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達生編》~ 節欲保身要義 (1)
節欲保身要義 (1)
1. 節欲保身要義
印光老人曰。節欲一事。其理甚深。其關係甚大。其話甚不易說。夫天生男女。聖人法天立則。令男女居室。以為人倫之最大者。以上關風化。下承宗祧。豈為人日圖快樂。而常以欲事為事乎。貪欲之人。其精薄而無力。如粃種不能生芽。故難生。即生。多多皆未成人而夭。
即幸而不夭。亦必單弱柔懦。無大樹立。若能保養精神。節欲半年。待其婦天癸行後。擇良宵吉期。相與一交。決定受孕。從此永斷欲事。則所生之子。不但性行貞良。欲念輕薄。而且體質龐厚。無諸胎毒痘疹疾病等患。天癸即經水也。經水盡後方受孕。余時多不受孕。經水未盡斷。
不可交。交則婦即受病成帶。勿望受孕矣。人之大倫之事。豈可惡日惡時而行。故須擇良宵也。禮記月令篇。記聖王於仲春。先雷三日。奮木鐸以令兆民曰。雷將發聲。有不戒其容止者。生子不備。必有凶災。奮木鐸以令兆民者。令地方官聲鐸以告百姓也。容止。猶言動靜。
不戒容止。謂行房事也。生子不備。即五官不全等。世每有生子。或異人類。或形體缺損。皆坐此故。必有凶災。言其父母。尚有凶禍災殃。如惡病。夭壽等。不止生子不備也。古聖王重民生。故特注意其事。奮木鐸以告之。不但震雷當忌。即大風大雨。惡星值日。及天時交節(五月。
十一月。乃陰陽相爭之節。一有走泄。損傷最重。古云。此兩月內。有因犯色欲。而夫婦三年內雙亡者。故色欲不節。四時皆傷人。惟夏至及冬至之前半月。後半月。尤必絕欲。)佛聖誕期。(一歲之中。有斷宜齋戒之日。蓋神明降鑑之期。宜存敬畏。不可笑為迂拘。世人不知禁忌。
將房事應戒之日。恣意觸犯。小則致疾。大則傷生。每見少年之人。精神強旺。忽遭急症而死。並有夫妻並亡。生產妖異者。大率由此。與其追悔而莫挽。何如遵戒以自新。惜命之士。幸謹守焉。戒期詳載壽康實鑑。宜請閱。)皆所當忌。(余若祖先生辰忌日。暨夫婦本命生日。
亦宜謹戒。)此寶尊天敬聖。遵王制而敦人倫之大道。惜世人概不肯出諸口。俾其子子孫孫。體質一代劣於一代。或者少年早夭。或由欲事過度。雖不早夭。竟成衰殘。無大樹立。多半皆乃父乃母不知人倫之道之所致也。乃父乃母之不知。由於乃祖乃妣之無教也。子女成人時。
當以節欲保身等委曲開導。父教女不便。母則無妨。能如此。方為真愛子女。而世之愛者。多皆任其縱欲。則其害更有甚於殺子女者。可不哀哉。聖人重胎教。於此致意。乃未胎而預教也。予濫廁僧倫。何得論夫婦房室之事。一以出家之前。曾閱過古人敦本至論。欲以饋知己而報護法之恩。
一以佛為大醫王。無病不療。光為佛弟子。亦欲隨分隨力而行醫道。此病乃舉世間人之通病大病。若通病大病。任其發生滋長。而去詳治別病小病。豈非輕重倒置乎。鄧伯誠亦欲求子。光答書亦略述此意。湖南一儒士姓劉忘其名。娶妻不與相親。妻謂曰娶妻原為生子。汝不相親。
白話文:
印光大師說,節制性慾這件事,道理非常深奧,影響也非常重大,但這方面的話題卻很難啟齒。男女的結合是天性使然,聖人依照天道設立規範,讓男女成家,這是人倫關係中最重要的事。上能影響社會風氣,下能傳宗接代,難道是讓人每天只想著享樂,把性事當作生活重心嗎?
