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邦博

《脈訣乳海》~ 卷一 (2)

回本書目錄

卷一 (2)

1. 診脈入式歌

左心小腸肝膽腎。

左者。左手也。此言左手寸關尺之三部也。左寸心與小腸。動脈所出。左關肝與膽。動脈所出。左尺腎與膀胱。動脈所出。歌內不言膀胱者。蓋由字多包括不盡也。

右肺大腸脾胃命。

右者。右手也。此言右手寸關尺之三部也。右寸肺與大腸。動脈所出。右關脾與胃。動脈所出。右尺命門三焦。動脈所出。歌內不言三焦者。亦因包括不盡也。三十六難曰。藏各有一耳。腎獨有兩者何也。然腎兩者。非皆腎也。其左者為腎。右者為命門。命門者。諸精神之所含。

元氣之所繫也。故男子以藏精。女子以系胞。此扁鵲之言也。戴起宗既知扁鵲之論。何必反改腎字為命字也。當與後右手命門歌內參看。

按脈經第七脈法贊云。肝心出左。脾肺出右。腎與命門。俱出尺部。魂魄穀神。皆現寸口。左主司官。右主司府。左大順男。右大順女。關前一分。人命之主。左為人迎。右為氣口。神門訣斷。兩在關後。人無二脈。病死不愈。諸經損減。各隨其部。察按陰陽。誰與先後。陰病治官。

陽病治府。奇邪所舍。如何捕取。審而知之。針入病愈。心部在左手關前寸口是也。即手少陰經也。與手太陽為表裡。以小腸合為府。合於上焦名曰神庭。在龜尾。(鳩尾下五分。)肝部在左。手關上是也。足厥陰經也。與足少陽為表裡。以膽合為府。合於中焦。名曰胞門。

在太倉左右三寸。腎部在左手。關後尺中是也。足少陰經也。與足太陽為表裡。以膀胱合為府。合於下焦。在關元左。肺部在右手關前寸口是也。手太陰經也。與手陽明為表裡。以大腸合為府。合於上焦。為呼吸之府。在雲門。脾部在右手關上是也。足太陰經也。與足陽明為表裡。

以胃合為府。合於中焦脾胃之間。名曰帝門。在季脅下前一寸半。腎部在右手關後尺中是也。足少陰經也。與足太陽為表裡。以膀胱合為府。合於下焦。在關元右。左屬腎。右為子戶。名曰三焦。女人反此背看之。尺脈第三同斷病。

此言男子之脈。兩尺常弱。女人反此背看者。謂惟兩尺。當常盛也。至於心肝脾肺腎。亦如男子之分。列部位。初無異也。

按經云。天地者。萬物之父母也。陰陽者。氣血之男女也男子負陰而抱陽。女子負陽而抱陰。南方陽也。北方陰也。男子面南而生。則兩寸在南而得其陽。故寸脈洪大。而尺脈微弱也。女子面北而生。則兩寸在北。而得其陰。故寸脈微弱。尺脈洪大也。男得女脈為不足。女得男脈為太過。脈訣云。女人反此背看之。尺脈第三同斷病。正謂此也。

心與小腸居左寸。肝膽同歸左關定。腎居尺脈亦如之。用意調和審安靜。肺與大腸居右寸。脾胃脈從關裡認。命門還與腎脈同。用心仔細須尋趁。其說已見上文。

若診他脈覆手取。

凡診他人之脈。醫人必自覆其手。以食指候病人之寸。中指候病人之關。無名指候病人之尺。此其常也。故曰。覆手取。戴起宗誤以為病人之手。而改為診脈皆須仰手看。不通甚焉。

按薛立齋云脈訣之言。謂診他。則覆手。自診則仰手。取手便而已。刊誤蓋誤認歌意。以醫之覆手診人。為覆病人之手也。自此以後。有似此者則去之而不辨。

要自看時仰手認。!若診自己之脈。亦必以食指候寸。中指候關。無名指候尺。若亦覆手以診。則指法顛倒矣。凡欲診自己左手之脈。必以右手從左手背後。仰操向上曲指取之。若診右手之脈。以左手從右手背後仰操向上曲指取之。則指法亦如診他人之脈矣。

