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針灸資生經》~
1. 針灸資生經第一
2. 偃伏頭部中行十穴
啞門(一作喑)一名舌橫。一名舌厭。在項中央。入髮際五分宛宛中。督脈、陽維之會。入系舌本。仰頭取之。禁灸。令人啞。針三分。素注云:在項後髮際宛中。去風府一寸。明云。舌急不言。如何治。答曰:舌急針喑門。舌緩針風府。得氣即瀉。可小繞針入八分。留三呼。瀉五吸。瀉盡更留針取之。得氣即瀉。 神庭一穴。在鼻直入髮際五分。灸二七壯。止七七壯。岐伯曰:凡欲療風。勿令灸多。緣風性輕。多即傷。惟宜灸七壯。止三七壯。禁針。針即發狂。忌生冷雞豬羊酒面動風等物。明堂云:舉火之時。忌熱食。不宜熱衣。
上星(自此以下。不言一穴。)在鼻直上入髮際一寸陷中。(明堂云。容豆是。)以細三稜針之。即宣泄諸陽熱氣。無令上衝頭目。可灸七壯。不宜多。若頻灸。即拔氣上。令目不明。忌同。甲乙經、熱穴論注、並刺三分。囟會在上星後(明堂云。上星上。)一寸陷中。可灸二七壯至七七壯。
初灸即不痛。病去即痛。痛即罷灸。針入二分。(此後去入字。)留三呼。得氣即瀉。若八歲以下。不得針。緣囟門未合。刺之、不幸令人夭。忌同。素問注云:刺四分。
予少刻苦。年逾壯則腦冷。或飲酒過多。則腦疼如破。後因灸此穴。非特腦不復冷。他日酒醉。腦亦不疼矣。凡腦冷者宜灸之。
前頂在囟會後寸半骨陷中。甄權云是一寸。今依素問寸半為定。針一分。灸三壯。止七七。忌同。素注云、(此後去問字。)刺四分。
百會一名三陽五會。在前頂後寸半。頂中央旋毛中。可容豆。灸七壯。止七七。凡灸頭頂不得過七壯。緣頭頂皮薄。灸不宜多。針二分。得氣即瀉。唐秦鳴鶴刺微出血。頭痛立愈。素注云、刺四分。
舊傳秦鳴鶴針高宗頭風。武后曰:豈有至尊頭上出血之理。已而刺之。微出血。頭疼立止。後亟取金帛賜之。是知此穴能治頭風矣。明堂經治中風言語謇澀。半身不遂。凡灸七處。亦先於百會。北人始生子則灸此穴。蓋防他日驚風也。予舊患心氣。偶睹陰陽書。有云:人身有四穴最急應。
四百四病皆能治之。百會蓋其一也。因灸此穴而心氣愈。後閱灸經。此穴果主心煩驚悸。健忘無心力。自是間或灸之。百病皆主。不特治此數疾而已也。(一名天滿。)
神聰四穴。在百會四面各相去一寸。理頭風目眩狂亂風癇。左主如花。右主如果。針三分。明堂有此四穴。而銅人無之。其穴治頭風目眩狂亂風癇。亦所不可廢者。故附入於此。明堂一穴。在鼻直上入髮際一寸。理頭風多鼻涕鼻塞。三日一報。針二分。
按銅人明堂及諸家針灸經。鼻直上入髮際一寸。皆云上星穴。明堂經於此復云明堂穴。不知何所據。且附入於此。所謂疑以傳疑也。(今以諸經校勘。上星穴者是。)
後頂一名交沖。在百會後寸半枕骨上。灸五壯。針二分。明云四分。(後凡云明云者。明堂經云也。)
強間一名大羽。在後頂後寸半。針二分。灸七壯。明云五壯。
腦戶一名合顱。在枕骨上強間後寸半。禁針。針令人啞。可灸七壯。亦不可妄灸。令人夭。明云、灸令人失音。針三分。素注云四分。甲乙云不可灸。
銅人云禁針。素問明堂乃云針入三分四分。亦可疑矣。不如不針為穩。素問蓋云刺腦戶,入腦立死故也。
風府一名舌本。在頂後髮際上一寸。大筋內宛宛中。疾言其肉立起。言休立下。禁灸。使人失音。針三分。明云四分。留三呼。又云舌緩、針風府。(見下)
岐伯對黃帝傷寒之問曰:巨陽者、諸陽之屬也。其脈連於風府。故為諸陽主氣也。然則風府者、固傷寒所自起也。北人皆以毛裹之。南人怯弱者、亦以帛護其項。俗謂三角是也。予少怯弱。春冬須數欠感風。自用物護,後無此患矣。凡怯弱者、須護項後可也。(今婦人用帛蔽項。名護項。乃云蔽垢膩。其名雖存。其義亡矣。)
白話文:
[偃伏頭部中行十穴]
神庭穴:位在鼻子正上方,進入髮際五分處。灸法應為二七壯,最多至七七壯。岐伯說:若想治療風邪,切勿灸太多,因為風性輕揚,灸多了會傷害身體。適宜的灸法應為七壯,最多三七壯。禁止針刺,針刺可能會導致精神失常。避免食用生冷、雞、豬、羊肉、酒、麵食等可能引發風邪的食物。《明堂》提到,在施灸時,應避免吃熱食,不宜穿著過於保暖的衣服。
上星穴:位於鼻子正上方,進入髮際一寸的凹陷中。使用細長的三稜針,可以宣洩過剩的陽熱氣,避免其向上衝擊頭目。灸法適宜七壯,不宜過多,否則會導致氣血上衝,使視力模糊。禁忌同上。
囟會穴:位於上星穴後方一寸的凹陷中。灸法應為二七壯至七七壯。初次灸時若感覺不到疼痛,表示病情正在消除;一旦感到疼痛,即可停止灸療。針刺深度為二分,留針時間為三次呼吸。若患者未滿八歲,不適合針刺,因為囟門尚未完全閉合,針刺可能會造成不良影響。禁忌同上。
百會穴:又稱三陽五會穴,位於前頂穴後方寸半,頭頂中央的漩渦毛髮中,大小可容納一粒豆子。灸法適宜七壯,最多七七壯。頭頂部位皮膚較薄,不宜過度施灸。針刺深度為二分,得到氣感後立即瀉出。唐朝時期,秦鳴鶴在頭部微刺出血,頭痛立刻緩解。禁忌同上。
前頂穴:位於囟會穴後方寸半的骨凹處。針刺深度為一分,灸法應為三壯,最多七七壯。禁忌同上。
後頂穴:又稱交沖穴,位於百會穴後方寸半的枕骨上。灸法應為五壯,針刺深度為二分。禁忌同上。
強間穴:又稱大羽穴,位於後頂穴後方寸半。針刺深度為二分,灸法應為七壯。禁忌同上。
腦戶穴:又稱合顱穴,位於枕骨上強間穴後方寸半。禁止針刺,針刺可能會導致聲音嘶啞。灸法應為七壯,但不能隨意施灸,否則可能會導致早逝。禁忌同上。
風府穴:又稱舌本穴,位於頭後髮際上方一寸,大筋內的凹陷處。當快速說話時,該部位的肌肉會隆起,停止說話時,肌肉會立即下降。禁止灸療,可能會導致聲音嘶啞。針刺深度為三分。禁忌同上。
