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醫貫》~ 卷之四·先天要論(上) (5)
卷之四·先天要論(上) (5)
1. 吐血論
問。吐血多起於咳嗽。嗽血者。肺病也。方家多以止嗽藥治肺兼治血而不效。何也。
曰。諸書雖分咳血嗽血出於肺。咯血唾血出於腎。余謂咳嗽咯唾皆出腎。蓋腎脈入肺。循喉嚨。挾舌本。其支者。從肺出絡心注胸中。故二臟相連。病則俱病。而其根在腎。腎中有火有水。水乾火燃。
陰火刑金。故咳。水挾相火而上化為痰。入於肺。肺為清虛之府。一物不容。故嗽。中有痰唾帶血而出者。腎水從相火炎上之血也。豈可以咳嗽獨歸之肺耶。褚氏遺書津潤論云。天地定位。水位乎中。人肖天地。亦有水焉。在上為痰。在下為水。伏皮為血。從毛竅中出為汗。
可見痰也水也血也。一物也。血之帶痰而出者。乃腎水挾相火炎上也。又云。服寒涼百不一生。飲溲溺百不一死。童便一味。可謂治血之要。然但暴發之際。用之以為降火消瘀之急劑則可。若多服。亦能損胃。褚氏特甚言寒涼之不可用耳。
曰若是。則黃柏知母。既所禁用。童便又不宜多服。治之當如何。
曰惟六味地黃。獨補腎水。性不寒涼。不損脾胃。久服則水升火降而愈。又須用人參救肺補胃藥收功。使金能生水。蓋滋其化源也。
又有一等腎水泛上。上侵於肺。水冷金寒。故咳嗽。肺氣受傷。血無所附。故亦吐血。醫見嗽血者火也。以寒折之。病者危而危者斃矣。須用八味丸補命門火。以引水歸原。次用理中湯補脾胃。以補肺之母。使土能剋水。則腎水歸原。而血復其位矣。
以上論陰虛吐血者。用補天之法。若陽虛吐血。與夫六淫七情所致。各各不同。余另有絳雪丹書。專論血症。逐一可考。茲不能悉。
(今有一單方。只是節欲。不但節欲。直須絕欲。不絕欲。而徒恃乎藥。未有能生者也。)
白話文:
關於吐血的論述
有人問:「吐血大多是由咳嗽引起的,咳嗽帶血,這是肺的疾病。許多醫生用止咳藥來治療肺,也想同時治療出血,卻沒有效果,這是為什麼呢?」
我說:「雖然醫書都將咳嗽帶血和嗽血歸咎於肺,而將咯血和唾血歸咎於腎,但我認為咳嗽、咯血和唾血都與腎有關。因為腎脈通往肺,經過喉嚨,連著舌根。它的一支從肺出來,聯繫心臟,注入胸腔。所以肺和腎是相連的,如果其中一個生病,另一個也會受到影響,但根本原因在於腎。腎有火也有水,當水不足時,火就會燃燒,陰火會傷害肺(金),因此引起咳嗽。水夾帶著相火向上,化為痰,進入肺。肺是清虛的器官,容不下一點雜質,所以會咳嗽。咳嗽中有痰和唾液,還帶有血,這是腎水被相火向上燃燒所致的血。難道可以將咳嗽單獨歸咎於肺嗎?」
褚氏的《遺書·津潤論》說:「天地定位,水居其中。人像天地,也有水。在上面的化為痰,在下面的化為水,潛伏在皮膚下的是血,從毛孔中出來的是汗。」
可見痰、水和血其實是同一種東西。血中帶有痰,是腎水被相火向上燃燒所致。褚氏還說:「服用寒涼藥物,百人中難以有一人存活;喝自己的尿,百人中少有死亡。」用童子尿這一味藥,可以說是治療出血的重要方法,但只能在病情暴發緊急時,用來降火消瘀。如果長期服用,也會損傷脾胃。褚氏特別強調了寒涼藥物的不可取。
