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黃帝內經-素問》~ 卷第十四 (2)
卷第十四 (2)
1. 長刺節論篇第五十五
刺家不診,聽病者言,在頭頭疾痛,為藏針之,刺至骨病已,上無傷骨肉及皮,皮者道也。陰刺,入一旁四處。治寒熱深專者,刺大藏,迫藏刺背,背俞也,刺之迫藏,藏會,腹中寒熱去而止,與刺之要,髮針而淺出血。治腐腫者刺腐上,視癰小大深淺刺,刺大者多血,小者深之,必端內針為故止。
白話文:
針灸治療時不必診脈,只要聽病人描述,在頭部疼痛的地方進行針灸,針頭刺到骨頭後病痛就會消失,而且表皮不會受損,因為表皮是經絡的通道。陰性的針灸,需要在患處四周刺入。治療寒熱病,需要針灸大腸,並從背部刺至脊骨兩側的俞穴,這樣可以逼迫大腸機能運作,使體內的寒熱之氣散去,並達到針灸的至高境界,針頭僅需刺入淺層皮膚,即可見血。治療局部腫脹,針灸應刺在腫塊的上方,根據腫塊的大小、深淺而決定針刺的深度,腫塊較大的需刺出較多血液,較小的則需刺入較深,並使用較細的針頭,這樣才能完全止痛。
病在少腹有積,刺皮,𩩻以下,至少腹而止,刺挾脊兩旁四椎間,刺兩髂髎季脅肋間,導腹中氣熱下已。病在少腹,腹痛不得大小便,病名曰疝,得之寒,刺少腹兩股間,刺腰髁骨間,刺而多之,盡炅病已。
白話文:
如果病症在小腹有積塊,針刺肚臍以下,至小腹停止。針刺脊椎兩側四個椎骨之間,針刺兩側髂骨上窩和季肋之間,引導腹中氣熱向下,使病情緩解。
如果 病症在小腹,腹痛無法大小便,病名為疝氣,是由於受寒引起的。針刺小腹兩股間,針刺腰部的髁骨之間,針刺多次,直至發熱,病情即可緩解。
病在筋,筋攣節痛,不可以行,名曰筋痹,刺筋上為故,刺分肉間,不可中骨也,病起筋炅病已止。病在肌膚,肌膚盡痛,名曰肌痹,傷於寒濕,刺大分小分,多髮針而深之,以熱為故,無傷筋骨,傷筋骨,痛發若變,諸分盡熱病已止。病在骨,骨重不可舉,骨髓痠痛,寒氣至,名曰骨痹,深者刺無傷脈肉為故,其道大分小分,骨熱病已止。病在諸陽脈,且寒且熱,諸分且寒且熱,名曰狂,刺之虛脈,視分盡熱病已止。
白話文:
筋痹:
病在筋脈,筋脈攣縮,關節疼痛,無法行走,稱為筋痹。針刺筋脈上方即可緩解,在分肉間針刺,不要刺到骨頭。病痛開始時,筋脈僵硬,疼痛時針刺後即可緩解。
肌痹:
病在肌膚,肌膚疼痛,稱為肌痹。多由寒濕引起。針刺大分小分,多用髮針深刺,施以熱刺,以免傷及筋骨。若傷及筋骨,疼痛加劇並變形,針刺諸分至發熱時病痛即可緩解。
骨痹:
病在骨骼,骨骼沉重不能抬起,骨髓痠痛,寒氣侵入所致,稱為骨痹。對於較深的部位,針刺時不要傷及脈絡和肌肉,針刺大分小分,骨骼發熱時病痛即可緩解。
狂:
病在諸陽經脈,時寒時熱,針刺虛脈,觀察分肉發熱時病痛即可緩解。
病初發歲一發,不治月一發,不治月四五發,名曰癲病,刺諸分諸脈,其無寒者以針調之,病已止。病風且寒且熱,炅汗出,一日數過,先刺諸分理絡脈;汗出且寒且熱,三日一刺,百日而已。病大風,骨節重,鬚眉墮,名曰大風,刺肌肉為故,汗出百日,刺骨髓,汗出百日,凡二百日,鬚眉生而止針。
白話文:
癲病
疾病剛開始發作時,一年發作一次;不治療,逐漸發展為一個月發作一次;再不治療,一個月發作四五次,這種情況就稱為癲病。這種情況下,可以針刺各個分部和脈絡,沒有寒氣的用針調治,疾病就會停止。
如果癲病伴隨著風寒熱,發燒出汗,一天發作多次,應先針刺各個分部,疏通絡脈;如果出汗伴隨著寒熱,三天針刺一次,一百天後可以痊癒。
大風
如果癲病發展為大風,骨節沉重,鬚眉脫落,稱為大風。針對這種情況,要針刺肌肉,出汗一百天後,再針刺骨髓,出汗一百天。這樣總共二百天後,鬚眉會重新長出來,可以停止針刺。
刺要論:泝(音素)弛(施是切)鑠(詩若切)眩(音縣)
刺齊論:解(胡買切)
刺禁論:髕(音牝)
刺志論:脫(土活切)捻(音涅)
針解論:鍉(音低)
長刺節論:䯏(光抹切)篡(初患切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