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針灸逢源》~ 卷一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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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一 (1)

1. 卷一

2. 靈樞經文

3. 靈樞九針十二原篇

夫氣之在脈也,邪氣在上。(賊風邪氣之中人,高而在上。)濁氣在中。(小針寧曰:水穀皆入於胃,其精氣上注於肺,獨溜於腸胃;若寒溫不適,飲食不節,病生於腸胃之間,此濁氣在中也。)清氣在下。(言清濕地氣之中人,必在下而從足始。)故針陷脈,則邪氣出。(諸經孔穴多在陷者之中;故刺各經陷脈,則經氣行而邪氣出,乃所以針陽邪之在上者。)針中脈,則濁氣出。(小針解曰:取之陽明合也;足三里穴刺之,可以清腸胃之留滯。此下缺清氣在下之義,或有所失。)針太深則邪氣反沉,病益。(言淺病深刺之,則邪氣從之入反沉,病益深也。)故曰:皮肉筋脈,各有所處;病各有所宜。(經絡疾病各有所處。)各不同形,各以任其所宜。(言九針各不同形,故其任用亦各有所宜也。)無實無虛。(無實實,無虛虛也。)損不足而益有餘,是為甚病,病益甚。(反而為之,適所以增病。)取五脈者死。(五脈,五臟五腧也。病在中氣,不足而復盡寫其諸陰之脈,虛虛故必死。)取三脈者恇。(三脈,手足三陽六腑脈也。若不知虛實而盡寫之,令人羸敗,恇衰殘也。)奪陰者死。(《本輸篇》曰:尺脈動在五里,五腧之禁也。言取尺之五里五往以奪之,則五臟之腧氣皆竭也,故曰奪陰者死。)奪陽者狂。(如上文取三陽之謂。)針害畢矣。

刺之而氣不至,無問其數。(必以氣至為度也。)刺之而氣至,乃去之,勿復針。(氣至勿復針,恐其真氣脫也。)針各有所宜,各不同形,各任其所為。(皮肉筋骨,病各有處,用針各有所宜也。)刺之要,氣至而有效,效之信,若風之吹雲,明乎若見蒼天,刺之道畢矣。(刺以氣為要,以效為信。促其要則效,如風之吹雲;邪氣去,則正氣見,故明乎若見蒼天也。)

五臟五腧,五五二十五腧。六腑六腧,六六三十六腧。(腧穴之總名。五腧,即各經井、滎、俞、經、合穴也;六腑復多一原穴,故各有六腧。)經脈十二,絡脈十五,凡二十七氣以上下。(臟有五,腑有六,而復有手厥陰心主一經,是為十二經。十二經各有絡脈,如手太陰別絡在列缺之類;又有任脈之絡曰屏翳,督脈之絡曰長強,脾之大絡曰大包,共為十五絡,總二十七氣以通周身上下也。)所出為井,所溜為滎。(急流曰溜。)所注為腧。(注,灌溉也。)所行為經,所入為合。二十七氣所行,皆在五腧也。(按張景岳解井、滎、俞、經、合云:「井如水源出井,其氣正深,北方水也;滎,小水也,脈氣尚微,東方春也;腧,輸運也,脈由此而輸,彼其氣方盛,南方夏也;經者,脈氣大行,正盛於此,應長夏也;合者,脈氣由此內行,歸合於腑臟,西方金也。」合於《本輸》、《水熱穴》等篇之旨。余如《六十五難》曰:「井主春,合主冬。」項氏曰:「井象水之泉,滎象水之陂,俞象水之窬。」)

白話文:

靈樞九針十二原篇:

氣在經脈中,邪氣在上,也就是風邪之氣侵入人體,位置較高;濁氣在中,如同《小針經》所說,水穀進入胃中,精氣上注於肺,而其濁氣則滯留在腸胃。若寒溫失調,飲食不節,疾病就產生在腸胃之間,這就是濁氣在中。清氣在下,指的是清冷濕潤的地氣侵入人體,必然從下而上,從足部開始。

因此,針刺陷脈,則邪氣排出。因為諸經的孔穴大多位於陷脈之處,所以刺入各經的陷脈,經氣就能運行,邪氣就能排出,這就是針刺治療陽邪在上之法的原理。針刺中脈,則濁氣排出。《小針解》說,這是取陽明經的合穴,例如足三里穴,針刺它可以清除腸胃的留滯。(原文在此處關於清氣在下的說明有所缺失或遺漏)。針刺太深,則邪氣反而下沉,病情加重。這是因為淺表的病症,針刺太深,邪氣反而隨之深入,病情加重。

所以說,皮肉筋脈各有其所在位置,疾病也有其相應的治療方法,各種疾病的治療方法都各不相同,應該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合適的治療方法。針灸手法不能過度,也不能不足,過猶不及,反而會加重病情。針刺五脈(五臟五腧穴)則會致死,針刺三脈(手足三陽經,六腑的經脈)則會使人衰弱。過度損傷陰經則會致死,過度損傷陽經則會導致神志狂亂。這就是針灸的危害。

針刺時,如果氣至不到,無論針刺多少次都是無效的;針刺時,如果氣至,就應該停止針刺,避免真氣耗散。各種針灸方法各有其適用範圍,針的形狀也不相同,應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使用。針刺治療的關鍵在於氣至和有效,如同風吹雲散一般,效果顯著,如同看見了晴朗的天空,這就是針刺治療的精髓。

五臟各有五個腧穴,共二十五個腧穴;六腑各有六個腧穴,共三十六個腧穴。(腧穴是經絡穴位的總稱,五腧穴是指井、滎、俞、經、合五個穴位;六腑的腧穴除了五個之外還多一個原穴,所以各有六個腧穴)。經脈有十二條,絡脈有十五條,總共有二十七條經脈在人體上下運行。經脈的起始點稱為井穴,經脈氣血流動的部位稱為滎穴,經脈氣血匯聚的部位稱為俞穴,經脈氣血運行暢通的部位稱為經穴,經脈氣血歸注的部位稱為合穴。這二十七條經脈的運行都與五腧穴相關。(關於井、滎、俞、經、合穴的五行歸屬和季節關係,原文中也有一些論述,在此簡略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