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塘

《吳鞠通醫案》~ 卷三 (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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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三 (8)

1. 腫脹

陳,三十二歲,甲寅年二月初四日,太陰所至,發為䐜脹者,脾主散津液,脾病不能散津,土曰敦阜,斯䐜脹矣。厥陰所至,發為䐜脹者,肝主疏泄,肝病不能疏泄,木穿土位,亦䐜脹矣。此症起於肝經鬱勃,從頭面腫起,腹因脹大,的系蠱脹,而非水腫,何以知之。滿腹青筋暴起如蟲紋,並非本身筋骨之筋,故知之。

治法行太陽之陽,泄厥陰之陰為要,醫用八味丸誤治,反攝少陰之陰,又加牡蠣澀陰戀陽,使陽不得行,而陰凝日甚,六脈沉弦而細,耳無所聞,目無所見,口中血塊累累續出,經所謂血脈凝泣者是也。勢太危極,不敢驟然用藥,思至陽而極靈者,莫如龍,非龍不足以行水,而開介屬之翕,惟鯉魚三十六鱗能化龍,孫真人曾用之矣。

但孫真人《千金》原方去鱗甲用醋煮,茲改用活鯉魚大者一尾,得六斤不去鱗甲,不破肚,加蔥一斤,姜一斤,水煮熟透,加醋一斤,任服之。

服鯉魚湯一晝夜,耳聞如舊,目視如舊,口中血塊全無,神氣清爽,但腫脹未除。

初五日,經謂病始於下而盛於上者,先治其下,後治其上,病始於上而盛於下者,先治其上,後治其下,此病始於上腫,當發其汗,與《金匱》麻黃附子甘草湯。

麻黃(二兩,去節),熟附子(一兩六錢),炙甘草(一兩二錢)

煮成五飯碗,先服半碗,得汗,止後服,不汗再服,以得汗為度。

此方甫立未分量,陳頌帚先生一見云:斷然無效。予問曰:何以不效?陳先生云:吾曾用來。予曰:此在先生用,誠然不效,予用或可效耳。王先生名謨(忘其字)云:吾甚不解,同一方也,藥止三味,並無增減,何以為吳用則利,陳用則否,豈無知之草木,獨聽吾兄使令哉?予曰:蓋有故也。

陳先生性情忠厚,其膽最小,伊恐麻黃髮陽,必用八分,附子護陽,用至一錢以監製,又恐麻黃、附子皆剽悍藥也,甘草平緩,遂用一錢二分,又監製麻黃、附子。服一帖無汗,改用八味丸矣,八味陰柔藥多,乃敢大用,如何能效。病者乃兄陳蔭山先生入內室,取二十八日陳頌帚所用原方分量,一毫不差,在座者六七人,皆譁然笑曰:何先生之神也。予曰:余常與頌帚先生一同醫病,故知之深矣。

於是麻黃去淨節用二兩,附子大者一枚,得一兩六錢,少麻黃四錢,讓麻黃出頭,甘草一兩二錢,又少附子四錢,讓麻黃、附子出頭,甘草但鎮中州而已。眾見分量,又大譁曰:麻黃可如是用乎。頌帚先生云:不妨,如有過差,吾敢當之。眾云:君用八分,未敢足錢,反敢保二兩之多乎。

頌帚云:吾在菊溪先生處,治產後鬱冒,用當歸二錢,吳君痛責,謂當歸血中氣藥,最能竄陽,產後陰虛陽越,例在禁條,豈可用乎。夫麻黃之去當歸,奚啻十百,吾用當歸,伊責之甚,豈伊用麻黃又如是之多,竟無定見乎。予曰:人之畏麻黃如虎者,為其能大汗亡陽,未有汗不出而陽亡於內者,湯雖多,但服一杯,或半杯,得汗即止,不汗再服,不可使汗淋漓,何畏其亡陽哉。但此症閉錮已久,陰霾太重,雖盡劑未必有汗。

予明日再來發汗,病家始敢買藥,而仙芝堂藥鋪竟不賣,謂想是錢字,先生誤寫兩字,主人親自去買,方得藥。服盡劑,竟無汗。

初六日,眾人見汗不出,僉謂汗不出者死,此症不可為矣。余曰不然,若竟死症,鯉魚湯不見效矣。予化裁仲景先師桂枝湯,用粥發胃家汗法,竟用原方分量一帖,再備用一帖。又用活鯉魚一尾,得重四斤,煮如前法,服麻黃湯一飯碗,即接服鯉魚湯一碗,汗至眉上;又一次,汗出上眼皮;又一次,汗至下眼皮;又一次,汗至鼻;又一次,汗至上唇。大約每一次,汗出三寸許,二帖俱服完。

鯉魚湯一鍋,喝一晝夜,亦服盡,汗至伏兔而已,未過膝也,臍以上腫俱消,腹仍大。

初七日,經謂汗出不止足者死,此症尚未全活,雖腰以上腫消,而腹仍大,腰以下其腫如故,因用腰以下腫,當利小便例,與五苓散,服至二十一日共十五天不效,病亦不增不減。陳蔭山先生云:前用麻黃,其效如神,茲小便滴不下,奈何,祈轉方。予曰:病之所以不效者,藥不精良耳。今日先生去求好肉桂,若仍系前所用之桂,明日予不能立方,固無可轉也。

二十二日,陳蔭山購得新鮮紫油邊青花桂一枝,重八錢,乞予視之。予曰:得此桂必有小便,但恐脫耳。膀胱為州都之官,氣化則能出焉,氣虛亦不能化,於是用五苓二兩,加桂四錢,頂高遼參三錢,服之盡劑,病者所睡系棕床,予囑備大盆二三枚,置之床下,溺完被濕不可動,俟明日予親視挪床,其溺自子正始通,至卯正方完,共得溺大盆有半。予辰正至其家,視其周身如空布袋,又如腐皮,於是用調理脾胃痊愈。

