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經穴匯解》~ 卷之一 (1)
卷之一 (1)
1. 卷之一
2. 折量分寸法
凡取腧穴折量分寸之法。說者不一。以其專主同身寸而不據。靈樞骨度篇。故多為參差。夫腧穴所在。即肌肉之分理。節解骨縫陷罅處也。故曰動脈應手。或曰宛宛中。或曰陷者中。則索宛陷摸動脈以得腧穴。不必用分寸者。可知矣。古人雖或言分寸。亦大概言之。不必拘拘也。
且夫同身寸者。古書所無也。又名同指寸始見孫真人之說。以本人手指度本人之身體。故曰同也。非布醫師之手指於病者而度之之謂也。王太僕注素問。每穴曰同身寸之幾寸。後人遂廢骨度篇。而用同身寸。明堂灸經。引扁鵲載同身寸。醫書動假扁鵲而為根蒂。未詳其由來。
按寸字起於寸口。從𦚠。從一本取布指。診脈之象。是人身專以寸口為一寸。又家語云。布指知寸。公羊傳云。膚寸而合。注曰。側手為膚。皆言布指為寸。非度手指兩紋中間。而為寸之謂也。試度兩乳間為九寸半。以指布之。一指當一寸。則布指之義。不為強定腧穴之際。
至其無骨節縫會可以憑認者則據骨度分寸。折量之。而後肥瘦長短。各得其所。及病急卒。以己手布病者身體。肥瘦長短。以意將息。譬鳩尾至臍中布指容八指則一指當一寸。四指為中脘三指為上脘。容七指則一指弱為一寸。庶乎其不差。其他同身寸。未必用焉。頃三人相會。
一人長五尺六寸。以曲尺度同身寸。得七分半。一人長五尺三寸而得八分。一人長五尺。而得七分半。且目口取一寸。或以兩乳八寸之法。取脊脅類。皆無稽之甚。不可從焉。
崔知悌曰。凡孔穴尺寸。皆隨人形大小。須男左女右量手中指一節兩紋中心。為一寸。孫真人曰凡孔穴皆逐人形大小。取手中指第一節。為一寸(千金翼無一字)一云。三寸者盡一中指也。此二說同義。徐鳳曰。大指與中指。相屈如環。取中指中節橫紋。上下相去長短。為一寸。
謂之同身寸法。楊繼洲曰。手中指第二節內廷橫紋頭。相去為一寸。取稻稈心量。或用薄篾量。皆易折而不伸縮為準。用繩則伸縮不便。故不準。後人多從此說。
孫真人曰。凡孔穴在身。皆是臟腑榮衛。血脈流通。表裡往來。各有所主。臨時救難。必在審詳。人有老少。體有長短。膚有肥瘦皆須精思商量。准而折之。無得一概致有差失。其尺寸之法。依古者八寸為尺。仍病者男左女右。手中指上第一節為一寸。亦有長短不定者。即取手大拇指第一節。
橫度為一寸。以意消息。巧拙在人。又曰。以肌肉紋理。節解縫會。宛陷之中。及以手按之。病者快然如此仔細安詳。用心者。乃能得之耳。此說為得。吾門以此說為法。世人偶誤讀橫度大拇指第一節紋。度大拇指上下兩橫紋間。為一寸者。非孫氏之意也。凡言橫者。以人身直立言焉。
白話文:
關於取穴時折量分寸的方法,各家說法不一,他們都只強調使用同身寸,而不依據《靈樞》的骨度篇,所以才會出現許多差異。其實穴位所在之處,就是肌肉的紋理分佈、關節骨縫的凹陷處。所以說「動脈應手」,或是「宛宛中」,或是「凹陷處」,意思就是應該去尋找這些凹陷處、觸摸動脈來找到穴位,不一定要用分寸來測量,這是可以理解的。古人雖然有提到分寸,也只是大概說說而已,不必過於拘泥。
而且,所謂的同身寸,是古代醫書沒有的說法,又稱作同指寸,最早見於孫思邈的說法,是指用自身的手指來量自身身體的尺寸,所以才稱為「同」。而不是拿醫者的手指去量病患的身體。王太僕在註解《素問》時,每個穴位都說「同身寸幾寸」,後人就因此廢棄了骨度篇,而改用同身寸。《明堂灸經》引用了扁鵲關於同身寸的記載,醫書常常假託扁鵲之名來作為依據,卻不清楚其由來。
考究「寸」這個字的起源,來自於寸口,從「𦚠」字,再從「一」本(表示測量),表示用手指來測量,是診脈的意象。人的身體特別是以寸口為一寸。又《家語》說「布指知寸」,《公羊傳》說「膚寸而合」,註解說「側手為膚」,都是指用手指來測量,而不是說用手指兩紋中間的距離當作一寸。試著測量兩乳之間的距離是九寸半,用手指平鋪測量,一指當作一寸,可見平鋪手指的意義,並不是為了強行確定穴位。
