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·原昌克

《經穴匯解》~ 卷之四 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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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之四 (2)

1. 手部第八

按動而不居。謂動脈也。入門云。寸口下。近關上脈中。非矣。

列缺(靈樞)一名童玄。(折衷引醫統今本不見)腕上分間。去腕寸半。別走陽明也。(靈樞)骨罅宛宛中。(外臺引甄權)旁關骨上側。(增注)為原。(千金)

按分間。謂分肉間也。寸半。舊作半寸。字倒錯也。據甲乙訂之。外臺甄權曰。腕後臂側三寸。交叉頭。兩筋骨罅。宛宛中。三寸二字。誤也。資生。作以手交叉頭指末。神應經。作手側腕上寸半。以手交。中指頭末。兩筋兩骨罅中。發揮。從之。而中指作頭指。注曰。當作食指。

折衷曰。第二指為頭指。即食指也。又謂之鹽指。發揮注曰。頭指。當作食指非也。類經。引滑氏。作食指末。聚英。醫統。吳文炳。共引滑氏。作頭食指末。大成。作食指盡處。入門。作鹽指。寶鑑。引資生作中指。今試之。不當寸半處。不可從也。此穴當陽明經之分。甲乙曰。

太陰之絡。是脫別走陽明之四字也。外臺注曰謹按銅人針經。甲乙經。九墟經無五臟所過為原穴。惟千金方。外臺秘要方。有之。蓋是林億之注也。乃今原穴。皆記各穴下。又抄十二原篇徵古時有原穴。原穴見太淵下。與千金不同。

孔最(甲乙)太陰之郄。去腕七寸。(甲乙)陷者宛宛中。(明堂)

按去腕。千金。千金翼。外臺。明堂等。作腕上。入門。寶鑑作腕側上。金鑑云。上骨下骨間。未知所指。不可從甲乙。有專金二七水之父母八字。千金外臺。共不載。是五行家之文。非皇甫氏之文。注語誤入本文。注云。此處缺文。非也。

尺澤(素問)一名鬼受。(千金)一名鬼堂。(千翼)肘中之動脈也。為合。(靈樞)肘中約上。(甲乙)臂屈橫紋中。兩筋骨罅陷者。宛宛中(外臺引甄權)大筋外。(入門)禁灸。(甄權)

按尺。甲乙作天。刊誤。明堂。作釋。臂屈下。有伸字。聚英作屈肘。吳文炳。肘中作肘後。約上謂橫紋約上也。

俠白(甲乙)天府下。去肘五寸。動脈中。手太陰之別。(甲乙)尺澤。上五寸。(岡本)

按俠。吳文炳。作夾。壽世保元曰。先於兩乳頭上。塗墨合兩手直伸夾之。染墨處。即是穴也。恐有差。不可從。

天府(素問)腋內動脈(靈樞)腋下三寸。臂臑內廉。動脈中。(甲乙)舉臂取之。(聖濟)禁灸(甲乙)

按資生。類經曰。以鼻取之。入門。作舉手以鼻取之。吳文炳。金鑑。作以鼻尖點墨。共是捷法也。欲據此法須急舉手。緩則當俠白。故不取捷法。吳文炳。並大成。作肘腕上五寸。非也。

手厥陰心主及臂。凡十六穴。

中衝(靈樞)中指爪甲上。與肉交者。(素問)為井。(靈樞)去爪甲如韭葉陷者中。(甲乙)爪甲角。(次注)內端。(大全)

白話文:

手部第八

按壓脈搏,但不停留。指的是動脈。入門篇說,在寸口(腕部)下方,靠近關脈上方的脈中,這是錯誤的。

列缺穴(靈樞經),又名童玄(折衷經引醫統,今本未見)。位於腕關節上,距腕關節一寸半。另有支脈通往陽明經(靈樞經)。位於骨縫凹陷處(外台秘要方引甄權)。在關骨旁側(增注)。是原穴(千金方)。

按壓分間穴,指的是肌肉間隙。一寸半,舊本作半寸,是文字顛倒了,根據甲乙經訂正。外台秘要方甄權說:在腕後臂側三寸,交叉手指的末端,兩筋骨縫凹陷處。三寸二字是錯誤的。資生經作以手交叉,用中指末端,在兩筋兩骨縫中。發揮經採用此說,但將中指作頭指,注釋說:應作食指。

折衷經說:第二指為頭指,即食指。又稱鹽指。發揮經注釋說:頭指,應作食指,這不對。類經引滑氏說作食指末端。聚英經、醫統經、吳文炳本都引滑氏說作頭食指末端。大成經作食指盡處。入門篇作鹽指。寶鑑經引資生經作中指。現在試驗一下,不在一寸半處,不可採信。此穴應屬陽明經的分支。甲乙經說:是太陰經的絡脈,這是脫離而別走陽明經的意思。外台秘要方注釋說:謹按銅人針經、甲乙經、九墟經均無五臟經過的原穴,只有千金方、外台秘要方有。大概是林億的注釋。現在的原穴,都在各穴下記載。又抄錄十二原篇,考證古代有原穴。原穴在太淵穴下,與千金方不同。

孔最穴(甲乙經),太陰經的郄穴。距腕關節七寸(甲乙經)。在凹陷處(明堂經)。

按距腕關節,千金方、千金翼方、外台秘要方、明堂經等都作腕關節上。入門篇、寶鑑經作腕關節側上方。金鑑經說:在上骨下骨之間,不知指的是哪裡,不可採信甲乙經。有專金二七水之父母八字,千金方、外台秘要方都沒有記載,這是五行家的文字,不是皇甫謐的文字,注釋文字誤入正文。注釋說:此處缺文,不是的。

尺澤穴(素問經),又名鬼受(千金方)、鬼堂(千金翼方)。在肘部動脈處,是合穴(靈樞經)。在肘部橫紋上方(甲乙經)。在臂屈橫紋中,兩筋骨縫凹陷處(外台秘要方引甄權)。在大筋外側(入門篇)。禁灸(甄權)。

按尺,甲乙經作天,是刊誤。明堂經作釋。臂屈下,有伸字。聚英經作屈肘。吳文炳本,肘中作肘後。約上指橫紋上方。

俠白穴(甲乙經)。在 天府穴下,距肘部五寸。在動脈中,是手太陰經的別絡(甲乙經)。在尺澤穴上五寸(岡本)。

按俠,吳文炳本作夾。壽世保元經說:先在兩乳頭上塗墨,合兩手直伸夾住,染墨處就是穴位。恐怕有誤差,不可採信。

天府穴(素問經)。在腋下動脈處(靈樞經)。在腋下三寸,臂臑內側,動脈中(甲乙經)。舉臂取穴(聖濟總錄)。禁灸(甲乙經)。

按資生經、類經說:用鼻子取穴。入門篇作舉手用鼻子取穴。吳文炳本、金鑑經作用鼻尖點墨,都是捷徑方法。要採用這種方法,必須快速舉起手臂,慢了就應取俠白穴,所以不採用這種捷徑方法。吳文炳本、大成經作肘腕上五寸,是錯誤的。

手厥陰心經及臂部,共有十六個穴位。

中衝穴(靈樞經)。在中指指甲上,與肉相交處(素問經)。是井穴(靈樞經)。距指甲如韭葉般凹陷處(甲乙經)。在指甲角(次注)。內端(大全經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