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黃帝內經-素問》~ 卷第十四 (1)
卷第十四 (1)
1. 卷第十四
2. 刺要論篇第五十
黃帝問曰:願聞刺要。岐伯對曰:病有浮沉,刺有淺深,各至其理,無過其道。過之則內傷,不及則生外壅,壅則邪從之。淺深不得,反為大賊,內動五臟,後生大病。故曰:病有在毫毛腠理者,有在皮膚者,有在肌肉者,有在脈者,有在筋者,有在骨者,有在髓者。是故刺毫毛腠理無傷皮,皮傷則內動肺,肺動則秋病溫瘧,溯溯然寒慄。
刺皮無傷肉,肉傷則內動脾,脾動則七十二日四季之月,病腹脹煩不嗜食。刺肉無傷脈,脈傷則內動心,心動則夏病心痛。刺脈無傷筋,筋傷則內動肝,肝動則春病熱而筋弛。刺筋無傷骨,骨傷則內動腎,腎動則冬病脹腰痛。刺骨無傷髓,髓傷則銷鑠胻痠,體解㑊然不去矣。
白話文:
刺要論篇第五十
黃帝問道:「我想瞭解針刺的要領。」岐伯回答:「疾病有表裡深淺之分,針刺也需相應調整深淺,必須恰到好處,不可過度。刺得太深會損傷內部,刺得太淺則導致外邪壅滯,邪氣便會乘虛而入。若深淺不當,反而會造成嚴重傷害,擾動五臟,引發大病。
具體而言,疾病可能位於毫毛腠理、皮膚、肌肉、脈絡、筋腱、骨骼或骨髓。因此:
- 刺毫毛腠理時,不可傷及皮膚,否則會影響肺臟,導致秋季易患溫瘧,出現畏寒顫抖。
- 刺皮膚時,不可傷及肌肉,否則會影響脾臟,在四季交替的七十二日期間,易出現腹脹、心煩、食慾不振。
- 刺肌肉時,不可傷及脈絡,否則會影響心臟,夏季易引發心痛。
- 刺脈絡時,不可傷及筋腱,否則會影響肝臟,春季易發熱病且筋腱鬆弛無力。
- 刺筋腱時,不可傷及骨骼,否則會影響腎臟,冬季易出現腹脹腰痛。
- 刺骨骼時,不可傷及骨髓,否則會導致骨髓耗損、小腿痠軟,身體倦怠無力,難以恢復。」
3. 刺齊論篇第五十一
黃帝問曰:願聞刺淺深之分。岐伯對曰:刺骨者無傷筋,刺筋者無傷肉,刺肉者無傷脈,刺脈者無傷皮,刺皮者無傷肉,刺肉者無傷筋,刺筋者無傷骨。帝曰:余未知其所謂,願聞其解。岐伯曰:刺骨無傷筋者,針至筋而去,不及骨也。刺筋無傷肉者,至肉而去,不及筋也。
刺肉無傷脈者,至脈而去,不及肉也。刺脈無傷皮者,至皮而去,不及脈也。所謂刺皮無傷肉者,病在皮中,針入皮中,無傷肉也。刺肉無傷筋者,過肉中筋也。刺筋無傷骨者,過筋中骨也。此之謂反也。
白話文:
刺齊論篇第五十一
黃帝問道:「我想瞭解針刺時深淺的區分。」岐伯回答:「針刺骨時不要傷到筋,針刺筋時不要傷到肉,針刺肉時不要傷到脈,針刺脈時不要傷到皮,針刺皮時不要傷到肉,針刺肉時不要傷到筋,針刺筋時不要傷到骨。」
黃帝說:「我不太明白這些話的意思,希望你能解釋。」岐伯答道:「所謂『刺骨無傷筋』,是指針只到達筋的深度就停針,不繼續深入至骨;『刺筋無傷肉』,是指針只到達肉的深度就停針,不繼續深入至筋。
『刺肉無傷脈』,是指針只到達脈的深度就停針,不繼續深入至肉;『刺脈無傷皮』,是指針只到達皮的深度就停針,不繼續深入至脈。所謂『刺皮無傷肉』,是指病位在皮層,針只刺入皮中,不傷及肉;『刺肉無傷筋』,是指針穿過肉層時避開筋;『刺筋無傷骨』,是指針穿過筋層時避開骨。若違反這些原則,就是錯誤的針刺方式。」
