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經穴匯解》~ 卷之五 (2)
卷之五 (2)
1. 足部第九並圖
金鑑。從之非也。凡踝上、踝下之屬,皆除骨言之。
資生曰:「昔宋太子善醫術,出苑逢一妊婦。太子診曰:『女。』令徐文伯診曰:『一男一女。』針之,瀉三陰交,補合谷,應針而落。果如文伯言。」
外臺引集驗方曰:「內踝上大脈,並四指是也。」捷法之說,既見上。
漏谷(甲乙),一名太陰絡(資生)。內踝上六寸,骨下,陷者中(甲乙)。禁灸(入門)。
按:谷,大全作裕;絡,千金作胳,聚英作經,誤。聚英、吳文炳並大成,骨下作䯒骨下;金鑑作夾骨。
地機(甲乙),一名脾舍(甲乙)。膝下五寸(甲乙)。膝內側,輔骨下,陷中,伸足取之(明堂)。
按:甲乙曰:「太陰郄,別走上一寸,空在膝下五寸。」刺腰篇曰:「刺散脈,在膝前骨肉分間,絡外廉束脈。」王冰注之曰:「是地機。」機,入門作箕,蓋以音通。輔,舊作轉,資生同,傳寫之誤。內輔骨至踝骨一尺三寸,先取其中為六寸半,少下為漏谷;其下取中乃三陰交也。
其六寸五分中,除一寸半取地機,共著䯒骨。金鑑作從漏谷上行五寸,在膝下五寸,內側夾骨陷中,非矣。從漏谷上行則五寸半。
陰陵泉(靈樞),輔骨之下,陷者之中也。伸而得之為合(靈樞)。膝下內側(甲乙)。與陽陵泉內外相對。一曰:稍高一寸許(類經)。禁灸(入門)。
按:靈樞曰:「陰之陵泉」,或無「之」字,陽陵泉亦同。伸而得之,言伸足而得之也。以指按輔骨後,旁骨而上則至輔骨下指自止者,此穴也。資生作當曲膝取之;金鑑作曲膝橫紋頭,非也。類經、聚英作或曲膝取之。廢古書,一何至於此!岡本以此穴為曲泉上,是曲膝之失也。
血海(甲乙),一名百蟲窠(大全)。膝臏上內廉,白肉際二寸半(甲乙),骨後筋前(入門),陷中(類經)。
按:外臺、資生、發揮,「半」作「中」,誤。千金翼、聖濟作二寸;千金注、入門、大成作三寸;金鑑作一寸,並非也。類經作膝內輔上橫入五分,拘矣。
箕門(甲乙)。魚腹上,越兩筋間,動脈應手。太陰內市(甲乙)。陰股內(資生)。血海上六寸(入門)。禁刺(入門,類經一說)。
按:越兩筋,千金無「越」二字;千金翼、外臺無「兩」字。又按外臺,一作「股上起筋間」。類經、聚英、醫統從之。資生、發揮、大全、寶鑑、醫統、吳文炳亦作「越筋間」。「越」,起字之訛,字畫相近而誤。寶鑑引靈樞曰:「股上起筋間」,是外臺一說之祖。然今本無此語。甲乙曰:「太陰內市。」千金、
千金翼、外臺並作「陰市內」,蓋字之訛。「太陰內市」,疑是入陰股內。暫記俟來哲。今以資生系本注。
足厥陰肝及股凡二十二穴
大敦(靈樞),一名水泉(千金),一名大順(醫學正傳)。足大指之端,及三毛之中也。為井(靈樞)。爪甲上,與肉交者(素問)。去爪甲如韭葉(甲乙)。
白話文:
足部第九並圖
古代醫書記載關於足部經絡穴位的不同說法,多有出入。以下彙整各家觀點:
關於踝部上下的穴位,都以骨骼為參考點。據《資生經》記載,宋朝一位太子醫術精湛,曾遇到一位懷孕婦女,太子診斷為女孩,而另一位醫生徐文伯則診斷為一男一女,並用針灸治療,在三陰交穴瀉血,合谷穴補氣,結果孩子果然如徐文伯所言。另有醫書記載,內踝上方大脈,約為四指寬。
漏谷穴,又名太陰絡穴,位於內踝上六寸,骨骼下方凹陷處。此穴禁灸。不同醫書對其位置描述略有差異。
地機穴,又名脾舍穴,位於膝蓋下方五寸,膝蓋內側輔骨下方凹陷處,伸直腿才能找到。不同醫書對其位置及名稱有不同的說法。 其位置描述也存在差異,有些記載與漏谷穴的距離和位置關係描述不一致。
陰陵泉穴,位於輔骨下方凹陷處,伸直腿才能找到。此穴與陽陵泉穴內外相對,位置略高於陽陵泉穴一寸左右。此穴禁灸。不同醫書對其位置和名稱略有出入,有些記載認為應在曲膝時取穴,但這些說法有爭議。
血海穴,又名百蟲窠,位於膝蓋骨上方內側,白肉際(肌肉與皮膚交界處)二寸半處。不同醫書對其位置描述略有差異。
箕門穴,位於恥骨上方,兩筋之間,動脈搏動明顯。位於陰股內,血海穴上六寸。此穴禁刺。不同醫書對其位置和名稱略有出入,有些記載缺少“越兩筋”的描述。
大敦穴,又名水泉、大順,位於足大拇指末端,三條紋理的中央,指甲上與肉交接處。
以上是古代醫書對足部經絡穴位的記載,不同醫書之間存在著一些差異,需要綜合參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