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仲景

《傷寒雜病論(宋本)》~ 辨厥利嘔噦病脈證并治 (330~381)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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辨厥利嘔噦病脈證并治 (330~381) (1)

1. 四逆厥,不可下 (330)

諸四逆厥者,不可下之;虛家亦然。

白話文:

凡是出現四肢冰冷、手腳發冷的症狀,都不可以使用瀉下的方法治療;身體虛弱的人也是如此。

2. 見厥復利 (331)

傷寒,先厥後發熱而利者,必自止;見厥復利。

白話文:

這段話的意思是:傷寒病人,如果先出現手腳冰冷,然後發燒並且腹瀉,這種腹瀉通常會自行停止;如果手腳冰冷的情況再次出現,腹瀉也會跟著再次發作。

3. 除中 (332)

傷寒,始發熱六日,厥反九日而利。凡厥利者,當不能食;今反能食者,恐為除中,食以索餅。不發熱者,知胃氣尚在,必愈。恐暴熱來出而復去也。後日脈之,其熱續在者,期之旦日夜半愈。所以然者,本發熱六日,厥反九日,復發熱三日,并前六日,亦為九日,與厥相應、故期之旦日夜半愈。後三日脈之,而脈數,其熱不罷者,此為熱氣有餘,必發癰膿也。

白話文:

傷寒病,剛開始發燒六天,之後出現四肢冰冷(厥)的症狀,反而第九天開始腹瀉。一般來說,出現四肢冰冷和腹瀉的情況,應該是吃不下東西的;現在反而能吃東西,恐怕是「除中」的現象,要給病人吃點索餅(一種古代的乾糧)。如果沒有再發燒,就知道胃氣還在,病一定會好。但要小心突然又發高燒,然後又退燒。之後再過一天把脈,如果燒還在持續,預計到明天半夜就會好。會這樣的原因是,原本發燒六天,接著出現四肢冰冷九天,又再次發燒三天,加上之前的六天,總共也是九天,與之前四肢冰冷的天數相對應,所以預計到明天半夜會好。再過三天把脈,如果脈搏跳很快,燒還沒退,這是體內熱氣過多,一定會長癰膿。

4. 除中 (333)

傷寒,脈遲六七日,而反與黃芩湯徹其熱。脈遲為寒,今與黃芩湯復除其熱,腹中應冷,當不能食;今反能食,此名除中,必死。

白話文:

傷寒病,脈搏遲緩六七天了,反而用了黃芩湯來清除熱邪。脈搏遲緩是寒證的表現,現在又用黃芩湯來清除熱邪,腹中應該會感到寒冷,理應吃不下東西;現在反而能吃,這叫做「除中」,必定會死。

5. 厥逆熱證 (334)

傷寒,先厥後發熱,下利必自止,而反汗出,咽中痛者,其喉為痹。發熱無汗,而利必自止;不止者,必便膿血,便膿血者,其喉不痹。

白話文:

傷寒病,如果先出現手腳冰冷,之後才發高燒,接著又拉肚子,拉肚子通常會自己停止。如果反而出了汗,並且喉嚨痛,這代表喉嚨已經麻痹了。如果發燒卻不出汗,拉肚子就會自己停止;如果拉肚子沒有停止,一定會拉出膿血。拉出膿血的人,喉嚨就不會麻痹。

6. 厥深者熱亦深 (335)

傷寒,一二日至四五日,厥者必發熱;前熱者,後必厥。厥深者熱亦深,厥微者熱亦微。厥應下之,而反發汗者,必口傷爛赤。

白話文:

傷寒病,發病一兩天到四五天之間,如果出現手腳冰冷的厥逆症狀,一定會接著發燒;先前發燒的,之後必定會出現厥逆。厥逆症狀越深,發燒也會越嚴重,厥逆症狀輕微,發燒也會比較輕微。出現厥逆應該要用瀉下的方法治療,如果反而用發汗的方法,一定會造成嘴巴潰爛紅腫。

7. 厥五日,熱五日 (336)

傷寒,病厥五日,熱亦五日,設六日當復厥;不厥者自愈。厥終不過五日,以熱五日,故知自愈。

白話文:

傷寒這種病,如果出現手腳冰冷(厥)的症狀持續五天,然後發熱的症狀也持續五天,如果假設第六天又再次出現手腳冰冷的症狀,那麼這個病就比較危險。但如果第六天沒有再次出現手腳冰冷的症狀,通常就會自己好轉。手腳冰冷的症狀通常不會超過五天,因為發熱的症狀也持續了五天,所以可以判斷這個病會自己痊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