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復正

《幼幼集成》~ 卷一 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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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一 (2)

1. 指紋析義

幼科指紋,總無正論,且遊移不定,莫可稽考。有謂不必用者,有用而至於怪誕不經,誣民惑世者,是皆未明紋中之理,所以有用不用之殊議。請以一得之愚,聊發其要。蓋此指紋與寸關尺同一脈也。按《內經》十二經絡始於手太陰(即肺脈也),其支者從腕後出次指之端,而交於手陽明支者,(即旁支也。從手腕後出食指之端,而交通榮衛於手陽明大腸之經),即此指紋是也。

白話文:

在小兒科中,關於指紋的論述一直沒有定論,而且變化不定,難以考證。有些人認為指紋沒有用,而有些人則認為指紋非常有用。更有甚者,還有人利用指紋來欺騙老百姓,迷惑世人。這些都是因為他們沒有明白指紋的道理,所以才會有認為指紋有用或沒用的不同意見。我根據自己的一點愚見,試著簡單地闡述一下指紋的原理。指紋和寸關尺三部脈搏是屬於同一個脈的。根據《內經》的記載,十二經絡起於手太陰(肺經),其支脈從手腕的後面出來,然後到達手指的末端,並與手陽明(大腸經)的支脈相交。這個指紋就是指掌紋。

明如景岳,猶謂此紋為手陽明浮絡,不知手太陰經起於中府,而終於大拇指之少商,手陽明經起於食指之商陽,兩不相值。若無此旁支交通榮衛,不幾令太陰,陽明表裡斷絕乎!況此脈可診,人所不知,其遲數代促與太淵一毫無異,但脈體差小,由旁支也。指紋之法起於宋人錢仲陽,以食指分為三關:寅曰風關,卯曰氣關,辰曰命關。

白話文:

明朝的景嶽,仍然認為這些紋路是手陽明經的浮起的絡脈,不知道手太陰經起於中府,而終於大拇指的少商穴,手陽明經起於食指的商陽穴,兩者根本不連在一起。若不是有這些旁支交通榮衛之氣,手太陰經和手陽明經豈不是表裡斷絕了嗎!況且這些脈搏是可以診斷的,可是人們都不知道,其遲緩、數代、促迫等情況與太淵穴的脈搏毫無差別,只是脈體比較小,因為它是從旁支脈來的。手指紋路診斷的方法起源於宋朝的錢仲陽,他把食指分為三個關節:寅時稱為風關,卯時稱為氣關,辰時稱為命關。

其訣謂風輕、氣重、命危,雖未必言其悉驗,而其義可取。蓋位則自下而上,邪則自淺而深,證則自輕而重,人皆可信。只恨復出詭異之說,謬撰驚風門類,致後賢多岐亡羊,反成疑案。予意仲陽宋之明人,以孝見稱,豈肯為此誤世。大抵後之俗子,假託其名而為之者。惟有識者知其語言鄙俚,論證荒唐,便能棄之不用,如張景岳、夏禹鑄輩,皆謂可不必用,蓋非不用,實惡其妄誕不經而無可用耳。近世醫家不知真偽,不辨是非,習而行之,乃致惑世誣民,禍害嬰幼。

白話文:

古人說「風輕、氣重、命危」,這句話雖然不能完全準確地驗證,但它的道理是值得肯定的。因為病情的位置是由下往上、由淺入深,而症狀的輕重也是從輕到重,這都是一般人可以相信的。遺憾的是,卻有人提出一些怪異的說法,錯誤地撰寫了驚風的類型,導致後人產生許多不同的意見,甚至因此而產生懷疑。我認為仲陽,即宋朝的明人,以孝順而聞名,不可能做出這種誤導世人的事。大概​是後世的一些庸俗之徒,假借他的名義來編寫的。只有有見識的人,才能看出其語言粗俗、論證荒唐,並能棄之不用。如張景嶽、夏禹鑄等,都認為不必使用這些方法,其實他們並不是完全不用,而是厭惡這些方法的荒誕不經和不可用。近世的醫家卻不知真假,不辨是非,學習並使用這些方法,結果導致貽誤病情、欺瞞百姓,禍害嬰兒幼兒。

夫醫事動關生命,乃聽無稽之言,流傳貽殃,是豈其可!予雖不敏,粗知經脈,每見幼科指紋之說,不勝發豎,欲為規正,恨非其人,知而不言,此心未慊,今幸餘閒,請言其要。蓋此指紋,即太淵脈之旁支也,則紋之變易,亦即太淵之變易,不必另立異說,眩人心目,但當以浮沉分表裡,紅紫辨寒熱,淡滯定虛實,則用之不盡矣。

白話文:

作為一名醫生,最重要的是關心病人的生命,但現在竟然有人聽信一些沒有根據的言論,散佈這些言論造成嚴重的後果,這怎麼可以呢!我雖然才疏學淺,但也略知經脈的情況,每次看到小兒科的指紋診斷法,都覺得很荒謬,想糾正這種錯誤的說法,但沒有機會,知道這種情況卻不說出來,心裡一直耿耿於懷。現在難得有閒暇時間,讓我來談談這個問題。指紋實際上是太淵脈的旁支,所以指紋的變化也正是太淵脈的變化,不必另外提出與眾不同的說法來迷惑人心,只要根據浮沉來區分表裡證,根據紅紫來區分寒熱證,根據淡滯來確定虛實證,就可以做到應用無窮了。