洪氏,六十八歲,孀居三十餘年,體厚憂鬱太多,肝經鬱勃久矣,又因暴怒重憂,致成厥陰太陰兩經䐜脹併發,水不得行,腫從跗起,先與腰以下腫,當利小便例之五苓散法,但陰氣太重,六脈沉細如絲,斷非輕劑所能了。

桂枝(五錢),生蒼朮(五錢),豬苓(五錢),澤瀉(五錢),茯苓皮(六錢),肉桂(四錢),廣皮(五錢),厚朴(四錢)

前方服三五帖不效,亦無壞處,小便總不見長,肉桂加至二三兩,桂枝加至四五兩,他藥稱是,每劑近一斤之多,作五六碗,服五七帖後,六脈絲毫不起,腫不消,便亦不長。所以然之故,肉桂不佳,陰氣太重,憂鬱多年,暴怒傷肝,必有陳菀。仍用原方加雞矢醴熬淨煙六錢,又加附子八錢,服之小便稍通,一連七帖,腫漸消,飲食漸進,形色漸喜。於是漸減前方分量,服至十四帖,腫脹全消。

後以補脾陽,疏肝鬱收功。

郭氏,六十二歲,先是郭氏喪夫於二百里外其祖墓之側,郭攜子奔喪,飢不欲食,寒不欲衣,悲痛太過,葬後廬墓百日,席地而臥,哭泣不休,食少衣薄,回家後致成單腹脹,六脈弦,無胃氣,氣喘不能食,唇舌刮白,面色淡黃,身體羸瘦。余思無情之草木,不能治有情之病,必得開其愚蒙,使情志暢遂,方可冀見效於萬一。

因問曰:汝之痛心疾首,十倍於常人者何故?伊答曰:夫死不可復生,所遺二子,恐難立耳。余曰:汝何不明之甚也。大凡婦人夫死,曰未亡人,言將待死也。汝如思夫愈切,即死墓側,得遂同穴之情,則亦已矣。雖有病何必醫,醫者求其更蘇也。其所以不死者,仍系相夫之事業也。

汝子之父已死,汝子已失其蔭,汝再死,汝子豈不更無所賴乎。汝之死,汝之病,不惟無益於夫,而反重害其子,害其子,不惟無益於子,而且大失夫心。汝此刻欲盡婦人之道,必體亡夫之心,儘教子之職,汝必不可死也。不可死,且不可病,不可病,必得開懷暢遂,而後可愈。

單腹脹,死症也。脈無胃氣,死脈也。以死症而見死脈,必得心火旺,折泄肝鬱之陰氣,而後血脈通,血脈通,臟氣遂,死證亦有可生之道。詩云:見晛曰消者是也。伊聞余言大笑,余曰:笑則生矣。伊云:自此以後,吾不惟不哭,並不敢憂思,一味以喜樂從事,但求其得生,以育吾兒而已。余曰:汝自欲生則生矣。

於是為之立開鬱方,十數劑而收全功。

旋覆花(三錢,新絳紗包),降香末(三錢),歸鬚(二錢),蘇子霜(三錢),鬱金(三錢),香附(三錢),川厚朴(三錢),姜半夏(四錢),廣皮(三錢),青橘皮(二錢)

吳氏,二十八歲,春夏間乘舟,由南而北,途間溫毒愈後,感受風濕,內脹外腫,又有肝鬱之過,時當季夏,左手勞宮穴,忽起勞宮毒,如桃大。此症治熱礙濕,治濕礙熱之弊,選用幼科痘後餘毒歸肺,喘促咳逆之實脾利水法,加極苦合為苦淡法,俾熱毒由小腸下入膀胱,隨濕熱一齊泄出也。蓋勞宮毒屬心火,瀉心者必泄小腸,小腸火腑,非苦不通。

腰以下腫,當利小便,利小便者,亦用苦淡也。

豬苓(一兩),茯苓皮(一兩),白通草(三錢),澤瀉(一兩),晚蠶砂(二兩),雅連(四錢)黃柏(四錢),飛滑石(四錢),黃芩(四錢)

煮成五碗,分五次服,以小便長者為度,此方服七帖,分量不增減,腫脹與勞宮毒俱消,以後補脾收功。

陳,二十六歲,乙酉年五月十五日,脈弦細而緊,不知飢,內脹外腫,小便不利,與腰以下腫當利小便法,陽欲滅絕,重加熱以通陽,況今年燥金,太乙天符,經謂必先歲氣,毋伐天和。

桂枝(六錢),豬苓(五錢),生茅朮(三錢),澤瀉(五錢),廣橘皮(三錢),川椒炭(五錢)厚朴(四錢),茯苓皮(六錢),公丁香(二錢),杉木皮(一兩)

煮四杯,分四次服。

二十五日,諸症皆效,知飢,腫脹消其大半。惟少腹有疝,竟如有一根筋吊痛,於原方內減丁香一錢,加小茴香三錢。

單氏,四十二歲,腫脹六年之久,時發時止,由於肝鬱,應照厥陰䐜脹例治。

降香末(三錢),木通(二錢),香附(三錢),旋覆花(三錢),歸鬚(三錢),鬱金(二錢),青皮(二錢),厚朴(三錢),大腹皮(三錢),雲苓(六錢),半夏(四錢)

煮成三杯,分三次服,不能寬懷消怒,不必服藥。

二十六日,服前方八帖,腫脹稍退。惟陽脈微弱,加以椒炭三錢;大便不通,加兩頭尖三錢,去陳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