肖曉亭
《瘋門全書》~ 五不治(輕亦可治)
五不治(輕亦可治)
1. 五不治(輕亦可治)
一皮死麻木不仁(易治),二肉死刀剖不斷。(患處少亦可治),三血死潰爛。膿水淋漓。(可治),四筋死手足脫落。(不治),五骨死鼻梁崩塌。(難治即治亦不能復原),耳聾聲全啞者。(難治),陽事不起者。(難治),不斷房事者。(不必治),正報者必不可治。又肝經受病。先損其目。不治。(曾以目疾各方治之亦無不愈)
白話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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皮膚壞死麻木失去知覺(較易醫治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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肌肉壞死用刀剖也切不斷(患處雖然少但也可以治療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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血液壞死潰爛,膿水淋漓(可治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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筋骨壞死亡手足脫落(不治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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骨頭壞死鼻樑會崩塌(即使能治也無法復原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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耳朵失聰、失聲的人(難以治療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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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機能不能勃起的人(難以治療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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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事不斷者(不需治療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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陽氣虛弱的人(肯定無法治療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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肝經受到疾病,先損傷到其眼目(曾用各種方法治療眼疾,但都沒有治好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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