三部須教指下明。九候瞭然心裡印。

其說已見脈賦。

大腸共肺為傳送。

張世賢云。大腸者。肺之府。乃傳道之官。傳送不潔之物。而變化出焉。其傳道也。必待氣往下行。肺主氣。故共為傳送也。經曰。陽明之上。燥氣治之。中見太陰。

按經云。肺者。相傅之官。治節出焉。大腸者。傳道之官。變化出焉。心與小腸為受盛。

張世賢云。心者。火之屬也。火主時令。則萬物皆盛小腸者。心之府。乃受盛之官。承奉胃司而受盛糟粕。心屬火。火能化物。糟粕受已。復化傳入大腸。故云心與小腸為受盛經曰。少陰之上火氣治之。中見太陽。

按經云。心者君主之官。神明出焉。小腸者。受盛之官。化物出焉。

脾胃相通五穀消。

經云。脾胃者。倉廩之官。五味出焉。蓋胃主納穀。脾主化谷。潔古曰。脾胃之氣常通和。故曰脾胃相通五穀消也。膀胱腎合為津慶。

經云。腎者。作強之官。伎巧出焉。膀胱者。州都之官。津液藏焉。五臟雖各有其液。而所主者為腎。故曰膀胱腎合為津慶也。戴起宗謂非腎與膀胱所專主。則謬矣。

三焦無狀空為名。寄在胸中膈相應。

所謂無狀空有名者。此即內經所云。上焦如霧。中焦如漚。下焦如瀆者是也。又難經云。上焦者。在心下。下膈在胃上口。主內而不出。其治在膻中。玉堂下一寸六分。直兩乳間陷者。是中焦者。在胃中脘。不上不下。主腐。熟水穀。其治在臍傍。下焦者。在臍下。當膀胱上口。

主分別清濁。主出而不內。以傳道也。其治在臍下一寸。故名曰三焦。此焦字當讀作平聲。無有月旁。故曰無狀。空有名也。至於下文腎臟歌內所云。兩耳通為竅。三膲附在斯之三膲。准經脈篇為手厥陰之府。配十二經絡。乃有形有名。有經絡者。其字讀作去聲。並有月旁。

不可以無狀有名之三焦。混作有狀有名有經絡之三膲也。

肝膽同為津液府。能通眼目為清淨。

經云。肝者將軍之官。謀慮出焉。膽者中正之官。決斷出焉。又膽為清淨之府。肝開竅於目。故能通眼目為清浮也。

智者能調五臟和。自然察認諸家病。

醫者。五臟安和。則出入息勻。然後能診他人之脈。不至差忒也。

掌後高骨號為關。骨下關脈形宛然。

言醫者。以中指對病人之掌後高骨。轉而向前。則為關脈矣。

以此推排名尺澤。三部還須仔細看。

上文既以中指定其關脈。則關前為寸。關後為尺。不言而喻矣。

關前為陽名寸口。關後為陰直下取。

中部而名之曰關者。正以關前為陽。關後為陰。而為陰陽之關隘。此又非所論於寸關尺之三部而言之也。

按脈經云。關前為陽。關後為陰。陽數則吐血。陰微則下利。陽弦則頭痛。陰弦則腹痛。陽微則發汗。陰微則自下。陽數口生瘡。陰數如徵必惡寒。而煩擾不得眠也。陰附陽則狂。陽附陰則癲。得陽屬腑。得陰屬臟。無陽則厥。無陰則嘔。陽微則不能呼。陰微則不能吸。呼吸不足。胸中短氣。依此陰陽以察病也。

