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·原昌克

《經穴匯解》~ 卷之一 (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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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之一 (5)

1. 頭面部第一

按三說。不知孰是。姑從甲乙經入門。作巨處後。字誤。

通天(甲乙)一名天臼。(甲乙)承光後一寸五分(甲乙)

按。臼。外臺。作白。寶鑑。作伯。類經。一說直百會旁一寸五分。是以承光。為五處後一寸五分。故有此解。

絡卻(甲乙)一名強陽。一名腦蓋。(甲乙)通天後一寸三分。(甲乙)禁刺(入門)

按腦。醫統。作胸。字誤。外臺。作反行在通天後。反行。無謂。神應經云。腦後髮際上。兩旁起肉上。各一寸三分。腦後枕骨。挾腦戶。自發際上四寸半。然玉枕挾腦戶。蓋此說非也。諸書作通天後一寸五分。說見下。

玉枕(甲乙)絡卻後七分。(甲乙次注)七分半。(千金。千翼。外臺。)挾腦戶旁。一寸三分。起肉枕骨。入髮際三寸(甲乙)一云禁刺。(類經)

按資生經曰。銅人云。玉枕。在絡卻後一寸半。明堂上下經。皆云七分半。若以銅人為誤。則足太陽穴亦同。若以明堂為誤。不應上下經。皆誤也。予按素問注云玉枕在絡卻後七分。則與明堂之七分半。相去不遠矣。固當從素問為準。然而玉枕二穴。既挾腦戶矣。不應止七分。

則至於腦蓋也。銅人一寸半。蓋有說焉。識者當有以辨之注曰。今以諸經校勘。在絡卻後寸半者是。張介賓曰。甲乙經之數。與督脈之數。不相合。蓋骨度篇。載中行分寸。未言側行。意側行長不及中行。乃可知也。顱頂圓形不同故分寸。不可定也。絡卻曰一寸三分。玉枕曰七分。

資生。聖濟。作絡卻後一寸五分。發揮。類經。聚英。入門。醫統。吳文炳。金鑑大成從之。非是以上諸穴挾中行。一寸五分。至此曰一寸三分。是側行。稍狹二分。猶腹部狹於胸部也。古來之說。不可不知也。側行之穴。難折量。故不取入髮際三寸五字。依枕骨上起肉。村上親方骨度正誤。

承靈。腦空。去督脈各二寸一分。風池去督脈各二寸。絡卻。玉枕。去督脈各一寸五分。天柱去督脈一寸三分。未詳其所據。蓋臆說。

頭第三行直瞳子上。入髮際五分。卻行至腦空。凡十穴。

臨泣(甲乙)當目上眥直入髮際五分。陷者中。(甲乙)正睛取之。(類經)一云禁灸(類經)

按。氣府論云。直目上髮際內。各五。次注云。謂臨泣目窗。正營。承靈。腦空也。上眥。千金。千金翼。外臺。同。次注。資生。聖濟。以下無眥字。是也。第三行。前自直瞳子。後至風池。引一線定第三行自前髮際至腦空。折量為五寸五分。入髮際五分。取臨泣。次第處置。腦空挾玉枕。其穴易得也。

目窗(甲乙)一名至榮。(甲乙)臨泣後一寸。(甲乙)

按榮。外臺。作營。一寸。大成。作寸半。非也。

正營(甲乙)目窗後一寸(甲乙)

白話文:

頭面部第一

關於這幾個穴位的記載,不同醫書說法不一,難以取捨,姑且先參考《甲乙經》的記載開始說明。書中有些字句有誤,在此加以修正。

通天穴(《甲乙經》),又名天臼穴。(《甲乙經》)位於承光穴後一寸五分處。(《甲乙經》)

關於「臼」字,《外台秘要》作「白」,《醫學入門》作「伯」,《類經》則有一說法指其位於百會穴旁一寸五分處。因此,承光穴後一寸五分處為通天穴的說法,由此而來。

絡卻穴(《甲乙經》),又名強陽穴,又名腦蓋穴。(《甲乙經》)位於通天穴後一寸三分處。(《甲乙經》)禁針。(《醫學入門》)

