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塘

《吳鞠通醫案》~ 卷三 (1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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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三 (12)

1. 癲狂

其後痰去,以大補心脾而安

鮑,三十二歲,十月初二日,大狂七年,先因功名不遂而病,本京先醫市醫儒醫,已歷不少,既徽州醫、杭州醫、蘇州醫、湖北醫。所閱之醫,不下數百矣,大概補虛者多,攻實者少。間有已時,不旋踵而發。余初診時,見其蓬首垢面,下體俱赤,衣不遮身,隨作隨毀,門窗分碎,隨釘隨拆,鐐銬手足,外有鐵索數根,錮鎖於大石盤上,言語之亂,形體之羸,更不待言。

細詢其情,每日非見婦人不可,婦人不願見,彼盡鬧不可,叫號聲嘶,衰鳴令人不可聞,只得令伊姬妾強侍之,然後少安,次日仍然,無一日之空。診其脈六脈弦長而勁,余曰:此實症,非虛症也。於是用極苦以瀉心膽二經之火,瀉心者必瀉小腸,病在臟,治其腑也,但無出路,亦必瀉小腸也。

龍膽草(三錢),胡黃連(三錢),天門冬(三錢),細生地(三錢),丹皮(三錢),大麥冬(三錢,連心)

服二帖而大效,妄語少而舉動安靜,初三日見其效也。以為久病體虛,恐過剛則折,用病減者減其制例,於原方減苦藥,加補陰之甘潤。初五日,病家來告云,昨服政方二帖,病勢大重,較前之叫哮妄語加數倍之多,無一刻靜,此症想不能治,諒其必死,先生可不診矣。余曰:不然,初用重劑而大效,繼用輕劑加補陰而大重,吾知進退矣。

復診其脈,弦長而數,於是重用苦藥。

龍膽草(六錢),洋蘆薈(六錢),天冬(五錢),麥冬(五錢,連心),胡黃連(五錢),秋石(二錢),烏梅肉(五錢)

一氣六帖,一日較一日大效,至十一日大為明白,於是將其得病之由,因伊念頭之差,其念頭之差,因未識文章至高之境,即欲至高,尚有命在,非人力所能為,何怒之有。人生以體親心為孝,痛乎責之,俯首無辭,以後漸去苦藥加補陰,半月而後,去刑具,著衣冠,同跪拜,神識與好人無異。服專翕大生膏一料而大壯,下科竟中矣。

章氏,四十二歲,先是二月間病,神識恍惚,誤服肉桂、熟地等補藥,因而大狂,余於三月間用極苦以折其上盛之威,間服芳香開心包,治三十日而愈。但脈仍洪數,余囑其戒酒肉,服專翕大生膏,補陰配陽,彼不惟不服丸藥,至午節大開酒肉,於是狂不可當,足臭至鄰,不時脫淨衣褲,上大街,一二男子不能搏之使回。

五月十四日,又延余視,余再用前法隨效,二三日仍然如故,蓋少陽相火極,挾制君主行令,藥隨暫開其閉,暫折其威,相火一動,而仍然如故。延至六月十六日,午刻復自撕其褲,人不防而出大門矣。余坐視不忍,復自漸無術以已其病,因謂其胞弟曰:此症非打之極痛,令其自著衣褲也不可。

蓋羞惡之心,亦統於仁,能仁則不忍,忍則不仁,不仁之至,羞惡全喪,打之極痛,則不能忍,不忍而仁心復,仁心復而羞惡之心亦復矣,此古聖王撲作教刑之義也。伊弟見其乃姊如是景況,羞而成怒,以保父母體面為義,於是以小竹板責其腿,令著褲,彼知痛而後自作衣著衣稍明。

白話文:

癲狂

鮑姓男子,三十二歲,十月初二日就診,患癲狂已七年。起因是仕途不順。他此前遍尋名醫,包括京城的醫生、徽州醫生、杭州醫生、蘇州醫生和湖北醫生,看過數百位醫生,大多數醫生採用補虛的療法,而攻實的方法較少。病情時好時壞,好轉後不久便會復發。我初診時,見他蓬頭垢面,下體赤裸,衣衫不整,破壞傢俱,拆卸門窗,即使手腳被鐐銬鎖在繫於大石盤上的鐵索上,仍然胡言亂語,身體極度虛弱。

