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經穴匯解》~ 卷之三 (4)
卷之三 (4)
1. 腹部第六
腹部折量。諸說眾多。不知所適從。按除中行法。內經云。衝脈氣所發者。二十二穴挾鳩尾外各半寸。至臍寸一。挾臍下旁各五分。至橫骨寸一。腹脈法也。甲乙經云。自幽門。挾巨闕兩旁。各半寸。循衝脈下行至橫骨。又至肓俞云。直臍旁五分。甲乙銅人等皆云衝脈足少陰之會。
蓋以骨空論為主也。獨難經云。並足陽明之經挾臍上行。恐非也。鳩尾。內經所稱。指蔽骨。不可以為穴名也。其名本以蔽骨狀似鳩尾。古書。指蔽骨者十之八九。不可不知也。鳩尾外無穴。而言挾鳩尾外。即除蔽骨。而取之也。又至臍言挾臍則除臍可見也。鳩尾與臍上下相照。
其中間明於言外。是古文辭法也。又內經云足陽明脈氣所發者膺中骨間各一。挾鳩尾之外。當乳下三寸。挾胃脘。各五。挾臍廣三寸。各三。下臍二寸。挾之各三。甲乙經云。自不容挾幽門。兩旁各一寸五分。至氣衝。又自期門。上直兩乳。挾不容兩旁各一寸五分。下行至衝門因此考之。
臍旁五分。足少陰經也。其旁一寸五分足陽明經也。其旁一寸五分。上直兩乳。足太陰經也。共計三寸五分。取一繩自臍旁。橫量至直乳下。斷去之。又去二分半。折為三寸五分。以定三經。此不問除任脈幾寸。始得其法矣。去二分半。說見下。
世人皆云。胸部每行至腹內屈五分。兩乳間八寸。腹脾經。相去七寸。不知何據。骨度篇曰。胸圍四尺五寸。腰圍四尺二寸。腰減於胸三寸。雖今人皆然。兩乳相去九寸半。是古法也。胸部各以二寸相去至乳中。左右共八寸。其所餘寸半此任脈與鳩尾與臍之分也。凡九寸半。
腹部。各相去凡三寸半。而為七寸。合任脈之分一寸半。凡八寸半。胸去中行。四寸七分強至乳中。腹去中行四寸二分強至直乳中。此腰減於胸三寸。則腹居於其中可知減於胸。自臍至橫骨六寸半。又橫骨長六寸半。腹部四行。共不出其兩端。然則自胸至腹漸漸狹。而腹至橫骨更狹。
故二行三行。四行依分量目巧取之。何有內屈之理。諸書一據兩乳八寸說。故如其所載去中行幾寸去任脈幾寸。皆無稽之言。故不取也。而今不言任脈廣幾寸者。無明文也。甲乙經。不容注曰。去任脈三寸除幽門挾巨闕五分。不容挾幽門。一寸五分。所餘一寸。兩旁合為二寸。
又千金方曰。去任脈二寸。所餘五分。兩旁合。為一寸。不知孰是。故今以臍與鳩尾。定除任脈之分量。不言幾寸者。內經之意也。世人以兩乳八寸之度。除任脈果如何耶。其說至中府雲門去乳中二寸。而窮矣。故其言曰。以同身寸奚一胸之際。而乳間用長尺。乳後用短尺。
豈有此理乎。極知兩乳間八寸。無稽之言也。
腹中行自鳩尾。下行至會陰。凡十五穴。
白話文:
腹部測量方法眾說紛紜,難以取捨。根據去除任脈的方法,《內經》記載,衝脈氣所發之處,在鳩尾兩旁各半寸,到肚臍一寸,肚臍下方兩旁各五分,到橫骨一寸,這是腹部脈絡的規律。《甲乙經》記載,從幽門開始,沿巨闕兩旁各半寸,循著衝脈向下到橫骨,又到肓俞穴。直線從肚臍旁五分處,《甲乙銅人》等書都說衝脈與足少陰經在此交會。
主要以骨骼空隙為依據。但《難經》說,並行於足陽明經,沿著肚臍向上走,恐怕是不對的。「鳩尾」是《內經》中所稱的蔽骨,不能作為穴位名稱。這個名稱是因蔽骨形狀像鳩尾而得名,古書中提到「蔽骨」的佔絕大多數,不能不知。鳩尾外並無穴位,而說「挾鳩尾外」,是指避開蔽骨,從其旁邊取穴。又說「至臍挾臍」,是指避開肚臍的意思。鳩尾與肚臍上下相對,其間的關係不言而喻,這是古代的文辭手法。
《內經》又說,足陽明脈氣所發之處,在胸骨與肋骨之間各一寸,在鳩尾外側,相當於乳頭下三寸;胃脘兩旁各五分;肚臍周圍三寸,各取三寸;肚臍下二寸,兩旁各三寸。《甲乙經》記載,從不容穴開始,沿幽門兩旁各一寸五分,到氣衝穴;又從期門穴開始,向上直達兩乳,沿不容穴兩旁各一寸五分,向下到衝門穴。由此推測:肚臍旁五分是足少陰經,其旁一寸五分是足陽明經,再旁一寸五分,向上直達兩乳的是足太陰經,共計三寸五分。用繩子從肚臍旁橫量到乳頭下,剪斷,再減去二分半,折算成三寸五分,以此確定三條經絡的位置。這不需要考慮任脈的寬度,就能得到正確的方法。減去二分半的原因,下面會說明。
世人常說,胸部經絡每行到腹部內屈五分,兩乳之間八寸,腹部脾經相距七寸,不知根據何在。《骨度篇》說,胸圍四尺五寸,腰圍四尺二寸,腰圍比胸圍小三寸,雖然現代人也是這樣,但兩乳之間相距九寸半,這是古代的說法。胸部每隔二寸取穴,到乳頭中央,左右共八寸;餘下一寸半是任脈、鳩尾和肚臍之間的距離,共九寸半。
腹部各穴之間相距三寸半,共七寸,加上任脈的一寸半,共八寸半。胸部從中間到乳頭四寸七分左右,腹部從中間到乳頭四寸二分左右,因為腰圍比胸圍小三寸,所以腹部位於中間,比胸部窄。從肚臍到橫骨六寸半,橫骨長六寸半,腹部四行,總長度不會超過這兩端。因此,從胸部到腹部逐漸變窄,從腹部到橫骨更窄。
所以第二行、第三行、第四行,要根據比例巧妙地取穴,哪有什麼內屈的道理?各書都根據兩乳之間八寸的說法,所以記載的從中間到任脈的距離,都是不可靠的說法,故不採納。現在不提任脈寬度多少,是因為沒有明確的記載。《甲乙經》中《不容穴注》說,距任脈三寸,避開幽門,沿巨闕五分;不容穴與幽門之間一寸五分,餘下一寸,兩旁合為二寸。
《千金方》說,距任脈二寸,餘下五分,兩旁合為一寸,不知道哪個正確。所以現在根據肚臍和鳩尾來確定任脈的寬度,不說多少寸,這是《內經》的意圖。世人用兩乳之間八寸的尺寸來確定任脈,結果如何呢?他們的說法到中府、雲門穴,距乳頭二寸就結束了,真是荒謬!他們說,用同身寸來量胸部,乳頭之間用長尺,乳頭後面用短尺,豈有此理?極力主張兩乳之間八寸,是無稽之談。
腹部正中線從鳩尾向下到會陰,共有十五個穴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