佚名

《黃帝明堂灸經》~ 卷上 (1)

回本書目錄

卷上 (1)

1. 定尺寸法

《岐伯明堂經》云:以八寸為一尺,以八分為一寸。緣人有長短肥瘦不同,取穴不準。

秦時《扁鵲明堂經》云:取男左女右,手中指第一節為一寸。為緣人有身長手短,有身短手長,取穴不準。

唐時《孫思邈明堂經》云:取患人男左女右,手大拇指節橫紋為一寸。以意消詳,巧拙在人。

亦有一法,令取男左女右,手中指第二節,內度兩橫紋相去為一寸。自依此寸法,與人著灸療病以來,其病多得獲愈。此法有準,今以為定。

白話文:

另外還有一種方法,是讓男人選擇左手,女人選擇右手的中指,從中指的第二個關節開始,往內量度兩處的橫紋,兩者之間的距離為一寸。自從利用這個方法來幫人灸療疾病以來,許多病人都獲得了痊癒。這個方法有依據,現在將它確定下來。

2. 點灸法

凡點灸時,須得身體平直,四肢無令拳縮,坐點無令俯仰,立點無令傾側。灸時孔穴不正,無益於事,徒燒好肉,虛忍痛楚之苦。有病先灸於上,後灸於下;先灸於少,後灸於多,皆宜審之。

白話文:

每次灸治時,都必須身體端正、四肢平伸,並且保持坐姿或站姿,不要彎腰駝背或側身斜倚。如果灸療時穴位定位不正確,不但無法治療疾病,還會造成正常皮膚的灼傷,徒然忍受疼痛之苦。治療時,先灸上身穴位,後灸下身穴位;先灸患處少的穴位,後灸患處多的穴位,都要慎重考慮。

3. 下火法

凡下火點灸,欲令艾炷根下赤輝廣三分,若不三分,孔穴不中,不合得經絡。緣榮衛經脈,氣血通流,各有所主,灸穴不中,即火氣不能遠達,而病未能愈矣。

白話文:

凡是使用下火點灸法時,要讓艾柱根部發出紅光並擴散到三分的範圍。如果不到三分,就說明灸孔穴位不準確,不能夠與經絡相應。因為任脈和督脈是人體的經脈主幹,氣血在其中流通,各有其主治的部位。如果灸穴不準確,那麼火熱之氣就不能傳播到遠處,疾病也就不能夠痊癒了。

4. 用火法

古來用火灸病,忌八般木火,切宜避之。八木者,松木火難瘥增病,柏木火傷神多汗,竹木火傷筋目暗,榆木火傷骨失志,桑木火傷肉肉枯,棗木火內傷吐血,柘木火大傷氣脈,楢木火傷榮衛經絡。有火珠耀日,以艾丞之,遂得火出,此火灸病為良,凡人卒難備矣;次有火照耀日,以引之便得火出,此火亦佳。

白話文:

古時候用火灸來治病,有不適合使用的八種木頭火,務必小心避開。八種木頭分別是:松木火難以痊癒且會加重病情、柏木火會傷神且多汗、竹木火會傷筋脈且使眼睛模糊、榆木火會傷骨且意志消沉、桑木火會傷肉且肉枯萎、棗木火會內傷而吐血、柘木火會嚴重傷氣脈、楢木火會傷榮衛經絡。如果發現有像陽光般明亮的火珠,用艾草引燃它,火就會出來,這種火灸病效果很好,但一般人很難準備;如果發現有像太陽般明亮的火光,用火引燃就可以得到火,這種火也很不錯。

若遇天色陰暗,遂難得火,今即不如無木火也,灸人不犯諸忌,兼去久疴,清油點燈,燈上燒艾莖點灸是也;兼滋潤灸後至瘡愈已安。且無疼痛;用蠟燭更佳。諸蕃部落,知此八木火之忌,用鑌鐵擊䃈石得火出,以艾引之,遂乃著灸。

白話文:

如果遇到天氣陰暗,那就很難得到火,現在還不如沒有(木火)好,給人施灸不犯各種禁忌,還兼除了長久的毛病,用清油點燃燈,在燈上燒艾草的莖來施灸就是了,這還能夠滋潤灸後(傷口)到傷口痊癒康復。而且沒有疼痛,用蠟燭就更好了。各個蠻夷的部落,都知道這八種木火的禁忌,用金屬打石頭得到火出來,用艾草引燃,然後才開始施灸。

