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時珍

《本草綱目》~ 《本草綱目》凡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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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本草綱目》凡例

1. 《本草綱目》凡例

一、《神農本草》三卷,三百六十種,分上、中、下三品。梁陶弘景增藥一倍,隨品附入。唐、宋重修,各有增附,或並或退,品目雖存,舊額淆混,義意俱失。今通列一十六部為綱,六十類為目,各以類從。三品書名,俱注各藥之下,一覽可知,免尋索也。

一、舊本玉、石、水、土混同,諸蟲、鱗、介不別,或蟲入木部,或木入草部。今各列為部,首以水、火,次之以土,水、火為萬物之先,土為萬物母也。次之以金、石,從土也。次之以草、谷、菜、果、木,從微至巨也。次之以服、器,從草、木也。次之以蟲、鱗、介、禽、獸,終之以人,從賤至貴也。

一、藥有數名,今古不同。但標正名為綱,余皆附於釋名之下,正始也。仍注各本草名目,紀原也。

一、唐、宋增入藥品,或一物再出、三出,或二物、三物混注,今俱考正,分別歸併,但標其綱,而附列其目。如標龍為綱,而齒、角、骨、腦、胎、涎皆列為目;標粱為綱,而赤、黃粱米皆列為目之類。

一、諸品首以釋名,正名也;次以集解,解其出產、形狀、採取也;次以辨疑、正誤,辨其可疑,正其謬誤也;次以修治,謹炮炙也;次以氣味,明性也;次以主治,錄功也;次以發明,疏義也;次以附方,著用也;或欲去方,是有體無用矣(舊本附方二千九百三十五,今增八千一百六十一)。

一、唐、宋以朱墨圈蓋分別古今,經久訛謬。今既板刻,但直書諸家本草名目於藥名、主治之下,便覽也。

一、諸家本草,重複者刪去,疑誤者辨正,採其精粹,各以人名,書於諸款之下,不沒其實,且是非有歸也。

一、諸物有相類而無功用宜參考者,或有功用而人卒未識者,俱附錄之。無可附者,附於各部之末。蓋有隱於古而顯於今者,如莎根即香附子,陶氏不識而今則盛行;闢虺雷,昔人罕言而今充方物之類,雖冷僻,不可遺也。

一、唐、宋本所無,金、元、我明諸醫所用者,增入三十九種。時珍續補三百七十四種。雖曰醫家藥品,其考釋性理,實吾儒格物之學,可裨《爾雅》、《詩疏》之缺。

一、舊本序例重繁,今止取神農為正,而旁採《別錄》諸家附於下,益以張、李諸家用藥之例。

一、古本百病主治藥,略而不切。王氏《集要》、祝氏《證治》,亦約而不純。今分病原列之,以便施用,雖繁不紊也。

一、神農舊目及宋本總目,附於例後,存古也。

白話文:

一、《神農本草經》原書三卷,記載了三百六十種藥物,分為上、中、下三品。梁朝的陶弘景將藥物數量增加了一倍,並按照原來的品級附錄在書中。唐朝和宋朝時都重新修訂過,各有增刪,有些藥物合併,有些被刪除,雖然品目還在,但舊有的分類標準已經混亂,意義也喪失了。現在我將所有藥物重新整理,分成十六個大類作為「綱」,六十個小類作為「目」,每一類都依照類別歸屬。原書的三品分類,都註明在每種藥的下方,一看就清楚,不用再到處尋找。

一、舊版本中,玉石、水、土混雜在一起,昆蟲、魚鱗、甲殼動物沒有區分,有時昆蟲被歸入木部,有時木類被歸入草部。現在我將它們各自分類,首先是水和火,其次是土,因為水火是萬物之先,土是萬物之母。接著是金和石,它們屬於土類。然後是草、穀、菜、果、木,按照由小到大的順序排列。接著是衣物、器皿,它們屬於草木類。然後是昆蟲、魚鱗、甲殼動物、禽鳥、走獸,最後是人類,按照從低賤到高貴的順序排列。

一、藥物有很多名字,古今不同。我只標註最常用的名字作為「綱」,其他名字都附在「釋名」之下,這才是正宗的命名方式。同時,我也會註明各本草書籍中使用的名稱,作為參考依據。

一、唐朝和宋朝增加的藥物,有的同種藥物重複出現兩次、三次,有的兩種、三種藥物混在一起註解,現在我全部都考證清楚,分別歸類合併,只標註「綱」,然後再列出「目」。例如,標註「龍」為綱,那麼龍的牙齒、角、骨頭、腦髓、胎盤、唾液都列為目;標註「粱」為綱,那麼赤色、黃色的粱米都列為目,以此類推。

一、每一類的開頭都先解釋藥名,這是正名;接著是「集解」,說明藥物的產地、形狀、採集時間;然後是「辨疑」,辨別藥物的可疑之處,糾正錯誤;接著是「修治」,說明如何炮製藥物;然後是「氣味」,闡明藥物的性質;接著是「主治」,記錄藥物的功效;然後是「發明」,疏通藥理;然後是「附方」,列出藥方的用法;如果想要去除藥方,那就等於是有軀體而無功用(舊版本附有藥方二千九百三十五個,現在增加了八千一百六十一個)。

一、唐朝和宋朝用紅色或黑色的圈記來區分古今的藥物,時間久了,就產生了錯誤。現在既然是雕版印刷,我就直接將各家本草的名稱寫在藥名和主治之下,方便閱讀。

一、各家本草,重複的內容刪除,有疑問的內容辨別清楚,採取其精華,並註明作者姓名,寫在每一條的下方,這樣才不會埋沒作者的功勞,也可以明確是非對錯。

一、有些東西外形相似但沒有藥用價值,需要參考;有些東西有藥用價值但人們還不認識,都一併附錄在書中。沒有可以附錄的,就附在每一類的最後。有些藥物是古代不常用,現在才流行起來,比如莎根就是香附子,陶弘景不認識,但現在很盛行;還有像闢虺雷這種藥物,古人很少提及,現在卻很常用,雖然比較冷門,但也不應該遺漏。

一、唐朝和宋朝的本草中沒有記載,但是金朝、元朝和明朝的醫家常用的藥物,我增補了三十九種。我自己又續補了三百七十四種。這些藥物雖然是醫家所用的,但是考證它們的性質和原理,實際上也是我們儒家研究事物原理的學問,可以彌補《爾雅》、《詩疏》等書籍的不足。

一、舊版本的序言和凡例太過繁瑣,現在我只採用《神農本草經》的說法為準則,另外參考《別錄》等其他書籍,附在後面,並補充張仲景、李東垣等醫家使用藥物的例子。

一、古書中對於各種疾病的治療用藥,記載得太過簡略而不切實際。王安道的《集要》、祝穆的《證治》雖然比較簡要,但也不夠完善。現在我將各種疾病的病因分門別類列出來,方便使用,雖然內容繁多,但也不會混亂。

一、《神農本草經》原有的目錄和宋代本草的總目錄,附在凡例之後,保留古書的原始面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