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雜病論(宋本)》~ 辨不可發汗病脈證並治第十五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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辨不可發汗病脈證並治第十五 (1)

1. 脈數者

脈數者,久數不止,止則邪結,正氣不能復,正氣卻結於藏,故邪氣浮之,與皮毛相得。脈數者,不可下,下之則必煩利不止。

白話文:

脈搏快速的人,如果脈搏持續快速跳動而不停止,一旦停止就表示病邪凝結,正氣無法恢復。正氣反而鬱結在臟腑內部,因此病邪浮現在體表,與皮毛相結合。脈搏快速的人,不可使用瀉下的治療方法,如果誤用瀉下法,必定會導致心煩、腹瀉不止。

2. 脈浮大

脈浮大,應發汗,醫反下之,此為大逆。

白話文:

脈象呈現浮大時,應該使用發汗的方法治療,但醫生卻錯誤地用了瀉下的方法,這是嚴重的治療錯誤。

3. 嘔多

嘔多,雖有陽明證,不可攻之。

白話文:

嘔吐頻繁時,即使有陽明病的症狀,也不可使用瀉下法治療。

4. 太陽病

太陽病,外證未解,不可下,下之為逆。

白話文:

主題:太陽病

內容:太陽病症狀還未解除時,不可使用瀉下的治法,如果誤用瀉下法,就是違反治療原則。

5. 夫病陽多者熱

夫病陽多者熱,下之則硬。

白話文:

生病時若陽氣過盛就會發熱,用瀉下法治療反而會導致大便硬結。

6. 無陽陰強

無陽陰強,大便硬者,下之則必清穀腹滿。

白話文:

主題:陽氣不足而陰氣過盛

內容:當人體陽氣虛弱而陰氣過盛時,若患者出現大便堅硬的症狀,此時若誤用瀉下法治療,反而會導致腹瀉(排出未消化的食物)並加重腹脹。

7. 傷寒發熱

傷寒發熱,頭痛,微汗出。發汗,則不識人;熏之則喘,不得小便,心腹滿;下之則短氣,小便難,頭痛,背強;加溫針則衂。

白話文:

傷寒發熱時,伴有頭痛和微微出汗。若用發汗法治療,會導致神志不清;用燻蒸法治療則會引發氣喘、排尿困難及心腹脹滿;若用瀉下法治療,會出現呼吸短促、小便困難、頭痛和背部僵直;若使用溫針治療,則可能導致鼻出血。

8. 傷寒

傷寒,脈陰陽俱緊,惡寒發熱,則脈欲厥。厥者,脈初來大,漸漸小,更來漸漸大,是其候也。如此者惡寒,甚者,翕翕汗出,喉中痛;熱多者,目赤脈多,睛不慧,醫復發之,咽中則傷;若復下之,則兩目閉,寒多者便清穀,熱多者便膿血;若熏之,則身發黃;若熨之,則咽燥。若小便利者,可救之;小便難者,為危殆。

白話文:

傷寒病,脈象無論在陰部或陽部都呈現緊繃狀態,同時伴有怕冷和發熱的症狀,此時脈搏可能會出現厥逆的現象。所謂厥逆脈,是指脈搏一開始跳動強而有力,隨後逐漸變得微弱,接著又慢慢增強,這是此種脈象的特徵。

出現這種脈象的人會感到怕冷,嚴重時會微微出汗,喉嚨疼痛;如果熱象較重,則會眼睛發紅、血絲增多,視物不清,此時若醫生再誤用發汗法,就會導致咽喉受傷;如果誤用瀉下法,則會使雙眼緊閉、難以睜開;若寒象較重,則會排出未消化的食物;若熱象較重,則會排出膿血。

如果用熏蒸法治療,身體可能會發黃;如果用熱熨法治療,咽喉會變得乾燥。如果小便通暢,病情尚可救治;如果小便困難,則病情危險。

9. 傷寒發熱

傷寒發熱,口中勃勃氣出,頭痛,目黃,衂不可制,貪水者必嘔,惡水者厥。若下之,咽中生瘡,假令手足溫者,必下重便膿血。頭痛目黃者,若下之,則兩目閉。貪水者,脈必厥,其聲嚶,咽喉塞;若發汗,則戰慄,陰陽俱虛。惡水者,若下之,則裏冷不嗜食,大便完穀出;若發汗,則口中傷,舌上白胎,煩燥,脈數實,不大便,六七日後,必便血;若發汗,則小便自利也。

白話文:

傷寒發熱

患上傷寒而發熱時,口中不斷呼出熱氣,頭痛,眼睛發黃,鼻血難以止住。喜歡喝水的人可能會嘔吐,厭惡喝水的人則可能手腳冰冷。

如果用瀉下法治療,咽喉可能會生瘡;如果手腳溫暖,則可能出現腹瀉並排出膿血。頭痛且眼睛發黃的人,若用瀉下法,兩眼可能會緊閉。

喜歡喝水的人,脈搏可能會變得微弱無力,聲音細弱,咽喉阻塞;如果發汗,則會顫抖發冷,導致陰陽兩虛。

厭惡喝水的人,若用瀉下法,體內會寒冷而不想吃東西,大便中會排出未消化的食物;如果發汗,則口腔會受傷,舌上出現白色舌苔,煩躁不安,脈搏快而有力,無法排便,六七天後可能會便血;如果發汗,則小便會自行通暢。

10. 下利

下利,脈大者,虛也,以其強下之故也。設脈浮革,因爾腸鳴者,屬當歸四逆湯主之。

白話文:

腹瀉時若脈象大而無力,屬於虛證,這是因為過度使用瀉下藥物所致。假如脈象呈現浮而緊如皮革,同時伴有腸鳴症狀,則適用當歸四逆湯來治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