如果這樣,那麼黃柏和知母等寒涼藥物都不能用,童子尿也不宜多服,那該如何治療呢?我認為只有六味地黃丸,能單獨補腎水,藥性平和不寒涼,不傷脾胃。長期服用,就能使水上升,火下降,病就會痊癒。此外,還必須用人參等補肺健脾胃的藥物來輔助,才能達到效果,使肺(金)能夠滋生腎(水),這是為了滋養化生的源頭。
還有一種情況是腎水向上泛濫,侵襲肺部,造成水寒肺冷,也會引起咳嗽。肺氣受損,血無處附著,也會吐血。醫生看到咳嗽帶血,就認為是火,用寒涼藥物來壓制,反而會使病情加重,甚至危及生命。這時需要用八味丸來補命門火,引導水歸回原位,然後用理中湯補脾胃,因為脾胃是肺的母親。當脾胃強壯,就能制約腎水,使腎水回歸原位,血也能恢復正常。
以上講的是因為陰虛而吐血的情況,要用補陰的方法來治療。如果因為陽虛而吐血,或者因為外感六淫邪氣、內傷七情導致的吐血,情況又各有不同。我另外著有《絳雪丹書》專門論述各種血症,可以查閱。這裡不能詳細說明。(現在有一個簡單的方法,就是節制慾望。不僅要節制,還必須斷絕慾望。如果不斷絕慾望,光靠藥物,是難以治好的。)
2. 喘論
喘與氣短不同。喘者。促促氣急。喝喝息數。張口抬肩。搖身擷肚。短氣者。呼吸雖數。而不能接續。似喘而不抬肩。似呻吟而無痛。呼吸雖急而無痰聲。宜詳辨之。丹溪云。須分虛實新久。久病是氣虛。宜補之。新病是氣實。宜瀉之。
愚按喘與短氣分。則短氣是虛。喘是實。然而喘多有不足者。短氣間亦有有餘者。新病亦有本虛者。不可執論也。
金匱云。實喘者。氣實肺盛。呼吸不利。肺竅壅塞。若寸沉實。宜瀉肺。虛喘者腎虛。先覺呼吸短氣。兩脅脹滿。左尺大而虛。宜補腎。此腎虛證非新病虛者乎。
邪喘者。由肺受邪。伏於肺中。關竅不通。呼吸不利。若寸沉而緊。此外感也。亦有六部俱伏者。宜發散。則身熱退而喘定。此郁證。人所難知。非短氣中之有餘乎。
論人之五臟。皆有上氣。而肺為之主。居於上而為五臟之華蓋。通榮衛。合陰陽。升降往來。無過不及。何病之有。若為風寒暑濕所侵。則肺氣脹滿而為喘。呼吸迫促。坐臥不安。或七情內傷。鬱而生痰。或脾胃俱虛。不能攝養。一身之痰。皆能令人喘。
真知其風寒也。則用仲景青龍湯。真知其暑也。則用白虎湯。真知其濕也。則用勝濕湯。真知其七情鬱結也。則用四磨四七湯。又有木鬱火鬱土鬱金鬱水鬱。皆能致喘。治者察之。(以上俱屬有餘之證。)
東垣云。病機云。諸痿喘嘔。皆屬於上。辯云傷寒家論喘。以為火熱者。是明有餘之邪中於表。寒變為熱。心火太旺攻肺。故屬於上。又云。膏粱之人。奉養太過。及過愛小兒。亦能積熱於上而成喘。宜以甘寒之劑治之。飲食不節。喜怒勞役不時。水穀之寒熱感則害人六腑。
皆由中氣不足。其䐜脹腹滿。咳喘嘔食不下。宜以大甘辛熱之劑治之。脈經云。肺盛有餘。則咳嗽上氣渴煩。心胸滿短氣。皆衝脈之火行於胸中而作。系在下焦。非屬上也。觀東垣之辯。可見起於傷寒者有餘之邪。雜病者。不足之邪。自是標本判然條析。如遇標病。或汗或吐或下。
一藥而痰去喘定。奏功如神。粗工以其奏功如神也。執而概施之不足之證。豈不殆哉。婁全善云。凡下痰定喘諸方。施之形實有痰者神效。若虛而脈浮大。按之澀者。不可下之。下之必反劇而死。
經云。諸喘皆屬於上。又謂諸逆衝上。皆屬於火。故河間敘喘病在於熱條下。華佗云。肺氣盛為喘。活人書云。氣有餘則喘。後代集證類方。不過遵此而已。獨王海藏辯云。氣盛當作氣衰。有餘當認作不足。肺氣果盛與有餘。則清肅下行。豈復為喘。以其火入於肺。炎爍真陰。
