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雜病論(宋本)》~ 辨陽明病脈證并治第八(179-262) (2)
辨陽明病脈證并治第八(179-262) (2)
1. 嘔不可攻 (204)
傷寒,嘔多,雖有陽明證,不可攻之。
白話文:
傷寒病時,若嘔吐頻繁,即使出現陽明病的症狀,也不可用瀉下法治療。
2. 心下鞕滿不可攻 (205)
陽明病,心下硬滿者,不可攻之;攻之利遂不止者死,利止者愈。
白話文:
陽明病,如果感到心窩部位硬脹滿悶,不可使用瀉下法治療;若誤用瀉下法導致腹瀉不止的會死亡,若腹瀉能自行停止的則可痊癒。
3. 面合色赤,不可攻之 (206)
陽明病,面合色赤,不可攻之,必發熱、色黃者,小便不利也。
白話文:
陽明經病症,若患者臉色通紅,不可用瀉下法治療。若誤用攻下法,將會導致身體發熱、皮膚發黃,這是因為小便不暢的緣故。
4. 調胃承氣湯 (207)
陽明病,不吐、不下、心煩者,可與調胃承氣湯。調胃承氣湯方甘草二兩,炙芒硝半斤大黃四兩,清酒洗右三味,切,以水三升,煮二物至一升,去滓;內芒硝,更上微火一二沸,溫頓服之,以調胃氣。
白話文:
調胃承氣湯 (207)
患有陽明病,沒有嘔吐或腹瀉,但感到心煩不安的人,可以服用調胃承氣湯。
調胃承氣湯配方:
- 甘草:二兩(需炙烤)
- 芒硝:半斤
- 大黃:四兩(用清酒清洗)
製法:
將以上三味藥材切碎,加入三升水,先煮甘草和大黃,直到藥液剩下一升,過濾掉藥渣;再加入芒硝,用小火稍微煮沸一兩次,趁溫熱時一次服下,用以調和胃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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