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葆善

《白喉條辨》~ 辨禁忌第十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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辨禁忌第十三

1. 辨禁忌第十三

白喉禁忌。諸家言之甚詳。茲條列於下。其尤須發明斟酌者。略參如左。

2. 忌升提並吐

白喉為手太陰燥氣化火。治宜滋陰清熱。即挾有少陽少陰木火標症。亦宜仿吳氏溫熱法。清中夾疏。慎不可用升柴粉葛等溫升之味。以助其焰。此理吳氏辨之甚詳。可熟玩也。張善吾除瘟化毒神功辟邪諸散。皆首用葛根。恰犯所忌。吐法為六淫要訣。唯此症大忌。恐一經湧吐。其勢即上竄也。

白話文:

白喉是手太陰肺經燥氣化為火。治療應該滋陰清熱。如果同時出現少陽膽經和少陰腎經的木火標症,也應該仿效吳氏的溫熱法。在清熱的同時兼顧疏散。千萬不能使用升柴粉葛等溫升的藥味,以免助長火勢。吳氏對這個道理解釋得很詳細,可以反復揣摩。張善吾的除瘟化毒神功辟邪諸散,都首用葛根,恰恰犯了這個禁忌。吐法是六淫病要訣中很重要的一部分,但只有這個症狀是大忌吐法。因為擔心一經湧吐,病情就會向上竄升。

3. 忌溫散發汗

麻桂羌防為寒濕家發汗之祖藥。治溫熱者已嚴加禁忌。況白喉純系燥火。豈可復投發汗。致傷津液。

4. 忌大下亡津

喉症如火毒蘊結於腸胃之間。腹痛便閉者。均可用下法。唯白喉切宜謹慎用之。蓋燥火爍金。肺汁內涸。治當以養陰清燥為主。井非一二劑所能了事。若大下之後。胃氣告匱。陰藥安能任受。不獨重傷津液也。其必不得已者。可仿吳氏宣白承氣法。不可直用仲景之三承氣也。

白話文:

喉嚨疾病就像火毒積聚在腸胃之間。腹痛便祕的人。都可以用下法瀉藥治療。唯獨白喉患者務必要謹慎使用。因為燥火會傷害肺金。肺液內部枯竭。治療應該以滋陰清燥為主。而且也不是一兩劑藥就能治好的。如果瀉藥使用過度。胃氣將會虛弱。陰藥怎麼能承擔得起。不只是嚴重傷害體內津液而已。不得已的情況下。可以使用吳氏的宣白承氣法。不能直接使用仲景的三承氣。

5. 忌刀針

喉科用刀針者。多由風火鬱結於血分。紅腫痛閉。危在頃刻。必須刺取惡血。以泄其氣。使火氣自衰。今白喉來勢既緩。自可按法施治。何必漫用刀針。致傷陰血。

白話文:

喉部疾病應用刀針治療者,大多是由於風火鬱結於血分。使患處紅腫、疼痛、閉塞。危在頃刻。必須刺破放出淤積的惡血,以疏泄其中蘊積的邪氣,使火熱之氣自然衰退。如今流行的白喉,發病勢頭較緩。自然可以按照常規方法施予治療。何必隨意使用刀針,傷及陰血。

唯太陰本症較輕。少陽少陰風火標症較重。紅腫異常。甚則紫。項背俱腫者。可間用刺法。其發白處。仍不可犯。此理於上三經同病條略加闡發。可參玩也。

白話文:

只有太陰症狀較輕。少陽、少陰風火症狀較重,會紅腫異常,嚴重時會發紫。如果頸部和背部都腫脹,可以在特定部位使用針灸。但發白的地方,仍然不能刺入。這個道理與上三經同病條略相似,可以互相參照。

6. 忌病重藥輕

此症輕者。須日服二劑。重者三四劑不等。慎不可一二劑後。見病不退。漫施雜藥。癸巳春善及二女一子於數日間次第傳染。每人服藥三四劑。家庭遍列藥碗。司煎者日以二人替換。二旬後始獲痊可。唯夭一小子。及今思之。亦由初起醫治不得法。然是時非得同院諸友反覆調護。恐更不可問矣。

白話文:

這個疾病病情較輕的,一天服用兩劑藥。病情較重的,需要服用三到四劑藥。務必不要只服用一兩劑藥,看到病情沒有好轉,就胡亂的服用各種藥物。癸巳年春天,善及的兩個女兒和一個兒子相繼傳染了這個疾病。每個人都服用三到四劑藥,家裡擺滿了藥碗。煎藥的人每天都用兩人輪流值班。二十天後才痊癒。唯獨夭折了一個小兒子。現在想起來,也是因為最開始治療的方法不正確。但是當時如果不是得到同院其他朋友的反覆照護,恐怕就更加糟糕了。

7. 忌苦重助燥

白喉病手太陰本症未罷。始終不得用苦燥藥。若挾風火標病。必須參用苦泄。此理上論辨之頗詳。茲不復贅。耐修子謂黃芩一味涼入細竅。此謬論也。黃芩若此。則連柏膽草犀角石膏等味。更何如耶。不知芩連膽柏性寒而味苦。苦稟火化。適足以助燥。濕熱症用之者。以苦能燥濕。

白話文:

白喉病手太陰本症未痊癒,始終不能使用苦燥藥。如果兼併風火標證,必須參用苦泄藥。這個道理在上面的論辯中已很詳細,這裡就不再重複了。耐修子說黃芩一味藥涼性入細竅,這是謬論。黃芩如果這樣,那麼連翹、膽草、犀角、石膏等藥味又如何呢?不知道芩、連、膽、柏性寒而味苦,苦歸火化,恰好足以助燥。濕熱症用它,是因為苦能燥濕。

寒能清熱也。若白喉燥火本病。應以柔潤滋養之藥為主。佐以泄火清熱。苦味中除黃柏外。(黃柏雖苦卻有津液試嚼之滋黏滿口)均在禁忌。唯標症實火太盛。苦泄法自亦不禁。識者察之。

白話文:

寒氣本身就能清熱,如果白喉是因為熱毒燥火引起的疾病,應該以滋養潤燥的藥物為主,並且輔以清熱瀉火的藥物。在苦味藥物中,除了黃柏以外(由於黃柏雖苦,卻富含津液,試著咀嚼,口中便能滋潤滿口),其他均為禁忌。只有標症為實火的病症,則使用苦洩的療法,也是允許的。有識之士要會辨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