趙獻可

《醫貫》~ 卷之四·先天要論(上) (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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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之四·先天要論(上) (4)

1. 咳嗽論

咳謂無痰而有聲。嗽是有痰而有聲。雖分六腑五臟之殊。而其要皆主於肺。蓋肺為清虛之府。一物不容。毫毛必咳。又肺為嬌臟。畏熱畏寒。火刑金故嗽。水冷金寒亦嗽。故咳嗽者。必責之肺。而治之之法。不在於肺。而在於脾。不專在脾。而反歸重於腎。蓋脾者。肺之母。腎者。肺之子。故虛則補其母。虛則補其子也。

如外感風寒而咳嗽者。今人率以麻黃枳殼紫蘇之類。發散表邪。謂從表而入者。自表而出。如果系形氣病氣俱實者。一汗而愈。若形氣病氣稍虛者。宜以補脾為主。而佐以解表之藥。何以故。蓋肺主皮毛。惟其虛也。故湊理不密。風邪易以入之。若肺不虛。邪何從而入耶。古人所以制參蘇飲中必有參。

桂枝湯中有芍藥甘草。解表中兼實脾也。脾實則肺金有養。皮毛有衛。已入之邪易以出。後來之邪。無自而入矣。若專以解表。則肺氣益虛。腠理益疏。外邪乘間而來者。何時而已耶。須以人參黃耆甘草以補脾。兼桂枝以驅邪。此予謂不治肺而治脾。虛則補其母之義也。

仁齋直指云。肺出氣也。腎納氣也。肺為氣之主。腎為氣之本。凡咳嗽暴重。動引百骸。自覺氣從臍下逆奔而上者。此腎虛不能收氣歸元。當以地黃丸安腎丸主之。母徒從事於肺。此虛則補子之義也。余又有說焉。五行之間。惟肺腎二藏。母盛而子宮受邪。何則。肺主氣。肺有熱。

則氣得熱而上蒸。不能下生於腎。而腎受邪矣。腎既受邪。則肺益病。此又何也。蓋母藏子宮。子隱母胎。凡人肺金之氣。夜臥則歸藏於腎水之中。今因肺受心火之邪。欲下避水中。而腎水乾枯有火。無可容之地。於是復上而病矣。

有火爍肺金而咳嗽者。宜清金降火。今之醫書中。論清金降火者。以黃芩天麥冬桑白皮清肺金。以黃連降心火。石膏降胃火。以四物黃柏知母降陰火。謂枳半燥泄傷陰。易用貝母栝蔞竹瀝枇杷葉以潤肺而化痰。以上治法。豈不平正通達耶。殊不知清金降火之理。似是而實非。

補北方。正所以瀉南方也。滋其陰。即所以降火也。獨不觀啟玄子壯水之主。以制陽光乎。予相火論。及滋陰降火論中。已詳言黃柏知母之不宜用。與夫寒涼諸藥之害矣。予又有說焉。王節齋云。凡酒色過度。損傷肺腎真陰者。不可服參耆。服之過多則死。蓋恐陽旺而陰消也。

自此說行。而世之治陰虛咳嗽者。視參耆如砒毒。以黃柏知母為靈丹。使患此證而服此藥者。百無一生。良可悲也。有能寡欲而不服藥者。反可綿延得活。可見非病不可治。乃治病之不如法也。蓋病本起於房勞太過。虧損真陰。陰虛而火上。火上而刑金故咳。咳則金不能不傷矣。

予先以壯水之主之藥。如六味地黃之類。補其真陰。使水升而火降。隨即以參耆救肺之品。以補腎之母。使金水相生而病易愈矣。世之用寒涼者。膚淺庸工。固不必齒。間有知用參耆者。不知先壯水以鎮火。而遽投參耆以補陽。反使陽火愈旺。而金益受傷。豈藥之罪哉。此所謂不識先後著者也。

有脾胃先虛。土虛不能制水。水泛為痰。子來乘母而嗽者矣。又有初雖起於心火刑金。因誤服寒涼。以致脾土受傷。肺益虛而嗽者。乃火位之下。水氣承之。子來救母。腎水復火之仇。寒水挾木勢而上侵於肺胃。水冷金寒故嗽。前病未除。新病愈甚。粗工不達此義。尚謂痰火難除。

寒涼倍進。豈不殆哉。斯時也。須用六君子湯加炮姜。以補脾肺。八味丸以樸土母。而引水歸原。此等治咳嗽之法。幸同志者加之意焉。

金匱云。咳而上氣。喉中水雞聲、射干麻黃湯主之。此論外感。

有嗽而聲啞者。蓋金實不鳴。金破亦不鳴。實則清之。破則補之。皆治肺之事也。又須知少陰之絡入肺中。循喉嚨。挾舌本。肺為之標。本虛則標弱。故聲亂咽嘶。舌萎聲不能前。出仲景傷寒書。

一男子年五十餘歲。病傷寒咳嗽。喉中聲如齁。與獨參湯。一服而齁聲除。至二三服而咳嗽亦漸退。服二三斤病始全愈。

(此陽虛之案。)

衍義云。有暴嗽服諸藥不效。或教之進生料鹿茸丸大菟絲子丸方愈。有本有標。卻不可以其暴嗽。而疑驟補之非。所以易愈者。亦覺之早故也。(此陰虛之案。)

有一等乾咳嗽者。丹溪云。乾咳嗽極難治。此係火鬱之證。乃痰鬱其火。邪在中。用逍遙散以開之。下用補陰之劑而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