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推拿抉微》~ 第一集·認症法 (10)
第一集·認症法 (10)
1. 五臟所藏
唐容川曰:人之所以靈於物者,以其秉五行之秀也。夫此靈秀之氣,非空無所寄而已,實則藏於五臟之中,是為五臟之神。人死則其神脫離五臟,人病則五臟之神不安。知五神之所司,而後知五病之情狀。
經云:心藏神。
唐容川曰:人所以知覺,神主之也。神是何物?渾言之則兩精相搏謂之神,空言之則變化不測謂之神,此皆放言高論,未能實指之也。吾且為之實指曰:神乃生於腎中之精氣,而上歸於心,合為離卦,中含坎水之象。惟其陰精內舍,陽精外護,心臟之火,所以光明朗潤,而能燭物。
蓋神即心火,得腎陰濟之,而心中湛然,神明出焉,故曰心藏神。心血不足,則神煩。心火不足,則神怯。風痰入心,則神昏也。西醫知心為生血回血之臟,而謂心不主知覺,主知覺者是腦髓筋。又言腦後筋只主運動,腦前筋主知覺。又言腦筋有通於心者。彼不知髓實心之所用,而非髓能知覺也。
蓋髓為水之精,得心火照之而光見,故生知覺矣。古文思字從囟從心,即以心火照腦髓之義。髓如月魄,心如日光,相照為明,此神之所以為用也。
經云:肝藏魂。
唐容川曰:魂者陽之精,氣之靈也。人身氣為陽,血為陰,陽無陰不附,氣無血不留。肝主血而內含陽氣,是謂之魂。究魂之根源,則生於坎水之一陽。推魂之功用,則發為乾金之元氣。不藏於肺,而藏於肝者,陽潛於陰也。不藏於腎,而藏於肝者,陽出之陰也。晝則遊魂於目而為視,夜則魂歸於肝而為寐。
魂不安者夢多,魂不強者虛怯。西醫不知魂是何物,故不言及於夢。然西人知覺與華人同,試問彼夜夢恍惚,若有所見者,是何事物,因何緣故,則彼將啞然。蓋魂非剖割所能探取,而夢非器具所能測量,故彼不知也。
經云:肺藏魄。
唐容川曰:人身血肉塊然,陰之質也。有是質即有宰是質者。秉陰精之至靈,此之謂魄。肝主血,本陰也,而藏陽魂;肺主氣,本陽也,而藏陰魄,陰生於陽也。實指其物,即肺中精華潤澤之氣。西醫所謂肺中只有膜沫是也。惟其有此沫,則散為膏液,降為精血,陰質由是而成矣。
魂主動而魄主靜,百合病恍惚不寧,魄受擾也。魔魘中惡,魄氣所掩也。人死為鬼,魄氣所變也。凡魂魄皆無形有象,變化莫測,西醫剖割而不見,遂置弗道。夫談醫而不及魂魄,安知生死之說哉。
經云:脾藏意。
唐容川曰:舊注心之所憶謂之意。心火生脾土,故意藏於脾。按脾主守中,能記憶也。又主運用,能思慮也。脾之藏意如此。脾陽不足,則思慮短少。脾陰不足,則記憶多忘。
經云:腎藏志。
唐容川曰:舊注心之所之謂之志。神生於精,志生於心,亦心腎交濟之義。按志者,專意而不移也。志本心之作用,而藏於腎中者,陽藏於陰中也。腎生精,為五臟之本;精生髓,為百骸之主,精髓充足,伎巧出焉,志之用也。又按志,即古志字,記也。事物所以不忘,賴此記性;記在何處,則在腎經。
蓋腎生精,化為髓,而藏於腦中。凡事物經目入腦,經耳入腦,經心亦入腦。腦中之髓,即將事物印記不脫,久之要思其事物,則心一思之,而腦中之事物立見。蓋心火陽光,如照相之鏡也;腦髓陰汁,如留影之藥也,光照於陽,而形附於陰。與心神一照,而事記髓中同義。
西學留影妙矣,而西醫則不知人身自有照影留聲記事之妙質。雖剖割千萬人,能得此理否。古思字從囟從心,囟者腦前也。以心神注囟,則得其事物矣。
