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·原昌克

《經穴匯解》~ 卷之四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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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之四 (1)

1. 手部第八

夫欲取手足經穴。先以指按井穴經渠。緩緩從指所之。而上則筋肉自分。到肘中大筋外。尺澤之處乃為流注之溪谷。內經。所謂。分肉之間。溪谷之會。以榮衛舍大氣者。是也。如絡穴別走他經者。則須據其經考之。

白話文:

如果想要取手足經絡的穴位,首先用手指按壓井穴經渠。慢慢地從手指所在的部位向上,肌肉和肌腱就會自然分開,到達手肘中間的大筋外側,尺澤的部位,就是流注之溪谷。內經中所說的「分肉之間,溪谷之會,以榮衛舍大氣者」就是這個意思。如果穴位走開了其他經絡,需要根據經絡來考量。

骨度篇曰。肩至肘。長一尺七寸。肘至腕長一尺二寸半。腕至中指本節。長四寸。本節至其末長四寸半。

按正誤曰。自大椎下脊中。至肘尖。為一尺七寸妄。

手太陰肺及臂。凡十八穴。

白話文:

骨度篇說,從肩部到肘部的長度是一尺七寸,從肘部到手腕的長度是一尺二寸半,從手腕到中指的根部長四寸,从中指根部到指尖長四寸半。

又說,從大椎向下沿著脊柱中線到肘尖的長度是一尺七寸是錯誤的。

手太陰肺經以及手臂上總共有十八個穴位。

少商(靈樞)一名鬼信。(千金)手大指內側。去端如韭葉。(素問)為井。(靈樞)爪甲上與肉交者。(同上)禁灸(聖濟,資生)

白話文:

少商穴(出自《靈樞》):別名為鬼信(出自《千金》),位於雙手大拇指內側,距離指甲根部的距離約為韭葉的寬度(出自《素問》),是手太陰肺經的井穴(出自《靈樞》),是指爪甲與肉交界的地方(出自《靈樞》),禁止在該穴位上施以針灸(出自《聖濟》、《資生》)。

按凡去爪甲如韭葉者。去其爪甲所與肉交形似韭葉者也。故古典。言爪甲上與肉交者。俗人不悟。以為去爪甲容韭葉許。誤矣。何則甲後容韭葉。則過第一節也。妄哉。折衷云。甲乙少澤穴下曰。在手小指端。去爪甲。一分。據之則韭葉之分寸。當為一分。凡爪甲上。謂甲後也。

魚際(素問)手魚也。為滎。(靈樞)手大指本節後。內側。散脈中(甲乙)禁灸。(入門)

白話文:

手的上下。指尖頭為下。前後指尖頭。為前手指的內外。以伏掌來說。外臺甄權說。大拇指指甲。外畔當角。這指的是反掌說。與古語不合。外,恐怕是寫錯了。聖濟說。唐刺史成君綽。忽然下巴腫大如升。喉嚨閉塞。三天滴水未進。甄權用三稜針。刺他。微微出血後立刻痊癒。

手之上下。指尖頭為下。前後指尖頭。為前手指之內外。以伏掌言之。外臺甄權曰。大拇指甲。外畔當角。是以反掌言之。與古說不合。外。恐寫訛。聖濟曰。唐刺史成君綽。忽頷腫大如升。喉中閉塞。水粒不下三日。甄權以三稜針。刺之。微出血立愈。

按魚者。謂手魚腹也。此穴。世人多取掌後橫紋內側。誤矣。靈樞曰。魚際者。手魚也。滑壽曰。曰魚曰魚際云者。謂掌骨之前。大指本節之後。其肥肉隆起處。統謂之魚。魚際則其間之穴名也。又孫真人脈論曰。從肘腕中橫紋至掌魚際後紋。卻而十分之。所謂魚際。指魚腹赤白肉際也。

白話文:

「按魚者」,是指按壓手魚腹的穴位。「魚際穴」這個穴位,世人多以為在手掌後橫紋內側,這是錯誤的。《靈樞》中說:「魚際穴,就是手魚。」《滑壽》中說:「所謂『魚』、『魚際』,是指手掌骨的前方,大拇指本節的後面,那一塊隆起的肥肉,統稱為『魚』,而『魚際穴』就是這塊肉之間的穴位名稱。」此外,《孫真人脈論》中也說:「從肘腕中橫紋到手掌魚際後紋,再將這一段距離分成十分。」這裡所說的「魚際」,是指手魚腹赤白肉的交界處。

凡魚腹四邊。皆可謂魚際也。脈論所說者。非穴名也。折衷曰。凡手足拇指之節數。原與諸指不同。故於諸指也。第三節為本節也。於拇指也。第二節為本節也。即入門。所謂魚際。在大指二節後。內側散脈中。是也。獨張氏以為本穴在寸口之前。魚之後。以側腕高骨。強為本節。

白話文:

凡是魚腹的四個邊緣,都可以稱作魚際穴。脈論所說的魚際穴,不是穴名。折衷的說法是:凡是手足拇指的節數,本來就與其他手指不同。所以,對於其他手指來說,第三節是根本節。對於拇指來說,第二節是根本節。在拇指第二節之後,內側的散脈中,就是所謂的魚際穴。只有張氏認為,魚際穴在寸口之前,魚後的部位,以手腕旁的突出骨頭,硬把它當作根本節。

非也。十四經鈔曰。經曰。入寸口上魚循魚際。出大指之端。是可見經脈流行之次序然滑氏取穴於魚腹下腕骨上。故於本文上魚下。為句。學者其再詳之。

太淵(素問)一名鬼心。(千金)魚後一寸。陷者中也。為腧(靈樞)掌後。(甲乙)橫紋頭。(明堂)

白話文:

錯了!《十四經鈔》說:「經書上說,脈絡從寸口上魚際進入,從大拇指末端出來,這可以看出經脈流動的順序。但滑氏取穴於魚腹下腕骨上,因此在本文中,『上魚』應該理解為『下魚』。學者應該再詳細研究。」

太淵穴,又名鬼心穴,位於手腕後側,魚際穴下方一寸,凹陷處,為腧穴,也稱為掌後、橫紋頭。

按魚後魚腹後也。魚際後。有腕骨。阻腕骨。是即一寸弱。故此穴取腕後也。聚英曰。一名太泉。非是。說見淵液。大成。作掌後內側。橫紋頭。非也。十二原篇云。陽中之少陰。肺也。其原出於太淵不與本輸篇合。

白話文:

「按魚」穴在手太陰肺經上,位於手腕後方,有腕骨阻隔,距腕橫紋約一寸。因此取穴時,應在手腕後方。聚英中說,「按魚」穴別名為「太泉」,但這是不正確的。詳情請參閱《淵液》和《大成》。書中將「按魚」穴描述為掌後內側橫紋頭,這也是不正確的。《十二原篇》指出,肺是陽中之少陰。其原穴出於「太淵」,這與《本輸篇》的描述不一致。

經渠(靈樞)寸口中也。動而不居。為經。(靈樞)陷者中。(甲乙)脈中。(聖濟)禁灸。(甲乙)

按動而不居。謂動脈也。入門云。寸口下。近關上脈中。非矣。

白話文:

經渠是手太陰肺經上的穴位,在寸口的位置。這裡的脈動是活動的,不是固定的,屬於經脈的一部分。根據《靈樞》所述,是在凹陷的地方中間。而《針灸甲乙經》則說是在脈中,且禁止使用灸法。

這裡所說的動而不居,是指動脈。但在另一些描述中說,是在寸口下方,靠近關上的脈中,這樣的說法是不正確的。

列缺(靈樞)一名童玄。(折衷引醫統今本不見)腕上分間。去腕寸半。別走陽明也。(靈樞)骨罅宛宛中。(外臺引甄權)旁關骨上側。(增注)為原。(千金)

白話文:

列缺穴(出自《靈樞》)的別名是童玄。(《折衷引醫統》中今本中沒有見到)位於腕上的分間部位,距離腕寸關半寸的部位。另外還有一條別經從陽明經上經過。(出自《靈樞》)骨縫宛宛中央。(《外臺》引述甄權的說法)在旁關骨的上側。(《增注》)是原穴。(《千金》)

按分間。謂分肉間也。寸半。舊作半寸。字倒錯也。據甲乙訂之。外臺甄權曰。腕後臂側三寸。交叉頭。兩筋骨罅。宛宛中。三寸二字。誤也。資生。作以手交叉頭指末。神應經。作手側腕上寸半。以手交。中指頭末。兩筋兩骨罅中。發揮。從之。而中指作頭指。注曰。當作食指。

白話文:

分間,是指肉間的分界。一寸半。舊作半寸,字寫顛倒了。根據甲乙本訂正過來。外臺祕要裡甄權說,腕後臂側三寸。交叉處。兩筋骨的縫隙。宛宛之中。三寸兩字,是錯誤的。養生要典裡說,以手交叉處指尖。神應經裡說,手側腕上寸半。用手交叉。中指尖。兩筋兩骨縫隙中間。發明裡面,也是這麼說的。而把中指當作食指。注釋說,應該是食指。

折衷曰。第二指為頭指。即食指也。又謂之鹽指。發揮注曰。頭指。當作食指非也。類經。引滑氏。作食指末。聚英。醫統。吳文炳。共引滑氏。作頭食指末。大成。作食指盡處。入門。作鹽指。寶鑑。引資生作中指。今試之。不當寸半處。不可從也。此穴當陽明經之分。甲乙曰。

