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經穴匯解》~ 卷之一 (2)
卷之一 (2)
1. 折量分寸法
手指亦同太淵大陵曲澤等條下。皆有橫紋語。可見也。千金方。又曰。以古尺比今尺得八分。
本邦曲尺與唐尺同。則八分今曲尺八分也。試宛轉隨指。橫度橫紋。得曲尺一寸。橫度第一節。則得八分。此言指廣即布指之義也。且千金不言橫紋。乃橫度第一節耳。
肘後方曰以病人手橫掩下並四指。名曰一夫。夫。家語作扶。公羊作膚。蓋以音同千金方曰凡量一夫法。覆手並舒四指。對度四指上中節。橫過為一夫。夫。有兩種。有三指為一夫者。此腳弱灸。以四指為一夫也。亦依支法存。舊法。外臺秘要方曰。謹按明堂制。當以立為正取穴必須直立。
膝臏骨。坐立便即移動不定故宜立取之。其寸取病人中指上節為一寸若取尺寸有長短。取穴必不著。又按秦承祖華陀等取穴。並云三指四指為準。取三里穴四指。指闊六分。四六二十四隻闊二寸四分。取穴如何。得著黃帝為本。諸說並不可信。今按灸腳氣八種法之類三里上下廉。
從肘後方。以下諸書多有一夫法。處穴致參差。故不取一夫之法也。只記諸說備考案。
孫思邈取手大拇指第一節橫度為一寸
量手中指而為一寸
白話文:
折量分寸法
古代醫書記載的測量方法,例如太淵、大陵、曲澤等穴位,都位於手指關節的橫紋處,很容易觀察到。 《千金方》提到,古代的尺與現代的尺換算,大概是八分之八的關係。我國傳統的曲尺和唐代的尺度相同,所以八分就相當於現在曲尺的八分。試著彎曲手指,橫向測量橫紋的寬度,等於一寸;橫向測量手指第一節的寬度,則等於八分。這指的是用手指寬度來測量,也就是所謂的「布指」。而且,《千金方》實際上指的是橫向測量手指第一節的寬度,而不是橫紋。
《肘後方》記載,將病人的手平放,四指併攏,稱為「一夫」。「夫」字,也有其他解釋,但意思相近。《千金方》也記載了「一夫」的測量方法:將手覆蓋平放,四指併攏,測量四指中節的橫向寬度,即為「一夫」。「一夫」的測量方法有兩種,三指寬度為一夫的,用於腳部弱點灸法;四指寬度為一夫的,則與支法相符。舊有的方法,《外臺秘要方》則說,根據《明堂》的規定,取穴應當站立,才能準確。膝蓋骨的位置會因為坐立而改變,所以取穴時應當站立。以病人的中指上節的寬度為一寸,如果取穴的尺寸長短不一,取穴就不準確。《秦承祖》、《華陀》等人的取穴方法,以三指或四指寬度為準,例如取三里穴,用四指寬度,一指寬度為六分,則四指寬度為二十四分,也就是二寸四分。這些方法,其根據究竟為何,眾說紛紜,不可盡信。現在根據灸治腳氣的八種方法,例如三里穴及其上下穴位,多參考《肘後方》等醫書的「一夫」法,但這些方法在實際應用中常有出入,所以不再採用「一夫」法。僅記錄這些說法以作參考。
孫思邈的方法:以拇指第一節的橫向寬度為一寸。
另一種方法:以中指上節的橫向寬度為一寸。
2. 頭面部第一
靈樞骨度篇曰。人長。七尺五寸。○頭之大骨圍。二尺六寸。○發所覆者。顱至項。尺二寸。○發以下至頤。長一尺○角(額角)以下。至柱骨。(天柱骨)長一尺。○兩顴之間。相去七寸。○耳前當耳門者廣一尺三寸。○耳後當完骨者。廣九寸。○項發以下。至背骨。(背。
甲乙作脊)長二(二甲乙作三)寸半。○結喉。以下至缺盆中。長四寸。(缺盆中。天突也)
按類經曰。如髮際不明。則取眉心。直上後。至大杼骨。折一尺八寸。此說拘拘。有頭顱大而項縮者有項長顱小者。或有眉上顏額廣者。此類不少。故就各部骨度置穴。蓋髮際不明。則使病者上視顏額。皺紋不生處。是髮際。如後髮際。以啞門定之。如以理說之。則其失天壤。可不慎乎。
