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雜病論(宋本)》~ 辨厥陰病脈證並治第十二 (326~329) (1)
辨厥陰病脈證並治第十二 (326~329) (1)
1. 厥陰之為病 (326)
厥陰之為病,消渴,氣上撞心,心中疼熱,飢而不欲食,食則吐蛔,下之利不止。
白話文:
厥陰病的症狀包括:口渴想喝水,胸中有一股氣向上衝撞到心臟,心窩有疼痛灼熱感,雖然感到飢餓卻不想吃東西,如果勉強進食就會嘔吐出蛔蟲,使用瀉下方法治療反而會導致腹瀉不止。
2. 厥陰中風 (327)
厥陰中風,脈微浮為欲愈,不浮為未癒。
白話文:
厥陰經受到風邪侵襲而生病,如果脈象呈現輕微浮動,表示疾病即將痊癒;如果脈象沒有浮動的現象,表示疾病尚未痊癒。
3. 厥陰病欲解時 (328)
厥陰病欲解時,從丑至卯上。
白話文:
厥陰病想要痊癒的時間,約在凌晨一點到早上七點之間。
4. 渴欲飲水 (329)
厥陰病,渴欲飲水者,少少與之愈。
白話文:
厥陰病,如果口渴想喝水,可以少量多次地給病人喝水,這樣病就會痊癒。
5. 四逆厥,不可下 (330)
諸四逆厥者,不可下之;虛家亦然。
白話文:
凡是出現四肢冰冷、手腳發冷的症狀,都不可以使用瀉下的方法治療;身體虛弱的人也是如此。
6. 見厥復利 (331)
傷寒,先厥後發熱而利者,必自止;見厥復利。
白話文:
這段話的意思是:傷寒病人,如果先出現手腳冰冷,然後發燒並且腹瀉,這種腹瀉通常會自行停止;如果手腳冰冷的情況再次出現,腹瀉也會跟著再次發作。
7. 除中 (332)
傷寒,始發熱六日,厥反九日而利。凡厥利者,當不能食;今反能食者,恐為除中,食以索餅。不發熱者,知胃氣尚在,必愈。恐暴熱來出而復去也。後日脈之,其熱續在者,期之旦日夜半愈。所以然者,本發熱六日,厥反九日,復發熱三日,并前六日,亦為九日,與厥相應、故期之旦日夜半愈。後三日脈之,而脈數,其熱不罷者,此為熱氣有餘,必發癰膿也。
白話文:
傷寒病,剛開始發燒六天,之後出現四肢冰冷(厥)的症狀,反而第九天開始腹瀉。一般來說,出現四肢冰冷和腹瀉的情況,應該是吃不下東西的;現在反而能吃東西,恐怕是「除中」的現象,要給病人吃點索餅(一種古代的乾糧)。如果沒有再發燒,就知道胃氣還在,病一定會好。但要小心突然又發高燒,然後又退燒。之後再過一天把脈,如果燒還在持續,預計到明天半夜就會好。會這樣的原因是,原本發燒六天,接著出現四肢冰冷九天,又再次發燒三天,加上之前的六天,總共也是九天,與之前四肢冰冷的天數相對應,所以預計到明天半夜會好。再過三天把脈,如果脈搏跳很快,燒還沒退,這是體內熱氣過多,一定會長癰膿。
8. 除中 (333)
傷寒,脈遲六七日,而反與黃芩湯徹其熱。脈遲為寒,今與黃芩湯復除其熱,腹中應冷,當不能食;今反能食,此名除中,必死。
白話文:
傷寒病,脈搏遲緩六七天了,反而用了黃芩湯來清除熱邪。脈搏遲緩是寒證的表現,現在又用黃芩湯來清除熱邪,腹中應該會感到寒冷,理應吃不下東西;現在反而能吃,這叫做「除中」,必定會死。
9. 厥逆熱證 (334)
