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仲景
《傷寒雜病論(宋本)》~ 辨陽明病脈證并治第八(179-262) (2)
辨陽明病脈證并治第八(179-262) (2)
1. 嘔不可攻 (204)
傷寒,嘔多,雖有陽明證,不可攻之。
白話文:
傷寒病,如果嘔吐頻繁,即使出現了陽明經的症狀,也不可以用攻下的藥物來治療。
2. 心下鞕滿不可攻 (205)
陽明病,心下硬滿者,不可攻之;攻之利遂不止者死,利止者愈。
白話文:
陽明病,如果出現心下(胃脘部)覺得脹滿、按壓有硬塊的狀況,不能使用攻下的方法來治療。如果用了攻下,腹瀉就會不止,這樣會導致死亡;如果腹瀉能夠停止,病就會好轉。
3. 面合色赤,不可攻之 (206)
陽明病,面合色赤,不可攻之,必發熱、色黃者,小便不利也。
白話文:
陽明病,臉色發紅,不可以攻下(使用瀉藥),如果用瀉藥,必定會發燒、臉色變黃,而且小便會不順暢。
4. 調胃承氣湯 (207)
陽明病,不吐、不下、心煩者,可與調胃承氣湯。調胃承氣湯方甘草二兩,炙芒硝半斤大黃四兩,清酒洗右三味,切,以水三升,煮二物至一升,去滓;內芒硝,更上微火一二沸,溫頓服之,以調胃氣。
白話文:
陽明病,如果沒有嘔吐、也沒有腹瀉,卻感到心煩,可以使用調胃承氣湯來治療。調胃承氣湯的藥方是:甘草二兩(炙烤過)、芒硝半斤、大黃四兩。將大黃和甘草用清酒洗過後,切成小塊。然後加入三升水,煎煮大黃和甘草到剩下一升時,濾掉藥渣;再加入芒硝,用微火煮滾一兩次即可。將藥湯溫熱後一次喝完,用來調和腸胃的氣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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