倘舍此不圖,妄執偽說以為是,臨證不察病源,謬指為人驚、畜驚,誑惑愚昧,予恐盲人翳馬,終墜重淵,莫之能出也。

白話文:

如果放棄這條路不去追求,卻盲目地堅持錯誤的理論,認為它是對的,在診治病人時不仔細查找病因,胡亂地指責是被人嚇到或被動物嚇到,欺騙愚昧的人,我擔心這樣做就像盲人騎著瞎馬,最終會墜入深淵,再也無法脫身。

周虛中曰:指紋晰義之精,自仲陽以來,七百餘年,無人道及。今讀至此,如夢初覺,如醉初醒,足以快人神智,真千古特識也。

白話文:

周虛中說:指紋的含義精髓,從北宋末年醫家朱丹溪以來,七百多年間,沒有人談到過。現在讀到這裡,彷彿從夢中突然醒來,像喝醉酒的人剛清醒一樣。這足可以令人精神煥發,真是千古難得的獨特知識。

蓋世人乍聞此言,未能深信,姑就其舛謬之傳,撮其大要以正之。其略曰:指上辨青紋,認是四足驚,虎口脈青色,是豬犬馬驚,黑色因水撲,赤色火人驚,紫色多成瀉,黃即是雷驚。又曰:青驚白是疳,黃即困脾端,青色大小曲,人驚並四足云云。凡此等之言,斷非錢氏所出,實齊東野語,正人君子所不屑掛於齒頰者,然不明指其非,人或以予言不實,今駁其最無理者,以博一笑。

白話文:

一般人乍聽這類話,都不能深信,姑且根據這類荒謬的說法,摘取大要予以糾正。他們宣稱,指上辨青筋,認為是四足驚;虎口脈呈現青色,是豬犬馬驚;黑色的原因是撞到水,赤色的原因是火人驚;紫色的多半是瀉下過多,黃色的則是雷驚。又說,青色的驚嚇是蟯蟲病,黃色的驚嚇會損傷脾臟,青色的驚嚇呈現彎曲的形態,人的驚嚇就跟四足動物的驚嚇一樣,諸如此類的說法。這些言論絕對不是錢氏提出的,而是齊人荒誕的閒話,是正人君子不屑掛在嘴邊的。然而,我不指明錯誤所在,人們可能以為我的話不真實,現在我反駁其中最荒謬的說法,以博取一笑。

其曰:指上辨青紋,認是四足驚,虎口脈青色,是豬犬馬驚,黑色因水撲,赤色火人驚,紫色多成瀉,黃即是雷驚。是指紋之青黃赤黑,一皆驚之所致。然則小兒之賦稟厚薄,胎元寒熱,以及內傷外感,雜證麻痘,數百之證悉當以驚風稱之,以驚風治之矣。不然,除去青黃赤黑之紋,又將何者辨其非驚風乎?謬誤之傳,莫此為最!既云黃即困脾端矣,是謂指紋黃色,脾土受傷,不足之證,又曰黃即是雷驚,似謂聞雷致驚,有餘之候。

白話文:

他說:手指上出現青紋,認定是四足動物驚嚇所致;虎口處脈象呈現青色,是豬、狗、馬驚嚇所致;黑色是因為水撲驚嚇所致;紅色是火人驚嚇所致;紫色是多成瀉嚇所致;黃色是雷驚所致。這是將手指紋的青、黃、赤、黑,一概歸因於驚嚇所致。然而,小兒的先天的稟賦厚薄,胎元寒熱,以及內傷外感,雜證麻痘,數百種證候都應該以驚風來命名,並以驚風來治療。否則,如果排除青、黃、赤、黑的手指紋,那麼又將如何辨別其不是驚風呢?謬誤的流傳,沒有比這更嚴重的了!既然說黃色就是困脾端,那麼是指紋呈現黃色,脾土受傷,不足的證據。又說黃色就是雷驚,似乎是說聽到雷聲導致驚嚇,有餘的徵兆。

假令小兒指紋見黃,不知此時應斷為脾困乎,抑應斷為雷驚乎?治之者,不知應治脾乎,應治其雷乎?或將合一為治乎?抑亦分晰其方乎?且脾困為虛,雷驚為實,治虛遺實,治實礙虛,兼治不能,分治不可,予亦莫知何所適從乎!至謂青色大小曲,人驚並四足。夫人與四足,靈蠢天淵,清濁冰炭,氣化純雜不侔,斷無並列之理。

白話文:

如果小兒的指紋呈現黃色,難以判斷此時是脾臟虛弱還是受到驚嚇。在治療上,也難以確定是應該治療脾臟還是驚嚇。或者應該同時治療脾臟和驚嚇?抑或是應該分別治療?況且脾臟虛弱屬於虛證,驚嚇屬於實證,如果同時治療虛證和實證,可能會互相影響,導致治療效果不佳。而如果分開治療,又不能同時解決兩個問題。因此,我也無法確定該如何治療。至於青色的指紋大小彎曲,則是人受到驚嚇以及四足動物受到驚嚇的共同徵兆。但人類和四足動物的本質截然不同,其清濁之別猶如冰炭,氣化的純雜程度也不相同,因此不可能將兩者並列比較。