啞門穴:又稱舌橫穴、舌厭穴,位於頸部中央,進入髮際五分的凹陷處,為督脈和陽維脈的交會點。仰頭取穴,禁止灸療,可能會導致聲音嘶啞。針刺深度為三分。禁忌同上。
3. 偃伏第二行左右十四穴
曲差二穴。在神庭兩旁寸半。入髮際。針三分。灸三壯。
五處二穴。在上星兩旁寸半。針三分。留七呼。灸三壯。明云五壯止。
承光二穴。在五處後寸半。針三分。禁灸。忌同。明云在五處後二寸。素注云一寸。
通天二穴。在承光後寸半。針三分。留七呼。灸三壯。
絡卻二穴。一名強陽。又名腦蓋。在通天後寸半。灸三壯。素注云、刺三分。留五呼。
玉枕二穴。在絡卻後寸半。(明上下云。七分半。)俠腦戶(腦戶在強間後寸半。)旁寸三分。起肉枕骨入髮際上三寸。灸二壯。明云、針三分。素注云、留三呼。甲乙經云、二分。
銅人云、玉枕在絡卻後一寸半。明堂上下經皆云七分半。若以銅人為誤。則足太陽穴亦同。若以明堂為誤。不應上下經皆誤也。(小本明堂亦同。)予按素問注云、玉枕在絡卻後七分。則與明堂之七分半相去不遠矣。固當從素問為準。然而玉枕二穴既夾腦戶矣。不應止七分則至於腦蓋也。
銅人之一寸半。蓋有說焉。識者當有以辨之。(今以諸經校勘。在絡卻後寸半者是。)
天柱二穴。夾項後髮際大筋外廉陷中。針五分。得氣即瀉。明云二分。留三呼。瀉五吸。灸不及針。日七壯至百五。忌同。下云三壯。素注云刺二分。
眉沖二穴。一名小竹。當兩眉頭直上入髮際是。療目五般癇頭痛鼻塞。不灸。通針三分。(明上)
明堂上經有眉衝穴。而銅人經無之。理目五般癇頭痛鼻塞等疾。所不可廢者。其穴與曲差相近。故附於此。
白話文:
【偃伏第二行左右十四穴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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曲差穴兩個。位於神庭穴兩側各一寸半,深入髮際。針刺深度三分,可灸三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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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處穴兩個。位於上星穴兩側各一寸半。針刺深度三分,停留七次呼吸時間,可灸三壯。另有記載說灸五壯即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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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光穴兩個。位於五處穴後方一寸半。針刺深度三分,禁止灸治。禁忌事項相同。另有記載說承光穴位於五處穴後方二寸或一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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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天穴兩個。位於承光穴後方一寸半。針刺深度三分,停留七次呼吸時間,可灸三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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絡卻穴兩個,又名強陽穴,又名腦蓋穴。位於通天穴後方一寸半。可灸三壯。另有記載說針刺深度三分,停留五次呼吸時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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玉枕穴兩個。位於絡卻穴後方一寸半。夾腦戶穴兩側各一寸三分,起自肉枕骨,深入髮際上方三寸。可灸二壯。另有記載說針刺深度三分,停留三次呼吸時間。又有一說玉枕穴位於絡卻穴後方七分。對於玉枕穴的位置,各種典籍記載不同,但以《黃帝內經》的記載作為標準,玉枕穴位於絡卻穴後七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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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柱穴兩個。位於頸後髮際,大筋外側凹陷中。針刺深度五分,獲得氣感即進行瀉法。另有記載說針刺深度二分,停留三次呼吸時間,進行五次吸氣的瀉法。灸治效果不如針刺,每日可灸七壯至一百五十壯。禁忌事項相同。另有記載說灸三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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眉衝穴兩個,又名小竹穴。位於兩眉頭直上,進入髮際處。可用來治療五種眼疾、癲癇、頭痛、鼻塞等。不進行灸治。針刺深度三分。
《銅人經》中未記載眉衝穴,但在《明堂上經》中有記載。此穴用於治療五種眼疾、癲癇、頭痛、鼻塞等疾病,不可或缺。由於此穴與曲差穴位置相近,所以附在此段落中描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