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經穴匯解》~ 卷之二 (4)
卷之二 (4)
1. 背腰部第四
神道(甲乙),一名臟俞(千金)。第五椎節下間,俯而取之(甲乙)。禁刺(入門,類經一說)。
按千金曰:治卒病惡風欲死,及肉痹不知人,灸第五椎,名曰臟俞,百五十壯,多至三百壯,便愈。翼方,肉痹下,有乳癰二字。
靈臺(次注)。第六椎節下間,俯而取之(次注)。禁刺(入門)。
按刺熱篇云:六椎下間,主脾熱,是謂靈臺穴;然其名,甲乙、千金、外臺並不載;資生以下皆載之。程衍道外臺注引聖濟總錄且云:後人論注所增穴也。按甲乙所載十一穴,素問云:督脈氣所發者,二十八穴。項中央二(次注曰:謂風府、啞門二穴);髮際後中八(次注曰:謂神庭、上星、囟會、前頂、百會、後頂、強間、腦戶八穴);面中三(次注曰:謂素窌、水溝、齦交三穴);大椎以下至尻尾及旁十五穴。次注以會陽而解及旁二字,然會陽是雙穴也,加之為十六穴,其數不合經文,蓋亡一穴也;否則,督脈氣所發者二十八穴者,二十九穴之誤;而十五穴,則十六穴之誤歟?
至陽(甲乙)。第七椎節下間,俯而取之(甲乙),宛宛中(明堂)。
按刺熱篇云:七椎下間,主腎熱。明堂作微俯而取之。
筋縮(甲乙)。第九椎節下間,俯而取之(甲乙)。
按入門:作筋束,字誤。
中樞(次注)。第十椎節下間,俯而取之(次注)。
按類經曰:此穴諸書皆失之;惟氣府論督脈下,王氏注中有此穴。及考之氣穴論,曰:背與心相控而痛,所治天突,與十椎者,其穴即此。按氣穴論曰:天突與十椎及上紀。次注曰:按甲乙經、經脈流注孔穴圖經,當脊十椎下,並無穴目,恐是七椎。又注氣府論曰:中樞在第十椎節下間。何其說矛盾乎?與彼背俞注同。王冰疏滷,不足深責也。馬蒔曰:十椎下無穴,當是大椎,亦遺有中樞。金鑑載此穴。
脊中(甲乙),一名神宗(資生),一名脊俞(資生,引明堂)。第十一椎節下間,俯而取之(甲乙)。禁灸(甲乙),禁刺(入門)。
按骨空論曰:灸脊中。說見陽關大全。中作柱。
懸樞(甲乙)。第十三椎節下間,伏而取之(甲乙)。
按資生曰:銅人云:懸樞在十三椎節下間。明堂上經作十二椎節間;下經作十一椎下。脊中穴既在十一椎下,不應懸樞又在十一椎下,固知其誤矣。考之素問,亦與銅人同。當以銅人為正。明堂上經亦誤;三字作二字也。要之,接脊穴在十二椎節下爾。接脊穴載奇穴部。
命門(甲乙),一名屬累(甲乙),一名竹杖(俗名)。第十四椎節下間,伏而取之(甲乙)。
按千金曰:胞落頺,灸背脊當臍,不稱穴名。類經曰:平臍用線牽而取之,恐有差,故不取。又曰:千金云:腰痛不得動者,令病(千金作患)人正立,以竹杖(千金無杖字)拄地,度至臍(千金有斷竹二字),乃取杖(取杖千金作以度)度背脊,灸杖(杖千金作竹上二字)頭盡(千金無盡字)處。
白話文:
背腰部第四
臟俞穴位於第五椎骨下緣的凹陷處,俯臥取穴。古籍記載禁止針刺此穴。 《千金方》記載,用於治療突發疾病引起的惡風欲死及肌肉麻痹、感覺遲鈍等症狀,灸此穴150壯至300壯,療效顯著。《翼方》中提到,此穴也與肌肉麻痹和乳癰相關。
靈臺穴位於第六椎骨下緣的凹陷處,俯臥取穴,古籍記載禁止針刺。 古籍中對靈臺穴的記載較少,一些醫書中才收錄此穴,被認為是後人補充的穴位。
至陽穴位於第七椎骨下緣的凹陷處,俯臥取穴,位置在宛宛中(明堂)。古籍記載,此穴主治腎熱。
筋縮穴位於第九椎骨下緣的凹陷處,俯臥取穴。古籍中「筋束」可能是「筋縮」的誤寫。
中樞穴位於第十椎骨下緣的凹陷處,俯臥取穴。關於此穴的記載在不同醫籍中存在矛盾,其位置和功效描述不一致,甚至有醫籍認為此穴不存在。
脊中穴(又名神宗、脊俞)位於第十一椎骨下緣的凹陷處,俯臥取穴,古籍記載禁止針灸。
懸樞穴位於第十三椎骨下緣的凹陷處,俯臥取穴。關於其確切位置,不同古籍記載略有出入。
命門穴(又名屬累、竹杖)位於第十四椎骨下緣的凹陷處,俯臥取穴。古籍記載,此穴可用於治療胞衣不下等症狀,但取穴方法描述不一,存在差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