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經穴匯解》~ 卷之一 (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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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之一 (5)

1. 頭面部第一

按:三說,不知孰是。姑從《甲乙經》入門。作巨處後,字誤。

通天,一名天臼,承光後一寸五分(甲乙)。

按:「臼」:《外臺》作「白」,《寶鑑》作「伯」。《類經》一說,直百會旁一寸五分,是以承光為五處後一寸五分,故有此解。

絡卻(甲乙),一名強陽,一名腦蓋(甲乙);通天後一寸三分(甲乙),禁刺(入門)。

按:「腦」:《醫統》作「胸」,字誤。《外臺》作「反行在通天後」,「反行」無謂。《神應經》云:「腦後髮際上,兩旁起肉上,各一寸三分。」腦後枕骨,挾腦戶,自髮際上四寸半。然玉枕挾腦戶,蓋此說非也。諸書作通天後一寸五分,說見下。

玉枕(甲乙),絡卻後七分(甲乙次注),七分半(《千金》、《千翼》、《外臺》)。挾腦戶旁一寸三分,起肉枕骨,入髮際三寸(甲乙);一云禁刺(類經)。

按:《資生經》曰:「《銅人》云:『玉枕在絡卻後一寸半。』」《明堂上下經》皆云七分半。若以《銅人》為誤,則足太陽穴亦同;若以《明堂》為誤,不應上下經皆誤也。予按:《素問》注云玉枕在絡卻後七分,則與《明堂》之七分半相去不遠矣,固當從《素問》為準。然而玉枕二穴,既挾腦戶矣,不應止七分,則至於腦蓋也。《銅人》一寸半,蓋有說焉。識者當有以辨之。注曰:「今以諸經校勘,在絡卻後寸半者是。」張介賓曰:「《甲乙經》之數,與督脈之數不相合。蓋《骨度篇》載中行分寸,未言側行;意側行長不及中行,乃可知也。顱頂圓形不同,故分寸不可定也。絡卻曰一寸三分,玉枕曰七分。」

《資生》、《聖濟》作絡卻後一寸五分。《發揮》、《類經》、《聚英》、《入門》、《醫統》、《吳文炳》、《金鑑大成》從之,非是。以上諸穴挾中行一寸五分,至此曰一寸三分,是側行,稍狹二分,猶腹部狹於胸部也。古來之說,不可不知也。側行之穴,難折量,故不取「入髮際三寸」五字。依枕骨上起肉,《村上親方骨度正誤》。

承靈、腦空,去督脈各二寸一分;風池去督脈各二寸;絡卻、玉枕,去督脈各一寸五分;天柱去督脈一寸三分。未詳其所據,蓋臆說。

頭第三行:直瞳子上,入髮際五分,卻行至腦空,凡十穴。

臨泣(甲乙),當目上眥直入髮際五分,陷者中(甲乙);正睛取之(類經);一云禁灸(類經)。

按:《氣府論》云:「直目上髮際內,各五。」次注云:「謂臨泣、目窗、正營、承靈、腦空也。」「上眥」:《千金》、《千金翼》、《外臺》同;次注、《資生》、《聖濟》以下無「眥」字,是也。第三行:前自直瞳子,後至風池;引一線定第三行自前髮際至腦空,折量為五寸五分。入髮際五分,取臨泣,次第處置。腦空挾玉枕,其穴易得也。

目窗(甲乙),一名至榮(甲乙),臨泣後一寸(甲乙)。

按:「榮」:《外臺》作「營」;「一寸」:《大成》作「寸半」,非也。

正營(甲乙),目窗後一寸(甲乙)。

白話文:

頭面部第一

關於這幾個穴位的記載,不同醫書說法不一,難以取捨,姑且先參考《甲乙經》的記載開始說明。書中有些字句有誤,在此加以修正。

通天穴(《甲乙經》),又名天臼穴。(《甲乙經》)位於承光穴後一寸五分處。(《甲乙經》)

關於「臼」字,《外台秘要》作「白」,《醫學入門》作「伯」,《類經》則有一說法指其位於百會穴旁一寸五分處。因此,承光穴後一寸五分處為通天穴的說法,由此而來。

絡卻穴(《甲乙經》),又名強陽穴,又名腦蓋穴。(《甲乙經》)位於通天穴後一寸三分處。(《甲乙經》)禁針。(《醫學入門》)

