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經穴匯解》~ 卷之一 (13)
卷之一 (13)
1. 項頸部第二
(凡十九穴)
骨度篇曰。結喉以下。至缺盆長四寸。
廉泉(靈樞)一名本池。(甲乙)一名舌本。(資生)頷下結喉上。舌本下。(甲乙)當頤直下骨後。陷者中。(千金諸風篇)結喉上中央。(類經)
按舌本。大成。作舌水。大全。作吉本。氣府論曰。喉中央。二。次注曰。謂廉泉天突二穴也。刺瘧篇曰。舌下兩脈廉泉也。是謂兩脈中央也。千金。並翼方。聖濟。發揮。無舌本下之下字。入門。寶鑑。下作間。聚英。醫統作頷下結喉上四寸。此穴。何須折量。類經曰。仰而取之。說見下。
人迎(素問)一名天五會。(甲乙)挾喉之動脈也。又頸側。在嬰筋之前。(靈樞)頸大脈。動應手。挾結喉。以候五臟氣。(甲乙)不灸。禁深刺。(甲乙)
按資生。聖濟。聚英。醫統。大全。吳文炳。寶鑑。大成。無天字。千金翼。作大筋脈。次注。發揮。類經。聚英。入門。醫統。大成。金鑑。作結喉側。一寸五分。此依甲乙。扶突注。然頸側諸穴。不須分寸。但取筋之前後。此古法也。此穴挾結喉。聖濟曰。仰而取之。不取。
水突(甲乙)一名水門。(甲乙)頸大筋前。直人迎下。氣舍上。(甲乙)人迎下。氣舍上。二穴之中。(入門)
按突。甲乙作天。字誤類經曰。挾氣舍上。內貼氣喉。千金注曰。曲頰下一寸。近後。並非。
氣舍(甲乙)頸。直人迎下。挾天突。陷者中。(甲乙)貼骨尖上有缺。(類經)
按類經。作挾天突邊。入門。寶鑑作挾旁。拘矣。金鑑。作結喉下一寸。非。
扶突(素問)一名水穴。(外臺)嬰筋之後。(靈樞)人迎後一寸五分。(甲乙)
按一寸五分。說見前。與人迎。隔一大筋。是穴也。千金。作氣舍後一寸半。發揮。吳文炳。寶鑑。聚英。從之。大成。作氣舍上。並非。千金翼。外臺。次注。作曲頰下一寸人迎後。拘矣。次注曰。仰而取之。非是。凡頸側諸穴。仰則筋脈難摸索。故正面而取之。
天鼎(甲乙)一名天頂。(大全)缺盆上。直扶突。氣舍後一寸五分。(甲乙)側頰。(入門)
按天突側皆言缺盆。取其形狀。故靈樞指天突言缺盆之中者。可見焉。直扶突絕句。言此穴在扶突直下當氣舍後也。扶突與人迎隔筋。其直下就氣舍後取之。次注。作半寸。蓋寸半之誤。資生。聖濟以下諸書。作扶突後一寸。拘矣。千金。作頸缺盆。直扶突。曲頰下一寸。人迎後。與扶突注。混。不可從。明堂。作天頂。蓋音通。人以為一名。暫從之。
天窗(素問)一名窗籠。(甲乙)挾扶突。(素問)曲頰下。扶突後。動脈應手。陷者中。(甲乙)頸大筋前。(資生)
按窗。資生。作牕。籠。外臺作聾。聚英。大全。作龍。靈樞云。窗籠者。耳中也。張介賓曰。即聽宮。與此不同。入門曰。完骨下發際上。頸上大筋處。誤也。前大成。作間。又奇穴部有天窗。與之不同。
白話文:
項頸部第二
共計十九個穴位。
《骨度篇》記載,從結喉(喉結)往下,到鎖骨上窩(缺盆)長四寸。
廉泉穴(《靈樞經》):別名本池(《甲乙經》)、舌本(《資生經》)。位於頷下(下巴下方)、喉結上方、舌根下方(《甲乙經》),在頤(下巴)正下方骨頭後方凹陷處(《千金要方諸風篇》),喉結上方正中央(《類經圖翼》)。
關於「舌本」的記載,《大成》說是治療舌水病,《大全》則作「吉本」。《氣府論》說此穴在喉嚨中央;注釋說指廉泉、天突兩個穴位。 《刺瘧篇》說舌下兩條脈絡就是廉泉穴,也就是兩條脈絡的中央。《千金方》、《翼方》、《聖濟總錄》、《醫學發揮》等書沒有「舌本之下」的記載;《入門》、《醫學寶鑑》寫作「間」;《針灸聚英》、《醫統》則作「頷下喉結上四寸」。這個穴位,不必拘泥於尺寸, 《類經圖翼》說:仰頭取穴,詳見下文。
