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瘋門全書》~ 麻瘋二十一論 (3)
麻瘋二十一論 (3)
1. 麻瘋二十一論
熏洗之法。務要露出頭面。凡痹肉無汗者。血死濕閉故無汗。汗即血也。血枯之人。不可大汗。先養其血。血漸復。則可熏洗。若多服丸藥。久久汗出如常。不熏洗亦可。
痹者肉木而不痛。若不針出死血。勢必潰爛。膿血淋漓。但針出黑血。不妨再針。若針出鮮血。即止。須一次針一處。不可連針數處。恐去血過多。血盡而人亡也。大抵爛之則效速。不若針之效雖遲較為穩當也。灸法。先將痹處以墨點記。然後以生薑一片貼上。用艾丸灸之。覺痛即止。但痹少則可灸。痹多則不勝其灸。當以服丸藥為主。
死肌痹肉。寒濕永結。久則遍身發泡。爛而為瘡。膿水淋漓。名曰風瘡。又名疙瘩。須用藥撒之。令膿水乾。則結痂。久之痂自脫落。亦有服藥得法。泡破而無膿水者。至狀若豆瘡。硬如牛乳肉豆。結核者。不妨針出惡血。針而不愈。以藥爛之。爛後以膏藥貼之。
男人血少。以養血和血為主。驅風行滯為佐。女人血多。以活血行血為主。驅風燥濕為佐。男人忌房事。女人尤忌。女不禁房事。恐受胎一二月。尚不知其虛實。投以瘋藥。而胎墜矣。胎墜則血氣俱虛。毒更乘虛而入。而病愈重。況男女交接。毒又必傳染乎。又凡女人。必兼一二味調經之品。
癘雖惡疾。治之得法。即常用平和之藥。亦無不效。蛇蠍猶可用。至若砒霜、蜈蚣、斑蝥、輕粉之劑。病之極重者。不得已而用之。不可恃此以為常。川烏、草烏、附子、肉桂。虛寒之人。病愈後以之結功則可。以之治病則不可。蓋辛熱之品。能燥血耗血。血虧而病愈加。不可不知。
發毒之物助毒。生冷之物凝血。凝滯之物固毒。煎炒之物助火。皆宜切戒二三年。若自死禽獸之肉。終身宜戒。母豬肉亦然。
瘋疾傳染。事故常有。但迴避可也。不共用器。不同飲食。各房各床。盡力求治。寬以歲月。無不全愈。否則亦當調停處置。令衣食不缺。若夫妻離棄之事。切莫勸解。
白話文:
[麻風二十一論]
熏洗方法: 熏洗時必須露出頭和臉。如果患處肌肉麻木且不出汗,是因為血脈瘀滯、濕氣閉塞所導致。汗液是血液的一部分,血虛的人不能大量出汗,應該先調養血液。當血液逐漸恢復後,才可以進行熏洗。如果長期服用藥丸,慢慢地就會像正常人一樣出汗,這樣的話不熏洗也可以。
肌肉麻木的情況: 如果肌肉麻木像木頭一樣沒有痛感,若不針刺放出死血,患處一定會潰爛,膿血不斷流出。如果針刺流出的是黑血,可以再針刺;如果針刺流出的是鮮血,就應該停止。每次針刺只能扎一個地方,不能連續扎好幾個地方,以免出血過多,導致血盡而亡。總的來說,讓患處潰爛雖然見效快,但不如針刺穩妥,雖然針刺見效較慢。
艾灸療法: 先用墨在麻木處做記號,然後將一片生薑貼在患處,在生薑上用艾草艾灸。感到疼痛就停止。如果麻木的部位較少,可以用艾灸;如果麻木的部位較多,艾灸難以承受,應該以服用藥丸為主。
死肌和麻木肌肉: 死肌和麻木的肌肉,是寒濕之氣長期凝結所致。時間久了,會遍佈全身,長出水泡,潰爛成瘡,膿水淋漓,這就是俗稱的「風瘡」或「疙瘩」。應該用藥粉撒在患處,讓膿水乾掉,結成痂,時間久了痂會自己脫落。也有服用藥物得法,水泡破裂後沒有膿水的,只是像豆瘡一樣,硬得像牛乳肉豆,結成硬塊。這種情況可以針刺放出惡血,如果針刺不好,就用藥讓它潰爛,潰爛後再貼上膏藥。
男女治療差異: 男人一般是血虛,治療以養血和血為主,祛風行滯為輔;女人一般是血多,治療以活血行血為主,祛風燥濕為輔。男人要禁慾,女人尤其要禁慾。如果女人不禁慾,可能懷孕一兩個月都不知道自己身體的虛實,如果這時候使用治療麻風的藥物,就會導致流產。流產後血氣更加虛弱,毒邪會趁虛而入,導致病情加重。況且男女交合,毒素也一定會相互傳染。另外,給女人用藥,必須兼顧一兩種調經的藥物。
治療原則: 麻風雖然是惡疾,但只要治療得法,即使使用普通的平和藥物也能見效。毒性較強的蛇蠍之類藥物尚可使用。至於砒霜、蜈蚣、斑蝥、輕粉等藥物,只能在病情極其嚴重時不得已才使用,不能把它們當成常規藥物。川烏、草烏、附子、肉桂等辛熱藥物,可以給虛寒體質的人在病情好轉後鞏固療效,但不能用來治病。因為辛熱的藥物會耗損血液,導致血虛,反而加重病情,這一點必須知道。
飲食禁忌: 發物會助長毒性,生冷的食物會使血液凝滯,凝滯的食物會固化毒素,煎炒的食物會助長火氣,這些都應該戒掉二三年。至於自己死去的禽獸肉,應該終身禁食,母豬肉也一樣。
預防傳染: 麻風病會傳染,所以經常發生傳染的事件。但只要注意迴避就可以了,不要共用器皿,不要一起吃飯,各住各的房間,各睡各的床,盡力去治療,給予時間,沒有好不了的。如果不能痊癒,也應該安排好,讓他們衣食無憂。至於夫妻離散的事,切莫勸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