仔細詢問病情,得知他每天必須見到女人,如果女人不肯見他,他就會大吵大鬧,嘶聲嚎叫,令人無法忍受。只得讓他的姬妾強行侍候他,才能稍稍安靜下來,但第二天又會故態復萌,從無一日例外。診脈發現他的六脈弦長有力,我判斷這是實症,而非虛症。於是採用苦寒之藥瀉去心膽二經的實火,瀉心火必瀉小腸,因為病在臟腑,必須從腑中瀉出。

處方:龍膽草(三錢)、胡黃連(三錢)、天門冬(三錢)、生地黃(三錢)、丹皮(三錢)、麥冬(三錢,連心)。

服用兩劑後,病情大為好轉,胡言亂語減少,舉止也安靜許多,三天內見效。考慮到他久病體虛,擔心藥性過猛會傷及身體,於是在原方基礎上減少苦寒藥物,增加滋陰潤燥的藥物。第五天,病人家屬來告,說服用新方兩劑後,病情加重,叫喊、胡言亂語比以前更加嚴重,一刻也靜不下來,認為此病無藥可救,必死無疑,請求不再診治。我說:不對,初次用重劑有效,繼而用輕劑加補陰卻加重病情,我已明白病情變化規律。

再次診脈,脈象弦長而數,於是重新用苦寒藥物。

處方:龍膽草(六錢)、洋蘆薈(六錢)、天門冬(五錢)、麥冬(五錢,連心)、胡黃連(五錢)、秋石(二錢)、烏梅肉(五錢)。

連續服用六劑,病情一天比一天好轉,到第十一天病情明顯好轉,他也能清楚地講述自己得病的經過,說是由於自己思想偏差,因未達到文章的最高境界而妄求,即使有性命在,也不是人力所能為,何必如此憤怒。人生應以孝順父母為本,我痛斥了他的行為,他低頭認錯,之後逐漸減少苦寒藥,增加滋陰藥物,半個月後,解除了刑具,穿上衣冠,能夠正常跪拜,神志與常人無異。服用專翕大生膏一料後,身體更加強健,最終考中。

章氏,四十二歲,二月間發病,神志恍惚,誤服肉桂、熟地等溫補藥物,導致病情加重,陷入癲狂。三月間我用苦寒藥物瀉去其亢盛的邪氣,間服芳香開竅之藥,治療三十天後痊癒。但脈象仍然洪數,我囑咐她戒酒戒肉,服用專翕大生膏,以滋陰補陽。但她不僅不服藥丸,在端午節還大量飲酒食肉,結果病情再次加重,癲狂難治,腳臭味熏鄰,經常脫光衣服褲子,跑到大街上,即使兩三個男子也無法把她拉回家。

五月十四日,她再次請我診治,我再次使用之前的療法,但兩三天後病情依然如故。這是因為少陽相火亢盛,抑制了心主神明,藥物只能暫時緩解,一旦相火再動,病情就又復發。直到六月十六日午時,她又再次撕毀褲子,衝出大門。我見狀於心不忍,但已束手無策,於是告訴她弟弟:這種病症,只有用極其痛苦的方法,才能讓她自覺穿上衣服褲子。

因為羞恥之心也屬於仁德,有仁德則不忍心,忍則失仁,仁德盡失,羞恥之心也會喪失。用極其痛苦的方法,才能使她不能忍受,不能忍受時仁心才能恢復,仁心恢復,羞恥之心也才能恢復,這正是古代聖王懲罰教育的道理。她弟弟見姐姐如此情狀,羞愧而憤怒,為了維護父母的面子,便用小竹板打她的腿,命令她穿上褲子,她感到疼痛後,才自己穿上衣服,神志也稍微清醒一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