人迎穴(《素問》):別名天五會(《甲乙經》)。位於喉嚨旁跳動的動脈處,也在頸側、嬰筋(頸部肌肉)前方(《靈樞經》)。頸部大動脈搏動的地方,可以由此診察五臟之氣(《甲乙經》)。禁灸,禁止深刺(《甲乙經》)。
關於「天」字,《資生經》、《聖濟總錄》、《針灸聚英》、《醫統》、《大全》、《吳氏醫宗金鑒》、《醫學寶鑑》、《大成》等書沒有記載;《千金要方翼方》作「大筋脈」。注釋、《醫學發揮》、《類經圖翼》、《針灸聚英》、《入門》、《醫統》、《大成》、《醫宗金鑒》等書記載在喉結旁一寸五分處。此處根據《甲乙經》及扶突穴的註釋。然而,頸側諸穴不必拘泥於尺寸,只要取穴於肌肉的前後即可,這是古法。此穴位於喉結旁,《聖濟總錄》說:仰頭取穴。不取穴。
水突穴(《甲乙經》):別名水門(《甲乙經》)。位於頸部大筋前方,在人迎穴下方、氣舍穴上方(《甲乙經》),也在人迎穴下方、氣舍穴上方兩個穴位的中間(《入門》)。
關於「突」字,《甲乙經》作「天」,字有誤。《類經圖翼》說:在氣舍穴上方,靠近喉嚨。《千金要方》注釋說:在頰部(臉頰)下方一寸,靠近後方,這是不對的。
氣舍穴(《甲乙經》):位於頸部,在人迎穴下方,靠近天突穴,凹陷處(《甲乙經》)。緊貼骨頭尖端,有凹陷處(《類經圖翼》)。
《類經圖翼》說:靠近天突穴旁邊;《入門》、《醫學寶鑑》說:靠近旁邊,太過拘泥。《醫宗金鑒》說:在喉結下一寸,這是不對的。
扶突穴(《素問》):別名水穴(《外台秘要》)。位於嬰筋(頸部肌肉)後方(《靈樞經》),在人迎穴後一寸五分(《甲乙經》)。
關於一寸五分,詳見前面說明。與人迎穴之間隔著一條大筋,就是這個穴位。《千金要方》記載在氣舍穴後一寸半,《醫學發揮》、《吳氏醫宗金鑒》、《醫學寶鑑》、《針灸聚英》都採納此說;《大成》說在氣舍穴上方,這是不對的。《千金要方翼方》、《外台秘要》注釋說:在頰部(臉頰)下方一寸,人迎穴後方,太過拘泥。注釋說:仰頭取穴,這是不對的。凡是頸側諸穴,仰頭則筋脈難以觸摸,因此應該正面取穴。
天鼎穴(《甲乙經》):別名天頂(《大全》)。位於鎖骨上窩(缺盆)上方,在扶突穴的垂直下方,氣舍穴後方一寸五分(《甲乙經》),也在臉頰旁邊(《入門》)。
關於天突穴旁邊都提到鎖骨上窩,取其形狀。所以《靈樞經》提到天突穴在鎖骨上窩中間。扶突穴的垂直下方,也就是說這個穴位在扶突穴的正下方,位於氣舍穴後方。扶突穴與人迎穴之間隔著一條筋,其正下方就在氣舍穴後方取穴。注釋說:半寸,大概是寸半寫錯了。《資生經》、《聖濟總錄》以下諸書,記載在扶突穴後一寸,太過拘泥。《千金要方》記載在頸部鎖骨上窩,在扶突穴垂直下方,頰部下方一寸,人迎穴後方,與扶突穴的記載混淆,不可採信。《明堂經》記載為天頂,大概是音同,人們認為是其別名,暫且採信。
天窗穴(《素問》):別名窗籠(《甲乙經》)。位於扶突穴旁(《素問》),在頰部(臉頰)下方,扶突穴後方,動脈搏動的地方,凹陷處(《甲乙經》),也在頸部大筋前方(《資生經》)。
關於「窗」字,《資生經》作「牕」;《外台秘要》作「聾」;《針灸聚英》、《大全》作「龍」。《靈樞經》說:「窗籠」指耳中,張介賓說:就是聽宮穴,與此不同。《入門》說:在枕骨下方髮際上方,頸部大筋處,錯誤。《前大成》作「間」。另外,《奇穴》也有天窗穴,與此不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