傷寒,先厥後發熱,下利必自止,而反汗出,咽中痛者,其喉為痹。發熱無汗,而利必自止;不止者,必便膿血,便膿血者,其喉不痹。
白話文:
傷寒病,如果先出現手腳冰冷,之後才發高燒,接著又拉肚子,拉肚子通常會自己停止。如果反而出了汗,並且喉嚨痛,這代表喉嚨已經麻痹了。如果發燒卻不出汗,拉肚子就會自己停止;如果拉肚子沒有停止,一定會拉出膿血。拉出膿血的人,喉嚨就不會麻痹。
10. 厥深者熱亦深 (335)
傷寒,一二日至四五日,厥者必發熱;前熱者,後必厥。厥深者熱亦深,厥微者熱亦微。厥應下之,而反發汗者,必口傷爛赤。
白話文:
傷寒病,發病一兩天到四五天之間,如果出現手腳冰冷的厥逆症狀,一定會接著發燒;先前發燒的,之後必定會出現厥逆。厥逆症狀越深,發燒也會越嚴重,厥逆症狀輕微,發燒也會比較輕微。出現厥逆應該要用瀉下的方法治療,如果反而用發汗的方法,一定會造成嘴巴潰爛紅腫。
11. 厥五日,熱五日 (336)
傷寒,病厥五日,熱亦五日,設六日當復厥;不厥者自愈。厥終不過五日,以熱五日,故知自愈。
白話文:
傷寒這種病,如果出現手腳冰冷(厥)的症狀持續五天,然後發熱的症狀也持續五天,如果假設第六天又再次出現手腳冰冷的症狀,那麼這個病就比較危險。但如果第六天沒有再次出現手腳冰冷的症狀,通常就會自己好轉。手腳冰冷的症狀通常不會超過五天,因為發熱的症狀也持續了五天,所以可以判斷這個病會自己痊癒。
12. 337
凡厥者,陰陽氣不相順接,便為厥。厥者,手足逆冷者是也。
白話文:
凡是發生厥證,都是因為體內陰陽之氣無法順利銜接,才會導致厥證。所謂的厥證,就是指手腳冰冷的狀況。
13. 藏厥 (338)
傷寒,脈微而厥,至七八日,膚冷,其人躁無暫安時者,此為藏厥,非蚘厥也。蚘厥者,其人當吐蚘,令病者靜而復時煩者,此為藏寒。蚘上入其膈故煩,須臾復止,得食而嘔,又煩者,蚘聞食臭出,其人常自吐蚘。蚘厥者,烏梅丸主之。又主久利。
烏梅丸方
烏梅三百枚,細辛六兩,乾薑十兩,黃連十六兩,附子六兩,炮,去皮,當歸四兩,黃檗六兩,桂枝六兩,去皮,人參六兩,蜀椒四兩,出汗
右十味,異搗篩,合治之,以苦酒漬烏梅一宿,去核,蒸之五斗米下,飯熟搗成泥,和藥令相得,內臼中,與蜜,杵二千下,丸如梧桐子大。先食飲服十丸,日三服,稍加至二十九。禁生冷、滑物、臭食等。
白話文:
如果因為傷寒,脈象微弱且出現手腳冰冷的厥逆現象,持續到第七或第八天,皮膚冰冷,而且病人會煩躁不安、無法安靜下來,這就是屬於「藏厥」,而不是「蛔厥」。如果是蛔厥,病人應該會吐出蛔蟲,而且會時而安靜、時而煩躁,這就是體內有寒氣的表現,因為蛔蟲往上鑽入橫膈膜才會導致煩躁,但過一會兒又會停止。吃到東西就會想吐,之後又會煩躁,這是因為蛔蟲聞到食物的味道跑出來,這種人常常會自己吐出蛔蟲。如果是蛔厥,就用烏梅丸來治療,烏梅丸也可用於治療久瀉不止。
烏梅丸的配方如下:
烏梅三百枚、細辛六兩、乾薑十兩、黃連十六兩、炮附子六兩(去皮)、當歸四兩、黃柏六兩、桂枝六兩(去皮)、人參六兩、蜀椒四兩(炒至出汗)。