白話文:

綜合各家學說:第二個手指就是食指,又稱做「鹽指」。《發揮注》說:「頭指,應寫作食指,非也。」《類經》引用滑氏的說法,說是食指的末端。《聚英》、《醫統》、《吳文炳》,都引用滑氏的說法,說是頭的食指末端。《大成》說是食指的盡頭。《入門》說是鹽指。《寶鑑》引用《資生》的說法,說是中指。我如今試驗,不應當在寸半處,不可採用這種說法。這個穴位是足陽明經的分佈之處。甲乙說:

太陰之絡。是脫別走陽明之四字也。外臺注曰謹按銅人針經。甲乙經。九墟經無五臟所過為原穴。惟千金方。外臺秘要方。有之。蓋是林億之注也。乃今原穴。皆記各穴下。又抄十二原篇徵古時有原穴。原穴見太淵下。與千金不同。

孔最(甲乙)太陰之郄。去腕七寸。(甲乙)陷者宛宛中。(明堂)

白話文:

太陰之絡是脫離並走入陽明那四個字。外臺祕要注中說:謹慎依照銅人針經、甲乙經、九墟經,沒有五臟經過叫做原穴。只有千金方、外臺祕要方有。大概是林億的注釋。現在原穴都記在各個穴位下面。又抄錄了十二原篇,證明古時有原穴。原穴見太淵穴以下,與千金方不同。

按去腕。千金。千金翼。外臺。明堂等。作腕上。入門。寶鑑作腕側上。金鑑云。上骨下骨間。未知所指。不可從甲乙。有專金二七水之父母八字。千金外臺。共不載。是五行家之文。非皇甫氏之文。注語誤入本文。注云。此處缺文。非也。

白話文:

對於「按去腕」的穴位位置,不同的醫書記載並不一致。《千金》、《千金翼》、《外臺》、《明堂》等著作認為腕上就是「按去腕」穴的位置。《入門》和《寶鑑》則記載「按去腕」穴位於腕側上。《金鑑》說,「按去腕」穴位於上骨和下骨之間,但具體是指哪兩塊骨頭之間,書中並沒有明確說明。因此,我們不能僅憑《金鑑》的記載就確定「按去腕」穴的位置。

此外,在《千金》和《外臺》醫書中,記載了「按去腕」穴與「專金」、「二七」、「水之父母」等八個字相關聯。但是,這些文字很可能是五行家所撰寫的,並不是皇甫謐本人的原意。因此,我們不能將這些文字視為「按去腕」穴的定位依據。

有學者認為,在《千金》和《外臺》醫書中,關於「按去腕」穴的記載存在缺失。但實際上,這並不是缺文,而是五行家故意將其加入到《千金》和《外臺》醫書中的。

尺澤(素問)一名鬼受。(千金)一名鬼堂。(千翼)肘中之動脈也。為合。(靈樞)肘中約上。(甲乙)臂屈橫紋中。兩筋骨罅陷者。宛宛中(外臺引甄權)大筋外。(入門)禁灸。(甄權)

白話文:

尺澤(《素問》):又名鬼受。(《千金》):又名鬼堂。(《千翼》):是肘中的動脈。是合穴。(《靈樞》):在肘中靠上。(《甲乙》):在臂屈橫紋中。兩筋骨之間的凹陷處。長溪穴名穴的宛宛中(《外臺引甄權》):在大筋外。(《入門》):禁止灸。

按尺。甲乙作天。刊誤。明堂。作釋。臂屈下。有伸字。聚英作屈肘。吳文炳。肘中作肘後。約上謂橫紋約上也。

俠白(甲乙)天府下。去肘五寸。動脈中。手太陰之別。(甲乙)尺澤。上五寸。(岡本)

白話文:

  1. 「按尺」:指用尺子量度。

  2. 「甲乙作天」:指甲乙兩字組成的「天」字。

  3. 「刊誤」:指更正誤字。

  4. 「明堂」:指人體胸部正中的部位。

  5. 「作釋」:指對某個詞語進行解釋。

  6. 「臂屈下」:指手臂彎曲向下。

  7. 「有伸字」:指在「臂屈下」後有「伸」字。

  8. 「聚英作屈肘」:指《聚英》一書中將「臂屈下」解釋為「屈肘」。

  9. 「吳文炳」:指清代醫家吳文炳。

  10. 「肘中作肘後」:指吳文炳將「臂屈下」解釋為「肘後」。

  11. 「約上謂橫紋約上也」:指「約上」是指橫紋約上的部位。

按俠。吳文炳。作夾。壽世保元曰。先於兩乳頭上。塗墨合兩手直伸夾之。染墨處。即是穴也。恐有差。不可從。

天府(素問)腋內動脈(靈樞)腋下三寸。臂臑內廉。動脈中。(甲乙)舉臂取之。(聖濟)禁灸(甲乙)

白話文:

按穴位。吳文炳醫生施作夾脊穴。根據《壽世保元》書所記載,先在兩邊乳頭上塗墨,然後把雙手伸直,夾住乳頭,染上墨汁的地方,就是夾脊穴的位置。但是,恐怕會有出入,不應該如此。

按資生。類經曰。以鼻取之。入門。作舉手以鼻取之。吳文炳。金鑑。作以鼻尖點墨。共是捷法也。欲據此法須急舉手。緩則當俠白。故不取捷法。吳文炳。並大成。作肘腕上五寸。非也。

手厥陰心主及臂。凡十六穴。

白話文:

按照資生的說法,《類經》說:用鼻子取穴。進入門戶,舉起手用鼻子取穴。吳文炳在《金鑑》中寫道:用鼻尖點墨。這都是捷法。但想根據這種方法來取穴,必須快速舉起手。動作緩慢的話,就會取到俠白穴。所以用這種方法取穴並不可取。吳文炳在《並大成》中寫道:肘腕上五寸。這也是不對的。

中衝(靈樞)中指爪甲上。與肉交者。(素問)為井。(靈樞)去爪甲如韭葉陷者中。(甲乙)爪甲角。(次注)內端。(大全)

白話文:

中衝:指中指的指甲上。與肉交接的地方。(素問)叫做井(靈樞)是指從指甲內端到肉邊(甲乙)的指甲角

按內經。甲乙。諸書。無內外側字。次注。聚英。言爪甲角。亦無內外文。大全。言內端者。原於邪客篇。稻垣道恆筋骨銅人圖曰。手厥陰中衝穴。古來不辨中指之內外。靈樞二篇曰。勞宮。掌中中指本節之內間也。勞宮在內間。則中衝。亦當在中指內側也。七十一篇曰。心主之脈。

白話文:

根據《內經》、《甲乙》等典籍的記載,並沒有「內」與「外」這個字。後來《聚英》一書中,提到指甲角,但同樣沒有提到「內」與「外」這個字。《大全》一書中提到內端這個概念,源自《邪客篇》。《稻垣道恆筋骨銅人圖》中指出,手厥陰中衝穴的位置,古來並沒有明確指出其位於中指的內側還是外側。在《靈樞》中,提到勞宮穴位於掌中,中指本節的內間。因此,勞宮穴位於內間,則中衝穴也應該位於中指的內側。而在《七十一篇》中,提到心主之脈位於。

出於中指之端。內屈。循中指內廉。以上留於掌中。既曰端內。曰內廉明是中指內側。爪甲角。按本腧篇曰。心出於中衝。手少陰也是厥陰而言少陰。張介賓曰。以心與心胞本同一臟。其氣相通。皆心所主。又引邪客篇曰。手少陰之脈。獨無腧。然而此篇既論井滎腧經合。則不當為無腧之解也。

白話文:

從中指的指尖開始,向內彎曲,沿中指的內側,一直到掌心。既稱作「端內」,又稱作「內廉」,明確是中指的內側。指甲的角。根據《本腧篇》說,心臟的原穴在中衝穴。手少陰也是厥陰,但卻說少陰。張介賓說:「以心臟與心包絡本是同一個臟腑,他們的氣息相通,都是心臟所主導的。」又引用《邪客篇》說:「手少陰的經脈,獨獨沒有原穴。」然而,這篇文章既然論述了井穴、滎穴、腧穴、經脈和合穴,就不應該解釋為沒有原穴。

金匱真言論曰。南風生於夏。病在心。俞在胸脅。又論俞者。可見也。只與邪客篇。異例也。本腧一篇。不及手厥陰。乃知脫少陰一條。傳寫誤以厥陰作少陰。邪客篇。明言心主之脈出於中指端。內屈循中指內廉以上。厥陰起中指者。可知也。又經筋篇曰。手心主之筋起於中指。

白話文:

《金匱真言》中說,南風產生於夏季,病位在心臟,俞穴位在胸脅部位。又說俞穴位是可見的,這與《邪客》篇中的說法不同。在《本腧》篇中,並沒有提到手厥陰經,這說明《少陰》一條脫漏了,由於傳寫錯誤,將《厥陰》寫成了《少陰》。《邪客》篇中明確指出,心主之脈出於中指端,向內彎曲,沿著中指內側向上。厥陰經起始於中指,由此可知。《經筋篇》中也說,手心主之筋起於中指。

手少陰之筋。起於小指之內側。此篇不曰脈。而曰筋。其所通亦不同。張曰經脈營行表裡。經筋出入臟腑。然而終篇不論此事。蓋臆說。古人皆言內經。不出於一時一人之手。若靈樞無異論。然間亦有可疑者焉。至心與心主之兩脈。多不吻合。蓋以不出一口之論也。

