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黃帝內經-素問》~ 卷第二 (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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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第二 (3)

1. 陰陽應象大論篇第五

善診者,察色按脈,先別陰陽;審清濁,而知部分;視喘息,聽音聲,而知所苦;觀權衡規矩,而知病所主。按尺寸,觀浮沉滑澀,而知病所生以治;無過以診,則不失矣。故曰:病之始起也,可刺而已;其盛,可待衰而已。故因其輕而揚之,因其重而減之,因其衰而彰之。

形不足者,溫之以氣;精不足者,補之以味。其高者,因而越之;其下者,引而竭之;中滿者,瀉之於內;其有邪者,漬形以為汗;其在皮者,汗而發之;其慓悍者,按而收之;其實者,散而瀉之。審其陰陽,以別柔剛,陽病治陰,陰病治陽,定其血氣,各守其鄉,血實宜決之,氣虛宜𤙲引之。

白話文:

陰陽應象大論篇第五

擅長診斷的醫生,會觀察病人的面色和脈象,首先分辨陰陽;審察色澤的清明與混濁,從而瞭解病變的部位;觀察呼吸狀況,聆聽聲音,便能知道病人的痛苦所在;審視脈象的平衡與變化,就能掌握疾病的主要根源。通過診按寸口脈的尺寸,觀察脈象的浮沈、滑澀,便能判斷疾病的成因,進而治療;診斷時不犯錯誤,就不會失誤。

所以說:疾病初起時,可用針刺治癒;病情嚴重時,可等待病勢減退後再治療。因此,對於輕微的病邪,可用發散的方法驅除;對於嚴重的病邪,需逐步減輕;對於虛弱的病症,則需調養以恢復正氣。

形體虛弱的人,用溫補的藥氣來調養;精氣不足的人,以滋補的藥味來補充。病位在上部的,可用催吐法使其排出;病位在下部的,可用通利法使其瀉除;中焦脹滿的,可從內部疏洩;體內有邪氣的,可用藥浴發汗;邪在體表的,可發汗驅散;病勢急猛的,需按壓控制;實證則需消散瀉除。

審察陰陽屬性,分辨剛柔特性,陽病可治陰,陰病可治陽,穩定血氣運行,使其各歸其位。血瘀宜疏通,氣虛宜升提導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