4. 刺禁論篇第五十二
黃帝問曰:願聞禁數。岐伯對曰;臟有要害,不可不察,肝生於左,肺藏於右,心部於表,腎治於裡,脾為之使,胃為之市。膈肓之上,中有父母,七節之旁,中有小心,從之有福,逆之有咎。刺中心,一日死,其動為噫。刺中肝,五日死,其動為語。刺中腎,六日死,其動為嚏。
刺中肺,三日死,其動為咳。刺中脾,十日死,其動為吞。刺中膽,一日半死,其動為嘔。刺跗上中大脈,血出不止死。刺面中溜脈,不幸為盲。刺頭中腦戶,入腦立死。刺舌下中脈太過,血出不止為喑。刺足下布絡中脈,血不出為腫。刺郄中大脈,令人僕脫色。刺氣街中脈,血不出,為腫鼠僕。
刺脊間中髓,為傴。刺乳上,中乳房,為腫根蝕。刺缺盆中內陷,氣泄,令人喘咳逆。刺手魚腹內陷,為腫。無刺大醉,令人氣亂。無刺大怒,令人氣逆。無刺大勞人,無刺新飽人,無刺大飢人,無刺大渴人,無刺大驚人。刺陰股中大脈,血出不止死。刺客主人內陷中脈,為內漏為聾。
刺膝髕出液,為跛。刺臂太陰脈,出血多立死。刺足少陰脈,重虛出血,為舌難以言。刺膺中陷中肺,為喘逆仰息。刺肘中內陷,氣歸之,為不屈伸。刺陰股下三寸內陷,令人遺溺。刺掖下脅間內陷,令人咳。刺少腹中膀胱溺出,令人少腹滿。刺踹腸內陷,為腫。刺匡上陷骨中脈,為漏為盲。
刺關節中液出,不得屈伸。
白話文:
《刺禁論篇第五十二》
黃帝問:「我想瞭解針刺的禁忌。」岐伯回答:「臟腑有重要部位,必須謹慎。肝氣生發於左,肺氣肅降於右;心主導體表,腎調控體內;脾負責運化輸送,胃如同市場容納水穀。膈膜以上的區域,藏有生命根本(心肺);脊椎第七節旁,內含重要命門(腎間動氣)。順應這些規律能得福,違逆則招禍。」
針刺誤傷心臟,一日內死亡,症狀為打嗝;傷肝則五日內死,出現多語;傷腎六日內死,伴隨打噴嚏;傷肺三日內死,引發咳嗽;傷脾十日內死,表現為吞嚥動作;傷膽一日半內死,症狀是嘔吐。
刺腳背誤中大血管,失血不止會致死;刺面部傷及眼周脈絡,可能失明;刺頭部「腦戶穴」深入腦髓,立即死亡;刺舌下脈過深,失血過多致失語;刺足底絡脈瘀血不流,會腫脹;刺膝窩大脈,使人昏厥面色蒼白;刺腹股溝動脈瘀血內積,形成腫塊。
刺脊椎間傷及脊髓,導致駝背;刺乳房傷及內部,引發腫瘍潰爛;刺鎖骨上窩過深,氣洩而喘咳;刺手掌魚際穴內陷,造成腫脹。
禁忌:勿刺酒醉者(氣機紊亂)、暴怒者(氣逆)、過勞者、剛飽食者、極飢者、嚴重口渴者、受驚者。刺大腿內側大脈失血不止會死;刺耳前「客主人穴」過深,可能耳聾或流膿;刺膝蓋關節滑液外流,致跛行;刺手臂「太陰脈」出血過多立死;刺足少陰脈加重虛損,失血致言語困難。
刺胸部傷肺,引發喘息仰頭呼吸;刺肘部過深,氣滯而關節僵硬;刺大腿內側下三寸過深,導致遺尿;刺腋下肋間過深,引發咳嗽;刺小腹誤傷膀胱致尿漏,腹脹;刺小腿肚內陷,形成腫脹;刺眼眶骨間脈絡,可能流淚或失明;刺關節腔滑液外流,關節無法屈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