白話文:

小指內側就有手少陰筋的起點。這篇並沒有說它是脈,而是說它筋。它的流通也不同。張氏說經脈運行在體表的裡側。經筋出沒在臟腑之中。然而,整篇都沒有討論這件事。那是臆測。古人都說《內經》不是出自一個人的手。如果《靈樞》沒有異議,然而偶爾也有可疑的地方。到心和心主的兩脈,大多不相吻合,那可能是沒有一口氣的學說。

勞宮(靈樞)一名五里。(甲乙)一名鬼路。(千金)一名掌中。(類經)掌中。中指本節之內間也。為滎。(靈樞)掌中央。動脈中。(甲乙)橫紋。(資生)

白話文:

勞宮(取自《靈樞》):又名「五里」。

鬼路(取自《千金》):又名「掌中」。

掌中(取自《類經》):是指手掌中央,中指本節之內的間隙。

滎(取自《靈樞》):是指掌中央動脈中。

橫紋(取自《資生》):是指掌中央的橫紋。

按掌中。手掌中央也。明堂經。作手心中。以無名指屈指頭著處是也。發揮曰。資生經云。屈中指。以今觀之莫若屈中指無名指兩者之間取之為允。今按資生經曰。屈無名指著處是。與滑氏所引不同。入門曰。屈中指取之。皆捷法也。予試之。間有不合者。不可用也。屈指使掌中凹。

直中指內間。橫紋中。陷者。此穴也。捷法不可悉廢。亦不可深泥也。十三鬼穴。鬼路。即勞宮也。詳於間使。

白話文:

按掌中:手掌中央。明堂經:把穴道定位在手心。以無名指屈指頭著處是也:用無名指彎曲,手指尖端著手心的位置。發揮曰:資生經上說,彎曲中指,但現在來看,不如彎曲中指和無名指之間的位置更為合適。現在查閱資生經,上面說,彎曲無名指著手心的位置。與滑氏所引述的不同。入門曰:彎曲中指的位置。這些都是快速方法。我試驗過,偶爾有不合適的,不可用。彎曲手指讓掌心凹陷。

大陵(靈樞)一名心主。(脈經)一名鬼心。(大全)掌後兩骨之間。方下者也。為腧。(靈樞)手腕第一約理中。當中指。(肘後)

白話文:

大陵穴:

古名心主、鬼心。

位置在手腕上,在手的掌面下方,當手腕第一條約理(橫紋)中,中央的食指下。

按千金注。以鬼心為太淵。大全。為大陵。折衷。引千金亦為大陵。蓋以千金。掌後橫紋名鬼心。有兩說。未知孰是。姑存二說。方下謂陷中也。脈經曰。心主在掌後橫理中。肘後曰。心主云云。其紋以肘後為詳。故系之本注。又以心主為一名。千金曰。吐血。嘔逆灸手心主五十壯千金翼云大陵是也。

白話文:

根據《千金方》的註解,《鬼心》指太淵穴。《大全》中稱為大陵穴。《折衷》一書引《千金方》也稱之為大陵穴。在《千金方》中,掌後橫紋稱為鬼心,有兩種說法,不知哪種正確。姑且並存兩種說法。方下指陷中穴。《脈經》說,心主在掌後橫理的中央。《肘後方》說,心主云云。其紋以《肘後方》的描述最詳細,所以把它附在《本注》中。又以心主為另一個名稱。《千金方》說,吐血、嘔逆灸手心主穴五十壯。而《千金翼》說大陵就是手心主穴。

甲乙千金翼。外臺。資生。發揮。作兩筋間。陷者中。千金。作兩骨間。次注。作掌後骨兩筋間。類經。聚英。醫統。金鑑作掌後骨下橫紋中。義同十二原篇曰。陽中之太陽心也。其原出於大陵。是心包經。而為心之原者。說已見。

白話文:

《甲乙千金翼》、《外臺祕要》、《資生經》、《發揮》、《類經》、《聚英》作「在兩筋之間,陷者之中」。《千金要方》作「在兩骨之間」。《次注》作「掌後骨兩筋之間」。《類經》、《聚英》、《醫統》、《金鏡》作「掌後骨下橫紋之中」。其意思都相同。《十二原篇》說:「陽中之太陽心也,其原出於大陵」。「大陵」屬於心包經,是心的原穴。相關的說明已經見過。

內關(靈樞)去腕二寸。出於兩筋之間。(靈樞)絡別走少陽。(甲乙)與外關相對。(類經)大陵後二寸。(入門)為源(千金)

白話文:

內關穴:位於手腕2寸的位置。出於筋肌之間。聯絡別走小腸經。與外關穴相對。大陵穴後2寸的位置。為經脈的原穴(指經脈氣血最初產生之處)。

按靈樞曰。刺兩關者。伸不能屈。兩關者。內關外關也。謂伸肘而取之也。千金注曰。外臺。作五寸。今本作二寸。

白話文:

《靈樞》上說:針刺兩關穴的人,伸直胳膊不能彎曲。所謂兩關,是指內關穴和外關穴。針刺時,要把胳膊伸直,然後取穴。

《千金方》的注釋中說:《外臺》上說兩關穴的深度是五寸。現在的版本上寫的是二寸。

間使(靈樞)一名鬼路(千翼)兩筋之間三寸之中也為經(靈樞)掌後三寸。陷者中。(甲乙)大陵後三寸。(入門)

白話文:

間使(《靈樞》):又名鬼路(《千翼》)。兩條筋之間,三寸之中,為經脈(《靈樞》)。在手掌後三寸處。陷中(《甲乙經》)。在大陵穴後三寸處(《入門》)。

按三寸之中言掌後三寸。兩筋之中間也。肘後作兩腕後。兩字衍。鬼路。千金翼云。從手橫紋上三寸。兩筋間。針度之。名鬼路。此名間使。大全。歌括。類經併為一名。千金。十三鬼穴注。為勞宮者。恐非也。千金風癲篇。作腕後五寸臂上兩骨間。千金翼。諸風篇作二寸誤。

白話文:

「按三寸之中」,是指手掌之後三寸處,「兩筋之中間也」。「肘後」一書中寫作「兩腕後」,「兩」字是多餘的。「鬼路」一名,出自《千金翼》,是指從手腕橫紋向上三寸,兩筋之間的部位,針刺此處可以治療疾病,故名「鬼路」。此穴又名「間使」,出自《大全》、《歌括》、《類經》等醫書。在《千金》書中,十三鬼穴注中將此穴命名為「勞宮」,但恐怕不是正確的。《千金》書中,風癲篇中將此穴定位於腕後五寸,臂上兩骨之間,《千金翼》書中的諸風篇中將此穴定位於二寸,但這是錯誤的。

郄門(甲乙)手心主之郄。去腕五寸。(甲乙)掌後。(千金)大陵後五寸。(入門)

按千金注曰。外臺云。去內關五寸今本無此語。

曲澤(靈樞)肘內廉下。陷者之中也。屈而得之。為合。(靈樞)大筋內側。橫紋中。動脈。(神應)

按屈者。屈肘也。甲乙。作屈肘。入門。作肘腕內橫紋中央。非也。

天泉(甲乙)一名天溫。(甲乙)曲腋下。去臂二寸。舉臂取之。(甲乙)

白話文:

郄門穴位於手掌心,手腕向上五寸處,即大陵穴後五寸。曲澤穴位於肘內側橫紋中央,屈肘時可觸摸到。天泉穴位於腋窩下,手臂上舉時,距離腋窩二寸處。

按溫。外臺。資生。類經。聚英。寶鑑。吳文炳。醫統。大成。並作濕。千金。無去臂二字。是也。類經。作去肩臂。不穩。據去臂二字。則當曲澤上二寸。對腋處然前人共取之於臑內廉。對腋處。腋下二寸。自曲澤隨分肉。而上。則至腋下退二寸。此穴也。千金。並翼方。外臺。作舉腋取之。無異義。

手少陰心及臂。凡十八穴。

白話文:

以溫灸。外臺、資生、類經、聚英、寶鑑、吳文炳、醫統、大成都記載為濕。千金方中沒有「去臂」二字。類經作「去肩臂」,不妥。根據「去臂」二字,則應在曲澤穴上二寸,對著腋窩處。但是,前人共同取穴於肱內廉對著腋窩處,腋下二寸。從曲澤穴順著肌肉向上,則到腋下退二寸,就是這個穴位。千金方、翼方、外臺都作「舉腋取之」,意思相同。

少衝(甲乙)一名經始。(甲乙)手小指內廉之端。去爪甲如韭葉。手少陰脈之所出也。為井(甲乙)爪甲角。(資生)

白話文:

少衝穴(又名經始穴):位於手小指內側邊緣的頂端,距離指甲的寬度如同一枚柳葉,是手少陰脈氣血輸注的源頭。屬於井穴,別名爪甲角。

按凡手指言內外者。以伏掌而取之。故此穴取小指爪甲角對無名指處。直少府後也。靈樞。缺少陰一條。本輸篇曰。心出於中衝。手少陰也。說既見。

少府(甲乙)小指本節後。陷者中。直勞宮。為滎。(甲乙)掌內。(大全)

白話文:

凡是指內外穴位,都是用手掌伏在感覺狀態下取的。因此這個穴位取在小指指甲的外側與無名指相對的地方。在少府穴的正後邊。靈樞·經脈篇記載,缺少陰一條,本輸篇說,心經出於中衝穴。中衝穴屬於手少陰經。說法已經說到。

按本。千金。作大。在掌中小指次指間。橫直勞宮。今世人。取掌外側者。非也。類經。聚英。大成。作骨縫。亦粗。金鑑曰。小指本節末。外側。非也。

白話文:

根據《本草綱目》、《千金方》,勞宮穴位於手掌中央,食指和中指之間。現代人取穴時,在手掌外側,這是錯誤的。《類經》、《聚英》、《大成》等醫書將勞宮穴定位於骨縫處,也不夠精確。《金鑑》中說勞宮穴位於小指末端外側,這也是不對的。

神門(甲乙)一名兌沖。一名中都。(甲乙)一名銳中。(聚英)掌後銳骨之端(靈樞)陷者中。為俞。(甲乙)當小指。(次注)動應於手(同上)

白話文:

神門穴(有甲乙兩個)一名兌沖穴。一名中都穴。(有甲乙兩個)一名銳中穴。(聚英)位於手部後面的銳骨的頂端(靈樞)。陷下去的地方是俞穴。(有甲乙兩個)位於小指。(通俗註解)活動時手就能相應(同上)。

按甲乙經。作兌骨千金。外臺等同。兌銳。通凡稱兌骨。皆言骨頭尖者也。兌眥。兌肉。共同。滑壽張介賓。以兌骨。為腕下踝骨。後世諸人不曉。遂以據之。岡本氏和語抄。辨之詳矣。果滑張之說是乎。素問曰。顱際兌骨。又曰。肘外銳骨。豈頭肘有踝骨邪。類經。曰。足跗後圓骨曰踝。

白話文:

根據《甲乙經》、《千金方》、《外臺》等書中記載,稱骨頭尖銳的都叫兌骨。兌眥、兌肉是同一種病症。滑壽張介賓認為兌骨是手腕和腳踝上的骨頭。後世諸人不明所以,就根據他的說法。岡本氏在《和語抄》中詳細地辨析了這個問題。真的像滑張所說的那樣嗎?《素問》中說:“顱際兌骨”。又說:“肘外銳骨”。難道頭和肘部有踝骨嗎?《類經》中說:“足跗後圓骨曰踝”。

手腕後圓骨亦名踝。圓銳。形異。何其言之妄也。腕骨注曰。起骨下。陽谷。注曰。銳骨下。養老注曰。踝骨上。豈一踝骨而有三名乎。說詳於後。予故以自肘至腕一尺二寸半法。定之先取掌後橫紋後一寸。當小指間。點之。此為通里穴。次取橫紋與通里之中央動脈中此掌後五分。

白話文:

手腕後面的圓骨也叫踝。它很圓潤,形狀特殊。為什麼說它妄稱呢?腕骨的注釋說:從起骨以下,就是陽谷。注說:銳骨以下,就是養老。難道一個踝骨竟有三個名字嗎?詳細的說法在後面。因此我用從手肘到手腕一尺二寸半的比例來確定它。首先取手掌後橫紋後一寸,在小指間,點一下,這裡是通裏穴。然後取橫紋與通裏穴的中間,動脈中,這裡是掌後五分。

乃為陰郄穴則神門自在掌後尖骨端。橫紋微後。可見也。後人泥滑張之說。以心經。取諸。側腕。故以神門為腕骨中側。腕宛宛中。誤矣。繆刺篇云。少陰銳骨之端。次注曰。謂神門穴也。今取心經於掌內側小指無名指間。直到肘外銳骨之內也。掌後側腕為小腸經。說見於後。

白話文:

神門穴位於手腕背面掌側,尖骨端的後面,橫紋微後,很容易找到。後人誤解了滑張的說法,把神門穴取在腕部的外側,這是錯誤的。繆刺篇說,少陰經的銳骨之端,就是神門穴。現在把神門穴取在手掌內側小指和無名指之間,一直到手肘外銳骨的內側。手掌後側的手腕是屬於小腸經,詳見後文。

俗醫之取此四穴。唯布四指以定之。妄謬甚矣。次注。作掌後五分。不取。

少陰郄(甲乙)掌後脈中。去腕五分。(甲乙)當小指。無名指間(增注)

按甲乙。少陰上。有手字。外臺。次注。作少陰郄。千金並翼方。資生。聖濟無少字。後世皆同。

通里(靈樞)掌後一寸。別走太陽。(靈樞)陷者中。(明堂)直陰郄後。(增注)

白話文:

一些庸醫在取這四個穴位時,只用四指來定位,這種方法實在是太荒謬了。另外,掌後五分的部位不取穴。

少陰郄穴位於手掌後側脈搏處,距離手腕五分,在小指和無名指之間。

根據甲乙兩種醫書記載,少陰郄穴位置有「手」字,而外台醫書則沒有「手」字,千金並翼方和資生經也都有這個穴位,但聖濟總錄則沒有「手」字,後世的醫書大多沿用這個說法。

通里穴位於手掌後側一寸處,與太陽經相通,位置是凹陷處,在少陰郄穴後方。

按里。千金。千金翼。作理。掌。甲乙。作腕。經脈篇云。去腕一寸半。馬蒔曰。半字衍。觀下掌後一寸可見。是也。諸書共無半字。類經。作腕側。非也。說見下。

白話文:

按裏。千金、千金翼、作理。掌、甲乙、作腕。經脈篇雲:離開手腕一寸半。馬蒔說:「半」字衍出。看掌後一寸可見,這是正確的。諸書都沒有「半」字。類經作腕側,這是錯的,詳情見下文。

靈道(甲乙)掌後一寸五分。為經。(甲乙)

按甲乙或曰。一寸諸書皆載之。掌後一寸。此通里也。千金不載或曰一說是也。

白話文:

靈道穴位於手掌後方一寸五分處。這是經穴之一。

有人根據甲乙經指出,大多數書籍都記載為手掌後方一寸處,那是通里穴的位置。《千金要方》並未記載此穴,所以有人認為一寸五分的說法是正確的。

少海(甲乙)一名曲節(甲乙)肘內廉。節後。陷者中動脈應手為合。(甲乙)與小腸經小海挾肘內大骨相對。(增注)

禁灸。(甄權)

白話文:

少海(甲乙穴),又名曲節(甲乙穴),位於肘內側皺紋後,凹陷處有動脈搏動,為合穴。(甲乙穴)與小腸經小海穴相對,位於肘內大骨相對。

按小海。少海。二穴唯隔一骨內外耳。故諸醫聚訟紛紛。小海注曰。挾肘內大骨外廉。少海注曰。挾肘內大骨內側。其義較然著明。故增注曰。與小腸經小海。挾肘內大骨相對。小腸經支正。既取外廉。則小海。又在大骨外可知也。故甲乙。少海注云。肘內廉。節後。可見已。

白話文:

按小海穴和少海穴,兩個穴位只隔著一塊骨頭,內外相鄰。所以很多醫生對此爭論不休。小海穴的註解中說,在大臂骨外側和內側的正中。少海穴的注釋中說,在大臂骨內側。其意義很明顯也很清楚。因此,增加了註釋說,小海穴和大腸經的支正穴相對應,位於大臂骨的外側。小腸經的支正穴既位於外側,那麼小海穴就在大骨的外面,這是可以知道的。所以甲乙本少海穴的注釋中說,在大臂骨內側的節後。這可以看出。

外臺。所引甄權曰。穴在臂側曲肘內。橫紋頭。屈手向頭而取。是少海穴。欲取此經。仰手微屈腕又微屈肘。內向。自掌後神門穴就分肉緩緩到肘內。過大骨。又內側數寸。留腋下中央。聚毛里是極泉也。取小腸經。亦屈腕屈肘若前法自後溪緩緩隨外側。到肘內。挾大骨出外廉是小海穴也。

白話文:

甄權說:少海穴位於手臂內彎曲肘部的橫紋頭,屈手靠近頭部取穴。

手少陽三焦經:仰手微屈腕,又微屈肘,內向,從手掌後的「神門」穴,沿著肌肉緩慢地進入肘內,超過大骨,再向內側數寸,腋下中央,聚集毛髮的地方就是「極泉」穴。

手太陽小腸經:屈腕屈肘,像前面一樣的方法,從「後溪」穴緩慢地沿著外側,到肘部內側,夾著大骨,露出外緣,就是「小海」穴。

俱以分肉探之奚疑。故取小海。唯過肘內大骨。取陷者中。則不拘甄氏所謂橫紋頭。自得之也。千金翼。銅人。資生。入門。類經。聚英。醫統共從甄氏說。如次注。明堂。資生。發揮。吳文炳。聚英。醫統並云肘內大骨外。去肘端五分。岡本氏以為小腸經小海穴注混於此。

是也。

青靈(明堂)肘上三寸。伸肘舉臂取之。(明堂)禁刺。(入門)

白話文:

大家都用分肉的方法來探查它,以消除疑問。所以採用小海穴。只有超過肘關節內側的大骨頭。採用陷下去的地方的中央。那麼就不拘泥於甄權所說的橫紋頭了。這是自己得到的。

《千金翼方》、《銅人》、《資生經》、《入門》、《類經》、《聚英》、《醫統》都採用甄權的說法。如下註解。《明堂》、《資生經》、《發揮》、《吳文炳》、《聚英》、《醫統》都說在肘內側的大骨外,距離肘端五分。岡本氏認為小腸經的小海穴的註解混在這裡面了。