衰與不足而為喘焉。所言盛與有餘者。非肺之氣也。肺中之火也。海藏之辯。超出前人。發千古之精奧。惜乎起其端。未竟其火之所由來。愚謂火之有餘。水之不足也。陽之有餘。陰之不足也。凡諸逆衝上之火。皆下焦衝任相火。出於肝腎者也。故曰沖逆。腎水虛衰。相火偏勝。
壯火食氣。銷鑠肺金。烏得而不喘焉。丹溪云。喘有陰虛。自小腹下火起而上。宜四物湯加青黛竹瀝陳皮。入童便煎服。如挾痰喘者。四物加枳殼半夏。補陰以化痰。夫謂陰虛發喘。丹溪實發前人之所未發。但如此治法。實流弊於後人。蓋陰虛者。腎中之真陰虛也。豈四物湯陰血之謂乎。
其火起者。下焦龍雷之火也。豈寒涼所能降乎。其間有有痰者。有無痰者。有痰者。水挾木火而上也。豈竹瀝枳半之能化乎。須用六味地黃。加門冬五味大劑煎飲。以壯水之主。則水升火降。而喘自定矣。蓋緣陰水虛故有火。有火則有痰。有痰則咳嗽。咳嗽之甚則喘。當與前陰虛相火論參看。
又有一等。似火而非火。似喘而非喘者。經曰。少陰所謂嘔咳上氣喘者。陰氣在下。陽氣在上。諸陽氣浮。無所依歸。故上氣喘也。黃帝針經云。胃絡不和。喘出於陽明之氣逆。陽明之氣下行。今逆而上行故喘。真元耗損。喘出於腎氣之上奔。其人平日若無病。但覺氣喘。非氣喘也。
乃氣不歸元也。視其外證。四肢厥逆。面赤而煩燥惡熱。似火非火也。乃命門真元之火。離其宮而不歸也。察其脈兩寸雖浮大而數。兩尺微而無力。或似有而無為辨耳。不知者以其有火也。少用涼藥以清之。以其喘急難禁也。佐以四磨之類以寬之。下咽之後。似覺稍快。少頃依然。
豈知寬一分。更耗一分。甚有見其稍快。誤認藥力欠到。倍進寒涼快氣之劑。立見其斃矣。何也。蓋陰虛至喘。去死不遠矣。幸幾希一線牽帶在命門之根。尚爾留連。善治者。能求其緒。而以助元接真鎮墜之藥。俾其返本歸原。或可回生。然亦不可峻驟也。且先以八味丸安腎丸養正丹之類。
煎人參生脈散送下。覺氣若稍定。然後以大劑參耆補劑。加破故紙阿膠牛膝等。以鎮於下。又以八味丸加河車為丸。日夜遇飢則吞服方可。然猶未也。須遠房幃。絕色欲。經年積月。方可保全。不守此禁。終亦必亡而已。予論至此。可為寒心。聰明男子。當自治未病。毋蹈此危機。
又有一等火鬱之證。六脈微澀。甚至沉伏。四肢悉寒。甚至厥逆。拂拂氣促而喘。卻似有餘。而脈不緊數。欲作陰虛。而按尺鼓指。此為蓄郁已久。陽氣拂遏。不能營運於表。以致身冷脈微而悶亂喘急。當此之時。不可以寒藥下之。又不可以熱藥投之。惟逍遙散加茱連之類。
宣散蓄熱。得汗而愈。愈後仍以六味地黃。養陰和陽方佳。此謂火鬱則發之。木鬱則達之。即金匱所云六脈沉伏。宜發散。則熱退而喘定是也。經曰。火鬱之發。民病少氣。治以諸涼。或問喘者多不能臥何也。素問逆調論云。夫不得臥。臥則喘者。水氣之客也。夫水者。循經液而流也。
腎者水藏。主津液。主臥與喘也。東垣云。病人不得臥。臥則喘者。水氣逆行乘於肺。肺得水而浮。使氣不得流通也。
仲景云。短氣皆屬飲。金匱云。短氣有微飲。當從小便去之。苓桂木甘湯主之。腎氣丸亦主之。
以上詳論陰虛發喘之證治。若陽虛致喘。東垣已詳盡矣。外感發喘。仲景已詳盡矣。茲為補天立論。故加意於六味八味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