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達生編》~ 節欲保身要義 (1)

回本書目錄

節欲保身要義 (1)

1. 節欲保身要義

印光老人曰:「節欲一事,其理甚深,其關係甚大,其話甚不易說。夫天生男女,聖人法天立則,令男女居室,以為人倫之最大者,以上關風化,下承宗祧。豈為人日圖快樂,而常以欲事為事乎?貪欲之人,其精薄而無力,如粃種不能生芽,故難生;即生,多多皆未成人而夭。

即幸而不夭,亦必單弱柔懦,無大樹立。若能保養精神,節欲半年,待其婦天癸行後,擇良宵吉期,相與一交,決定受孕,從此永斷欲事,則所生之子,不但性行貞良,欲念輕薄,而且體質龐厚,無諸胎毒、痘疹、疾病等患。天癸即經水也。經水盡後方受孕,餘時多不受孕。經水未盡斷,不可交。交則婦即受病成帶,勿望受孕矣。人之大倫之事,豈可惡日惡時而行?故須擇良宵也。

《禮記·月令篇》記聖王於仲春,先雷三日,奮木鐸以令兆民曰:「雷將發聲,有不戒其容止者,生子不備,必有凶災。」「奮木鐸以令兆民者」,令地方官聲鐸以告百姓也。「容止」,猶言動靜。「不戒容止」,謂行房事也。「生子不備」,即五官不全等。世每有生子,或異人類,或形體缺損,皆坐此故。「必有凶災」,言其父母尚有凶禍災殃,如惡病、夭壽等,不止生子不備也。古聖王重民生,故特注意其事,奮木鐸以告之。不但震雷當忌,即大風大雨、惡星值日,及天時交節(五月、十一月乃陰陽相爭之節,一有走泄,損傷最重。古云:「此兩月內,有因犯色欲,而夫婦三年內雙亡者。」故色欲不節,四時皆傷人;惟夏至及冬至之前半月、後半月,尤必絕欲),佛聖誕期(一歲之中,有斷宜齋戒之日,蓋神明降鑑之期,宜存敬畏,不可笑為迂拘)。世人不知禁忌,將房事應戒之日,恣意觸犯,小則致疾,大則傷生。每見少年之人,精神強旺,忽遭急症而死;並有夫妻並亡、生產妖異者,大率由此。與其追悔而莫挽,何如遵戒以自新?惜命之士,幸謹守焉。戒期詳載《壽康實鑑》,宜請閱。)皆所當忌。(余若祖先生辰忌日,暨夫婦本命生日,亦宜謹戒。)

此寶尊天敬聖,遵王制而敦人倫之大道。惜世人概不肯出諸口,俾其子子孫孫體質一代劣於一代;或者少年早夭,或由欲事過度,雖不早夭,竟成衰殘,無大樹立,多半皆乃父乃母不知人倫之道之所致也。乃父乃母之不知,由於乃祖乃妣之無教也。子女成人時,當以節欲保身等委曲開導。父教女不便,母則無妨。能如此,方為真愛子女;而世之愛者,多皆任其縱欲,則其害更有甚於殺子女者,可不哀哉!聖人重胎教,於此致意,乃未胎而預教也。予濫廁僧倫,何得論夫婦房室之事?一以出家之前,曾閱過古人敦本至論,欲以饋知己而報護法之恩;一以佛為大醫王,無病不療,光為佛弟子,亦欲隨分隨力而行醫道。此病乃舉世間人之通病大病,若通病大病任其發生滋長,而去詳治別病小病,豈非輕重倒置乎?鄧伯誠亦欲求子,光答書亦略述此意。湖南一儒士,姓劉忘其名,娶妻不與相親。妻謂曰:「娶妻原為生子,汝不相親?」]

白話文:

印光大師說,節制性慾這件事,道理非常深奧,影響也非常重大,但這方面的話題卻很難啟齒。男女的結合是天性使然,聖人依照天道設立規範,讓男女成家,這是人倫關係中最重要的事。上能影響社會風氣,下能傳宗接代,難道是讓人每天只想著享樂,把性事當作生活重心嗎?