按甲乙。千金。外臺。不載此穴近時針灸書皆有。入門作青靈泉。發揮。無伸肘字。吳文炳。作伸臂舉臂。折衷曰。小海後三寸。

極泉(甲乙)腋下筋間動脈。入胸中。(甲乙)臂內。(聖濟)

白話文:

按照《甲乙經》、《千金方》、《外臺祕要》中都沒有記載過此穴位,但近期的針灸書籍都有記載。入門書上做青靈泉穴,而《發揮》中沒有「伸肘」字。吳文炳認為是伸臂舉臂。折中說法是小海穴後三寸。

按千金。胸作骨。字誤。千金翼。外臺。吳文炳。無中字。入門。醫統。寶鑑。中作處。折衷曰。腋下中央。聚毛里是穴。得之。

手陽明大腸及臂。凡二十八穴。

白話文:

根據《千金方》,穴位名稱為「胸作骨」。「胸」字是誤寫,正確的穴位名稱應該是「脅作骨」,出自《千金翼方》、《外臺祕要》和《吳文炳點穴祕書》。《入門》、《醫統》和《寶鑑》中,將穴位名稱寫作「腋處」,《折衷》一書則稱,此穴位於腋下中央,毛髮密集之處。

商陽(靈樞)一名絕陽(甲乙)手大指次指爪甲上。去端如韭葉(素問)為井。(靈樞)內側(甲乙)爪甲角(千金)禁灸(入門)

白話文:

商陽(《靈樞》)又稱絕陽(《甲乙經》),位於手上大拇指和食指指甲上。遠離手指末端,形狀像韭菜葉(《素問》),是井穴。(《靈樞》)位於內側(《甲乙經》)指甲角(《千金》),禁止灸(《入門》)。

按大指次指。類經。金鑑。作食指。入門。大全。作鹽指。無異義。下同。

二間(靈樞)一名間谷。(甲乙)本節之前二間為滎。(靈樞)內側陷者中。(甲乙)

按本節之前。謂大指次指本節之前。受上文故略之也三間亦同。聚英。吳文炳作食指。說見上。

三間(靈樞)一名少谷。(甲乙)本節之後。三間為腧。(靈樞)內側陷者中(甲乙)

按聖濟。作內廉側。千金翼。瘧病篇曰虎口第二指節下一寸。

白話文:

按大拇指和食指。類經、金鑑、入門、大全都寫作食指,鹽指也沒有差別,以下相同。

二間(靈樞)又稱間谷(甲乙)。本節之前,二間為滎穴(靈樞)。內側凹陷處是中穴(甲乙)。

按本節之前,指的是大拇指和食指本節之前,因為承接上文所以省略了,三間也是一樣。聚英、吳文炳寫作食指,解釋見上。

三間(靈樞)又稱少谷(甲乙)。本節之後,三間為腧穴(靈樞)。內側凹陷處是中穴(甲乙)。

按聖濟總錄寫作內廉側。千金翼瘧病篇說虎口第二指節下一寸。

合谷(靈樞)一名虎口(甲乙)大指岐骨之間。為原(靈樞)大指次指間(甲乙)大指虎口兩骨間。陷者中。(千金)妊娠不可刺(聖濟)

白話文:

合谷:(靈樞)一名虎口(甲乙),位於大拇指和食指之間。為原:(靈樞)在大拇指和食指之間(甲乙),在大拇指虎口兩塊骨頭之間。陷者中。(千金)懷孕時不可針刺(聖濟)。

按大指與次指。岐骨也。明堂。作兩骨罅間。宛宛中。無異義。千金翼曰。虎口後。縱紋頭。立指取之。宛宛中縱紋頭。不及岐骨。故不取此穴孕婦禁刺蓋徐文伯故事。說見於三陰交。

陽谿(靈樞)一名中魁(甲乙)兩筋間陷者中也。為經。(靈樞)腕中上側。(甲乙)張大指次指取之(金鑑)

白話文:

大拇指與食指之間。這個穴位叫做岐骨。穴位所在位置,在明堂。在兩骨之間,凹陷的地方。沒有其他爭議。千金翼方中說:在虎口後面,縱紋的盡頭。用手指立起來取穴。凹陷的地方,在縱紋的盡頭。沒有超過岐骨,所以不取這個穴位。孕婦禁用,原因見三陰交的解說。

按筋。甲乙。作旁非也。腕中。腕骨之中也。十四經鈔。作關骨下非也。資生曰。辛師舊患傷寒。方愈。食青梅。既而牙疼甚。有道人為之灸。屈手大指本節後陷中。灸三壯。初灸覺病牙癢。再灸覺牙有聲。三壯疼止。今二十年矣。恐陽谿也。今按治齲齒痛者。合谷有奇驗。其以為陽谿非。

白話文:

按壓經絡:甲乙兩穴,有旁非的作用。腕中穴,在腕骨中間。十四經鈔中,誤寫為關骨下穴。資生一書中說,辛師以前患有傷寒,剛治好,吃了青梅,結果牙疼嚴重。有位道士為他灸了屈手大拇指本節後陷中穴,灸了三壯。第一次灸的時候,覺得牙齒癢癢的;第二次灸的時候,覺得牙齒有聲音;第三次灸的時候,牙齒就不疼了。過了二十年也沒有再疼過。恐怕這個穴位就是陽谿穴。現在,我們治療齲齒引起的牙痛,合谷穴有奇效。因此,認為合谷穴就是陽谿穴。

偏歷(靈樞)去腕三寸。別入太陰(靈樞)陷者中。(明堂)上側(增注)

按去腕。甲乙以下諸書。作腕後。義同。別入。甲乙。作別走。聖濟。聚英。發揮。寶鑑。作腕中後。

白話文:

偏歷穴位於手腕上方三寸處。從這裡分支進入太陰經,在凹陷的地方。

按著手腕上方的位置。在《甲乙經》等書中,記載為手腕後方,意思相同。分支進入,在《甲乙經》中記載為分支走向。《聖濟總錄》、《聚英》、《發揮》、《寶鑑》等書則記載為在手腕後方的中間位置。

溫溜(甲乙)一名逆注。一名蛇頭。(甲乙)腕後六寸(甲乙)動脈中。(明堂)從偏歷穴。上行三寸。(金鑑)

白話文:

溫溜(甲乙):另名逆注,或蛇頭。(甲乙):位於腕後六寸(甲乙),動脈中。(明堂):從偏歷穴起始,往上行三寸。(金鑑)

按溜。千金。千金翼。明堂。寶鑑作留。古通用。入門。作流。資生。吳文炳。醫統。大成。蛇作池。大全。作地。聚英。作沱字誤。甲乙載少士五寸。大士六寸。千金。外臺。以下諸書從之。凡分寸據其人折量。豈獨此穴以大士少士別之耶。故不取。明堂。作五寸六寸間。

白話文:

按照溜穴的說法。《千金方》、《千金翼方》、《明堂》和《寶鑑》都作「留」穴,古書通用。《入門》作「流」穴,《資生》一書中吳文炳作《醫統》,大成《蛇》穴作「池」穴,大全作「地」穴,聚英誤作「沱」字,甲乙篇記載小士五寸,大士六寸,《千金方》、《外臺祕要》等書都採用這個說法。凡是分寸的測量都是根據人的體型大小,豈只這個穴位是根據大士、小士來區分的呢?所以不採用這個說法,《明堂》作五到六寸之間。

亦不取。徐氏歌作腕後五寸非。銅人並大原先安醫門摘要。作小士六寸。大士五寸。錯置。

下廉(甲乙)輔骨下。去上廉一寸。與輔齊。兌肉。其分外邪(甲乙)曲池下四寸。(類經)

白話文:

下廉穴位於輔骨下方,距離上廉穴一寸,與輔骨對齊。在肌肉交界處。在外側防護部位,位於曲池穴下方四寸處。

按入門。大全。作曲池前五寸。並非也。輔骨下。輔骨之前也。與。舊作恐。蓋字誤。今改作與。千金。無與輔以下九字。邪。斜也。其分。分肉也。外臺。資生。聖濟。以下諸書。並無與齊二字。邪。外臺。類經。入門。作斜。資生。作針。聚英。吳文炳。大成。引銅人。作斜針。

上廉(甲乙)三里下一寸。其分抵陽明之會。外斜(甲乙)曲池下三寸(類經)

白話文:

按入針的方向。根據《大全》,作曲池前五寸的地方,並沒錯。在輔骨以下,輔骨之前的地方。與:古本寫作「恐」,可能是寫錯了,現在改為「與」。《千金》沒有「與輔」以下九個字。斜:就是斜針。其分:指分肉。除《外臺》、《資生》、《聖濟》等書外,其他的書都沒有「與齊」二字。邪:《外臺》、《類經》、《入門》寫作「斜」。《資生》寫作「針」。《聚英》、《吳文炳》、《大成》引《銅人》寫做「斜針」。

按陽明之會。舊作陽之會。外臺等有明字。今補之。資生。作其分獨抵陽明之會。外斜針。聖濟。醫綱。無針字。醫統。無斜針二字。千金。無其分以下八字。入門。大全。作曲池前四寸。非也。

手三里(甲乙)曲池下二寸。按之肉起。兌肉之端(甲乙)