5. 候天色法

凡點灸時,若值陰霧大起,風雪忽降,猛雨炎暑,雷電虹霓,暫時且停,候待晴明,即再下火灸。灸時不得傷飽大飢,飲酒大醉,食生硬物。兼忌思慮愁憂,恚怒呼罵,吁嗟嘆息,一切不祥,忌之大吉。

白話文:

凡在點灸時,如果遇到陰霧突然升起,風雪突然降臨,暴雨炎熱,雷電彩虹,暫時先停止,等到天晴再進行灸火。灸時不得在飲食過飽或非常飢餓時,或飲酒過量,或食用生硬的食物。同時要避免思慮愁憂,怨恨怒罵,悲嘆息,以及一切不祥之事,忌之大吉。

6. 定灸多少法

凡灸頭與四肢,皆不令多灸。緣人身有三百六十五絡,皆歸於頭,頭者,諸陰之會也。若灸多,令人頭旋目眩,遠視不明。緣頭與四肢肌肉薄,若並灸,則氣血滯絕於炷下,宜歇火氣少時,令氣血遂通,再使火氣流行,候炷數足,自然除病,宜詳察之。

白話文:

對於頭部和四肢的灸療,切不可多灸。因為人體有三百六十五條經絡,都歸於頭部,頭是諸陰經的匯聚處,因此若是多灸,會令人頭暈目眩,遠視不明。由於頭部和四肢的肌肉較薄,若是同時灸療,則氣血容易在灸點下方滯留,應該在暫停施灸一段時間後,待氣血通暢,再繼續進行灸療。等到灸療的次數達到一定程度的時候,自然會除掉病症。應當詳加觀察,謹慎施灸,避免不良後果。

7. 定髮際法

凡灸髮際,如是患人有髮際整齊,依明堂所說,易取其穴;如是患人,有因疾患後脫落盡髮際,或性本額項無發,難憑取穴,今定患人兩眉中心,直上三寸為髮際,後取大椎直上三寸為髮際,以此為準。

白話文:

凡是需要在髮際處進行灸療的,假如有頭髮的病人,按照明堂所說的,容易找穴位;假若病人是因為疾病後頭髮掉光,或者天生額項部位沒有頭髮,要靠這些地方去取穴困難,現在決定以病人的兩眉中心,直接向上三寸為髮際;再從大椎直向上三寸為髮際,以此作為標準。

8. 發灸瘡法

凡著火療病,歷春夏秋冬不較者,灸炷雖然數足,得瘡發膿壞,所患即瘥;如不得瘡發膿壞,其疾不愈。《甲乙經》云:灸瘡不發者,用故履底灸令熱熨之,三日即發,膿出自然愈疾。今用赤皮蔥三、五莖,去其蔥青,於煻灰火中煨熱,拍破熱慰灸瘡十餘遍,其瘡三日自發立壞,膿出疾愈。

白話文:

無論在春、夏、秋、冬哪個季節做的灸療,只要灸炷數量夠多,且灸出瘡口、化膿、潰爛,疾病即告痊癒;如果灸不出瘡口、化膿、潰爛,疾病就不會好。《甲乙經》說:灸後不出瘡口,用舊鞋底灸熱熨敷,三天後就會發瘡,膿出以後疾病自然痊癒。現在用三、五根紅皮蔥,去掉蔥青,在火灰中煨熱,拍破後熱敷灸瘡十幾遍,瘡口三天內就會自動發作潰爛,膿出後疾病就會痊癒。

9. 淋洗灸瘡法

凡著灸治病,才住火,便用赤皮蔥、薄荷二味煎湯,溫溫淋洗灸瘡周迴約一、二尺以來,驅令逐風氣於瘡口內出,兼令經脈往來不滯於瘡下,自然瘡壞疾愈。若灸瘡退火痂後,用桃樹東南枝梢,青嫩柳皮二味,等分煎湯,溫溫淋洗灸瘡,此二味,偏能護灸瘡中諸風。若瘡內黑爛潰者,加胡荽三味,等分煎湯,溫溫淋洗,灸瘡自然生好肉也。

