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雜病論(宋本)》~ 辨陽明病脈證并治第八(179-262) 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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辨陽明病脈證并治第八(179-262) (2)

1. 嘔不可攻 (204)

傷寒,嘔多,雖有陽明證,不可攻之。

白話文:

傷寒病時,若嘔吐頻繁,即使出現陽明病的症狀,也不可用瀉下法治療。

2. 心下鞕滿不可攻 (205)

陽明病,心下硬滿者,不可攻之;攻之利遂不止者死,利止者愈。

白話文:

陽明病,如果感到心窩部位硬脹滿悶,不可使用瀉下法治療;若誤用瀉下法導致腹瀉不止的會死亡,若腹瀉能自行停止的則可痊癒。

3. 面合色赤,不可攻之 (206)

陽明病,面合色赤,不可攻之,必發熱、色黃者,小便不利也。

白話文:

陽明經病症,若患者臉色通紅,不可用瀉下法治療。若誤用攻下法,將會導致身體發熱、皮膚發黃,這是因為小便不暢的緣故。

4. 調胃承氣湯 (207)

陽明病,不吐、不下、心煩者,可與調胃承氣湯。調胃承氣湯方甘草二兩,炙芒硝半斤大黃四兩,清酒洗右三味,切,以水三升,煮二物至一升,去滓;內芒硝,更上微火一二沸,溫頓服之,以調胃氣。

白話文:

調胃承氣湯 (207)

患有陽明病,沒有嘔吐或腹瀉,但感到心煩不安的人,可以服用調胃承氣湯。

調胃承氣湯配方:

  • 甘草:二兩(需炙烤)
  • 芒硝:半斤
  • 大黃:四兩(用清酒清洗)

製法:
將以上三味藥材切碎,加入三升水,先煮甘草和大黃,直到藥液剩下一升,過濾掉藥渣;再加入芒硝,用小火稍微煮沸一兩次,趁溫熱時一次服下,用以調和胃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