以上十味藥材,分別搗碎過篩,混合均勻後,用苦酒浸泡烏梅一晚,取出烏梅去核,然後把烏梅放到蒸五斗米飯的鍋子下一起蒸,等飯蒸熟後,把烏梅搗成泥,與藥粉混合均勻,放入臼中,加入蜂蜜,搗二千下,做成梧桐子大小的藥丸。飯前先服用十丸,一天三次,可逐漸增加至二十丸。服藥期間,要忌食生冷、黏滑的食物和有異味的食物等。
14. 厥少熱少 (339)
傷寒,熱少微厥,指頭寒,嘿嘿不欲食,煩躁。數日,小便利,色白者,此熱除也,欲得食,其病為愈。若厥而嘔,胸脇煩滿者,其後必便血。
白話文:
傷寒病,發熱的狀況不嚴重,手腳稍微冰冷,指尖發涼,默默地不想吃東西,感到煩躁不安。過了幾天,小便順暢,顏色變得清淡,這表示熱邪已經消退,會開始想吃東西,病就會痊癒。如果手腳冰冷還伴隨嘔吐,胸部和肋部感到煩悶脹滿,之後必定會出現便血的情況。
15. 冷結在膀胱關元 (340)
病者手足厥冷,言我不結胸,小腹滿,按之痛者,此冷結在膀胱關元也。
白話文:
病人手腳冰冷,說自己不是胸腔悶塞,而是小腹脹滿,按壓會疼痛,這是因為寒冷凝結在膀胱關元部位。
16. 厥逆之機 (341)
傷寒,發熱四日,厥反三日,復熱四日。厥少熱多者,其病當愈;四日至七日熱不除者,必便膿血。
白話文:
傷寒發熱四天,手腳冰冷(厥逆)三天,又再次發熱四天。如果手腳冰冷的時間短而發熱的時間長,這種病應該會好轉;如果發熱持續四到七天都沒有退,必定會拉出膿血便。
17. 厥多熱少 (342)
傷寒,厥四日,熱反三日,復厥五日,其病為進。寒多熱少,陽氣退,故為進也。
白話文:
傷寒病,手腳冰冷四天後,反而發燒三天,接著又手腳冰冷五天,這種情況表示病情正在惡化。因為寒冷的症狀多於發熱的症狀,代表身體的陽氣正在衰退,所以說病情是惡化的。
18. (343)
傷寒,六七日,脈微,手足厥冷,煩躁,灸厥陰。厥不還者,死。
白話文:
傷寒病發作六七天後,如果出現脈搏微弱、手腳冰冷、煩躁不安的症狀,應該要用灸療來治療厥陰經。如果灸療後手腳冰冷的情況沒有恢復,那麼這個病人就會死亡。
19. (344)
傷寒,發熱,下利,厥逆,躁不得臥者,死。
白話文:
如果得了傷寒,發燒、拉肚子,手腳冰冷,煩躁得睡不著,這種情況會死。
20. 厥逆死證 (345)
傷寒,發熱,下利至甚,厥不止者,死。
白話文:
傷寒病,發燒,拉肚子非常嚴重,而且手腳冰冷的情況持續不止的,就會死亡。
21. 有陰無陽 (346)
傷寒,六七日不利,便發熱而利,其人汗出不止者,死,有陰無陽故也。
白話文:
傷寒病,病了六七天都沒辦法順利排便,卻突然發燒而且拉肚子,病人又一直流汗停不下來,這樣就會死亡,這是因為體內只有陰氣而沒有陽氣的緣故。
22. 厥逆禁忌 (347)
傷寒五六日,不結胸,腹濡,脈虛,復厥者,不可下;此亡血,下之死。
白話文:
傷寒病發作五六天,如果沒有胸部結硬的症狀,肚子摸起來柔軟,脈象虛弱,又出現手腳冰冷的厥逆現象,就不能使用瀉下的藥物。這種情況是因為體內失血,如果用瀉下藥會導致死亡。
23. 厥逆死證 (348)
發熱而厥,七日,下利者,為難治。
白話文:
發燒而且手腳冰冷,持續七天,又開始腹瀉的,這種情況很難醫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