白話文:

凡是採用灸療治病,當灸火剛熄滅時,就立即用赤皮蔥和薄荷這兩種藥材煎湯,溫溫地淋洗灸瘡周圍約一至二尺的範圍,讓灸瘡口內的風氣驅散出來,同時保持經脈運行順暢,不至於在灸瘡處阻塞,這樣自然而然灸瘡就會痊癒。如果在灸瘡的焦痂脫落後,可以用桃樹東南側的枝梢和青嫩的柳樹皮這兩種藥材,各取等量煎湯,溫溫地淋洗灸瘡。這兩種藥材,特別能夠保護灸瘡中的各種風氣。如果灸瘡內部發黑,腐爛,潰爛,就再加入香菜,三種藥材等量煎湯,溫溫地淋洗,灸瘡自然會長出好的肉。

若灸瘡疼痛不可忍,多時不較者,加黃連四味,等分煎湯淋洗,立有神效。

10. 貼灸瘡法

春取柳飛花如鵝毛者,夏用竹膜,秋用新棉,冬用兔毛,取腹上白細膩者,貓兒腹上者更佳。

白話文:

春天採集柳樹上飛散的柳絮,如同鵝毛那般輕盈柔軟。

夏天使用竹膜,具有吸汗透氣的特性。

秋天使用剛採收、未經紡織的新棉。

冬天使用兔毛,以兔腹部最為細膩柔軟,其中貓腹部的兔毛更加柔軟。

11. 人神所在不宜針灸

一日在大趾,二日在外踝,三日在股內,四日在腰間,五日在口舌,六日在兩手,七日在內踝,八日在足腕,九日在尻,十日在腰背,十一日在鼻柱,十二時在髮際,十三日在牙齒,十四日在胃管,十五日在遍身,十六日在胃,十七日在氣衝,十八日在股內,十九日在足,二十日在內踝,二十一日手小指,二十二日在外踝,二十三日肝及足,二十四日手陽明,二十五日足陽明,二十六日在胸,二十七日在膝,二十八日在陰,二十九日膝脛,三十日在足趺。

白話文:

第一天在大拇指上,第二天在腳踝外側,第三天在大腿內側,第四天在腰部,第五天在口舌上,第六天在兩隻手,第七天在腳踝內側,第八天在腳腕上,第九天在臀部,第十天在腰背部,第十一天在鼻子上,第十二天在髮際,第十三天在牙齒上,第十四天在胃部,第十五天在全身,第十六天在胃部,第十七天在氣衝,第十八天在大腿內側,第十九天在腳上,第二十天在腳踝內側,第二十一天在小指上,第二十二天在外踝上,第二十三天在肝和腳上,第二十四天在手陽明經上,第二十五天在足陽明經上,第二十六天在胸部,第二十七天在膝蓋上,第二十八天在陰部,第二十九天在膝蓋和小腿上,第三十天在腳背上。

12. 每月忌日不宜針灸出血

正月丑日,二月未日,三月寅日,四月申日,五月卯日,六月酉日,七月辰日,八月戌日,九月巳日,十月亥日,十一月午日,十二月子日。

白話文:

正月十二,二月二十九,三月十二,四月二十七,五月十二,六月二十八,七月十二,八月二十七,九月十二,十月二十八,十一月十二,十二月二十七。

13. 十二部人神不宜灸

建日在足,禁晡時;除日在眼,禁日入;滿日在腹,禁黃昏;平日在背,禁人定,定日在心,禁夜半;執日在手,禁雞鳴;破日在口,禁平旦;危日在鼻,禁日出;成日在唇,禁食時;收日在頭,禁禺中;開日在耳,禁午時;閉日在目,禁日昳。

白話文:

建日在腳上,不適合在下午活動;除日在眼睛,不適合在日落時活動;滿日在肚子上,不適合在黃昏時活動;平日在背部,不適合在睡覺時活動;定日在心上,不適合在半夜活動;執日在手上,不適合在雞鳴時活動;破日在嘴巴上,不適合在早上活動;危日在鼻子,不適合在日出時活動;成日在嘴脣上,不適合在用餐時活動;收日在頭上,不適合在下午活動;開日在耳朵,不適合在中午活動;閉日在眼睛,不適合在日落後活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