陽弦頭痛定無疑。陰弦腹痛何方走。

弦為少陽。主半表半裡。然從陽化則熱。從陰化則寒。今弦脈見於陽部。為少陽有火。而作頭痛。此從陽化則熱也。陰部見弦。則為少腹有寒痛。此從陰化則寒也。弦為氣血收斂之脈。而見於關前。則為風寒外來。見於關後。則為陰寒內生。

陽數即吐兼頭痛。陰微即瀉臍中吼。

要知吐兼頭痛。足少陽陽明。皆有此證。倘診得關前之脈。數而帶弦。則為足少陽膽經之火。上攻於頭。故吐而頭痛也。若診得關前之脈。數而帶洪。則為足陽明胃經之火。上攻於頭。故亦吐而頭痛也。陰脈見微。則下焦之真火衰。衰則脾失其溫養之源。故脾虛而作瀉矣。然臍者。脾之關也。吼有聲也。

陽實應知面赤風。

關前。陽部也。面。諸陽之會也。實脈。陽火也。今陽部而見實脈。則熱極生風。故面赤而為風熱也。或曰。數為熱。實亦為熱。同一熱。何以證脈之不同也。答曰。數脈者。火之從下而衝上也。或有虛實之分。實脈者。火之從內而達外也。但實而無虛。

陰微盜汗勞兼有。

汗者。血所化也。凡人寤則陽用事。寐則陰用事。盜汗者。人當寐時。則陽不用事。陽不用事。而營氣外泄。盜其不知而出也。上文既云陰微即瀉。而此復云陰微盜汗。何一脈而兩病也。蓋以其人兼有勞證。復得陰部脈微。則為陰虛盜汗之證矣。

陽實大滑應舌強。

大則為火。實則為火有餘。滑則為痰。火有餘則熱。熱則生風。風火相煽。則痰隨火上關前陽部也。心居膈上。亦陽位。舌為心之外應。陽部而見實大且滑之脈。則風火生痰。窒塞心竅。故舌因之而強也。

陰數脾熱並口臭。

脾主中州。與胃為表裡。雖賴下焦之相火熏蒸。得以腐熟水穀。行其津液。然亦不可過旺。關後為陰。陰數則相火反乘脾土。脾熱則傳於胃。胃為陽明。陽明開竅於口。故濁氣上升。而口為之具矣。陽微浮弱定心寒。

關前為陽。微浮弱為陽氣衰。心主火。居於膈上。今陽部而見微浮弱脈。則為陽氣衰微。心火不足。故曰定心寒也。

陰滑食注脾家咎。

食注者。完穀不化也。滑主壅多陰。脈見滑。是脾胃失其運化之機。不能腐熟水穀。故作食注而下矣。

關前關後辨陰陽。察病根源應不朽。

夫九老。陽之數也。十老。陰之數也。欲辨關前關後陰陽之數。准難經所云。陰得尺中一寸。陽得寸內九分。

一息四至號平和。更加一至大無疴。

考平人氣象論中岐伯曰。人一呼脈再動。一吸脈亦再動。呼吸定息。脈五動。閏以大息。命曰平人。平人者。不病也。王冰釋云。經脈一周於身。凡長十六丈二尺。呼吸脈各再動。定息脈又一動。則五動也。計二百七十定息。氣可環周。然盡五十營。以一萬三千五百定息。則氣都行八百一十丈。如是則應天。常度脈氣。無不及太過。氣象平調。故曰平人也。

三遲二敗冷危困。凡人身之經脈。周身共計一十六丈二尺。一呼脈行三寸。一吸脈行三寸。呼吸定息。共行六寸若至二百七十息。得一千三百五十動。脈行一十六丈二尺。始一周於身。一日一夜。如是五十周於身。共計一萬三千五百息。脈行八百一十丈。而足大衍之數也。今脈見遲息。

則猶是其脈之行也。減平人之二。是二百七十息中。脈行止得九丈七尺二寸。較平人一十六丈二尺之數。尚餘六丈四尺八寸。不能一周於身。而以一晝夜五十營共計之。則一萬三千五百息。而脈僅行四百八十丈。是不能滿足五十營之數矣。故曰遲也。二敗者。校之遲脈。則又損一至。