前髮際旁行凡七穴,
神庭(甲乙)一名髮際。(本事)髮際直鼻(甲乙)禁刺(甲乙)
按外臺秘要方。本事方。資生經。聖濟總錄。並作入髮際五分。諸書從之。千金翼方。載一說曰。入髮際一分。東醫寶鑑曰。額前。皆拘矣。類經有發高者髮際是穴。發低者。加二三分之說。凡髮際高低以意將息而得穴。亦無用之辨也。今從古說。
曲差(甲乙)一名鼻沖。(甲乙)挾神庭兩旁。各一寸五分。在髮際。正頭取之。(甲乙)
按。差。徐氏針灸大全。作羗。誤。十四經發揮。類經。針灸聚英。吳文炳針灸大成。楊繼洲針灸大成。作入髮際。醫宗金鑑。作髮際間。非也。東醫寶鑑。作入前後際誤也。此穴去神庭一寸半。則難折量。今以直睛明上。為曲差。直瞳子髎上為本神。其間以直目瞳子上。入髮際五分。
為臨泣。不然先定額角。自神庭至額角為四寸五分。分置四穴。大原先安。醫門摘要曰。神庭直鼻上。入髮際五分。則曲差亦入髮際五分。無稽之說。不可從。
本神(甲乙)曲差兩旁各一寸五分。在髮際。(甲乙)
按此穴。直絲竹空上髮際。故甲乙經。屬髮際旁行部。千金方。屬面部第四行。至絲竹空。瞳子髎可見。甲乙。千金。載一說曰。直耳上。入髮際四分。千金翼。作二分。諸書皆有此說。不取。外臺。作上目直耳上入髮際四分東洋先生曰。蓋上目是一曰之誤。又醫學入門。作臨泣外。一寸半。而臨泣。直瞳子。處曲差。本神中間。
頭維(甲乙)額角髮際。挾本神兩旁各一寸五分(甲乙)禁灸。(甲乙)
按。氣府論云。足陽明脈氣所發者。額顱髮際旁。各三。王冰次注曰。謂懸顱陽白頭維。左右共六穴也。資生。神應經。類經。聚英。吳文炳。金鑑。作入髮際。非矣。營沼長之。針灸則曰。入髮際一寸五分。妄矣。千金曰。灸頭兩角。兩角當回毛兩邊起骨。是也。蓋指此穴。神應經曰。取曲鬢一寸。非也。
白話文:
頭面部第一
《靈樞‧骨度篇》記載:成年人身高七尺五寸。頭部最大的骨骼周長二尺六寸;頭髮覆蓋的範圍,從顱頂到項部,長一尺二寸;從髮際到下巴,長一尺;從額角到天柱骨,長一尺;兩顴之間相距七寸;耳前,耳門處的寬度一尺三寸;耳後,完骨處的寬度九寸;從項部髮際到脊椎骨,長二寸半(也有記載為三寸半);從喉結到鎖骨上窩,長四寸(鎖骨上窩,即天突)。
《類經》記載:如果髮際不明確,則從眉心直上後至大杼骨,量取一尺八寸。這種說法過於拘泥,因為有頭顱大而項部短的人,也有項部長而顱頂小的人,或者眉上額頭寬廣的人,這些情況並不少見。因此,針灸穴位應根據各個部位的骨度來定位。如果髮際不明確,就讓病人向上看,額頭皺紋不產生的地方就是髮際。如果後髮際不明確,則以啞門穴來確定。如果僅憑理論推斷,就會產生巨大的偏差,不可不謹慎。
前髮際旁共有七個穴位:
神庭穴(又名髮際):在髮際直上鼻根處(禁刺)。諸多醫書記載,此穴位置應在髮際內五分,但也有記載為一分,甚至根據髮際高低而有所調整。現今沿用古籍記載。
曲差穴(又名鼻沖):位於髮際,在神庭穴兩旁各一寸五分處,正對頭頂取穴。諸多醫書對其位置記載不一,有入髮際、髮際間等說法,但皆有誤。現今以睛明穴直上為曲差穴,瞳子髎穴直上為本神穴,其間,以瞳孔直上入髮際五分處為臨泣穴。
本神穴:位於髮際,在曲差穴兩旁各一寸五分處。諸多醫書對其位置記載不一,現今沿用直上絲竹空穴上髮際處的定位。
頭維穴:位於額角髮際,在本神穴兩旁各一寸五分處(禁灸)。諸多醫書對其位置記載不一,現今沿用古籍記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