白話文:

直對陽明經的會穴。舊的著作中寫的是陽經會穴。外臺等著作中有「明」這個字。現在把「明」補上去。能養生命。另外要有足夠的氣力才能抵抗陽明經的會穴。在外斜刺。聖濟、醫綱中沒有「針」這個字。醫統中沒有「斜針」這兩個字。千金方中沒有「其分以下八個字」。入門、大全將作曲池前四寸。這是錯的。

按明堂。聚英。作三里。一名手三里。大成。吳文炳。從之非是。資生。神應。入門。大全。作曲池下三寸是上廉穴。不可從也。今從甲乙取之銳肉端。可也。折衷曰一名鬼邪。非鬼邪是足三里。

白話文:

定位明堂。找出聚英。製作足三里穴。別名為手三里穴。大成一書。吳文炳。從它是不正確的。資生。神應。入門。大全。作曲池下三寸是上廉穴。不可以採信。如今從甲乙採集。尖銳肌肉端。可以。折衷說:一名鬼邪。錯了。鬼邪是足三里穴。

曲池(靈樞)一名鬼臣(千金)一名陽澤。(千翼)肘外輔骨陷者中。屈臂而得之。為合。(靈樞)肘骨中。以手按胸取之(甲乙)屈肘兩骨之中(次注)臂相連處。(本事)

白話文:

曲池(出自《靈樞》):別名鬼臣(出自《千金方》)、陽澤(出自《千翼》)。位於肘外輔骨陷窩中,屈肘即可找到。為合穴(出自《靈樞》),在肘骨中,可用手按壓胸部找到(出自《甲乙經》)。又位於屈肘兩骨之間(出自《次注》),即手臂相連處(出自《本事》)。

按千金翼。小腸篇曰。陽澤。一名鬼臣。今移入一名。按胸。次注。資生。以下諸書作拱胸。千金曰。肘後轉屈肋曲骨之中。轉。輔之誤。肋。肘之誤。資生作屈肘。曲中。蓋脫字。兩骨。外臺。聖濟。明堂。發揮作曲骨。此穴應屈肘迫其兩骨屈曲間取之。千金諸風篇作兩肘外曲頭。

世人多據明堂。本事方。入門等。取橫紋頭者誤也。(本事方曰。臂相連處。以手拱胸取之。紋盡處。是穴)

白話文:

根據《千金翼方》中 《小腸篇》的記載,有一穴位叫做「陽澤」,別名為「鬼臣」。這穴位位於胸部,靠近腋下,次注曰「資生」,其餘的醫書中則寫作「拱胸」。《千金要方》中提到,此穴位於肘後轉折處,肋骨弧形曲折之中。其中「轉」應為「輔」之誤,「肋」應為「肘」之誤。《資生經》將此穴位稱為「屈肘」,曲中,蓋脫一個字。外臺祕要》、《聖濟總錄》、《明堂經》、《發揮砭石類例疏》等醫書中將其記載為「作曲骨」。這個穴位應該在屈肘時,按壓兩塊骨頭彎曲之間的位置。《千金方》的《諸風篇》中記載,此穴位位於兩肘外曲頭處。

肘窌(甲乙)一名肘尖。(外科樞要)肘大骨外廉。陷者中(甲乙)與天井相併。相去一寸四分。(類經)近大筋。(入門)曲池外旁。微後隔骨陷中(增注)

白話文:

肘窌(甲乙):也稱肘尖。(外科樞要)位於肘部外側骨骼的邊緣。

肘大骨外廉:肘部外側骨骼的邊緣。

陷者中(甲乙):肘窌(甲乙)和天井穴之間的凹陷處。

相去一寸四分:(類經)肘窌(甲乙)和天井穴之間的距離為一寸四分。

近大筋:(入門)肘窌(甲乙)靠近肘部的大筋。

曲池外旁:肘窌(甲乙)位於曲池穴的外側。

微後隔骨陷中:(增注)肘窌(甲乙)位於曲池穴外側稍後一點,骨頭之間的凹陷處。

五里(靈樞)一名尺之五里(靈樞)天府下五寸。(素問)肘上三寸。行向里大脈中央。(甲乙)禁刺。(甲乙)

按向。千金並翼方作馬誤。脈。入門。作筋。

白話文:

五里穴(出自《靈樞》),也稱之為尺之五里,位於天府穴下五寸處。(出自《素問》)在肘關節上三寸處,沿著胳膊肘內側的正中央,一直走到大脈(動脈)中央。(出自《甲乙經》)此穴禁止針刺。(出自《甲乙經》)

臂臑(甲乙)一名頭沖。(千金)一名頸沖(千翼)肘上七寸。䐃肉端(甲乙)肩髃下一夫。兩筋兩骨罅陷。宛中平手取之不得拿手。令急其穴即閉。(資生)禁刺。(資生)

白話文:

臂臑(甲乙穴):別名頭沖。(《千金方》)又名頸沖(《千翼方》),位於肘上七寸。䐃肉端(甲乙穴):別名肩髃下,位於肩髃穴下一寸。兩筋兩骨之間的凹陷處。在骨縫中,平手取穴時不得,需拿住手臂以令穴位閉合。(《資生》)此穴禁刺。

按七寸舊作七分。䐃舊作膕。皆傳寫之誤今據千金。外臺等。訂之。一夫。銅人圖。作三寸。是也。然不可輒改。千金曰。頭沖在伸兩手直向前令臂著頭對鼻所注處。灸之各隨年壯。千金翼云一名臂臑。又按千金翼。伸兩。作兩伸。注作立。外臺。作住。此法恐致差謬。故不取。

手少陽三焦及臂。凡二十四穴。

白話文:

「按」七寸,舊本寫作「七分」;「䐃」,舊本寫作「膕」。這些都是抄寫時產生的錯誤,現在根據《千金》和《外臺》等書進行訂正。「一夫」銅人圖上寫著「三寸」,這是正確的。但也不能隨便改動。《千金》裡說:「頭沖穴在伸直兩手向前,令臂靠著頭並對準鼻子的部位。依據年齡壯弱進行灸」 《千金翼》裡說:「又名『臂臑』」。根據《千金翼》的記載,伸直兩手應該寫成「兩伸」,「注」應寫成「立」,《外臺》中寫成「住」。這個方法可能導致錯誤,所以不採用。

關衝(靈樞)手小指次指之端也。為井。(靈樞)爪甲上。去端如韭葉。(素問)與肉交者。(靈樞)爪甲角。(甲乙)無名指甲後。(千翼)

禁灸。(甄權)

白話文:

關衝:(出自《靈樞》)小指的次指之端。為井。(出自《靈樞》)爪甲上。距離端部像韭葉一樣寬。(出自《素問》)與肉相交的地方。(出自《靈樞》)爪甲的角。(出自《甲乙》)無名指甲的後面。(出自《千翼》)

按入門。小指次指作四指。資生一云。握拳取之。繆刺論雲手中指次指爪甲上。去端如韭葉。王冰曰。謂關衝穴。新校正曰按甲乙經。關衝穴出手小指次指之端今言中指者誤也。

白話文:

入門。小拇指和無名指做四指。資生一雲:握拳取之。繆刺論說:手中指和無名指的指甲上,離指甲尖像柳葉一樣。王冰說:這就是關衝穴。新校正說:按甲乙經,關衝穴在手小指和無名指的末端,現在說中指是錯的。

液門(靈樞)小指次指之間也。為滎。(靈樞)陷者中(甲乙)本節前陷(入門)

按液。甲乙。千金翼。外臺。作腋。千金作掖。今從靈樞資生一云握拳取之。

中渚(靈樞)本節之後陷者中也。為腧。(靈樞)握掌取之(入門)

白話文:

液門穴位於小指和無名指之間,是經脈的滎穴。陷者中是指本節前陷的地方,即靠近掌心的地方。液門穴的取穴方法,可以參考靈樞經的記載,握拳後,在小指和無名指之間的掌面凹陷處取穴。中渚穴則位於本節之後陷者中,即手腕關節後方凹陷處,是經脈的腧穴。中渚穴的取穴方法,可以參考靈樞經的記載,握拳後,在掌心處取穴。

按本節之後謂小指次指間。本節之後也。受上文故不重言。千金。外臺。作本節後間。諸書從之。千金翼。作小指次指後本節後間。蓋上後字衍。聚英。寶鑑。吳文炳。醫統。大成作液門下一寸拘矣。

白話文:

“本節之後”之後是指小指和無名指之間的部位。“本節之後”之後也是“本節之後”的其中一部分。後文是接續前文講述的,所以不再重複“本節之後”這幾個字。千金、外臺均寫作“本節後間”,各醫書也多從其說。千金翼寫作“小指次指後本節後間”,大概是上面的“後”字是衍文。聚英、寶鑑、吳文炳、醫統、大成均寫作“液門下一寸,拘矣”。

陽池(靈樞)一名別陽(甲乙)腕上。陷者之中也。為原。(靈樞)手表上。(甲乙)自本節後骨。直對腕中。(類經)斜近外踝處。(增注)禁灸。(資生聖濟)

白話文:

陽池(出自《靈樞》)另名別陽(出自《甲乙經》),位於腕部上。是指腕部中央腕骨的凹陷處。(出自《靈樞》)手錶佩戴的位置上部。(出自《甲乙經》)從手掌關節以後的骨骼開始,正對著手腕的中部。(出自《類經》)斜近於外踝的位置。(出自《增注》)禁止灸治。(出自《資生聖濟》)