又損一至。則是二百七十息中。脈止行得六丈四尺八寸。准之平人脈。尚餘九丈七尺二寸。不能一周於身。以一晝夜。五十營共計之止得六百零五丈矣。僅平人之一半。故為敗也。三遲為冷。損二至則遲而又遲矣。故曰冷。危困也。

六數七極熱生多。八脫九死十歸墓十一十二絕魂瘥。

六數者。較平人一息五至。而加一至也。平人脈呼吸定息。共六寸。二百七十息。共一千三百五十動。脈行一十六丈二尺為一周於身。今診得脈數。是於平人脈一息五動之中。加一至也。既加一至。則二百七十息中。加二百七十動。是於一周身外。又過行三丈二尺四寸。若以一晝夜五十營共計之。

是於八百一十丈外。又過行一百六十二丈矣。故曰。數也。七極者。較平人一息五至。而加二至也。既加二至。則二百七十息中。加五百四十動。是於一周身外。又過行六丈四尺八寸。若以一晝夜五十營。共計之是於八百一十丈外。又過行三百二十四丈矣。故曰極也。數則為數。

六至七至。豈非熱生多乎。八脫者。較平人一息五至。而加三至也。既加三至。則二百七十息中。加八百一十動。是於一周身外。又過行九丈七尺二寸。若以一晝夜五十營共計之。是於八百一十丈外。又過行四百八十六丈矣。故曰脫也。九死者。較平人一息五至。而加四至也。

既加四至。則二百七十息中。加一千零八十動是於一周身外。又過行十二丈九尺六寸。若以一晝夜五十營共計之。是於八百一十丈外。又過行六百四十八丈矣。故曰死也。十歸墓者。較平人一息五至而倍加之也。息則猶是。而動數倍加。動數既倍加。則丈尺亦倍加。豈非二百七十息中。

已兩周於身。而於一晝夜間。已一百周於身矣。故曰歸墓也。十一者。較平人一息五至。加一倍又多一動也。既加一倍有餘。是於二百七十息中。即行三十五丈六尺四寸。於周身外。又多行三丈二尺四寸。若以一萬三千五百息計之。則一晝夜一百營於身。又加一百六十二丈矣。

十二者。設平人一息五至加一倍。又多二動也。既加一倍。又多二動。是於二百七十息中。已行三十八丈八尺八寸。是一晝夜得一百營於身。而又過行三百二十四丈矣。此至之極也。此脈至之極。故曰絕魂也。譬諸一騎。日行百里以為常。若加一二十里。或可強而行之。若加之八九十里。

乃至一倍之外。則必倒斃而死矣。三至為遲一二敗。兩息一至死非怪。

此足上文從遲而益減為損之極也。若曰三遲二敗。上文已詳言矣。若損之又損。至兩息一至。則平人兩息。而病人脈始一至也。是一晝夜間。脈止行得六千七百五十動。以五十營計之。止一周身而尚不足。則死也宜矣。譬之一騎。日行百里以為常。今筋力漸衰。日行六七十里。

或可望其復壯。及日行一二十里。而尚不能。其憊也甚矣。安得望其復生哉。遲冷數熱古今傳。難經越度分明載。

此總結上文遲數損至之脈。謂遲則為冷。數則為熱。其人之呼吸。脈之尺寸。經之度數。具載於秦越人之難經中也。

熱即生風冷生氣。用心指下叮嚀記。

肝主風熱。則火盛金衰。不能制木。則木自旺而生風。肺主氣冷。則水盛火衰。不暇制金。則金自旺而生氣也。

春弦夏洪秋似毛。冬石依經分節氣。

春弦者。即玉機真藏論。岐伯曰。春脈者肝也。東方木也。萬物之所以始生也。故其氣來耎弱輕虛而滑。端直以長。故曰弦。反此者病。帝曰。何如而反。岐伯曰。其氣來實而強。此謂太過病在外。其氣來不實而微。此謂不及病在中。帝曰。春脈太過與不及。其病皆何如。岐伯曰。

