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古今醫案按》~ 卷八 (3)
卷八 (3)
1. 黃疸
已而復作。間日發於午後。肌熱灼指。脈近弦。乃作瘧治之而愈。後數年。復患目睛黃。午飯難克化。則小溲黃。以黃耆建中湯除桂。加白朮、陳皮、茯苓、半夏、神麯、麥芽、姜少許而退。
震按此二案治法。皆平易中正。但前之鼓脹。後之疸症。皆新病。不因久病致變。故與所用諸方恰合。
繆仲淳曰。太學顧仲恭。遭鼓盆之戚。復患病在床。一醫診視。驚訝而出。謂其旦晚就木。因延予診之。左手三部俱平和。右手尺寸亦無恙。獨關部杳然不見。諦視其形色。雖尫羸。而神氣安靜。予詢之。曾大怒乎。曰然。予曰。此怒則氣並於肝。而脾土受邪之證也。經云。
大怒則形氣絕。而況一部之脈乎。甚不足怪。第脾家有積滯。目中微帶黃色。恐成黃疸。兩三日後。果遍體發黃。服茵陳利水平肝順氣藥。數劑而痊。
震按金匱要略云。病疽當以十八日為期。治之十日以上瘥。反劇者為難治。就餘生平所驗。分毫不爽。有先因他病而後發黃者。有先發黃而後現他病者。必於半月一月之內退盡其黃。則他病亦可治。設或他病先瘥而黃不能退。至一年半載仍黃者。必復現他病以致死。大抵酒傷。
及有鬱結。與胃脘痛。皆發黃之根基。而泄瀉腫脹不食。乃發黃之末路。若時行病發黃亦多死。諺所謂瘟黃也。惟元氣實者。審其為瘀血。為濕熱。逐之清之。得黃退熱亦退。乃可無虞。古人醫案。俱未有說及久黃者。可為余言之一證。即如此條。關脈不見。亦云數劑而痊。
要知因於大怒。偶然不見耳。若並未動怒。關脈連日不見。目中微帶黃色。即為脾絕之徵。死無疑矣。
白話文:
黃疸
先前病情復發,間歇性地在下午發作。皮膚發熱,灼手。脈象靠近弦脈。於是按照治療瘧疾的方法治療,病就好了。幾年後,又患上眼睛發黃、午飯難以消化,小便也發黃的症狀。用黃耆建中湯去除桂枝,再加入白朮、陳皮、茯苓、半夏、神麴、麥芽、少量生薑,病情就退了。
這兩個案例的治療方法都很平易且正當。但之前的鼓脹和後來的黃疸,都是新發的疾病,不是由久病導致的病變,因此所用的藥方很恰當。
繆仲淳說:太學士顧仲恭,遭遇喪妻之痛後,又臥病在床。一位醫生診治後驚訝地離開,說他很快就會去世。於是請我診治。左手三部脈象都平和,右手寸關脈也無恙,只有關脈摸不到。仔細觀察他的面色,雖然消瘦,但精神還算安靜。我問他是否曾大怒,他說是的。我說,這是因為大怒導致氣鬱結於肝臟,而脾土受邪的表現。《內經》說:「大怒則形氣絕」,況且只是一部脈象消失,並不奇怪。只是脾胃積滯,眼睛略帶黃色,恐怕會發展成黃疸。兩三天後,果然全身發黃。服用茵陳蒿湯等利水、平肝、順氣的藥物,幾劑就痊癒了。
我認為,《金匱要略》說:「治療疽病應以十八天為期,治療十天以上痊癒,病情反而加重的則難以治療。」根據我平生的經驗,這一點分毫不差。有些病人是先患其他疾病,然後才發黃;有些則是先發黃,然後才出現其他疾病。如果能在半個月或一個月內退黃,其他的疾病也能治好。如果其他疾病先好了,但黃疸卻不能退,持續一年半載仍然發黃,一定會復發其他疾病而致死。總而言之,酒傷以及鬱結,胃脘疼痛,都是黃疸的根本原因;而泄瀉、腫脹、不食,則是黃疸的末期表現。如果黃疸是時行疫病,則大多數會死亡,俗話說「瘟黃」。只有元氣充足的人,如果能明確是瘀血還是濕熱,加以驅除或清除,黃疸退了,熱也退了,就可以沒有危險。古人的醫案中,都沒有提到久黃的病例,這可以作為我的說法的一個證據。就像這個病例,關脈摸不到,但也只是幾劑藥就痊癒了。
要知道,這是由於大怒,偶然才摸不到脈。如果沒有動怒,關脈連續多日摸不到,眼睛又略帶黃色,那就是脾經衰竭的徵兆,必死無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