關於「腦」字,《醫統》作「胸」,屬文字錯誤。《外台秘要》記載其位置在通天穴後,且行針方向相反,但「反行」之說並無必要。《神應經》記載,腦後髮際上方,兩旁隆起的肌肉處,各有一寸三分的距離,腦後枕骨,挾持腦戶穴,從髮際上方量起為四寸半。然而,玉枕穴挾持腦戶穴的說法,與此並不相符。大多數醫書記載絡卻穴位於通天穴後一寸五分處,詳細說明如下。

玉枕穴(《甲乙經》)位於絡卻穴後七分處。(《甲乙經》次注)七分半。(《千金要方》、《千金翼方》、《外台秘要》)位於挾持腦戶穴旁,距枕骨隆起處一寸三分,從髮際向上量起三寸處。(《甲乙經》)另有一說禁針。(《類經》)

《資生經》和銅人腧穴圖解都記載玉枕穴位於絡卻穴後一寸半。而《明堂經》上下卷皆記載為七分半。如果以銅人腧穴圖解為誤,則足太陽穴也應同屬錯誤;如果以《明堂經》為誤,則上下卷的記載皆為錯誤。我個人認為《素問》注釋中記載玉枕穴位於絡卻穴後七分的說法,與《明堂經》記載的七分半相差無幾,因此應以《素問》為準。然而,既然玉枕穴挾持腦戶穴,其距離不應僅為七分。

至於腦蓋穴,《銅人腧穴圖解》記載為一寸半,其中或許有不同的說法,需有識之士辨析。注釋說:現在考證各家醫書,絡卻穴後一寸半的說法是正確的。張介賓說:《甲乙經》的尺寸與督脈的尺寸不相符,因為《骨度篇》記載的是經脈中線的尺寸,並沒有提到側行的尺寸,所以側行尺寸比中線尺寸要短,這就可以理解了。顱頂的圓形不同,所以尺寸也不一定。絡卻穴記載為一寸三分,玉枕穴記載為七分。

《資生經》、《聖濟總錄》記載絡卻穴位於絡卻穴後一寸五分處,《發揮》、《類經》、《聚英》、《醫學入門》、《醫統》、《吳氏醫宗金鑒》、《金鑒大成》等書也採用此說法。這是因為以上穴位都位於中線,一寸五分是中線的距離,而到一寸三分則是側行距離,略短二分,就像腹部比胸部窄一樣。古代的說法不能不知。側行的穴位很難準確測量,所以沒有採用「入髮際三寸」的說法,而是根據枕骨上隆起的肌肉來定位。村上親方在其《骨度正誤》一書中也有類似的記載。

承靈穴、腦空穴距督脈各二寸一分,風池穴距督脈二寸,絡卻穴、玉枕穴距督脈各一寸五分,天柱穴距督脈一寸三分,其依據不明,可能是臆測。

頭第三行,從瞳子上方直上入髮際五分,然後沿著走向腦空穴,共有十個穴位。

臨泣穴(《甲乙經》)位於目上眥(眼角)上方直上入髮際五分,凹陷處。(《甲乙經》)從眼球正中取穴。(《類經》)另有一說禁灸。(《類經》)

《氣府論》記載,從眼睛上方直上入髮際內各五分。次注說,指的就是臨泣穴、目窗穴、正營穴、承靈穴、腦空穴。上眥,《千金要方》、《千金翼方》、《外台秘要》均同此說,次注、《資生經》、《聖濟總錄》等書則沒有「眥」字,這是正確的。第三行,從瞳子前方一直到風池穴,畫一條線,確定第三行從前髮際到腦空穴的距離,測量約為五寸五分。從髮際向上五分取臨泣穴,依次取穴。腦空穴挾持玉枕穴,這兩個穴位很容易找到。

目窗穴(《甲乙經》),又名至榮穴。(《甲乙經》)位於臨泣穴後一寸處。(《甲乙經》)

關於「榮」字,《外台秘要》作「營」,一寸;《金鑒大成》作寸半,是不對的。

正營穴(《甲乙經》)位於目窗穴後一寸處。(《甲乙經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