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推拿抉微》~ 第二集·推拿法 (7)
第二集·推拿法 (7)
1. 諸熱門推法
陳紫山曰:諸熱元初各有因,對時發者是潮名,乍來乍止為虛症,乍作無寒屬骨蒸。
又曰:夫胎熱者,兒生三朝旬日之間,目閉而赤,眼瞼浮腫,常做呻吟,或啼叫不已,時復驚煩,遍體壯熱,小便黃色。此因在胎之時,母受時氣熱毒,或誤服溫劑,過食五辛,致令熱蘊於內,熏蒸胎氣,生下因有此症,名曰胎熱。若經久不治,則或鵝口、重舌、木舌赤紫丹瘤等症。又不可以大寒之劑攻之,熱退則寒起,傳作他症,切宜慎之。
治法:推三關,退六腑,分陰陽,清天河水,三焦,揉外勞宮,運八卦(自坎至坤,宜多二次,)掐腎水,五總經,十王穴,運鬥肘,水底撈明月。虎口及曲池,各用燈火一燋。
塗蔚生曰:十王穴失考,疑即是中指頭之中衝穴。未知確否,姑存之以待考。燈火亦宜酌用。
陳紫山曰:潮熱者,時熱時退,每日依時而發,如潮水之應不差。大抵血氣壅盛,五臟風熱,熏發於外,或夾伏熱,或蘊宿寒。伏熱者大便黃而氣臭,宿食者大便白而酸臭是也。
治法:推三關,補心經,運八卦,分陰陽,掐十王,掐中指,六腑,水底撈明月,運鬥肘。
陳紫山曰:驚熱者,或遇異物而觸目忤心,或金石之聲而駭聞悚懼。是以心既受驚,而心氣不順,身發微熱,而夢寐虛驚,面光而汗,脈數煩躁。治當與急風同法也。
治法:推三關,肺經,分陰陽,推二扇門清心經,清天河水,五經紋,運鬥肘,水底撈明月,飛經走氣。
陳紫山曰:風熱者,身熱面青,口中赤熱,煩叫不時,宜疏風解熱。若熱盛而大便熱者,下之可也。
治法:推三關,瀉大腸,掐心經,補腎水運八卦,掐總經,清天河水,二龍戲珠,運鬥肘。
陳紫山曰:煩熱者氣血兩盛,臟腑實熱,表裡俱熱,煩躁不安,皮膚壯熱是也。如手足心熱甚者,五心煩熱也。
治法:推三關,掐中指,掐十王,瀉五經紋,運八卦,揉外勞宮,分陰陽,退六腑,水底撈明月,打馬過天河,運鬥肘。
塗蔚生曰:煩熱之症,屬於陰血虛者最多,未可概斷為氣血兩盛,臟腑實熱。蓋血液既少,而火無所養也。不過小兒此症較少耳。
陳紫山曰:舌絡微縮,時時弄舌,因脾臟積熱,不可妄用涼劑。
治法:推三關,退下六腑,脾土,瀉心火補腎水,運八卦,分陰陽,掐總筋,水底撈明月,運鬥肘。
陳紫山曰:虛熱者,因病後血氣未足,四肢瘦弱,時多發熱,一日三五次者。此客熱乘虛而作。調氣調血,其熱自退。
治法:推上三關,退下六腑,捻五指,運八卦,水底撈明月,掐總經,分陰陽,飛經走氣,運鬥肘。
陳紫山曰:頭昏頰赤,口內熱,小便赤澀,大便秘結,肚腹結脹,此實熱之症也,宜瀉之。臟腑之熱去,則病自愈。
治法:推上三關,瀉大腸,清腎水,運八卦,推膀胱,分陰陽,水底撈明月,退六腑,打馬過天河,飛經走氣,運鬥肘。
陳紫山曰:積熱者,眼胞浮腫,面黃足冷,發熱從頭至肚愈甚,或惡聞飲食之氣,嘔吐噁心,肚腹疼痛。
治法:推上三關,退下六腑,五經紋,脾土,大腸,三焦,腎水,運八卦,掐總經,分陰陽,水底撈明月,飛經走氣,運鬥肘。
陳紫山曰:疳熱者,皆因過餐飲食,積滯於中,郁久成熱。然脾家一臟,有積不治,傳之別臟,則成五疳之疾。若脾家病去,則餘臟皆安矣。
治法:推上三關,退下六腑,補脾土,推大小腸、三焦,運八卦,掐總筋,分陰陽,水底撈明月,飛經走氣,運鬥肘。