容川又曰:《內經》又有五臟七神之說。云脾藏意與志,腎藏精與氣,與此不同。然志須屬腎,精氣血三者,非神也。另條詳註,不在此例,故從五神之說為是。
塗蔚生曰:容川此節論釋,詞意既系精微,理由復極充足。務使前之空空洞洞,難以依據憑信者,各有切實依據,可為憑信。醫者奉之為南針寶鑑。豈非其天資過人,學力極到之所使然歟。西醫動謂中國此等學說,近於玄妙,無從實驗。不知中國醫學之所以高尚者,即由於此中玄妙也。
彼固不近玄妙,彼固由於實驗,何以其診治內科,多弗能效,常至殺人如反掌乎?然則西醫亦宜知所改進矣。
2. 望形察色
唐容川曰:形是肢體,色是面部,此理最微,此脈更難。今且舉其大略,使人得其門徑。西醫於察色未考。
經云:以五色命五臟,青為肝,赤為心,白為肺,黃為脾,黑為腎。肝合筋,心合脈,肺合皮,脾合肉,腎合骨也。
唐容川曰:言五色命於五臟,每臟各見本色,便知其病。各臟又各有所合,便知其病之所在。譬如色青屬肝,肝合筋,便知其病在筋。余仿此。
經云:青如草滋者死,青如翠羽者生。黃如枳實者死,黃如蟹腹者生。黑如炲者死,黑如烏羽者生。白如枯骨者死,白如豕脂者生。
唐容川曰:此言五色榮者生,枯者死。蓋必有血與氣澤,方能榮也。
經云:凡色多青則痛,多黑則痹,黃赤則熱,多白則寒。五色皆見,則寒熱也。
唐容川曰:青為肝色、青勝則肝木剋土,故痛。黑為腎之色,黑勝則寒水凝滯,故痹。黃赤為火土之色,故主熱。白為金色,金主清涼;且溫體者,血也,血色少,故白色多,而知其體寒。五色皆見,乃錯亂之象,故主寒熱並見。
經云:明堂者鼻也,闕者眉間也,藩者頰側也,蔽者耳門也。明堂骨高以起,平以直,首面上於闕庭,王宮在於下極,五臟次於中央,六腑挾其兩側。
唐容川曰:此言人面之部位,分配臟腑,以診其色也。面分三停,上為闕,闕下為極,即山根也。以闕論,則處下,以鼻言之,則適居於中,故稱極焉。是為王宮,心之應也。鼻居王宮之下,故名明堂。其診法,則當以五臟從上而下,配於中央;而六腑各隨其臟,配於兩側。有諸內形諸外,亦各從其類也。
塗蔚生曰:此係《內經》分配臟腑之法,與前雖有少異。而上下之位置,則未嘗顛倒。蓋欲多為參考,以盡其精詳耳。
唐容川曰:明堂今名準頭,王宮今名山根也,闕今名印堂,藩今名頰,蔽今名耳門。古人不剃鬚,故不診頤下。今診訣有心額腎頤之說,是俗醫所配。雖今人剃鬚,氣色終不見於此,未可據以為診也。人身內肺繫心系肝系腎系均著脊,惟脾胃在下,不著脊。然脾膜之根,仍著脊也。
故脾俞穴在背,是五臟皆居於身中也。所以診法,亦配於面之中央,而六腑則隨其臟位,以配於側。
經云:闕上咽喉也。
唐容川曰:闕為眉間,闕之上則至高矣。咽喉之位,在諸臟腑之上,故應於闕上。
塗蔚生曰:視此則知前之配列諸法,尚欠精微。蓋面部為內部之表現,咽喉既系要塞,即不可令其缺如也。前者僅以心部配於額上,咽喉之病視此,是其未若此法為妥。然其位雖殊,其理則一,亦未可厚非也。
經云:闕中者肺也。
唐容川曰:俗名印堂。肺居胸中,高於五臟,故應於此。
經云:下極者心也。
唐容川曰:下極即山根。心居肺之下,肺應於闕中,則心當應於此。
經云:直下者肝也。
唐容川曰:相法稱為年壽,即鼻梁也。肝配於此者,以肝在腹中,半在膈上,半在膈下,位實在心肺之下,故當配於此。唐宋後醫,以肝配左顴,肺配右顴,此西金東木之義,然非五臟自具之位次也。且舊說以為肝在脾之下,故曰下焦屬肝腎。不知水木相生,肝固與腎相屬,而究其形體所居,則肝半在膈上,半在膈下,脾在膈下,居於油膜之上,近胃聯小腸也。中醫少見臟腑,多失其真,而西醫笑之,並謂軒岐先謬。