至於那些沒有骨節縫隙可以作為依據的穴位,就根據骨度分寸,來折算測量,這樣無論肥胖或瘦弱,身材長短,都能找到適當的穴位。遇到緊急情況,可以用自己的手指平鋪在病人的身體上,依照病患的肥瘦長短,以意念來推算。例如從鳩尾穴到肚臍中間,如果平鋪手指剛好容納八指,那麼一指就相當於一寸;如果容納七指,那麼一指就略少於一寸。這樣測量,就比較不會有誤差。其他的同身寸,不一定要使用。曾經有三個人聚在一起,
一人身高五尺六寸,用曲尺測量同身寸,得到七分半;一人身高五尺三寸,得到八分;一人身高五尺,得到七分半。而且用眼睛或嘴巴來取一寸,或是用兩乳間八寸的方法來取背部或脅部的穴位,都非常沒有根據,不可採信。
崔知悌說,所有穴位的尺寸,都應該隨著人體的大小而改變。應該量取男子左手,女子右手中指第一節兩紋中間的中心,作為一寸。孫思邈說,所有穴位都應該隨著人體大小而定,取手中指第一節的長度作為一寸(《千金翼》沒有這段文字)。又有一種說法,說三寸就是整根中指的長度。這兩種說法意思相同。徐鳳說,大拇指和中指彎曲成環狀,取中指中間指節橫紋上下之間的長度,作為一寸,這就叫做同身寸法。楊繼洲說,手中指第二節內側橫紋頭之間的距離,作為一寸,可以用稻草桿的芯或是薄竹篾來量,它們容易折斷且不會伸縮,作為標準。用繩子的話,伸縮不便,所以不準確。後人大多採用這種說法。
孫思邈說,人身上所有的穴位,都是臟腑榮衛、血脈流通、表裡往來的關鍵,各自有其作用。在緊急救難時,一定要詳細審察。人的年齡有老有少,身體有長有短,皮膚有肥有瘦,都必須仔細思考、商量,然後準確地折算,不可以一概而論而造成誤差。關於尺寸的方法,依照古時候的標準,八寸為一尺。還是要讓病患男子取左手,女子取右手中指第一節的長度,作為一寸。當然,也會有長短不定的情況,這時就取大拇指第一節的橫向寬度,作為一寸,要自己斟酌,技巧高低取決於個人。又說,要依照肌肉的紋理、關節的縫隙和凹陷之處,用手按壓,如果病患感覺舒服,如此仔細、安詳、用心地去尋找,才能找到正確的穴位,這種說法是對的。我們這一門就以此說為標準。世人有時會誤讀「橫度大拇指第一節紋」,認為是測量大拇指上下兩條橫紋之間的距離,作為一寸,這並不是孫思邈的意思。凡是說「橫」的,都是以人身體直立來說的。
手指也是如此,像是太淵、大陵、曲澤等穴的條文之下,都有「橫紋」的說法,可見一斑。《千金方》又說,用古尺比對今天的尺,得到八分。
本朝的曲尺和唐朝的尺相同,那麼現在曲尺的八分,就是唐朝曲尺的八分。試著轉動手指,橫向測量橫紋,得到曲尺的一寸;橫向測量第一節,則得到八分。這說明手指的寬度就是平鋪手指的意義。而且《千金方》並沒有說橫紋,而是說橫向測量第一節而已。
《肘後方》說,用病人的手橫向覆蓋在下面,連同四指,稱為「一夫」。《家語》中作「扶」,《公羊傳》中作「膚」,大概是因為發音相同。《千金方》說,凡是量取一夫的方法,是覆蓋手掌並舒展四指,對著測量四指上中間的指節,橫向跨過,稱為一夫。夫有兩種,有三指為一夫的,這是腳部虛弱時艾灸所用的,這裡是以四指為一夫。這也是根據支法而保留的舊方法。《外臺秘要方》說,應該謹慎依照《明堂》的規範,應當以站立姿勢為準,取穴必須直立。
膝蓋骨,坐著或站立時,位置會移動不固定,所以應該站立時取穴。其寸,取病人中指上指節為一寸。如果取尺寸有長短,取穴必定不準確。又考證秦承祖、華陀等人取穴的方法,都說以三指或四指為準。取足三里穴,使用四指,手指寬度為六分,四六二十四,總共寬二寸四分,這樣取穴如何能準確呢?應該以黃帝的理論為根本。這些說法都不可信。現在考證艾灸腳氣的八種方法,如三里穴、上下廉穴,
從《肘後方》以下,許多醫書都有「一夫法」的說法,這導致取穴時產生差異。所以不採用一夫法。只是記錄這些說法作為參考。
孫思邈取手大拇指第一節橫向寬度為一寸
量手中指指節長度為一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