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仲景

《傷寒論(宋本)》~ 辨發汗後病脈證並治第十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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辨發汗後病脈證並治第十七

1. 大法

大法,春夏宜發汗。

2. 凡發汗

凡發汗,欲令手足俱周,時出以漐漐然,一時間許,亦佳。不可令如水流漓。若病不解,當重發汗。汗多必亡陽,陽虛,不得重發汗也。

3. 凡服湯發汗

凡服湯發汗,中病便止,不必盡劑。

4. 凡云可發汗

凡云可發汗,無湯者,丸散亦可用;要以汗出為解,然不如湯,隨證良驗。

5. 夫病脈浮大

夫病脈浮大,問病者言,但便硬爾。設利者,為太逆。硬為實,汗出而解。何以故?脈浮當以汗解。

6. 下利後

下利後,身疼痛,清便自調者,急當救表,宜桂枝湯發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