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經穴匯解》~ 卷之五 (7)
卷之五 (7)
1. 足部第九並圖
跗之。疑跗上。刺腰痛論曰。刺陽明於䯒前。次注曰。正三里穴也。按取此穴。上逼骨。下傍筋。不附骨。則無驗。捷法甚多。不可從。肘後曰。以病人手。橫掩下。並四指。名曰一夫。指至膝頭骨下。指中節是其穴。不取。一夫說既見。只以附脛骨以下。系本注。聚英一說。
入門。作犢鼻下三寸。非也。凡言膝上膝下。皆除膝臏骨而言之。資生。本事方。作舉足取之。發揮。聚英。醫統。從之。蓋原針解篇。類經。作豎膝低跗取之。原邪氣臟腑病形篇。
犢鼻(素問)膝下胻上。膝解。大筋中。(甲乙)膝頭眼外側。(入門)形如牛鼻。故名。(類經)刺犢鼻者。屈不能伸。(靈樞)禁灸。(入門)刺膝臏出液為跛。(素問)
按膝下。千金。並翼方。次注。外臺作膝臏下。胻上言䯒骨上。骨空論云。䯒骨空。在輔骨之上端。次注曰。謂犢鼻也。膝解。舊作俠解。千金次注。外臺。資生。聚英。吳文炳。同。傳寫之誤也。聖濟。明堂。發揮類經。作骨解。胻。千金。資生。作骭(骭腳脛也)外臺。
腳氣篇。作膝蓋上外角。宛宛中。不是。金鑑。作膝蓋骨下。胻骨上。陷中。俗名膝眼。此處陷中兩旁有空。膝眼非指穴名。然易混。屈不能伸。言取此穴屈足而取之。
梁丘(甲乙)一名跨骨。(大成)陽明郄。膝上二寸(甲乙)兩筋間。(千金)按丘。金鑑。作邱。千金一說。作三寸。大成作膝臏上一寸。非。
陰市(甲乙)一名陰鼎。(甲乙)膝上三寸。伏兔下。若拜。而取之。(甲乙)陷者中。(次注)膝內輔骨後。大筋下。小筋上(類經)禁灸。(甲乙)雖云禁灸。家傳亦灸七壯。(大成○次注曰。灸三壯。)
按千金。消渴篇。作當伏兔上行三寸。臨膝取之。入門。作伏兔陷中。又按素問云。股骨上空。在股陽出上膝四寸。次注曰在陰市上。伏兔穴下在承捷也。按今此處無穴名。蓋陰市穴也。未詳。梁丘。直膝頭上。斜從分肉。到橫骨旁橫紋。止髀關。此其流注之溪谷。可考矣。
伏兔(素問)一名外勾。(大全)一名外丘。(寶鑑)膝上六寸。起肉間。(甲乙)正跪坐取之。(資生)膝蓋上七寸。(資生一說)左右各三指。按捺上有肉起。如兔狀。因以此名。(類經)膝髀罅上。六寸。向里。(入門)禁灸(甲乙○千金狂邪鬼語。灸百壯。)
按兔。素問。作菟。千金翼。聚英。吳文炳。同。兔菟通。吳昆作兔。外臺。起肉。作起內。寫誤。蓋言七寸者自膝蓋上。度之。
髀關(甲乙)膝上伏兔後。交分中。(甲乙)跨骨。橫紋中。(入門)禁灸(類經一說)
按分。發揮。類經。作文。又通類經。作膝上一尺二寸。拘矣。髀。大全。作脾。又作髃。誤。
白話文:
足部第九並圖
關於跗骨(腳背骨頭)的針灸位置,以及跗骨上方穴位的探討,《刺腰痛論》中提到,針刺陽明經穴於腓骨前,其注釋說明,此穴正是三里穴。取穴時,需注意穴位在上逼近骨頭,下傍著筋,不可貼附在骨頭上,否則就無效。坊間雖有許多快捷的取穴方法,但不可輕信。而《肘後方》則記載,以患者的手橫向掩蓋小腿,併攏四指,稱為「一夫」,手指到達膝蓋骨下方,指節中點即為穴位。若不取此法,則應參考本注釋,僅以附著脛骨以下為準。《聚英》一書則有不同的說法。