按腕上。腕骨之上也。手表上。千金。外臺。無上字。入門作手掌背橫紋陷中。同義。聚英。吳文炳。大成。作從本節直摸下至腕中心。非也。素問云。掌束骨下。灸之。王冰曰。陽池穴也。吳昆曰。陰郄穴也。醫學綱目曰。未詳當否。

外關(靈樞)去腕二寸。(靈樞)陷者中。別走心主。(甲乙)兩筋間。(類經)與內關相對。(大成)

白話文:

在手腕上。手腕骨的上面。手腕後面的部位。千金要方、外臺祕要都沒有「上」字。入門將之寫作手掌背面橫向的紋路之間的窪陷。聚英、吳文炳、大成將之寫作從腕部本節直摸往下到手腕的中央。這是不正確的。素問說:「掌束骨的下面。用艾灸。」王冰說:「就是陽池穴。」吳昆說:「就是陰郄穴。」醫學綱目說:「不知道應該不應該。」

按心主。舊作心。今據諸書補之。兩筋。大成。金鑑。作兩骨。聚英。吳文炳。作陽池上一寸。大全。作腕後一寸。並非也。

白話文:

按照《心主》說,(心是指)手少陰心經(心經、手少陰經),古本寫作「心」。現在根據眾多書籍進行補充。兩筋(指)大成,金鑑作兩骨,聚英、吳文炳作陽池穴上一寸,大全作腕後一寸。以上說法均不正確。

支溝(靈樞)一名飛虎。(類經)上腕三寸。兩骨之間。陷者中也。為經。(靈樞)臂外。(千金)外關上。(增注)

白話文:

支溝(靈樞):又名飛虎。(類經):在上臂三寸處,兩塊骨頭之間的凹陷處。它是一條經絡。(靈樞):在手臂的外側。(千金):在外關穴的上方。(增注)

按大全曰。飛虎穴。即童門穴也。又云。是支溝穴。以手於虎口一飛中指書處。是穴也。童是章。書是盡之誤。而章門。未聞名飛虎。恐有誤脫。入門曰。陽池後三寸。無異義。

白話文:

《大全》中說:飛虎穴,就是童門穴。又說:是支溝穴。用手在虎口一飛中指書處,就是這個穴位。童是章的誤寫,書是盡的誤寫。而章門穴,沒有聽過叫做飛虎穴的,恐怕有誤脫。入門中說:陽池後三寸。沒有異議。

會宗(甲乙)腕後三寸。空中。(甲乙)支溝外旁一寸。(入門)支溝。會宗。止隔一條筋。支溝上側。會宗外側。(岡本)一云。禁刺(類經)

白話文:

會宗穴:位於手腕後部三寸的區域,在空中穴和支溝穴外旁一寸的位置。

入門穴:位於支溝穴和會宗穴之間,隔著一條筋。

支溝穴:位於會宗穴的外側。

岡本穴:有人說這個穴位禁止針刺。

按空中。言骨上空。資生。聖濟。發揮。吳文炳。大成。作空中一寸。誤矣。程敬通曰。支溝。在腕後三寸。兩骨陷中。會宗。亦在腕後三寸空中。腕後空。唯兩骨陷中耳。別無有空也。一云。在腕後三寸。空中一寸。而三陽絡。又在支溝上一寸。會宗。故未易取也。俟高明者。訂之。金鑑曰。以支溝。會宗二穴。相併平直空中。相離一寸也。拘矣。

白話文:

定位在空中。指骨頭上空。益於生長。出自《聖濟》的《發揮》。吳文炳認為是在空中一寸。這是錯誤的。程敬通說到。支溝穴,在手腕後面三寸處,兩根骨頭的凹陷處。會宗穴,也位於手腕後面三寸處的空中。手腕後面的空中,只有兩根骨頭的凹陷處,別的沒有空了。還有一種說法,認為支溝穴在手腕後面三寸處,空中一寸,而三陽絡又位於支溝穴上一寸,會宗穴也位於三陽絡上,所以不易找到。等待見識高明的人,來確定一下。金鑑說,支溝穴和會宗穴兩個穴位,相併平直在空中,相距一寸。這說法太過拘謹了。

三陽絡(甲乙)一名通間。(次注)臂骨空在臂陽。去踝四寸兩骨空之間(素問)臂上大交脈。支溝上一寸。(甲乙)陽池後四寸。(入門)禁刺。(甲乙)

白話文:

三陽絡,又稱「通閒」,位於臂骨空,在「素問」中記載,位在踝上四寸左右,是大交脈的走向,在支溝上一寸,陽池穴後四寸。這個穴位屬於禁刺穴,不建議進行針刺。

按絡。千金作胳。誤。明堂。作肘前五寸。是四瀆穴也。通間。聚英。醫統。吳文炳。大成。作通門。

四瀆(甲乙)肘前五寸。外廉。陷者中。(甲乙)三陽絡上。三寸半。(增注)

按寶鑑。作六寸。非也。

白話文:

按下經絡。《千金方》記作胳,這是錯誤的。《明堂》記作在肘前方五寸處,這就是四瀆穴的位置。又叫做通間、聚英。《醫統》和吳文炳的《大成》裡記作通門。

四瀆穴在肘前方五寸,外側邊緣,凹陷處中。(甲乙經)三陽絡往上三寸半。(增注)

根據《寶鑑》記作六寸,這是不正確的。

天井(靈樞)肘外大骨之上。陷者中也。為合。屈肘乃得之(靈樞)大骨之後兩筋間(甲乙)曲肘後一寸。叉手按膝頭取之。兩筋骨罅。(資生。所引甄權)

按千金。作肘後外大骨。類經。作大骨尖後。聚英。作輔骨上。兩筋。叉骨罅中。屈肘拱胸取之。

白話文:

天井:(靈樞)手肘外大骨之上。凹陷處是中點。為合穴。屈肘才能找到。(靈樞)肘外大骨之後,兩條筋之間。(甲乙經)曲肘後一寸。兩手交疊放在膝蓋上取穴。兩條筋骨之間的縫隙。(資生,所引用的甄權)

清冷淵(甲乙)肘上二寸。伸肘。舉臂取之。(外臺資生。)肘上三寸。(千金。千翼。)天井上行一寸。(金鑑)

白話文:

清冷淵(甲):肘上二寸。伸直肘部,舉起手臂,就可以取到這個穴位。(出自《外臺資生》)

清冷淵(乙):肘上三寸。(出自《千金》和《千翼》)

清冷淵:天井穴向上行一寸。(出自《金鑑》)

按甲乙。作肘上一寸。是天井穴也。一。恐字誤。故不取。千金。千金翼。入門。大全。作三寸。外臺。資生。發揮。聖濟。類經。聚英。寶鑑。醫統。吳文炳。大成。作二寸。不知孰是。姑從王氏。淵。千金。作泉。說既見。

消濼(甲乙)肩下臂外開腋斜。肘分下行。(甲乙)在分肉如蛇頭者。(岡本)

白話文:

在肘上一寸的地方,是天井穴。有一種說法是三寸,但這是錯誤的,所以不採用。千金、千金翼、入門、大全都說是三寸;外臺、資生、發揮、聖濟、類經、聚英、寶鑑、醫統、吳文炳、大成都說是二寸。不知道哪個纔是正確的,姑且採用王氏的說法。

按濼。大全。作瀝。注證發微。作鑠。醫學綱目。作爍。分謂分肉也。下行。舊作下胻。字之誤。注曰。一本無胻字。聚英。醫統。吳文炳。大成。無行字。此穴在開腋。斜則肘分肉下行者。故今據千金。外臺。次注。訂之。開。發揮。類經。聚英。寶鑑。作間誤。

手太陽小腸及臂。凡十六穴。

白話文:

按《素問·濼論》,《聖濟總錄》全書作「瀝」。《醫學證註發微》作「鑠」。《醫學綱目》則作「爍」的分謂 分割血肉也。下行。舊書作下胻。是字的錯誤。《醫學啟源》的注稱:某一本書中沒有「胻」字。《聚英》、 《醫統》、《吳文炳·鍼灸大成》都沒有「行」字。這個穴位在腋下斜向肘關節下行的血肉處,因此現在根據《千 金方》、《外臺祕要》以及《次注》訂正為「下行」。「開」字,《醫學發揮》、《類經》、《聚英》、《寶鑑》作「間」錯了。

少澤(靈樞)一名小吉(甲乙)小指之端也。為井。(靈樞)去爪甲一分陷者中。(甲乙)外側。(千金)去爪甲角如韭葉。(入門)

前谷(靈樞)一名手太陽(千金)手外廉。本節前。陷者中也。為滎。(靈樞)小指外側。(甲乙)

白話文:

少澤(靈樞經):又稱小吉(甲乙經),是指小指的末端。為井穴。(靈樞經)距離指甲一分而在陷處中間。(甲乙經)在外側。(千金方)距離指甲角的寬度如韭葉。(入門)

按本節。謂手小指本節。承上文也。下同。千金曰。若心下急熱痹。小腸內熱小便赤黃。刺手太陽治陽。手太陽。在手小指外側。本節陷中。今為一名。又見奇穴部。

白話文:

「按本節」:指的是手小指的本節。承接上文的脈位描述,以下都相同。《千金要方》中說:如果心下急熱痹痛,小腸內熱,小便赤黃,則刺手太陽穴來治療陽證。手太陽穴在手小指的外側,本節的陷中。現在作為一個單獨的穴位,又見於奇穴部。

後谿(靈樞)手外側。本節之後也。為腧。(靈樞)陷者中。(甲乙)腕前起骨下。(明堂)橫紋尖上(大全)仰手握拳取之。(類經)

按溪。明堂。作溪。握掌外側。腕前本節之後橫紋尖。是也。

白話文:

後谿穴(出自《靈樞》):位於手掌背面尺側,掌後橫紋處。為腧穴(出自《靈樞》):指陷中。腕骨外側的橫紋尖上。仰手握拳,在腕後骨內發現的穴位。

腕骨(靈樞)手外側。腕骨之前。為原。(靈樞)起骨下陷者中。(甲乙)按腕骨者。掌臂相交之處。又單稱腕。又稱腕中腕上者。皆同義。此穴在腕前。而名腕骨者以近腕也。猶鳩尾下五分名鳩尾橫骨上寸餘名橫骨也。世人多取諸踝骨前。誤也。欲取此穴。則先握掌向內以手小指外側。

白話文:

腕骨(《靈樞》):在手腕的外側,手腕前面的骨頭叫做腕骨。(《靈樞》):腕骨下陷的地方。(《甲乙經》)按腕骨:在手掌和手臂相接的地方,單稱腕,也稱腕中和腕上,這幾個名稱的意思都是一樣的。這個穴位在手腕前面,之所以稱為腕骨,是因為它靠近腕關節。就像鳩尾穴下方五分處稱為鳩尾,橫骨穴上方一寸多處稱為橫骨。但現在許多人卻把它取在腳踝前面,這就錯了。想要取到這個穴位,應該先握緊手掌,讓大拇指朝向內側,然後用手的小指外側。

本節後。橫紋頭。盡處。取後谿隨骨而上行腕前有小起骨。其前是腕骨穴也。凡言上下者。向肩為上。向指頭為下。故內經。去腕作上腕。又上廉穴。近肘。下廉穴。近腕。是上下之辨也。凡言前後者。向指頭為前。向肩為後故謂掌後腕後也。又前谷。在本節前。後谿。在本節後是前後之義也。

白話文:

這一條經絡位於手腕後面,手腕關節的盡頭,循著骨頭向上走行,在手腕前面有個小骨突起,前面就是「腕骨穴」。凡是說到「上下」,是以肩部為上,指頭為下。所以《內經》上說「腕的遠端向上」;又說「上廉穴」靠近肘部,「下廉穴」靠近腕部,這是上下的辨別。凡是說到「前後」,以指頭為前,以肩部為後。所以說「手掌的後面」,「手腕的後面」。又說「前谷穴」在這一條經絡的前方,「後谿穴」在這一條經絡的後方,這就是前後的含義。

俗醫。解起骨為踝骨。而不考上下前後字。只就踝骨前。上側。取此穴所以誤也。靈樞。有外側字。豈欺我哉。入門作掌後外側。高骨下。不知而臆斷。可笑也。起骨。聖濟。作銳骨。

陽谷(靈樞)銳骨之下。陷者中也。為經。(靈樞)手外側。腕中(甲乙)

白話文:

一些普通的醫生將解谿的骨頭解釋為腳踝骨,卻不考證上下前後的文字。只在腳踝骨的前部、上側面取穴,因此是錯誤的。《靈樞》中記載了外側的字,難道是欺騙我嗎?入門取穴時,手作掌狀,在手背外側,高骨以下。如果不明白就妄加斷定,真是可笑。《聖濟總錄》將解谿的起骨寫作銳骨。

按銳骨。說已見。握掌向內。則踝骨前。有尖骨。是銳骨也。銳骨前陷中。不待摸索即當腕骨之中。腕中。二字。可見也。今人多就踝骨後。上側。取此穴此不知上下義。何粗之甚。甲乙有外側二字。豈得取之上側乎。大全。作手外側骨踝下。骨踝。蓋錯置。而以銳骨為踝骨。不可從。

養老(甲乙)手太陽郄。在手踝骨上一空。腕後一寸。陷者中。(甲乙)

白話文:

按銳骨。經書中已講過。握緊手掌向內,則腳踝骨前面有一個尖突的骨頭,這就是銳骨。銳骨前面有一個凹陷,不用摸索,就知道在腕骨的中央。腕中這兩個字,可以看出來。現在的人多數在腳踝骨後面,上面取這個穴位。這樣做是不知道上下之義,簡直太粗糙了。甲乙經有手外側兩個字,這樣怎麼會取在上側呢?《大全》一書中寫手外側踝骨之下。踝骨,這是錯誤擺放,而且把銳骨當作腳踝骨,這是不可取的。

按空。謂骨上之孔。故內經。有骨空論。其他如大迎。骨空。面頄空。或四髎第一空第二空。可以見也。千金。並翼方。外臺。作踝骨一空。在後一寸。在。蓋腕字之誤。發揮。類經。以下諸書。與甲乙同。資生。作踝骨上空寸。蓋脫字也。明堂。空作穴。無害。吳文炳。醫統聚英。

白話文:

按空:是指骨頭上的孔。因此,《內經》中有「骨空論」。其他如大迎、骨空、面頄空,或四髎的第一個空、第二個空,都可以看到。

《千金方》、《並翼方》、《外臺》中稱「踝骨一空」,在腳後跟一寸處。在,可能是腕字的誤寫。《發揮》、《類經》等書與《甲乙經》相同。《資生》中寫作「踝骨上空寸」,可能是脫字。《明堂》中,空作穴,無害。吳文炳的《醫統聚英》中也寫作「踝骨上空寸」。

大成作云。字誤。世人取此穴於踝上一寸。不知千金。外臺。有誤字也。一穴失其所。三穴不得真故歷摸後谿。腕骨。陽谷。直隨外側上行。腕後一寸。正當踝骨外側。自有一空。此養老穴也。然後甲乙腕後一寸。踝骨上一空九字可讀也。聚英。作踝骨前上。杜撰甚矣。內經。

白話文:

大成著作中說的是錯的。世人都在腳踝上一寸處取此穴。不知道《千金方》、《外臺祕要》有錯字啊。一個穴位沒有取對,其他三個穴位也找不到正確的位置,所以歷來摸後谿、腕骨、陽谷,一直都是沿著外側往上,到手腕後面一寸,正好在腳踝骨的外側,自然會有一個空的地方。這就是養老穴。然後,甲乙在手腕後面一寸,腳踝骨上有一個空隙,這九個字都是可以讀的。而《聚英》則寫成腳踝骨前上方,真是杜撰得厲害啊。《內經》中說。

曰。手太陽經。出踝中。亦可徵焉。後讀岡本氏所著。盡與予說同。

支正(靈樞)上腕五寸。內注少陰。(靈樞)去養老穴四寸。陷者中。(明堂)外廉。(類經)

按甲乙。上腕作肘後諸書從之。資生。少陰作少陽。誤。

小海(靈樞)肘內大骨之外去端半寸。陷者中也。伸臂而得之。為合(靈樞)禁灸(甄權)

白話文:

手太陽經從腳踝內側開始,可以從這裡觀察病情。我後來讀了岡本氏的著作,他的觀點跟我完全一致。

手太陽經在手腕上緣五寸處,與手少陰經相通。手太陽經在養老穴上四寸處,有一個凹陷的地方,這個地方叫做陷者中。手太陽經在手臂外側的邊緣。

一些醫書根據甲乙經,將手腕上緣定位為肘後,並且將手太陽經與手少陰經的關係搞錯了,認為手少陰經與手少陽經相通,這是不正確的。

小海穴位於肘內大骨外側,距離肘端半寸,是一個凹陷的地方,伸直手臂就能找到。小海穴是手太陽經的合穴,禁止灸治。

按經筋篇云。手太陽筋起小指之上。結於腕上循臂內。結於肘內銳骨之後。彈之應小指之上。張介賓曰。結於肘下銳骨之後。小海之次。但於肘尖下兩骨罅中。以指捺其筋。則痠麻。應於小指之上。是其驗也。伸。甲乙。作屈。去端。作肘端。外臺。引甄權之說。作屈手向頭而取之。類經。吳文炳。大成。從之。明堂。聚英。醫統。作少海。誤。

白話文:

《靈樞·經筋篇》中說:手太陽小腸經的筋起於小指上,連結於腕部,沿著手臂內側走行,連結於肘部內側銳骨之後。彈撥經筋時,應該感覺到小指上痠麻。張介賓說:手太陽小腸經的筋連結於肘部以下的銳骨之後,和小海穴相鄰。只要在肘尖下兩骨的縫隙中,用手指按壓筋,就會感覺到痠麻,而且這種感覺會傳遞到小指上,這就是驗證。伸:古代醫書《甲乙經》中記載反方向屈曲。去端:古代醫書《肘後方》中記載肘端。外臺:古代醫書《外臺祕要》中記載甄權的說法,折曲手臂朝頭的方向來取穴。類經:古代醫書《類經圖翼》中記載吳文炳的說法。大成:古代醫書《醫學大成》中記載吳文炳的說法。明堂:古代醫書《明堂灸法》中記載。聚英:古代醫書《聚英奇方》中記載。醫統:古代醫書《醫統正傳》中記載,手太陽小腸經的筋連結於少海穴,這種說法是錯誤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