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經穴匯解》~ 卷之四 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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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之四 (2)

1. 手部第八

按動而不居,謂動脈也。入門云:寸口下,近關上脈中,非矣。

列缺(靈樞),一名童玄(折衷引醫統今本不見)。腕上分間,去腕寸半,別走陽明也(靈樞)。骨罅宛宛中(外臺引甄權)。旁關骨上側(增注),為原(千金)。

按分間,謂分肉間也。寸半,舊作半寸,字倒錯也,據甲乙訂之。外臺甄權曰:「腕後臂側三寸,交叉頭,兩筋骨罅,宛宛中。」三寸二字,誤也。資生作:「以手交叉頭指末。」神應經作:「手側腕上寸半,以手交,中指頭末,兩筋兩骨罅中。」發揮從之,而中指作頭指。注曰:「當作食指。」

折衷曰:「第二指為頭指,即食指也,又謂之鹽指。」發揮注曰:「頭指,當作食指,非也。」類經引滑氏作:「食指末。」聚英、醫統、吳文炳,共引滑氏作:「頭食指末。」大成作:「食指盡處。」入門作:「鹽指。」寶鑑引資生作:「中指。」今試之,不當寸半處,不可從也。此穴當陽明經之分。甲乙曰:

太陰之絡,是脫「別走陽明」之四字也。外臺注曰:「謹按銅人針經、甲乙經、九墟經,無五臟所過為原穴。惟千金方、外臺秘要方有之。蓋是林億之注也。」乃今原穴,皆記各穴下,又抄十二原篇,徵古時有原穴,原穴見太淵下,與千金不同。

孔最(甲乙),太陰之郄。去腕七寸(甲乙),陷者宛宛中(明堂)。

按去腕,千金、千金翼、外臺、明堂等作「腕上」;入門、寶鑑作「腕側上」。金鑑云:「上骨下骨間。」未知所指,不可從。甲乙有「專金二七水之父母」八字,千金、外臺共不載,是五行家之文,非皇甫氏之文,注語誤入本文。注云:「此處缺文。」非也。

尺澤(素問),一名鬼受(千金),一名鬼堂(千翼)。肘中之動脈也,為合(靈樞)。肘中約上(甲乙)。臂屈橫紋中,兩筋骨罅陷者,宛宛中(外臺引甄權)。大筋外(入門)。禁灸(甄權)。

按「尺」,甲乙作「天」;刊誤、明堂作「釋」。臂屈下有「伸」字。聚英作「屈肘」。吳文炳,肘中作「肘後」。約上,謂橫紋約上也。

俠白(甲乙),天府下,去肘五寸,動脈中,手太陰之別(甲乙)。尺澤上五寸(岡本)。

按「俠」,吳文炳作「夾」。壽世保元曰:「先於兩乳頭上塗墨,合兩手直伸夾之,染墨處即是穴也。」恐有差,不可從。

天府(素問),腋內動脈(靈樞)。腋下三寸,臂臑內廉,動脈中(甲乙)。舉臂取之(聖濟)。禁灸(甲乙)。

按資生、類經曰:「以鼻取之。」入門作:「舉手以鼻取之。」吳文炳、金鑑作:「以鼻尖點墨。」共是捷法也。欲據此法,須急舉手;緩則當俠白,故不取捷法。吳文炳並大成作:「肘腕上五寸。」非也。

手厥陰心主及臂。凡十六穴。

中衝(靈樞),中指爪甲上,與肉交者(素問)。為井(靈樞)。去爪甲如韭葉陷者中(甲乙)。爪甲角(次注),內端(大全)。

白話文:

手部第八

按壓脈搏,但不停留。指的是動脈。入門篇說,在寸口(腕部)下方,靠近關脈上方的脈中,這是錯誤的。

列缺穴(靈樞經),又名童玄(折衷經引醫統,今本未見)。位於腕關節上,距腕關節一寸半。另有支脈通往陽明經(靈樞經)。位於骨縫凹陷處(外台秘要方引甄權)。在關骨旁側(增注)。是原穴(千金方)。

按壓分間穴,指的是肌肉間隙。一寸半,舊本作半寸,是文字顛倒了,根據甲乙經訂正。外台秘要方甄權說:在腕後臂側三寸,交叉手指的末端,兩筋骨縫凹陷處。三寸二字是錯誤的。資生經作以手交叉,用中指末端,在兩筋兩骨縫中。發揮經採用此說,但將中指作頭指,注釋說:應作食指。

折衷經說:第二指為頭指,即食指。又稱鹽指。發揮經注釋說:頭指,應作食指,這不對。類經引滑氏說作食指末端。聚英經、醫統經、吳文炳本都引滑氏說作頭食指末端。大成經作食指盡處。入門篇作鹽指。寶鑑經引資生經作中指。現在試驗一下,不在一寸半處,不可採信。此穴應屬陽明經的分支。甲乙經說:是太陰經的絡脈,這是脫離而別走陽明經的意思。外台秘要方注釋說:謹按銅人針經、甲乙經、九墟經均無五臟經過的原穴,只有千金方、外台秘要方有。大概是林億的注釋。現在的原穴,都在各穴下記載。又抄錄十二原篇,考證古代有原穴。原穴在太淵穴下,與千金方不同。

孔最穴(甲乙經),太陰經的郄穴。距腕關節七寸(甲乙經)。在凹陷處(明堂經)。

按距腕關節,千金方、千金翼方、外台秘要方、明堂經等都作腕關節上。入門篇、寶鑑經作腕關節側上方。金鑑經說:在上骨下骨之間,不知指的是哪裡,不可採信甲乙經。有專金二七水之父母八字,千金方、外台秘要方都沒有記載,這是五行家的文字,不是皇甫謐的文字,注釋文字誤入正文。注釋說:此處缺文,不是的。

尺澤穴(素問經),又名鬼受(千金方)、鬼堂(千金翼方)。在肘部動脈處,是合穴(靈樞經)。在肘部橫紋上方(甲乙經)。在臂屈橫紋中,兩筋骨縫凹陷處(外台秘要方引甄權)。在大筋外側(入門篇)。禁灸(甄權)。

按尺,甲乙經作天,是刊誤。明堂經作釋。臂屈下,有伸字。聚英經作屈肘。吳文炳本,肘中作肘後。約上指橫紋上方。

俠白穴(甲乙經)。在 天府穴下,距肘部五寸。在動脈中,是手太陰經的別絡(甲乙經)。在尺澤穴上五寸(岡本)。

按俠,吳文炳本作夾。壽世保元經說:先在兩乳頭上塗墨,合兩手直伸夾住,染墨處就是穴位。恐怕有誤差,不可採信。

天府穴(素問經)。在腋下動脈處(靈樞經)。在腋下三寸,臂臑內側,動脈中(甲乙經)。舉臂取穴(聖濟總錄)。禁灸(甲乙經)。

按資生經、類經說:用鼻子取穴。入門篇作舉手用鼻子取穴。吳文炳本、金鑑經作用鼻尖點墨,都是捷徑方法。要採用這種方法,必須快速舉起手臂,慢了就應取俠白穴,所以不採用這種捷徑方法。吳文炳本、大成經作肘腕上五寸,是錯誤的。

手厥陰心經及臂部,共有十六個穴位。

中衝穴(靈樞經)。在中指指甲上,與肉相交處(素問經)。是井穴(靈樞經)。距指甲如韭葉般凹陷處(甲乙經)。在指甲角(次注)。內端(大全經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