關於「腦」字,《醫統》作「胸」,屬文字錯誤。《外台秘要》記載其位置在通天穴後,且行針方向相反,但「反行」之說並無必要。《神應經》記載,腦後髮際上方,兩旁隆起的肌肉處,各有一寸三分的距離,腦後枕骨,挾持腦戶穴,從髮際上方量起為四寸半。然而,玉枕穴挾持腦戶穴的說法,與此並不相符。大多數醫書記載絡卻穴位於通天穴後一寸五分處,詳細說明如下。

玉枕穴(《甲乙經》)位於絡卻穴後七分處。(《甲乙經》次注)七分半。(《千金要方》、《千金翼方》、《外台秘要》)位於挾持腦戶穴旁,距枕骨隆起處一寸三分,從髮際向上量起三寸處。(《甲乙經》)另有一說禁針。(《類經》)

《資生經》和銅人腧穴圖解都記載玉枕穴位於絡卻穴後一寸半。而《明堂經》上下卷皆記載為七分半。如果以銅人腧穴圖解為誤,則足太陽穴也應同屬錯誤;如果以《明堂經》為誤,則上下卷的記載皆為錯誤。我個人認為《素問》注釋中記載玉枕穴位於絡卻穴後七分的說法,與《明堂經》記載的七分半相差無幾,因此應以《素問》為準。然而,既然玉枕穴挾持腦戶穴,其距離不應僅為七分。

至於腦蓋穴,《銅人腧穴圖解》記載為一寸半,其中或許有不同的說法,需有識之士辨析。注釋說:現在考證各家醫書,絡卻穴後一寸半的說法是正確的。張介賓說:《甲乙經》的尺寸與督脈的尺寸不相符,因為《骨度篇》記載的是經脈中線的尺寸,並沒有提到側行的尺寸,所以側行尺寸比中線尺寸要短,這就可以理解了。顱頂的圓形不同,所以尺寸也不一定。絡卻穴記載為一寸三分,玉枕穴記載為七分。

《資生經》、《聖濟總錄》記載絡卻穴位於絡卻穴後一寸五分處,《發揮》、《類經》、《聚英》、《醫學入門》、《醫統》、《吳氏醫宗金鑒》、《金鑒大成》等書也採用此說法。這是因為以上穴位都位於中線,一寸五分是中線的距離,而到一寸三分則是側行距離,略短二分,就像腹部比胸部窄一樣。古代的說法不能不知。側行的穴位很難準確測量,所以沒有採用「入髮際三寸」的說法,而是根據枕骨上隆起的肌肉來定位。村上親方在其《骨度正誤》一書中也有類似的記載。

承靈穴、腦空穴距督脈各二寸一分,風池穴距督脈二寸,絡卻穴、玉枕穴距督脈各一寸五分,天柱穴距督脈一寸三分,其依據不明,可能是臆測。

頭第三行,從瞳子上方直上入髮際五分,然後沿著走向腦空穴,共有十個穴位。

臨泣穴(《甲乙經》)位於目上眥(眼角)上方直上入髮際五分,凹陷處。(《甲乙經》)從眼球正中取穴。(《類經》)另有一說禁灸。(《類經》)

《氣府論》記載,從眼睛上方直上入髮際內各五分。次注說,指的就是臨泣穴、目窗穴、正營穴、承靈穴、腦空穴。上眥,《千金要方》、《千金翼方》、《外台秘要》均同此說,次注、《資生經》、《聖濟總錄》等書則沒有「眥」字,這是正確的。第三行,從瞳子前方一直到風池穴,畫一條線,確定第三行從前髮際到腦空穴的距離,測量約為五寸五分。從髮際向上五分取臨泣穴,依次取穴。腦空穴挾持玉枕穴,這兩個穴位很容易找到。

目窗穴(《甲乙經》),又名至榮穴。(《甲乙經》)位於臨泣穴後一寸處。(《甲乙經》)

關於「榮」字,《外台秘要》作「營」,一寸;《金鑒大成》作寸半,是不對的。

正營穴(《甲乙經》)位於目窗穴後一寸處。(《甲乙經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