今既曰人驚並四足矣,則是臨證時,凡指紋青者,謂之人驚可也,即謂之四足驚亦可也,是人與四足竟可以通稱,而四足與人不幾同類耶!即以紋曲之大小別之,原其意必謂大麴為人驚,小曲為畜驚,又安知人驚不為小曲,畜驚不為大麴乎?何所據而確知其人驚之曲必應大,畜驚之曲必應小?設使大麴之中仍有小曲,小曲之旁兼見大麴,得無曰此人驚中之畜驚,畜驚中之人驚耶?無稽之談,不堪寓目。再究其治療,更無是處。

白話文:

現在既然說到人驚和四足驚了,那麼在診斷時,凡是看到指紋呈青色的,就可以說是人驚,也可以說是四足驚,這樣看來,人和四足動物竟然可以通用同一個名詞,四足動物和人豈不是差不多了!如果用紋路彎曲的大小來區分,原意一定是說大的彎曲是人驚,小的彎曲是畜驚,但又怎能知道人驚不會表現出小的彎曲,畜驚不會表現出大的彎曲呢?有什麼根據可以確定人驚的彎曲一定大,畜驚的彎曲一定小?假使大的彎曲中還有小的彎曲,小的彎曲旁邊也有大的彎曲,難道能說這是人驚中的畜驚,畜驚中的人驚嗎?這種毫無根據的言論,真是讓人不忍卒讀。再來探討它的治療方法,更是毫無道理可言。

若謂人驚畜驚總為一驚,不必論證,不須異治,則今之分大分小,指人指畜者,得無譫妄乎?若謂人驚畜驚各為一驚,未可同論,正不知人驚為何病?畜驚為何證?宜以何物治人驚?何物治四足驚?既有以上之驚名,應立以上之證治,何以並無一法,而徒設此無稽虛言以誑俗?在庸妄固不足責,而立言諸公,不之規正,反為編次於書,遺誤後世,吾恐有目者,未必不為之眥裂也!

白話文:

如果說人受驚和動物受驚都是一種驚嚇,不必討論原因,也不需要不同治療方法,那麼現在將驚嚇分為大、小,並且區分人受驚和動物受驚,難道不是胡說八道嗎?如果說人受驚和動物受驚是不同的驚嚇,不能混為一談,那麼不知道人受驚有什麼樣的症狀?動物受驚有什麼樣的證據?應該用什麼方法治療人受驚?用什麼方法治療四足動物受驚?既然有這些不同的驚嚇,就應該有不同的證據和治療方法,為什麼沒有任何方法,反而用這些虛無縹緲的話語來欺騙世人?庸俗之人不值得責怪,但那些立言的人不加規正,反而將這些內容編入書中,誤導後世,恐怕有眼光的人,一定會為此感到憤怒!

再曰青驚白是疳,青驚即已前諸說,不必瑣贅,至於白是疳,誠為妄誕。夫疳證即方脈之虛勞,在幼稚謂之疳積,本脾腎兩傷之候;久之,五臟俱損,中氣敗極,則面目肌膚俱見晃白,形如枯骨之象,故曰白是疳。此以形色言也,今以指紋當之,謬之甚矣。蓋氣血兩傷,精神久虧之證,其紋必淡,凡虛證皆然,不特疳證已也。

白話文:

除此之外,青驚就是白疳,青驚就是前面說的那些,不用再囉嗦了。至於白疳,說是這樣,真是胡說八道。疳證就是脈搏虛弱虛弱的情形,在幼兒時期稱為疳積,起因是脾臟和腎臟都受損;時間久了,五臟俱損,中氣極度敗壞,就會出現面色肌膚都顯得蒼白,形體像枯骨一樣,所以說白疳。這只是從外表來看,現在拿指紋來對照,那就大錯特錯了。氣血兩傷,精神長期虧損的症狀,脈象一定淺淡,凡是虛證都這樣,不只是有疳證。

然只可言其色淡,不可謂之色白,蓋指上從無白紋,予臨證四十餘載,未嘗一遇。後人勿謂古人之言一定不易,必俟其指紋白色,始可稱之為疳,若然,則疳證之兒無幸矣。故知按圖索驥,終非解人。神而明之,始稱匠手。指紋辨證,詳列於下。

白話文:

然而只可以說它的顏色變淡,並不能說成它的顏色變白,因為指紋上原本沒有白色條紋,我行醫四十年來,從未遇過。後人不要以為古人的話一定不能改變,一定要等到他的指紋變為白色,纔可以稱之為疳,如果這樣的話,那麼患有疳症的孩子就沒救了。所以,按照古書上所說的症狀去尋找疾病,最終無法理解疾病的真諦。深刻地理解疾病的本質,才能稱之為高明的醫生。指紋辨證,詳細的列舉如下。