太過則令人善忘忽忽眩冒而顛疾。其不及則令人胸痛引背。下則兩脅脹滿。夏洪者。即玉機真藏論。岐伯曰。夏脈者。心也。南方火也。萬物之所以盛長也。故其氣來盛去衰。故曰鉤。反此者病。帝曰。何如而反。岐伯曰。其氣來盛去亦盛。此謂太過。病在外。其氣來不盛。

去反盛。此謂不及。病在中。帝曰。夏脈太過與不及。其病皆何如。岐伯曰。太過則令人身熱而膚痛。為浸淫。其不及。則令人煩心上見咳唾。下為氣泄。秋毛者。即玉機真藏論。岐伯曰。秋毛者。肺也。西方金也。萬物之所以收成也。故其氣來輕虛以浮。來急去散。故曰浮。

反此者病。帝曰。何如而反。岐伯曰。其氣來毛而中央堅。兩旁虛。此謂太過。病在外。其氣來毛而微。此謂不及病在中。帝曰。秋脈太過與不及。其病皆何如。岐伯曰。太過則令人逆氣而背痛慍慍然。其不及。則令人喘呼吸少氣而咳上氣見血下聞病音。冬石者。即玉機真藏論。

岐伯曰。冬石者。腎也北方水也。萬物之所以合藏也。故其氣來沉以搏。故曰營。反此者病。帝曰。何如而反。岐伯曰。其氣來如彈石者。此謂太過。病在外。其來如數者。此謂不及病在中。帝曰。冬脈太過與不及。其病皆何如。岐伯曰。太過則令人解㑊。脊脈痛而少氣不欲言。

其不及則令人心懸。如病飢䏚中清。脊中痛。少腹滿。小便變。

阿阿緩弱春楊柳。此是脾家居四季。

按玉機真藏論。岐伯曰。脾脈者。土也。孤藏以灌四傍者也。帝曰。然則脾善惡可得見之乎。岐伯曰。善者不可得見。惡者可見。帝曰。惡者如何得見。岐伯曰。其來如水之流者。此謂太過病在外。如鳥之啄者。此謂不及病在中。帝曰。夫子言脾為孤藏中央土以灌四傍。其太過與不及。

其病皆何如。岐伯曰。太過則令人四肢不舉。其不及則令人九竅不通名曰重強。

在意專心察細微。靈機應變通元記。

張世賢曰。在意。專心不他雜也。他事不雜於胸中。精察脈理之微細。則靈機自然曉悟。元微之理貫通而不忘也。靈機。脈理也。脈理活動而不執滯。故曰靈機。

浮芤滑實弦緊洪。七表還應是本宗。

浮芤滑實弦緊洪七脈。皆輕手取之而即得者。浮以候表。故曰七表。

微沉緩澀遲並伏。濡弱相兼八里同。

微沉緩澀遲伏濡弱八脈。輕取之不得。重手方得。沉以候里。故曰八里。血營氣衛定息數。一萬三千五百通。

人受氣於谷。谷入於胃。乃傳之於五臟六腑。皆受於氣。其清者為營。濁者為衛。營行脈中。衛行脈外。營衛周流不息。五十周而復大會。陰陽相貫。如環之無端。故血為榮氣為衛。凡人所以得全其性命。氣與血也。氣為陽。陽為衛。血為陰陰為榮。二氣常流。所以無病也。

經曰。人一呼脈行三寸。一吸亦行三寸。呼吸定息。總行六寸。人一日一夜。凡一萬三千五百息。脈行五十度。周身漏水下百刻。營衛外行陽二十五度。內行陰亦二十五度。為一周也。故五十度復會於手太陰寸口者。五臟六腑之所終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