過度貪戀性慾的人,他的精氣就會虛弱無力,就像乾癟的種子無法發芽一樣,所以很難生育。就算能生,大多也難以長大成人就夭折了。就算僥倖沒有夭折,也一定體弱多病,難成大器。如果能好好保養精神,節制性慾半年,等妻子月經結束後,選擇良辰吉日,行房一次,必定能懷孕。之後就永遠斷絕性事,這樣生出的孩子,不僅品性端正善良,慾望也比較淡薄,而且身體強壯,沒有胎毒、痘疹等疾病。
所謂「天癸」就是指月經。月經結束後才容易受孕,其他時候大多不會受孕。月經還沒完全結束時,絕對不可以行房,否則妻子容易生病導致白帶問題,更別指望能懷孕了。這是人生大事,怎麼能隨便挑日子行事?所以必須選擇良辰吉日。
《禮記.月令篇》記載,古代的聖王在仲春時節,當雷聲將響的前三天,會敲擊木鐸來告誡百姓:「雷聲將至,若有人不謹言慎行,行房事,生出的孩子就會有缺陷,一定會有災禍。」敲擊木鐸告誡百姓,是讓地方官員敲響木鐸來告知大家。「容止」在這裡的意思是指行為舉止。
「不謹言慎行」指的是行房事。生出的孩子有缺陷,是指五官不全等等。世上常有生出的孩子長得像異類,或是有殘缺,都是因為這樣的原因造成的。一定會有災禍,是說父母親還會有其他的災禍降臨,像是生重病、短命等等,不只是生出的孩子會有缺陷。古代的聖王重視人民的生命,所以特別注意這件事,敲木鐸來告誡大家。
不僅僅是打雷時要忌諱,大風大雨、凶星值日,以及季節交替時(五月和十一月是陰陽之氣交戰的時候,此時如果洩精,傷害最為嚴重。古人說,這兩個月內,有因為犯了色慾,導致夫妻三年內雙雙去世的例子。所以,性慾不節制,一年四季都會傷身,尤其是在夏至和冬至前後的半個月,更要絕對禁止性慾。)佛菩薩的誕辰日(一年之中,有些日子適合齋戒,這是神佛降臨之時,應該要心存敬畏,不可以認為是迂腐的觀念。世人不知道禁忌,把應該戒除房事的日子,恣意地觸犯,輕則生病,重則喪命。常見年輕人,身體強壯,卻突然暴斃,甚至有夫妻雙亡、生產時出現怪異現象的,大多都是因為這樣的原因。與其事後後悔莫及,不如遵守戒律來自我反省。愛惜生命的人,希望能夠謹慎遵守。詳細的禁戒日期記載在《壽康寶鑑》裡,可以請來閱讀。)這些日子都應該要忌諱。(其他像是祖先生辰忌日,以及夫妻彼此的生日,也應該要謹慎戒除房事。)
這都是尊重天地、敬畏聖賢,遵守君王的制度,重視人倫的大道理。可惜世人大多不肯說出口,導致子孫後代的體質一代比一代差。有些人從小就夭折,有些人因為性慾過度而早衰,就算沒有早夭,也會變得衰弱殘廢,難成大器。這多半是因為父母不知道人倫的道理所造成的。而父母的無知,是因為他們的父母沒有教導他們。子女長大成人後,應該委婉地開導他們節制性慾、保養身體的道理,父親教導女兒不方便,母親則沒有關係。能夠這樣做,才是真正愛護子女。而世人所謂的愛,大多是放縱子女的慾望,這種危害更甚於殺害子女,實在令人悲哀啊!聖人重視胎教,在還沒懷孕前就先教導,這就是胎教的意義。
我只是一個出家人,本不該談論夫妻房事,一來是因為出家之前,曾讀過古人重視根本的至理名言,想藉此回報知己和護法的恩情;二來是因為佛是大醫王,沒有治不了的病,我身為佛弟子,也希望能盡一份心力來行醫道。性慾過度是世人普遍的大病,如果放任這種大病滋長,卻去詳細治療其他小病,豈不是本末倒置嗎?
鄧伯誠也想要個孩子,我在回覆他的信中也略微提到了這個道理。湖南有一個姓劉的儒生(忘了他的名字),娶了妻子卻不跟她親熱。妻子就說:「娶妻本來就是為了生孩子,你不跟我親熱,那就會斷了香火。」於是就親熱了一次,就生了一個兒子,因此取名為「傳支」。之後就斷絕了性慾。妻子又說:「一個兒子孤單沒有依靠,不如再生一個。」又親熱了一次,又生了一個兒子,取名為「再支」。兩個兒子都考進了翰林院。這個人一生只行房兩次,而且還詳細記載了行房的禁忌日期,以及清心寡慾、保養精神的道理,並把這些都寫在家譜中,希望子孫後代能夠永遠遵守。湖南的朋友告訴我這件事。
想要得到好孩子,不這樣做的話,就算得到了,也只是僥倖。依照這個方法去做,一定可以如願以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