豈知古聖精核,更過西人,此等位次,便見聖人審定臟腑最精。至經脈穴道,尤為西人所不知也。今必謂古人洞見臟腑,尤屬空談,不足折服西人。即以剖視例之,古創制作,亦斷無未經剖視之理。且軒帝戰阪泉涿鹿,何難剖割之有。
經云:肝左者膽也。
唐容川曰:舉左以賅右。言肝應於鼻梁,其左右附鼻梁者,膽之應也。
經云:下者脾也。
唐容川曰:下者指準頭言。鼻梁在上,則準頭在下,故稱下焉。脾在腔內,實居肝之下,油膜之上,故應配於鼻梁之下。此名明堂為鼻之應,脾能總統五臟,故準頭之診最要。
經云:方上者胃也。
唐容川曰:方上二字,不得其解。舊說以為口之上,鼻孔之旁。余按方字,義訓兩舟相併,殆指鼻之兩孔,其形如方舟也。然則準頭為明堂,而兩孔即方上也。本經云:五臟位於中央,六腑挾其兩側。則鼻準屬脾,兩孔旁自當屬胃。
塗蔚生曰:余以容川此解,似亦牽強。蓋方字雖義訓為兩舟相併,而鼻孔形圓,並不如方舟也。若以鼻之兩孔診胃為是,然則開竅如口之大者,豈無臟腑所繫哉?余以為方上宜解在口,不知果合聖意否,尚留之以待高明。
經云:中央者大腸也。
唐容川曰:此中央字,當合頰側與鼻計之。頰側距鼻之中為中央,蓋頰側名蕃,鼻準名明堂,其中即可名中央。胃近鼻,大腸連胃,位次亦宜。
經云:挾大腸者腎也。
唐容川曰:腎有兩枚,故配於面部頰側兩旁,是最下之兩旁也。腎居於下,配此為宜。後人配於口下承漿之所。不知古不剃鬚,口下須掩,氣色不見,故《內經》不以此察色。以腎配兩頰,腎有兩枚,分診左右,於義為合。
經云:面王以上小腸也,面王以下膀胱子處也。
唐容川曰:面王二字,無舊解。然明堂者,北面朝王之所也,疑即明堂鼻準是矣。膀胱子處,即子宮二物,皆在臍下,與腎位相等,腎兩枚居背後,故分配兩旁,應腎在後也。膀胱子宮在前,則當次位於前,居鼻下,故曰面王以下膀胱子處也。惟小腸與胃相接,而為心之府,末易定其位次。
且小腸之膜油,全連及肝膽脾也。故配於膽胃之交,肝脾之際,位在鼻準上邊,兩旁夾鼻之處,故曰面王以上小腸也。予按後人望色,左肝右肺,心額腎頤鼻脾,法甚簡易,然不及《內經》診法為更詳。
唐容川曰:闕屬肺,闕旁生眉,即當屬肺。世多以眉屬肝,不知眉實屬肺,《內經》云:肺風之狀,其診在眉上。足見眉實肺氣所發泄。然肝血如不交於肺,即不能化生眉毛。凡毛皆是血化為氣而發泄者也。單有血不能生毛,單有氣亦不能生毛。目之部位,統屬肝竅所司。由肝目之部,上交闕旁,系肺所司矣。
為肝血上交於肺氣,所以化生眉毛。肺為華蓋,故相書稱眉亦名華蓋。肝木主怒,侮肺金而難制,故眉粗之人,性最剛烈。自闕至明堂,分配五臟,而以六腑配於兩側,詳矣。惟三焦包絡,未曾分配。余按經文義,實具於言下。蓋三焦為腎之腑,腎位配於藩,正當頰側,則三焦當配於蔽,正當耳門也。
腎開竅於耳,三焦之脈,又繞耳護腎竅。以蔽診三焦,自不爽也。至於包絡配在山根兩旁,其義更可類推。
唐容川曰:散見於經文者,如發上指,汗出如油,大肉脫,大骨陷,唇及舌卷,囊縮鼻張,不治之證,未能悉舉。但明臟腑相應之理,可以通一畢萬。且如眼神,尤宜細察。再讀《傷寒》、《金匱》,則盡知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