大多數會死亡,俗話說「瘟黃」。只有元氣充足的人,如果能明確是瘀血還是濕熱,加以驅除或清除,黃疸退了,熱也退了,就可以沒有危險。古人的醫案中,都沒有提到久黃的病例,這可以作為我的說法的一個證據。就像這個病例,關脈摸不到,但也只是幾劑藥就痊癒了。

要知道,這是由於大怒,偶然才摸不到脈。如果沒有動怒,關脈連續多日摸不到,眼睛又略帶黃色,那就是脾經衰竭的徵兆,必死無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