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醫貫》~ 卷之四·先天要論(上) (4)
卷之四·先天要論(上) (4)
1. 相火龍雷論
火有人火。有相火。人火者,所謂燎原之火也。遇草而爇,得木而燔。可以濕伏,可以水滅,可以直折。黃連之屬可以制之。相火者,龍火也,雷火也。得濕則焫,遇水則燔。不知其性而以水折之,以濕攻之,適足以光焰燭天,物窮方止矣。識其性者,以火逐之,則焰灼自消。
炎光撲滅。古書瀉火之法,意蓋如此。今人率以黃柏治相火,殊不知此相火者,寄於肝腎之間,此乃水中之火,龍雷之火也。若用黃柏苦寒之藥,又是水滅濕伏,龍雷之火愈發矣。龍雷之火,每當濃陰驟雨之時,火焰愈熾,或燒燬房屋,或擊碎木石,其勢誠不可抗。惟太陽一照,
火自消滅。此得水則熾,得火則滅之一驗也。
又問龍雷何以五六月而啟發,九十月而歸藏?蓋冬時陽氣在水土之下,龍雷就其火氣而居於下。夏時陰氣在下,龍雷不能安其身而出於上。明於此義,故惟八味丸桂附與相火同氣,直入腎中,據其窟宅而招之。同氣相求,相火安得不引之而歸原?即人非此火不能有生。世人皆曰降火,
而予獨以地黃滋養水中之火。世人皆曰滅火,而予獨以桂附溫補天真之火。千載不明之論,予獨表而出之,高明以為何如?
震本坤體,陽自外來交之,有動乎情欲之象。是以聖人於。卦中,凡涉乎震體者,取義尤嚴。洊雷震,君子以恐懼修省。在復則曰先王以至日閉關,欲其復之靜也。在隨則曰嚮晦入晏,意欲其居之安也。在頤則曰慎言語,節飲食,欲其養之正也。明乎此義,而相火不藥自伏矣。
白話文:
人體的火分為兩種,一種是人火,另一種是相火。人火就像野火燎原,遇到草就燃燒,碰到木頭就燒得更旺,可以用潮濕的東西壓制,用水澆滅,或直接砍斷來撲滅。黃連等藥物可以制伏這種火。相火則像是龍的火焰和雷的火焰,遇到潮濕就會閃爍,遇到水反而燒得更旺。如果不懂它的特性,用潑水或用濕氣去攻擊它,只會讓火焰更加猛烈,直到燒光一切才停止。了解它特性的人,會用火去引導它,讓它自己熄滅,火焰自然消散。古書上說的「瀉火」方法,大概就是這個意思。現在的人常用黃柏來治療相火,卻不知道相火寄居在肝腎之間,是水中之火,龍雷之火。如果用黃柏這種苦寒的藥物,反而像是用水澆滅火焰,用濕氣壓制,只會讓龍雷之火燒得更旺。龍雷之火,每當陰雨天氣時,火焰反而更猛烈,甚至可能燒毀房屋、擊碎木石,它的威力實在不可抵抗。只有當太陽出來照耀時,火焰才會自然熄滅。這就是它遇水則旺盛,遇火則熄滅的道理。
有人問,龍雷之火為什麼在五六月時發作,到了九十月卻又潛藏起來?這是因為冬天時,陽氣潛藏在水土之下,龍雷就附著在陽氣的火上而潛藏於下方。夏天時,陰氣在下,龍雷就無法安居,而從下方浮出。明白這個道理,所以只有八味丸中的桂附可以與相火同氣相求,直入腎中,據守它的居所而招引它。同氣相求,相火自然會被引回原處。而且人非有此火不能生存。世人都說要降火,但我卻用地黃滋養水中的火;世人都說要滅火,但我卻用桂附溫補天真之火。這是一直以來沒有被明白的道理,我把它提出來,高明的人認為如何呢?
震卦的本質是坤卦,是陽氣從外來交合,所以有情慾衝動的意象。因此聖人在易經中,凡是涉及到震卦的,都特別強調要嚴謹。例如:洊雷震,君子要懂得恐懼修省;在復卦中說,先王在冬至時要關閉關口,是為了讓陽氣恢復平靜;在隨卦中說,天黑就應該回家休息,是為了讓自己安居;在頤卦中說,要謹慎言語,節制飲食,是為了讓自己的養生之道符合正道。如果能明白這些道理,那麼相火不用藥也會自然平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