陳紫山曰:血熱者,每日辰巳時發,遇夜則涼。世人不知,或謂疳熱。殊不知此乃血熱之症也。
治法:推上三關,推下六腑,分陰陽,運八卦,五經紋,掐總筋,清腎水,水底撈明月,揉鬥肘,按弦搓摩,飛經走氣。
塗蔚生曰:血熱與虛熱有異。血熱者,乃血分之火氣壯實,而反耗其陰液也。虛熱則係一種陰血先虛,而火無所潛。故一則發自上午,一則發自下午。若夫壯熱,則又多系發自氣分。蓋熱雖近於火,而火究熱之原質,熱究系火之所蒸發也。
陳紫山曰:骨蒸熱者,乃骨熱而蒸。有熱無寒,醒後盜汗方止,非皮膚之外燒也。皆因小兒食肉太早,或素喜炙爆麵食之類,或好食桃李楊梅瓜果之類,或至冬月衣棉太厚,致耗津液而成,或疳病餘毒,傳作骨蒸,又或腹內痞癖,有時作痛。
治法:推三關,推六腑,運五經紋,分陰陽,清天河水,水底撈明月,補腎水,掐總經四橫紋,打馬過天河。
塗蔚生曰:骨蒸熱乃陰虛至極者。因臟內之陰液消礫已盡,而水陰不能化生骨髓,故其熱亦至於骨間也。雖紫山之解,尚未盡當。然而食積之熱,亦確能消耗陰血也。
陳紫山曰:壯熱者,一向不止。皆因血氣壅塞,五臟生熱,蒸熨於內,故身體壯熱,眠臥不安,精神恍惚。熏發於外,則表裡俱熱,甚則生風也。
治法:推三關,六腑,肺經,分陰陽,推二扇門,清心經,清天河水,五經紋,掐總筋運鬥肘,水底撈明月,飛經走氣。
陳紫山曰:溫壯熱者,與壯熱相類而少異。但溫溫不甚盛,是溫壯也。若胃氣不和,氣滯壅塞,而蘊積體熱者,則名為溫壯熱。大便黃臭,此腹內伏熱。類白酸臭,則宿食停滯,宜微利之。
治法:推三關,推六腑,肺經,分陰陽,推二扇門,清心經,清天河水,五經紋,掐總筋,運鬥肘,水底撈明月,飛經走氣。
陳紫山曰:變蒸熱者,陰陽水火,蒸於氣血,而使形體成就者也。所以變者,變生五臟。蒸者,蒸養六腑。小兒初生三十二日,為之一變,六十四日,為之一蒸;十變五蒸,計三百二十日,蒸變俱畢,兒乃成人也。嬰兒之有變蒸,如蠶之有眠,龍之脫骨,虎之轉爪,皆因類變生而長也。
身熱如蒸上氣,虛驚耳冷,微汗,上唇有白泡如珠,或微腫如臥蠶者,是其候也。重者身熱神亂腹痛,叫不能食乳,切不可妄投藥餌,及推拿火灸。若誤治之,必致殺人。故不立治法,特書以告之。
塗蔚生曰:小兒變蒸之說,未知是先賢憑空結撰,抑是別有依據。謂其為憑空結撰歟,而其所謂變蒸之日數,與變蒸之形狀,似乎著著可信者。謂其確有依據欽,而此之所謂變蒸,又多異乎彼之所謂變蒸,似乎毫無定準者。余因此互異之點,不禁有管見陳焉。蓋人之生也,臟腑其根本,肢體其苗葉。
必先臟腑充備,而後有肢體,肢體具而後五官生焉。斷未聞有五官肢體既具,而後變生臟腑者也。如肢體秉於完成,臟腑備於變蒸,試問小兒未至三十二日變蒸以前,而其內之主宰消化乳食者何物?司乎化生血液者何物?而主乎藏血納血,統氣行氣者,果又何物?假使其內部未臻完成,則吾恐其兒縱能誕生,亦不過終朝耳,又焉能消化乳食,化生血液,而為第一月生長最速之兒乎?不觀夫鍾耶,內部之機件完備,方能行走。使其內部少有損壞滯泥,則不能行其定時之職權。
縱能行動,而指亦不準矣。豈有活潑整個之兒,內部不至完成,而即能生長耶?余因各傢俱有此說,始存之以供參考。余又因各家之說互異,特闡之以正其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