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雜病論(宋本)》~ 辨厥利嘔噦病脈證并治 (330~381) (1)
辨厥利嘔噦病脈證并治 (330~381) (1)
1. 藏厥 (338)
傷寒,脈微而厥,至七八日,膚冷,其人躁無暫安時者,此為藏厥,非蚘厥也。蚘厥者,其人當吐蚘,令病者靜而復時煩者,此為藏寒。蚘上入其膈故煩,須臾復止,得食而嘔,又煩者,蚘聞食臭出,其人常自吐蚘。蚘厥者,烏梅丸主之。又主久利。
烏梅丸方
烏梅三百枚,細辛六兩,乾薑十兩,黃連十六兩,附子六兩,炮,去皮,當歸四兩,黃檗六兩,桂枝六兩,去皮,人參六兩,蜀椒四兩,出汗
右十味,異搗篩,合治之,以苦酒漬烏梅一宿,去核,蒸之五斗米下,飯熟搗成泥,和藥令相得,內臼中,與蜜,杵二千下,丸如梧桐子大。先食飲服十丸,日三服,稍加至二十九。禁生冷、滑物、臭食等。
白話文:
如果因為傷寒,脈象微弱且出現手腳冰冷的厥逆現象,持續到第七或第八天,皮膚冰冷,而且病人會煩躁不安、無法安靜下來,這就是屬於「藏厥」,而不是「蛔厥」。如果是蛔厥,病人應該會吐出蛔蟲,而且會時而安靜、時而煩躁,這就是體內有寒氣的表現,因為蛔蟲往上鑽入橫膈膜才會導致煩躁,但過一會兒又會停止。吃到東西就會想吐,之後又會煩躁,這是因為蛔蟲聞到食物的味道跑出來,這種人常常會自己吐出蛔蟲。如果是蛔厥,就用烏梅丸來治療,烏梅丸也可用於治療久瀉不止。
烏梅丸的配方如下:
烏梅三百枚、細辛六兩、乾薑十兩、黃連十六兩、炮附子六兩(去皮)、當歸四兩、黃柏六兩、桂枝六兩(去皮)、人參六兩、蜀椒四兩(炒至出汗)。
以上十味藥材,分別搗碎過篩,混合均勻後,用苦酒浸泡烏梅一晚,取出烏梅去核,然後把烏梅放到蒸五斗米飯的鍋子下一起蒸,等飯蒸熟後,把烏梅搗成泥,與藥粉混合均勻,放入臼中,加入蜂蜜,搗二千下,做成梧桐子大小的藥丸。飯前先服用十丸,一天三次,可逐漸增加至二十丸。服藥期間,要忌食生冷、黏滑的食物和有異味的食物等。
2. 厥少熱少 (339)
傷寒,熱少微厥,指頭寒,嘿嘿不欲食,煩躁。數日,小便利,色白者,此熱除也,欲得食,其病為愈。若厥而嘔,胸脇煩滿者,其後必便血。
白話文:
傷寒病,發熱的狀況不嚴重,手腳稍微冰冷,指尖發涼,默默地不想吃東西,感到煩躁不安。過了幾天,小便順暢,顏色變得清淡,這表示熱邪已經消退,會開始想吃東西,病就會痊癒。如果手腳冰冷還伴隨嘔吐,胸部和肋部感到煩悶脹滿,之後必定會出現便血的情況。
3. 冷結在膀胱關元 (340)
病者手足厥冷,言我不結胸,小腹滿,按之痛者,此冷結在膀胱關元也。
白話文:
病人手腳冰冷,說自己不是胸腔悶塞,而是小腹脹滿,按壓會疼痛,這是因為寒冷凝結在膀胱關元部位。
4. 厥逆之機 (341)
傷寒,發熱四日,厥反三日,復熱四日。厥少熱多者,其病當愈;四日至七日熱不除者,必便膿血。
白話文:
傷寒發熱四天,手腳冰冷(厥逆)三天,又再次發熱四天。如果手腳冰冷的時間短而發熱的時間長,這種病應該會好轉;如果發熱持續四到七天都沒有退,必定會拉出膿血便。
5. 厥多熱少 (342)
傷寒,厥四日,熱反三日,復厥五日,其病為進。寒多熱少,陽氣退,故為進也。
白話文:
傷寒病,手腳冰冷四天後,反而發燒三天,接著又手腳冰冷五天,這種情況表示病情正在惡化。因為寒冷的症狀多於發熱的症狀,代表身體的陽氣正在衰退,所以說病情是惡化的。
6. (343)
傷寒,六七日,脈微,手足厥冷,煩躁,灸厥陰。厥不還者,死。
白話文:
傷寒病發作六七天後,如果出現脈搏微弱、手腳冰冷、煩躁不安的症狀,應該要用灸療來治療厥陰經。如果灸療後手腳冰冷的情況沒有恢復,那麼這個病人就會死亡。
7. (344)
傷寒,發熱,下利,厥逆,躁不得臥者,死。
白話文:
如果得了傷寒,發燒、拉肚子,手腳冰冷,煩躁得睡不著,這種情況會死。
8. 厥逆死證 (345)
傷寒,發熱,下利至甚,厥不止者,死。
白話文:
傷寒病,發燒,拉肚子非常嚴重,而且手腳冰冷的情況持續不止的,就會死亡。
9. 有陰無陽 (346)
傷寒,六七日不利,便發熱而利,其人汗出不止者,死,有陰無陽故也。
白話文:
傷寒病,病了六七天都沒辦法順利排便,卻突然發燒而且拉肚子,病人又一直流汗停不下來,這樣就會死亡,這是因為體內只有陰氣而沒有陽氣的緣故。
10. 厥逆禁忌 (347)
傷寒五六日,不結胸,腹濡,脈虛,復厥者,不可下;此亡血,下之死。
白話文:
傷寒病發作五六天,如果沒有胸部結硬的症狀,肚子摸起來柔軟,脈象虛弱,又出現手腳冰冷的厥逆現象,就不能使用瀉下的藥物。這種情況是因為體內失血,如果用瀉下藥會導致死亡。
11. 厥逆死證 (348)
發熱而厥,七日,下利者,為難治。
白話文:
發燒而且手腳冰冷,持續七天,又開始腹瀉的,這種情況很難醫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