有人認為穴位在犢鼻穴下三寸,這是錯誤的。凡是提到膝上或膝下,都是除去膝蓋骨後計算的。《資生經》、《本事方》記載,需抬舉腳來取穴。《發揮》、《聚英》、《醫統》都採納這種方法。而《針解篇》、《類經》則記載,需豎起膝蓋,向下低垂腳背來取穴。 《原邪氣臟腑病形篇》也有類似的記載。
犢鼻穴(《素問》):位於膝蓋骨下方、腓骨上方、大筋之中。《甲乙經》記載其位置在膝蓋骨眼的外側。《入門針灸》記載其形狀如牛鼻,故名。《類經》記載,刺犢鼻穴會導致屈膝不能伸直。《靈樞經》則禁忌灸此穴。《入門針灸》記載,針刺此穴導致膝蓋骨滲出液體會造成跛行。《素問》也有相關記載。
關於膝蓋骨下方的穴位,《千金方》、《並翼方》、《次注》、《外台秘要》等書有不同的記載。《外台秘要》將其位置記載為膝蓋骨下方、腓骨上方。《骨空論》提到,腓骨空位於輔骨之上端,其注釋說明此即為犢鼻穴。《膝解》舊作「俠解」,《千金方次注》、《外台秘要》、《資生經》、《聚英》、《吳文炳》等書都作此記載,應為傳抄錯誤。《聖濟總錄》、《明堂針灸》、《發揮》、《類經》則作「骨解」。《千金方》、《資生經》將「胻」字作「骭」(骭,腳脛也)。《外台秘要》則記載在膝蓋骨上外角、凹陷處。《腳氣篇》記載在膝蓋骨上外角、凹陷處,這是錯誤的。《金鑑》則記載在膝蓋骨下方、腓骨上方、凹陷處,俗稱膝眼。此處凹陷處兩旁有空隙,膝眼並非穴位名稱,但容易混淆。屈膝不能伸直,說明取穴時需屈膝取穴。
梁丘穴(《甲乙經》):又名跨骨(《大成》),為陽明經的郄穴。位於膝蓋骨上方二寸,兩筋之間。《千金方》記載為按壓丘陵狀的部位。《金鑑》將「丘」字作「邱」。《千金方》另一說法為三寸,《大成》則記載為膝蓋骨上方一寸,均有出入。
陰市穴(《甲乙經》):又名陰鼎(《甲乙經》)。位於膝蓋骨上方三寸,伏兔穴下方。取穴時需像叩拜一樣彎腰。《甲乙經》記載穴位位於凹陷處。《次注》記載位於膝內側輔骨後方,大筋下方、小筋上方。《類經》禁忌灸此穴。《甲乙經》雖然記載禁忌灸,但家傳方法則灸七壯。《大成》及次注則記載灸三壯。
《千金方》消渴篇中記載陰市穴位於伏兔穴上方三寸,臨近膝蓋取穴。《入門針灸》則記載在伏兔穴的凹陷處。《素問》記載股骨上方空隙,位於股陽穴上方四寸,其注釋說明位於陰市穴上方,伏兔穴下方則為承捷穴。目前此處並無穴位名稱,可能是陰市穴,但尚不明確。梁丘穴位於膝蓋骨上方,斜著從分開的肌肉到達橫骨旁的橫紋,直到髀關,此為其經絡循行的溪谷,可以參考。
伏兔穴(《素問》):又名外勾(《大全》)、外丘(《寶鑑》)。位於膝蓋骨上方六寸,肌肉隆起處。《甲乙經》記載需正跪坐取穴。《資生經》記載在膝蓋骨上方七寸。《資生經》另一說法為左右各三指寬,按壓有肌肉隆起,狀如兔子,故名。《類經》記載位於膝蓋骨與股骨之間上方六寸,向內。《入門針灸》禁忌灸此穴。《甲乙經》、《千金要方》記載狂邪鬼語時,灸百壯。
《素問》中將「兔」字作「菟」。《千金要方翼方》、《聚英》、《吳文炳》都作此記載,「兔」與「菟」通用。吳昆則作「兔」。《外台秘要》將「起肉」作「起內」,應為抄寫錯誤。所謂七寸,是指從膝蓋骨上方量起。
髀關穴(《甲乙經》):位於膝蓋骨上方、伏兔穴後方、肌肉交分處。《甲乙經》也記載其位於跨骨的橫紋處。《入門針灸》禁忌灸此穴。《類經》則記載在膝蓋骨上方一尺二寸,記載過於拘謹。《大全》將「髀」字作「脾」,或作「髃」,均為錯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