過度貪戀性慾的人,他的精氣就會虛弱無力,就像乾癟的種子無法發芽一樣,所以很難生育。就算能生,大多也難以長大成人就夭折了。就算僥倖沒有夭折,也一定體弱多病,難成大器。如果能好好保養精神,節制性慾半年,等妻子月經結束後,選擇良辰吉日,行房一次,必定能懷孕。之後就永遠斷絕性事,這樣生出的孩子,不僅品性端正善良,慾望也比較淡薄,而且身體強壯,沒有胎毒、痘疹等疾病。

所謂「天癸」就是指月經。月經結束後才容易受孕,其他時候大多不會受孕。月經還沒完全結束時,絕對不可以行房,否則妻子容易生病導致白帶問題,更別指望能懷孕了。這是人生大事,怎麼能隨便挑日子行事?所以必須選擇良辰吉日。

《禮記.月令篇》記載,古代的聖王在仲春時節,當雷聲將響的前三天,會敲擊木鐸來告誡百姓:「雷聲將至,若有人不謹言慎行,行房事,生出的孩子就會有缺陷,一定會有災禍。」敲擊木鐸告誡百姓,是讓地方官員敲響木鐸來告知大家。「容止」在這裡的意思是指行為舉止。

「不謹言慎行」指的是行房事。生出的孩子有缺陷,是指五官不全等等。世上常有生出的孩子長得像異類,或是有殘缺,都是因為這樣的原因造成的。一定會有災禍,是說父母親還會有其他的災禍降臨,像是生重病、短命等等,不只是生出的孩子會有缺陷。古代的聖王重視人民的生命,所以特別注意這件事,敲木鐸來告誡大家。

不僅僅是打雷時要忌諱,大風大雨、凶星值日,以及季節交替時(五月和十一月是陰陽之氣交戰的時候,此時如果洩精,傷害最為嚴重。古人說,這兩個月內,有因為犯了色慾,導致夫妻三年內雙雙去世的例子。所以,性慾不節制,一年四季都會傷身,尤其是在夏至和冬至前後的半個月,更要絕對禁止性慾。)佛菩薩的誕辰日(一年之中,有些日子適合齋戒,這是神佛降臨之時,應該要心存敬畏,不可以認為是迂腐的觀念。世人不知道禁忌,把應該戒除房事的日子,恣意地觸犯,輕則生病,重則喪命。常見年輕人,身體強壯,卻突然暴斃,甚至有夫妻雙亡、生產時出現怪異現象的,大多都是因為這樣的原因。與其事後後悔莫及,不如遵守戒律來自我反省。愛惜生命的人,希望能夠謹慎遵守。詳細的禁戒日期記載在《壽康寶鑑》裡,可以請來閱讀。)這些日子都應該要忌諱。(其他像是祖先生辰忌日,以及夫妻彼此的生日,也應該要謹慎戒除房事。)

這都是尊重天地、敬畏聖賢,遵守君王的制度,重視人倫的大道理。可惜世人大多不肯說出口,導致子孫後代的體質一代比一代差。有些人從小就夭折,有些人因為性慾過度而早衰,就算沒有早夭,也會變得衰弱殘廢,難成大器。這多半是因為父母不知道人倫的道理所造成的。而父母的無知,是因為他們的父母沒有教導他們。子女長大成人後,應該委婉地開導他們節制性慾、保養身體的道理,父親教導女兒不方便,母親則沒有關係。能夠這樣做,才是真正愛護子女。而世人所謂的愛,大多是放縱子女的慾望,這種危害更甚於殺害子女,實在令人悲哀啊!聖人重視胎教,在還沒懷孕前就先教導,這就是胎教的意義。

我只是一個出家人,本不該談論夫妻房事,一來是因為出家之前,曾讀過古人重視根本的至理名言,想藉此回報知己和護法的恩情;二來是因為佛是大醫王,沒有治不了的病,我身為佛弟子,也希望能盡一份心力來行醫道。性慾過度是世人普遍的大病,如果放任這種大病滋長,卻去詳細治療其他小病,豈不是本末倒置嗎?

鄧伯誠也想要個孩子,我在回覆他的信中也略微提到了這個道理。湖南有一個姓劉的儒生(忘了他的名字),娶了妻子卻不跟她親熱。妻子就說:「娶妻本來就是為了生孩子,你不跟我親熱,那就會斷了香火。」於是就親熱了一次,就生了一個兒子,因此取名為「傳支」。之後就斷絕了性慾。妻子又說:「一個兒子孤單沒有依靠,不如再生一個。」又親熱了一次,又生了一個兒子,取名為「再支」。兩個兒子都考進了翰林院。這個人一生只行房兩次,而且還詳細記載了行房的禁忌日期,以及清心寡慾、保養精神的道理,並把這些都寫在家譜中,希望子孫後代能夠永遠遵守。湖南的朋友告訴我這件事。

想要得到好孩子,不這樣做的話,就算得到了,也只是僥倖。依照這個方法去做,一定可以如願以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